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折算风险的管理办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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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折算风险的管理办法有
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典当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典当业务风险,根据 ___、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典当业务包括:动产、权利质押融资、不动产抵押融资、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折价处理、鉴定评估及咨询、
___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业务风险是指:(1)合规风险:违规放款,收当国家禁止物品、恶意收赃等,导致公司被行政处罚甚至被取缔的可能性;(2)市场风险:因市场因素变化导致抵押物不足值或无法处置,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可能性;(3)法律风险:因客户主体资质不合法、合同签署错误、合同文本缺失、合同内容不合法或不严密等法律问题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可能性;(4)客户风险:客户多头抵(质)押、客户经营不善、客户恶意骗贷不还等情况,导致公司不能按时收回典当本金及利费,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可能性;(5)操作风险:在典当业务操作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等过失使收集的资料不真实,尽职调查的情况不客观或不全面,放款条件没有落实到位,以及抵质押物处置难以到位而导致可能使公司在赎当、回款等方面造成损失的可能性;(6)道德风险:公司
内部员工与外界人员勾结,有意高估当物、超额发放当金,违规免除抵押、质押条件,发放人情信用贷款,暗拿回扣、佣金,套取息费,套取公司资金或资产,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可能性;(7)其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公司对客户典当风险控制要实现以下目标(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理念;(二)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三)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典当业务稳健运行。

(四)出现风险后,及时、有效地化解风险,将损失减少至最小。

第五条公司对客户典当风险控制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择优选择原则。

对客户典当时,应注意对主体的选择,选择有实质资产的企业、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作为主体。

(二)统一管理原则。

对客户典当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客户典当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三)重要管理原则:对大额客户与小额客户在当后(放款后)实行差别管理,对大额客户当后应加强对借款人的财务、经营、现金流、资金挪用情况、项目情况的跟综监测,实行重点控制。

(四)风险分散原则。

典当客户分散和当物品种分布多样化,应根据典当业务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客户的总体典当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五)风险转移原则。

对重大、价值高的当物,事先投保。

(六)风险补偿原则。

公司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计提风险准备基金。

第六条为了加强典当业务风险的管理,提高识别、防范、控制和处理风险的能力,公司对典当业务管理实行项目“ABA+法务主管”制度,由业务部门指定两名项目经理分别为业务主办人(以下简称“业务A角”)、业务协办人(以下简称“业务B角”),同时由风险控制部指派项目风险经理(以下简称“风控A角”)及法务主管,一并负责项目运作和管理。

(一)业务A角作为业务主办人,负责向客户宣讲公司业务政策;负责组织收集、审查客户的有关资料,进行组织尽职调查,并撰写
《尽职调查报告》;负责和风控A角一起落实审批条件;负责项目法律文本的拟定、送交法务主管审查、组织客户面签;贷款发放后履行贷后跟踪管理职责,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风控A角、法务主管进行项目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业务B角作为业务协办人,负责全程协助业务A角开展业务相关工作,并在业务A角不能履职时接替业务A角岗位职责;原则上需参与尽职调查,并参与撰写《尽职调查报告》。

(三)风控A角和业务A角、业务B角一起参与项目的尽职调查;负责审查《尽职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负责出具专门的《风险调查报告》,建议项目是否上报风险评审小组;对典当项目放款条件的落实和执行进行监督,参与贷后跟踪管理;负责典当项目后期风险管理。

(四)法务主管和业务A角、业务B角、风控A角一起参与项目的尽职调查;负责审查《尽职调查报告》相关内容的合法性;负责在《风险调查报告》中填写法律评估意见;负责确定项目的法律文本体系;负责审核业务A角拟定的项目法律文本,并出具审核意见;根据需要参与法律文本的面签;参与贷后跟踪管理,并负责对风险项目提供法务支持,以及逾期项目的非诉讼追偿;组织做好
进入诉讼追偿项目的相关法律文本的制作,协助外聘律师和法律顾问做好诉讼项目的追偿工作,负责诉讼项目法律案卷的和存档。

(五)典当项目管理中业务A、B角,风控A角以及法务主管一旦确定,便对典当项目实行终身负责制,直到项目完结。

第二章典当业务受理审查第七条业务部是典当业务受理审查的责任部门,风控部与业务部同时开展业务调查,加强风险的事前识别,稽核业务A角、B角的尽职调查行为。

第八条业务部在接受客户典当申请后,应在三天内指定业务A角、业务B角开展尽职调查,客观、及时地对已与公司发生典当业务或拟发生典当业务的客户的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风控部也应同时指定项目风控A角及法务主管参与业务调查,履行风控和稽核职责。

任何人不能提前介入业务调查及风险评估。

所有业务外勤事项,均实行双人办理,所有签字、盖章必须双人面签并核对原件。

第九条如多个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则在典当业务调查、审查和典后管理不良资产处置等环节应以整体来审查、评估业务风险。

1、详细列明客户的名称、客户之间的关系、以往典当业务发生详细情况;
2、对重要关联方也应对其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现金流与项目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对关联方之间的担保人能力和资金被挪用至其他关联方的可能性进行评价;
3、应收集、调查所有重要关联方的贷款信息,了解整体负债情况,进行整体现金流分析。

关联企业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事业法人对象(公司客户)和个私业主及生意人等(个人客户):(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如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如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的。

