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西安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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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西安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市发改产发[2015]386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7.02
【实施日期】2015.07.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西安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发改产发〔2015〕386号)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型升级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现就做好2015年西安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
(一)产业融合发展和新技术及特色产业项目重点支持:自主创新技术转化及产业化示范推广项目;促进产业升级、填补产业链空白、形成新产业链的关键技术及环节项
目;区(县)特色产业项目和产业发展平台项目。
(二)环保产业和装备制造业项目重点支持: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类等产业项目。
(三)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承接中东西部产业转移及相关产业配套体系建设且技术先进、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
(四)对中、省2015年下达的我市部分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项目进行资金配套。
二、资金支持的方式
2015年市级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采取一次性补助方式。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且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项目。
(二)已开工在建项目或已完全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建项目。
(三)由市、区(县)及开发区发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过的项目。
(四)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五)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组织实施符合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按照要求申请资金支持。
(六)对已完成投资项目、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一般性产能扩张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文件。
(二)西安市产业引导资金申请表及汇总表。
(三)项目实施计划,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产品工艺技术、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和申请专项资金的数额、方式等内容,不超过5000字。
(四)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城建部门城市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发展改革部门能评批复意见、知识产权鉴定评估等相关文件。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真实性声明等有关材料。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区(县)发改委、开发区发改(经发)局对辖区内项目初审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
(二)中、省及市属企业申报的符合要求的项目,以正式文件形式直接报送。
六、项目申报要求
(一)同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含电子版)。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2015年西安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资金项目情况表
2.2015年西安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资金企业情况表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
附件1
2015年西安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资金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