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明细科目设置信息化改造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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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明细科目设置信息化改造试析[摘要]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总账科目及部分明细科目设置进行了统一
的规范,但却忽视了会计信息化的需要。

会计发展史及会计规范的变迁表明,会计环境与会计规范是相互制约的双方,随着会计信息化的发展,现行会计制度对会计信息化的制约越来越明显。

综观国内外会计科目设置的历史发展不难发现,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运用不能随心所欲,至少应遵循以下原则:反映资金运动规律,反映会计环境要求,满足经济管理要求,满足会计报告要求。

以此为准绳,立足于信息化环境,我们可以对《企业会计制度》的明细科目设置进行适当的改造。

[关键词]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化;单向科目;中转科目;多维科目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06)10-0024-04
会计科目是填制会计凭证和设置账户的依据,是分类核算和编制报表的基础,它在会计核算中起着不可忽视的桥梁作用。

为了使规范的会计科目具有通用性,扩大其适用范围,以便有利于宏观经济管理,大大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将会计科目及编号作为规范的三大内容之一,对总账科目及部分明细科目进行了统一的规定,这对于加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但美中不足的是,《制度》忽视了当前在会计领域开展得如火如荼的会计信息化,实为现行制度的一大缺陷。

从整体上看,《制度》规范的总账科目基本上较为科学,但明细科目的设置还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难以满足制证、核算和编表的需要,并给会计信息化增添了不少麻烦。

综观国内外会计科目设置的历史发展,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运用不能随心所欲,至少应遵循以下原则:反映资金运动规律,反映会计环境要求,满足经济管理要求,满足会计报告要求。

以此为准绳,立足于信息化环境,我们可以对《制度》的明细科目设置进行如下改造。

一、设置单向科目
所谓“单向科目”,是指平时只有借方而无贷方发生额,或只有贷方而无借方发生额,待期末(月末或年末)将其转平的明细科目。

此处所称的“向”,是指账户的记账方向,即借方或贷方。

单向编码是暂时的单向,绝不是永恒的单向,在期
末(月末或年末)一定要将其转平,以防止单向发生额的跨期结转。

接受单向编码转平的对应编码称为“综合科目”。

两者相互依存,使用单向科目,就必然会使用相应的综合科目,综合科目是若干单向科目的综合。

《制度》共规范了74个明细科目,除应交增值税的三级科目(专栏)有点像单向科目之外,基本上没有运用单向科目的概念。

例如,直接法现金流量表只涉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少数几个科目,只有“10*”几个科目供使用,但要求分别填列经营活动、投资和筹资活动的各项现金流入(借方)与流出(贷方)。

又如,应付福利费明细表,只涉及“应付福利费”一个科目,但要求分别填列增加(贷方)和支用(借方)的明细数。

类似的还有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等。

如果不设置和使用单向科目,则会计信息化无法顺利编制有关报表,以致目前国内一些会计信息化软件,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得不进行所谓的现金准备,给编表带来了较大的主观随意性。

(单向科目和综合科目的详细设计可见参考文献)
二、设置中转科目
在信息化环境下,会计数据都存储在数据表中,对它的加工处理均通过对数据表的操作来完成。

其中,记录会计分录的凭证数据是最重要的原始数据,存储在相应的凭证表中。

当凭证表采用简单法结构,而会计分录为多借多贷的复合分录时,由于账户对应关系不清(指延伸到使用中的明细科目),进而给凭证数据的分解带来了困难,极不利于数据的进一步加工和利用。

因此必须设置专门用于转账中间环节、带有过渡性质的科目予以解决,可将其称之为“中转科目”。

《制度》显然没有考虑到这种需要,缺少相关中转科目的规范。

“中转科目”属于明细科目,专门用于转账的中间环节,带有明显的过渡性质。

在会计信息化条件下,当凭证表采用简单法结构时,表中有“借方科目”、“贷方科目”和“金额”3个主要字段,数据表中每一条记录都是一笔一借一贷的简单分录。

为避免多借多贷而造成账户对应关系不清(指延伸到使用中的底层明细科目),必须设置“中转科目”。

复合法凭证表结构有“会计科目”、“借或贷”和“金额”3个主要字段,数据表中任一条记录都不是一笔简单分录,而要若干条记录才能共同构成一笔会计分录,因而不必使用“中转科目”。

例如,某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凭证表采用简单法结构,其“辅助生产(4102)”一级科目之下设“工资及福利费(410201)”、“材料费(410202)”、“折旧费(410203)”、“水电费(410204)”、“修理费(410205)”和“成本中转(410206)”5个二级明细科目,其中“410206”为中转科目。

这样,在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可以先将本月归集的辅助生产费用转入中转科目,编制分录1如下:
借:辅助生产/成本中转(410206)5 537.60
贷:辅助生产/工资及福利费(410201) 1 368.00
辅助生产/材料费(410202)2 069.60
辅助生产/折旧费(410203)1 300.00
辅助生产/水电费(410204)800.00
然后按受益原则分配辅助生产费用,从中转科目转出,编制分录2如下:借:在建工程/自制设备(160301)1 137.60
制造费用/修理费(410504)4 000.00
管理费用/修理费(550209)400.00
贷:辅助生产/成本中转(410206) 5 537.60
如果不使用中转科目,则上述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转出,编制的分录3如下:借:在建工程/自制设备(160301) 1 137.60
制造费用/修理费(410504)4 000.00
管理费用/修理费(550209)400.00
贷:辅助生产/工资及福利费(410201) 1 368.00
辅助生产/材料费(410202) 2 069.60
辅助生产/折旧费(410203) 1 300.00
辅助生产/水电费(410204) 800.00
很明显,只要将上例中账户的对应关系延伸到二级明细科目之后,马上可发现不使用中转科目的上述分录3是一笔多借多贷(多对多)的分录,账户对应关系很不清楚。

而使用中转科目的上述分录1和分录2,则将原来的“多对多”一笔分录变成了“一对多”和“多对一”的两笔分录,这时的账户对应关系非常清晰,从而十分有利于会计信息化下的数据加工。

三、设置多维科目
多维科目是指某些需同时采用几种并行的核算口径进行明细核算的科目,如“基本生产”科目就存在按成本、费用项目和成本计算对象两个并行的不同核算口径同时进行核算的问题。

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为同时提供两套不同口径的指标数据,必须配套相应的多维明细科目予以支持,否则难以达到上述核算目标,而《制度》明显缺少相关明细科目的规范,致使手工会计计算成本时,间接费用分配与归集的很多环节都在账外进行,无法纳入簿记系统,账面记录一般无法反映费用发生与成本形成的内在联系,是传统成本会计的一大缺陷。

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如果缺少多维明细科目及配套编码的设置,按并行核算口径同时提供几套指标数据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会计信息化日益深入的今天,亟需在《制度》中充实有关多维明细科目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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