第十条业务部门在前期调查中应注重考察同一客户及其关联企业在财信控股集团内部的贷款总额。

第十一条若客户的情况和项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重大资产受损、拟提供担保等可导致重大或有负债的情况、法人代表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涉诉事项、盈利出现重大不稳定情况、现金
流结构和现金流量出现异常的情况,项目超计划、预算投资的情况等,业务部门应及时进行了解、调查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业务经办人员应区分不同类型的业务,根据《业务操作规程》进行客户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业务员调查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未如实反映的,应责成业务员限期进行调整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章典当业务风险管理第十三条在对客户典当时,应要求客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其中公司客户须提交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各成员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社会背景)、注册地、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年审、年检情况、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项目、担保情况和重要诉讼情况等。

对重要大额客户在投在建的项目(资金计划使用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工期、投资人款项落实情况,资金缺口、资金筹集计划、项目回收期、盈利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

个人客户必须提交与客户本人相一致的有效 ___明文件、配偶的有效 ___明及同意向我公司典当的声明、与客户身份相一致的当物证照。

必要时,可要求客户聘请独立的具有公证效应的第三方出具资料真实性证明。

第十四条在对客户典当时,业务员应进行充分详细的调查,并在典当调查报告中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全面、详细、准确地了解和反映集团客户的成员情况、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情况,对主要集团成员企业的财务状况、明确对重要大额客户的财务状况调查时应取得公司近三年及最近月份财务报表。

对其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损益情况以及客户整体经营运作情况进行全面反映。

同时对于个人客户,业务员应审查其提供资料、当物证明及相关财产证明的真实性。

调查人员应对照典当对象提供的资料,对重点内容或存在疑问的内容进行实地核查。

业务部负责人应派员负责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如有必要可进行实地核查。

同时做好相应的调查情况说明书,针对详细阐明的地方或存在疑问的内容进行重点说明。

第十五条对客户典当时,业务部应重点调查客户的整体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了解借款的真实用途,并调查第一还款(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第二还款重点调查抵(质)押(权)物变现难易程度、抵押物处置费用、处置时间周期等确保典当贷款安全。

第十六条合理配置各类贷款规模,通过控制规模来控制风险。

(1)科学配置贷款品种,合理布局各类贷款规模,通过控制各类型贷款总规模,确保高收益、高流动性、低风险的有机结合;年初经营班子根据市场情况合理确定各类贷款的规模。

(2)合理控制单一客户、单笔贷款的规模。

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的典当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金的25%;对房地产类业务单笔业务的典当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金的10%。

第十七条科学合理地核定各类抵押物的折当率,根据客观环境相应调整。

原则上,股权折当率控制在40%以内,房产、地产折当率控制在50%以内;生产资料、汽车等大宗商品折当率控制在50%以内,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折当率控制在60%以内。

第十八条对客户应加强当后的管理,业务部门应做好基础性的当后管理工作,风控部对进入预警重点管理的项目加强监管,风险控制部和业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针对客户的联合调查,掌握其整体经营和财务变化情况,并把重大变化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保管在公司的典当业务客户资料档案中。

第十九条若客户典当出现风险,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清收化解,在最短时间内与客户协商,通过收回、调整主体、追加抵质押、保证等担保措施,有效保全资产,降低贷款风险。

第四章典当信息管理和风险预警第二十条业务部在接收客户业务申请、审查、放款、当后管理等业务流程中应准确、如实地将客户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在公司的业务台帐和贷款档案中进行登记、核对、保管。

第二十一条在给客户典当前,业务部应查询客户的负债信息、大事记、关联方信息、对外对内担保信息和诉讼情况等,作为典当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二条在对客户典当后,业务部应及时将典当总额、期限和典当人(如是公司客户,则对公司客户的法人代表、关联方等)信息及时做好备案工作,同时应做好客户典当后信息收集与工作,定期跟踪客户贷款的变化、经营财务状况的异常变化,对关键管理人员的变动、客户的违规经营、被起诉、欠息、逃废债、提供虚假资料等重大事项必须立即备案并及时通报风险控制部。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应根据客户所处的行业和经营能力,对客户的典当总额、资产负债指标、盈利指标、流动性指标、当款本息偿还情况和关键管理人员的信用状况等,并根据我司自身实际情况会同风控部设置相应的预警指标,超过预警指标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第五章典当风险控制流程第二十四条公司对典当项目的风险审查分六级进行控制,实行业务风险逐级一票否决制,业务部、风险控制部、业务风险评审小组、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根据授权逐级审批,对业务均有一票否决权。

第二十五条业务部作为业务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负责调查客户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信用记录以及当物证明及相关财产证明的真实性等。

业务部初审合格的项目,提交风控部。

第二十六条风控部对业务部提交的项目独立考察审核,并出具风险评估意见,决定是否上报业务风险评审小组。

风险评估意见应提出风险点、风险防范建议、当后风险监管重点环节等意见。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立业务风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员由公司内部人员组成。

内部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名,报董事长批准后确定。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对业务风险评审小组上报的项目根据《授权经营管理办法》对在其权限审批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审批,超出授权的项目,上报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对上报的项目根据《授权经营管理办法》对在其权限审批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审批,超出授权的项目,上报董事会审批。

第三十条综合部根据用印审批管理办法,协助业务部办理相关合同签署事宜。

业务部和风控部根据业务审批单落实审批条件,并在《业务划款审批表》上签字,财务部审核后按照合同约定划款。

第三十一条业务逾期二个月内未能办理续当、和解协议等,其业务资料由业务部移交风控部,此类业务的后期管理由风控部负责。

第六章典当业务风险责任追究第三十二条公司实行业务风险责任追究制。

如果典当业务出现本办法第三条中所述风险,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相关债务人清偿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四条风险控制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典当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同时出具评估报告。

风险控制部至少每年对公司客户典当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十五条执行风险控制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利。

对弄虚作假、不执行本办法导致对客
户情况的调查不真实、不准确,或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客户的典当业务进行管理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由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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