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导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 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导则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对监理行业一直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

根据现行的法律制度及相关条例提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应当进行的工作内容和履行的职责。

6.1 现行法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
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国家主席令第91号〉第44条明确“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45条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6.1.2 我国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1.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第14条明确: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2 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目录)
国家标准·安全生产法规
6.3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程序
6.4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在〈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中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方案。

编制内容详见〈监理规划〉编制制度。

6.5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5.1 〈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明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层次要明确,有专项安全管理人员及职责、权利的规定。

6.5.2 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的资源配置计划;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现场消防配置方案(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 安全用电制度及现场施工用电配置方案;
5 施工机械操作制度;
6 安全生产管理及检查验收制度;
7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6.5.3要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审核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 预防自然灾害措施(防大风、雷电、洪水、地震、流行疫病等);
2 防火防爆措施(防火及消防措施、明火作业制度、燃气、乙炔、氧气等特种设备防晒防爆措施等);
3 劳动保护措施(深基坑、高空、交叉施工、安全用电制度及措施)。

6.5.4 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有相应的物资储备和配置计划、相应的人员组织和配置)。

6.5.5 对危险性较大的下列专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资料,且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监理工程师也必须对安全验算结果资料进行复核其正确性,并应审核是否符合相关规范中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
4 起重吊装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
7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6.6 在施工准备阶段,签发工程建设开工令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审核下列有关安全规定的资料。

6.6.1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
6.6.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颁发的合格证件(岗位证);
6.6.3 查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卷扬机司机、搅拌机操作人员、安装拆卸工、爆
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架子工)、检修电工、气电焊工等);
6.6.4 现场安装及拆卸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其他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含施工用电梯等)应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应当编制正确的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操作措施。

以上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并出具书面的检测合格证书,并由施工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出具验收记录;
6.6.5对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各种管线的专项防护措施方案。

6.7监督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完成信息反馈。

6.7.1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坚持对施工现场的每日全面巡视制度,注意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的(指巡查中应当发现的)隐患和违规操作,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立即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在隐患存在范围内暂时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同时抄报公司工程技术部,直至监理工程师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再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复工,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后签署同意复工指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机构应立即书面报告负责本项目质量及安全监督的质监部门,报告同时抄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工程技术部,做到监理机构的责任连带免除。

6.7.2 根据〈监理规划〉中安全管理计划,定期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出记录,并在〈监理例会〉上进
行通报,在〈监理月报〉中记录。

6.7.3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日常监督工作内容:
1 应着重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
1)对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用电制度的执行情况;
3)施工机械操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做到执证上岗;
4)专职安全人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生产记录,对生产工人的作业安全交底记录等资料。

2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施工现场安全通道,“三宝四口”防护,脚手架、模板支护、防护网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设施是否齐全;
2)施工现场用、配电设施(各级配电柜箱)及配电线路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运行是否安全可靠;
3)深基坑及高空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是否有保障;
4)现场的消防器材配置、消防通道、运输通道是否保持通畅,是否符合应急救援的快速行动要求;
5)施工机械的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带病”作业现象,操作人员是否执证上岗,是否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钢管脚手架及高空施工机械的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装置是否安全可靠、齐全;
7)对脚手架施工荷载、模板支撑传力是否超载、人员是否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是否戴安全带、脚手架连墙杆件是否符合标准、现场物品是否乱堆放┅┅等常见违规操作尤要注意勤管勤查。

6.8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8.1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监理机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尽快赶到现场,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进行应急处理和协调、调查工作。

6.8.2当现场安全事故连带有工程质量事故时,监理机构应按公司〈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执行。

6.8.3 当现场安全事故为人员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时,监理机构根据情况协助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

6.8.4 对于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理机构应有详细的记录和结论资料存档。

6.9 安全工作评估与总结
6.9.1监理机构应在每次监理例会中对当前现场安全检查及下阶段应注意的安全工作重点及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评议。

在监理月报中应有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记录。

6.9.2 在工程竣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对整个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监督工作进行资料汇总及书面总结报告。

对上述资料应进行整理归入监理档案。

标准条款)
6.10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要点(详见各项规范、规则的强制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