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考:高中自主招生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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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中考:高中自主招生相关政策
南昌中考:高中自主招生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昌市2015年市区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教育厅、中招委《江西省2015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省教育考试院《江西省2015年中等学校秋季招生简章》、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公布2015年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为更好地实施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个性和特色教育发展,推进学生特长培养模式多样化,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培养各类优秀后备人才,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含直升班、特长班(生)招生〕工作秩序,严格自主招生工作纪律,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经南昌市教育局批准同意:今年我市个别普通高中继续举办直升班,部分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班(生)。

其中,南昌外国语学校可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用统招计划的20%招收本校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南昌十中五年一贯制超前教学实验班(即少年班)的学生可不参加中考直升本校高中;其他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计划详见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计划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15】8号。

二、报名条件
报考外国语学校直升班和十中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符合有关条件的本校初中毕业生。

报考特长班(生)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非我市户籍考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公布招生方案
各招生学校按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校办学实际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确定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明确报考要求、专项测试安排、中考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要求等内容,于5月6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南昌市教育局和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并在南昌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公布的方案组织各校实施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二)报名提交材料
南昌外国语学校和南昌十中直升班招生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3日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

市教育考试院按市教育局审批通过的.拟定招生名单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其他学校均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承诺可直升本校高中。

报考特长班(生)的考生必须按照各自主招生学校招生方案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报考的招生学校填写《南昌市2015年普通高中特长班(生)招生报名表》进行报名,并按招生学校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未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相关学校自主招生专项测试,填报志愿期间一律不得填报中招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相关志愿。

四、特长班(生)资格确认办法
(一)招生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政教处、相关教研组等联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特长班(生)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专业特长测试,确定特长班(生)入闱考生资格,发放国际班和特长班(生)专业入闱合格证。

(二)招生学校收到考生报名资料后,指派专人负责对考生填报的报名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通过审核的报考特长班(生)考生,由招生学校在5月30日前统一组织进行有关专业特长测试。

(三)招生学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和专业特长测试后,于6月3日以前将通过本校特长班(生)报名和专业测试入闱考生花名册(附考生专业特长测试成绩),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后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同时在《报名表》上签注意见,连同考生的其他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四)市教育考试院对所有申报特长班(生)的入闱考生资格进行审批确认。

(五)市教育考试院于6月10日以前将通过审批确认资格的各校特
长班(生)专业测试入闱名单(含专业测试成绩)在院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未取得入围资格的特长班(生)报名考生,一律不得填报中招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相关志愿,不得以特长班(生)招生方式录取。

(六)对有需求组织考生进行二次报名专业测试的招生学校,允许其在报经南昌市教育考试院批准的前提下,于6月19日至6月21日期间按报备公布的招生方案要求再组织一次自主招生报名测试工作,其补报的特长班专业测试入闱名单(含专业测试成绩)必须于6月22日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通过考试院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直升班的学生,根据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时提交并通过审核的拟定招生名单直接认定其中招直升班招生志愿。

其他特长班(生)志愿填报,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志愿填报系统设置只有取得学校特长班(生)入闱资格的考生才能填报该校特长班(生)志愿。

没有填报特长班(生)志愿的考生不予进行特长班(生)投档录取。

(二)投档录取。

直升班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根据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时提交并通过审核的拟定招生名单直接投档录取。

其他自主招生学校将根据该校自主招生方案确定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具备特长班(生)资格的专业入闱考生所填报志愿次序,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与中考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算后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测试成绩与中考成绩所占比例由各招生学校研究决定。

对符合条件并已投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予以录取。

凡已录取为特长班(生)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上一批次和同一批次其他学校的录取。

(三)补报补录。

特长班(生)招生学校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成绩录取结束后,将没有完成的计划向社会公布,给落榜且具备对应招生学校特长班(生)资格的专业入闱考生一次补报志愿录取机会。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招生项目和计划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特色招生项目、计划(名额)和范围。

(二)每名考生在同一批次学校中只能填报一所对口项目的招生学校特长班(生)志愿,各招生学校必须按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否则不予办
理录取审批手续。

(三)自主招生新生须与招生学校签订《自主招生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款项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要求规定,自主招生新生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参加有关文化课程学习或有关训练和比赛。

招生学校要为招收的每一位自主招收的新生建立学生成长跟踪档案,以考核自主招生新生三年期间培养成果。

(四)各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强化特长师资队伍建设和特色课程体系建设,有效拓宽特长学生的成长、升学和深造渠道,确保自主招生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教育持续发展。

(五)自主招生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取私利、徇私与舞弊。

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实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示工作,如有投诉可报南昌市教育局或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经查证属违规行为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各县区教体局有关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参照此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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