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0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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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0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子工业管理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09.12.15
【实施日期】2009.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0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以下统称资质)的审批工作,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称部资质办)研究,现就资质申报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二级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临时资质申报受理时间2010年分两批接收资质申报材料,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分别安排如下:
1、第一批:2010年5月17日;
2、第二批:2010年9月29日。

申报企业应于截止日期之前向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资质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完整的,上述截止日期为资质申请受理日期。

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在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向部资质办提交资质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

评审机构应于截止日期之前向部资质办提交通过评审并已出具评审报告的企业名单,同时在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部资质办提交《一、二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企业情况简表》和《部临时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申报单位简表》电子版。

逾期提交的,部资质办组织的当次专家评审会不予受理。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四级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地方临时资质申报受理时间2010年分四批接收资质申报材料,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分别安排如下:
1、第一批:2010年3月22日;
2、第二批:2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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