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集团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用印)注:①此表用印事项必须电脑打印。
需用印的事项必须打印完整,不能添加、涂 改。
用印事项结束后,空白处用“*”键等距标注。
②各项目部经办人(1-2名)需提前到总公司综合办备案。
如需更换经办人, 需各公司提供新经办人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