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院教202132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嘉院教202132号
嘉院教〔2021〕32号
关于印发嘉应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室,各部门:
现将《嘉应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嘉应学院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学生证件校徽管理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印发
(共印70份)
嘉应学院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一、学生证和校徽是学生身份的标志。
学生证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证明。
二、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合格,方准注册并取得学籍,由学校发给学生证一件、校徽一枚。
学生出入校门须佩戴校徽并接受门卫检查。
三、每学期开学前两天为学生交费、注册时间。
学生必须准时持学生证按规定先交费,然后到系办公室盖注册章,未经注册盖章的学生证无效。
四、学生必须重视、爱护学生证和校徽,不得损坏、冒领、涂改、转借,违者视情节
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五、根据交通部门规定,寒暑假期间,学生回家乘坐火车、飞机,可凭学生证购买火
车票、飞机票。
如家庭住址有变更,应持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如私自涂改
证件,将受到纪律处分。
六、凡学生证和校徽丢失,必须写明丢失情况,经班主任书面证明,向所在系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自行在《梅州日报》登报声明作废(登报费自付),再到教务处办理补办手续。
补办学生证、校徽一般在遗失半个月后办理。
补办学生证和校徽各收取工本费5元。
学生在校期间学生证、校徽只准补发一次。
七、丢失的学生证、校徽重新找到后,应将补办的学生证、校徽及时交回教务处。
一个学生不得持有两个学生证、校徽,如有发现则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八、学生毕业、退学或其它原因(休学除外)离校时,各系在办理学生离校手续时,应将学生证和校徽收回,集中交还学校。
如有丢失,则应补交工本费(学生证和校徽各收5元)。
九、补办学生证、校徽的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一下午,地点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十、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