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部部长岗位责任制范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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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部部长岗位责任制范文
1、在部长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对分管安全工作负责。
2、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各单位规程措施执行情况。
坚持查隐患、反“三违”,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责任单位整改,发现“三违”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3、参与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各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4、负责起草公司年度安全工作安排和月、季、年安全工作总结及有关安全文件、材料,并按要求上报。
5、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安全主管岗位责任制
一、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工作。
二、参加各科队作业规程,开工报告和安全措施的会审。
三、督促检查各科队按作业规程,开工报告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会同本部采掘主管认真把好质量关。
四、经常深入现场,广泛收集、整理各种技术资料,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分析各种安全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部长领导下,每月做一次所分管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六、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追查工作。
七、协助抓好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工作。
八、在生产中出现重大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在公司总工程师或其他领导下,积极抢救与处理事故。
九、经常深入井下检查,对一些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定期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安全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结合马临公司实际,严格按规程措施查行监督检查。
二、对全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现场督促整改,当班整改不完的,升井后向隐患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俞期未整改的下发处罚通知;有危及职工生命的较大隐患,有权责令其停产整改。
三、对矿井的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要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对当班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交接,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
五、加强工作责任心,加大对三违的查处力度,对查出的三违人员不得讲情,公正执行,并对其进行帮教。
井口检身工岗位责任制
一、努力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把井口关。
二、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度,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擅自脱岗。
三、三班按时到安检部值班室参加班前会,服从值班人员的安排。
四、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人员和调度室汇报。
五、负责入井人员乘坐人车时的安全监督,制止扒、蹬、跳,制止乘车人员将携带的工具伸出车外。
六、负责井口____米范围内的安全监督,严禁闭杂人员逗留,严禁出现明火。
七、负责外来人员的检身、入井签字,若无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队,严禁外来人员入井。
八、负责群监员的接待工作。
九、负责井口工作场所文明卫生,保持井口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安检部部长岗位责任制范文(二)
一、岗位背景
安检部部长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职位之一,负责安全技术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
岗位责任制的建立旨在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二、岗位职责
1. 制定安全技术规划和目标,指导和监督实施,确保安检工作符合国家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要求。
2. 组织安检部的日常工作,包括安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安全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
3. 负责安检工作的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4. 跟踪和分析安检工作的数据和信息,及时评估工作效果,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保持安检工作的持续改进。
5. 协调其他部门和外部安全机构的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安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6. 指导下属员工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和谐的团队合作氛围。
三、任职要求
1. 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安全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指导和管理团队,协调各项安全工作。
3.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及外部机构进行有效的合作,解决问题和危机。
4. 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安全工具和方法进行工作。
5. 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和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成果评估
1. 安检工作的合规性评估:根据国家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安检工作的合规性评估,包括安检设备的合规性和安全培训的达标情况。
2. 安检工作的效果评估:根据安检工作的数据和信息,对安检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安检次数、安检发现率、安检漏检率等指标。
3. 安检工作的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包括设备更新、培训改进、应急预案优化等,确保安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五、工作环境和条件
1. 工作环境: 在办公室和现场两个工作环境中进行工作,面对各种岗位工作问题和风险挑战。
2. 工作时间: 根据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有需要时需要加班处理紧急事件。
3. 工作条件: 根据公司的规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确保安检部的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六、补充说明
本责任制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的范本,具体岗位责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部长需要秉持着谨慎、负责、专业、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确保安检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安检部部长岗位责任制范文(三)
安检部部长的岗位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负责制定和执行安检部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确保安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组织、协调和指导安检工作人员开展安检工作,包括安全检查、设备维护和维修等。
3. 负责编制安检工作方案和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建立健全安检工作团队,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安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
5. 负责安检装备设施的采购、维修和更新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6. 组织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
7.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确保安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的配合和无缝衔接。
8. 负责安检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推进安检工作的智能化和现代化。
9. 加强对安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10. 组织安检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检查的认知和理解。
以上是安检部部长岗位责任制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责任和任务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组织的要求有所差异。
安检部部长岗位责任制范文(四)
生产技术部部长是煤矿技术处技术组织、地质测量、通防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地测、通防以及其他技术管理工作。
生产技术部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必须积极协助总经理、配合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本处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组织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按照煤矿测量规程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煤矿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4、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矿井通防、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负责煤矿采掘、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
5、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6、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组织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通防措施设计符合有关规定。
7、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参与灾害预防、反风演习。
9、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
10、建立煤矿技术档案,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按规定组织本处室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12、组织进行分工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工作。
13、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4、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技术部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技术部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4、对煤矿采煤、掘进、通防、地质测量防治水等方面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5、未组织制定本处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6、技术处编制的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7、在由生产技术部部长组织的有关设计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
决策失误的,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8、在组织的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通防、地质测量、防治水工程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9、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10、因生产技术部部长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11、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12、生产技术部部长对上报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13、煤矿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14、生产技术部部长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15、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生产技术部部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生产技术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16、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