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滨河大道施工招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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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台滨河大道建设项目已由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凤发改审批〔2023〕0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凤台滨河大道建设项目位于凤台县城区,西起S317省道,东至规划路,全长约8公里。
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双向八车道,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
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凤台滨河大道建设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
6. 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投标人,不得有挂靠、转包等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时。
2. 开标地点: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竣工验收
报告等。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文件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4.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
5. 本招标公告在凤台县政府网站、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 招标代理机构:凤台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0日
第2篇
一、招标条件
凤台滨河大道项目已由凤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现就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公告如下:
1.1 项目名称:凤台滨河大道
1.2 项目地点:凤台县
1.3 项目规模:全长约10公里,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1.4 招标范围:凤台滨河大道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1.5 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6 工期要求:工期为12个月
1.7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规模公路工程2项以上
2.5 拥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和项目管理团队
2.6 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2.7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投标文件要求
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7)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和项目管理团队介绍
(8)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9)信誉证明材料
(10)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3.2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封面及封底应标明“凤台滨河大道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字样。
3.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程序
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人将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开标程序。
4.3 开标程序包括:宣布开标时间、地点;宣读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答疑等。
4.4 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4.5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3 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其他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6.2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投标,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
6.3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的权利。
6.4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2 联系人:张先生
7.3 联系电话:XXX-XXXXXXX
7.4 电子邮箱:***********
7.5 通信地址:凤台县XXX街道XXX号
敬请广大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积极参与投标。
预祝各投标人投标成功!
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第3篇
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凤台滨河大道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凤台滨河大道施工项目
2. 项目地点:凤台市滨河大道
3. 项目规模:全长XX公里,双向XX车道,设计时速XX公里/小时
4. 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
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
6. 工期要求:合同工期为XX个月,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XX万元。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 具有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
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而受到处罚。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止。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凤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凤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凤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评标办法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3.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分。
七、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有权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保密,未经投标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5.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文件内容,并提前发布调整公告。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凤台市交通运输局
2. 联系人:张先生
3. 联系电话:XXX-XXXXXXX
4. 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凤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敬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按照本公告要求,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积极参与投标。
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共建凤台滨河大道,为凤台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凤台市交通运输局
XXXX年XX月XX日
(注:以上内容为招标公告范本,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