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5120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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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必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表填报注意事项(全了)!

必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表填报注意事项(全了)!

必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表填报注意事项(全了)!备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要点指引(1.0)》整理纳税调整附表中,部分附表只要发生有关事项,无论是否存在纳税调整,均需要填报相关表单。

包括《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本表为必填表,填报内容包括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三部分。

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变化内容:将原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调整明细表》名称变更为《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提醒】正确填写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平均值“103 资产总额”和“104 从业人数”栏次填写全年季度平均值。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03 资产总额”金额单位为“万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 0000)本表为必填表,是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表。

变化内容:调整“203 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项目,将“203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改为“203-1 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新增“203-2 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填报享受境外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相关信息;在“209 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下新增“28 纳米”选项,同时调整“208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的填报说明;调整“107 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填报说明,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中新增“800政府会计准则”。

进口和中国轴承型号简易对照表

进口和中国轴承型号简易对照表

圆锥滚子轴承
中国型号 系列 7200 7300 7500 7600 3007200 27300 举例 7208 7308 7508 7608 3007208 27308 FAG/TIMKEN/SKF型号 系列 30200 30300 32200 32300 33200 31300 举例 30208 30308 32208 32308 33208 31308 系列 1200 1500 1300 1600 111200 111300
深沟球轴承
中国型号 系列 100 200 300 400 1000800 1000900 7000100 60100 80200 160200 180200 50200 150200 举例 108 208 308 408 1000812 1000912 7000112 60108 80208 160208 180208 50208 150208 FAG/SKF型号 系列 举例 6000 6008 6200 6208 6300 6308 6400 6408 61800 61812 61900 61912 16000 16012 6000-Z 6008-Z 6200-2Z 6208-2Z 6200-RS 6208-RS 6200-2RS 6208-2RS 6200-N 6208-N 6200-2N 6208-2N
38200 38300 38400
38209 38309 38409
52200 52300 52400
52209 52309 52409
32000 32900
32008 32908
111500 111600
111506 111608
2200 K 2300 K
2206 K 2308 K
角接触球轴承

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
18 2.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
41 (二)其他
-
19 (六)大灾风险准备金
-
42 七、其他
-
2.1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
贷款损失准备金涉及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呆账核销,收回已核销呆账等三项业务,其会计处理、 税收政策和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均不同。 会计处理: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呆账核销以及已核销呆账收回会计上均通过“贷款损失准备”科 目核算,同时在业务状况表、表外科目表、损益表或利润表中反映。 税收政策:按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减去上年末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允许当年税前扣除;呆账核销应进行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后允许税前扣除;收回已核销呆账应计 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第5行“1.财产保险业务—投资型—无保证收益”:填报无保证收益的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的 保险保障基金的纳税调整情况。填列方法同第3行。
第6行“2.人寿保险业务—保证收益”:填报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纳 税调整情况。填列方法同第3行。
第7行“2.人寿保险业务—无保证收益”:填报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 纳税调整情况。填列方法同第3行。
第8行“3.健康保险业务—短期”:填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列方法同第3行。
2.1 表单填报情况详解
第1行“一、保险公司”
第2行“(一)保险保障基金” 第9行“3.健康保险业务—长期”:填报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列方法同第3行。 第10行“4.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非投资型”:填报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 金的纳税调整情况。填列方法同第3行。

《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33
(二)贷款损失准备金
34
(三)其他
35
五、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36+37+38)
36
(一)担保赔偿准备
37
(二)未到期责任准备
38
(三)其他
39
六、小额贷款公司(40+41)
40
(一)贷款损失准备金
41
(二)其他
42
七、其他
43
合计(1+21+26+31+35+39+42)
22
(一)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
23
(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24
(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25
(四)其他
26
三、期货行业(27+28+29+30)
27
(一)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
28
(二)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
29
(三)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30
(四)其他
31
四、金融企业(32+33+34)
32
(一)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061015030
A105120
行次
项目
账载金额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税收金额
纳税调整金额
1
2
3(1-2)
1
一、保险公司(2+13+14+15+16+19+20)
2
(一)保险保障基金(3+4+5+…+12)
3
1.财产保险业务
非投资型
4
投资型
保证收益

21.《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21.《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填报情况详解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填报情况详解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本表适用于发生贷款损失准备金的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 据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 策的公告》(2019年第8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 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 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 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贷款损失准备金会计处理、税收规定及纳税调整情况。只要 会计上发生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填报情况详解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填报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报除上述列举情形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报第1+8+9行的合计金额。
填报第4列与第8列的孰小值-第9 列金额
“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4-3-10列金额。
填报情况详解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二)行次填报 填报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报金融企业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
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6号)规定的贷 款资产的情况。
填报情况详解
《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一)列次填报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上年末贷款资产余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末贷款资产余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上年末贷款损失准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A06566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金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不含第9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收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

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

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合计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合计金额。

《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填报指南

《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填报指南

《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填报指南一、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1.业务描述:2017年度,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其中关注类贷款300万元,可疑类贷款200万元,损失类贷款200万元,公司计提损失准备金400万元。

2.会计处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单位:万元,下同)借:资产减值损失 400贷:贷款损失准备 4003.税会差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一、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二、本通知所称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一)农户贷款;(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可扣除金额为:300*2%+200*50%+200*100%=306。

4.申报表填写:二、贷款损失准备金1.业务描述:截至2016年,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为500万元,并且该准备金已在所得税前扣除。

