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业有限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奖励办法(WORD5页)【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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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推进企业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畅通企业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的渠道,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坚持广泛性、群众性原则,体现“小”、“活”、“实”思路。

“小”,具体指:(一)立足于生产实践中的岗位创新“五小”项目,即小发明、小设计、小革新、小改造、小建议;(二)体现投入少、时间短、见效快、易于推广的建议。

“活”具体指:(一)时间灵活,随时可提,只要有问题、有想法,均可提出;(二)根据不同时期公司发展的特点和热、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合理化建议活动。

“实”,具体指:结合公司、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注重实效,可操作。

第四条职工合理化建议,可由职工1人提出,可2人以上联名提出,也可以以集体名义提出。

第二章条件和范围
第五条职工合理化建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先进性:所提建议相对于公司原有事物有改进、完善或提高的方案、措施;
(二)可行性:方案、措施在公司现有条件下或改造现有条件后可以实施;
(三)效益性:建议实施后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六条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可列入职工合理化建议受理范围:
(一)管理思路、方法、制度的改善;
(二)作业方法(流程)改善;
(三)新项目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措施;
(四)工艺、设备、技术的改进;
(五)材料节约、废物废品利用;
(六)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
(七)经科学论证的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现场品质、服务品质等的改善;
(九)工作环境改善;
(十)人才资源开发、培训、运用和人员管理改善;
(十一)安全生产;
(十二)党建工作改进与提高;
(十三)其他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改善事项。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作为职工合理化建议受理:
(一) 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事项;
(二) 曾被采用或重复建议;
(三)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风俗的;
(四) 其他不应受理的事项。

第三章领导机构
第八条为了促进合理化建议活动顺利开展,保证建议征集、评选、实施过程中的规范化,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征集领导小组。

组长:莫锦苏
成员:杨军、宋银生、李永东、陈朝军、王元信、杨洪明、李文琼、庞美联。

领导小组下设合理化建议征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

组长:李文琼
成员:王仲友、何贵荣、庞美联。

第九条领导小组职责:发动部室、分厂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对所提合理化建议进行把关;对公司合理化建议评审程序进行监督;对所提合理化建议进行论证、实施、验收。

合理化建议征集办公室职责:评审建议、确定建议奖励金额,对上报的合理化建议项目进行整理、分类、协调建议实施工作。

第四章建议征集
第十条凡递交公司的建议,公司工会审理后应分档次及时给予奖励。

第九条职工可以随时向公司工会提交合理化建议;公司工会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形势和部署,围绕某一重点、难点或者专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工会负责收集合理化建议,并适时将员工提交建议反馈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将一些好的建议加以实施。

第十二条职工所提合理化建议应以纸质或电子文档形式递交公司工会,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资料等。

从建议填写之日起,建议提出者有义务向采纳建议分厂或者部室详细说明情况、回答问题。

第五章建议反馈
第十三条在合理化建议征集过程中,由政工部指定专管人员,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收到合理化建议后,公司工会应及时对建议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应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检查,并回答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质询。

第十六条广大职工群众可对合理化建议活动进行监督,凡弄虚作假的,公司将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由公司合理化建议征集领导小组根据建议的性质、类别,决定由某一分厂(部门)或几个部门落实完成。

第十八条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单位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九条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落实完成的建议进行验收和效益评估。

发现造假的,取消奖励,并追究报送单位责任。

第二十条合理化建议在实施中经过试验并鉴定成功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按照价值大小,由合理化建议征集办公室评定,根据10元~50奖励标准及时实施奖励。

特别建议奖励:50元/条;合理化建议贴近公司生产经营,内容详实,有计划、有分析、有措施、预计实施后能为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优秀建议奖励:40元/条。

合理化建议贴近公司生产经营,内容详实,操作性强、实施后能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优良建议奖励:20元/条。

合理化建议贴近公司生产经营,内容详实,可操作。

普通建议奖励:10元/条;合理化建议客观得分析和提出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二十二条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作好档案记录,可作为评选先进、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易门铜业公司合理化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易门铜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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