2017年该公司发生贷款损失200万元,企业根据会计准则,2017年计提贷款减值损失600万元。

已知该公司2017年年末贷款资产余额共计3亿元。

其中,对外各种贷款1.7亿元;银行卡透支、贴现和信用垫款6000万元;由本公司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7000万元。

2.会计处理:企业2017年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单位:万元,下同)借:资产减值损失600贷:贷款损失准备600当年进行贷款损失核销时:借:贷款损失准备200贷:贷款2003.税会差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一、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一)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三)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9年版)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纳税人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 “扣除类调整项目” “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其他”六类分项填报,汇总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金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 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 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不含第9行)进行填报。

2. 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表A105010第1 行第1列金额。

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 第3 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表A105020 第14行第2列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

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0,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金额。

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V 0,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表A105020 第14 行第6 列金额的绝对值。

4. 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合计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表单说明】本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纳税人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类分项填报,汇总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金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不含第9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

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

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0,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金额。

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0,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金额的绝对值。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合计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合计金额。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9年版)》及填报说明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9年版)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纳税人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类分项填报,汇总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金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不含第9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

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

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0,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金额。

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0,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金额的绝对值。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合计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税会差异调整解析(边敏)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税会差异调整解析(边敏)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 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 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三)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会: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 计量。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 额的差额,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公允价值高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差异,调整↓) 公允价值低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差异,调整↑)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现金折扣: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 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 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 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确认收入时进行折扣扣除,基本无差异

(五)销售折让和退回

税: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因售出商 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 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 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 销售退回。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 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 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附表总体介绍


2、纳税调整项目变化 旧:包括境外应税所得、部分税收优惠 项目。 新:境外所得—主表、境外所得明细表 进行境内、外所得的计算。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相关明细表 (例外:加速折旧在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进 行填报)
第二部分: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附表具体 填报(差异分析、案例、填报)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填报企业根据税法规定确认交易性金融资 产初始投资金额与会计核算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初始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 税:《条例》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 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 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 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2019年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2019年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2019年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9〕122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9〕12号)的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9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9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3号)中的部分申报表修改如下:(一)对《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及填报说明修改如下:1.“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修改为“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填报说明修改为“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2.“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填报说明中,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是否为工业企业内容修改为“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469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不包括建筑业。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及其填报说明废止,以修改后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替代,表间关系作相应调整。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2号)规定,《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第33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填报说明中,删除“全球独占许可”内容。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写指引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写指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指南2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一、表样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二、主要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 ]875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10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10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失”、根据《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的填报说明同步调整。
调整及填报情况详解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项 目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8+10+11)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A105010)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七)不征税收入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写A105040)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九)其他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3+14+…24+26+27+28+29+30) (一)视同销售成本(填写A105010) (二)职工薪酬(填写A105050) (三)业务招待费支出 (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写A105060) (五)捐赠支出(填写A105070) (六)利息支出 (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九)赞助支出 (十)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 (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 (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填写A105040) (十三)跨期扣除项目 (十四)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十五)境外所得分摊的共同支出 (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 (十七)其他 * * * * * * * * * * * 账载金额 1 * * 税收金额 2 * 调增金额 3 调减金额 4 *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及注意事项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及注意事项
:A105000 第5行: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第6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持有和处置 A105000第4行=A105030 A105000第7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第7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会计: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当期的会计利润; 企业所得税:权属未变更不认可,应当调整
C.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补贴、补助: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得 扣除。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2.职工福利费: 限额:工资薪金支出*14%
3.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限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
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工会经费支出:2% 5.财产保险: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6.补充养老保险:限额为实际发生的工薪支出的5% 7.补充医疗保险:限额为实际发生的工薪支出的5% 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即实际发放金额。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 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企业所得税: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 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 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实施时间
《公告》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 报。今后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填报。以前年度企业所 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纳税 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相关规则调整

《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A105120 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发生特殊行业准备金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特殊行业准备金会计处理、税收规定及纳税调整情况。

只要会计上发生准备金,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一、保险公司”:填报第2+13+14+15+16+19+20行的合计金额。

2.第2行“(一)保险保障基金”:填报第3+4+5+6+7+8+9+10+11+12行的合计金额。

3.第3行“1.财产保险业务—非投资型”:填报保险公司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相关情况。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按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3列为第1-2列的余额。

4.第4行“1.财产保险业务—投资型—保证收益”:填报有保证收益的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列方法同第3行。

5.第5行“1.财产保险业务—投资型—无保证收益”:填报无保证收益的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列方法同第3行。

6.第6行“2.人寿保险业务—保证收益”:填报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列方法同第3行。

7.第7行“2.人寿保险业务—无保证收益”:填报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列方法同第3行。

8.第8行“3.健康保险业务—短期”:填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列方法同第3行。

9.第9行“3.健康保险业务—长期”:填报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列方法同第3行。

10.第10行“4.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非投资型”:填报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填列方法同第3行。

11.第11行“4.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投资型—保证收益”:填报有保证收益的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保险保障基金的纳税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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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A公司是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成立于2013年1月。

2013年末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金余额为120万元,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为200万元。

2014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为20000万元,该公司财务上按2%新增计提担保赔偿准备400万元;当年实现担保费收入480万元,按50%比例新增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40万元。

2014年末,账面担保赔偿准备金余额为320万元,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为440万元。

税务处理:
1、担保赔偿准备
《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同时将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因而,2014年允许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为:
20000*1%-120=80(万元),会计上计提400万元,超过的320万元应进行纳税调增。

2、未到期责任准备
财税[2012]2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因而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为:480*50%-200=40
(万元),会计上计提240万元超过的200万元应调增。

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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