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作业培训内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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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入职基础培训教材
现场管理作业培训内容
一、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保安员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写字楼、学校、足球基地保安各岗位,监控中心每天每次的交接工作。
3 职责
3.1当班班长负责本班的交接班工作及交接班工作的讲评。
4 作业规程
4.1 各保安队(安保部)、监控中心在经保安部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执勤(上岗)班次。
4.2 保安员接班前的集合
4.2.1 严格执行《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 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a) 注意自身形象,不可相互追逐、打闹;
b) 保持站立姿势,不可蹲坐。
4.2.3 整理着装,当班班长按《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程检查保安员的着装情况。
4.2.4 当班班长集合队伍,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
4.2.5 当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 集合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3 保安人员的接班
4.3.1 所有执勤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3.2 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问好。
4.3.3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带、巡更棒、探照灯(电筒)、橡胶警棍、充电器及电板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班组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执勤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3.4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 交班人员交班后,接班人员在上岗一小时内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让上一班班长前来做出解释、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 保安员的交班
4.4.1 各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a) 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b) 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c) 桌、椅、柜橱须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4.2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 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4.4.4 将本班的重点工作和未完成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4.6 接班队员未到岗时,交班队员不准下岗。
4.5 保安员交班后的集合
4.5.1 当班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 各区域的班、组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 当班班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6 保安员替换吃饭时的岗位交接
4.6.1 替换人员及时到达各自岗位接岗,替换执勤队员吃饭。
4.6.2 执勤人员用膳时间为30分钟以内,用膳后及时返回岗位继续值勤或替换吃饭。
4.6.3 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4.2款执行。
4.7 报警中心报警员的交接班
4.7.1 接班的报警员须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记录接班的时间。
4.7.2 接班时,接班人员须对报警中心的电话机、对讲机、充电器、电板、监控电脑、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经确认(使用)运行无异常情况后才能签名。
4.7.3 接班时,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7.4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5分钟把报警中心的设施设备、桌椅、地面的卫生清理干净。
特别是在擦拭监视器等仪器设备时,应使用干布或毛刷进行,严禁沾水擦拭。
4.7.5 交班时,交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证据;向接班人员如实交待清楚尚未完成的工作,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签名。
4.7.6 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不准下岗。
4.7.7 接班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接班人员签字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员承担责任。
4.7.8 当班人员应符合《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要求。
4.8 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即收回保安队(安保部)、监控中心统一保管,保存期1年以上。
5 记录
5.1 《值班情况记录表》
5.2 《保安部(队)夜间查岗记录表》
5.3 《保安部(队)检查情况记录表》
5.4 《监控中心值班记录表》
5.5 《监控中心报警情况记录表》
5.6 《监控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5.7 《交接班情况记录表》
5.8 《监控中心监控录像带使用情况登记表》
6 相关支持文件
6.1 《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
6.2 《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二、巡逻岗管理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内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的巡逻工作。
3 职责
3.1 营运部负责抽检、指导巡逻工作。
3.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保安部经理处理突发事件。
3.3 保安员负责具体实施巡逻工作。
4 作业规程
4.1 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 巡逻岗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闻、多问,以确保完成巡逻工作任务。
4.1.2 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4.1.3 巡查辖区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 对在辖区内发现的闲杂人员按《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作业规程》的要求对闲杂人员进行处理。
4.1.5 对辖区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4.2 巡逻的基本任务
4.2.1 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a) 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辖区的秩序,致使业主生活不能正常进行的;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辖区生活工作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b) 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覆盖防护板、标志,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的。
c) 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写恐吓信或者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的。
d) 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海洛英、冰毒、K粉等毒品的;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故意损毁路灯、垃圾筒、道路交通设施或其他公用设施的;
——违反辖区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违反辖区规定,在住宅区内以营利为目的的擅自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业主的工作或休息,不听制止的。
e) 预防和制止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碍消防通道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埋压、圈占或损毁消火栓、水泵、蓄水池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或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的。
f) 预防和制止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行为:
——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
——使用伪造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4.2.2 保护各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4.2.3 维护辖区内交通秩序。
4.2.4 协助辖区业主报警。
4.2.5 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病人、老人和儿童。
4.2.6 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管理处。
4.2.7 巡视辖区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公司的有关部门、商铺、业主提高自
我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4.3 巡逻工作的检查
4.3.1 巡逻岗对辖区内的违规停车、违规行驶进行检查。
4.3.2 巡逻岗对管辖区域的治安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4.4 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
4.4.1 巡逻岗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记录在《值班情况记录表》内。
4.4.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对《值班情况记录表》进行集中存档保管。
5 记录
5.1 《值班情况记录表》
6 相关支持文件
《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作业规程》
三、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保安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3 职责
3.1 保安部经理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3.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落实保安部经理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事件。
4 作业规程
4.1 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4.1.1 快速反应
快速反应的原则:
a) 保安班长接警后:
——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2分钟内从底层赶赴大厦(楼)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b)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
——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2分钟内从底层赶赴大厦(楼)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c)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突发事件现场。
4.1.2 统一指挥
统一指挥的原则:
a) 处理突发事件由保安部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b) 在特殊情况下,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c) 执勤班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4.1.3 服从命令
服从命令的原则:
执勤班长需无条件服从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做详细记录;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需无条件服从保安部经理和公司领导的命令。
4.1.4 团结协作
团结协作的原则:
保安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应干预。
在保安部做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安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4.2 盗窃
4.2.1 当保安班长、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出入现场
保安员到达现场应做到:
a) 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窃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 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
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队长、(经理)、班组长,请您速到XX位置(或使用特殊频道报告)”;
c) 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报告。
4.2.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4.2.3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向保安部经理进行汇报,并接受指令。
4.2.4 保安部经理(视情况而定)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根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告案情。
4.3 打架斗殴
4.3.1 执勤保安班长、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报案时
应做到:
a) 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同时,保安员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报告具体位置、已受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b) 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c) 将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
4.3.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其他执勤保安员,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具体工作包含:
a) 与执勤保安班长联系,要求保安班长对现场进行保护;
b)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现场的事态做出布置:
——调遣休息保安员对打群架的事件进行增援;
——呼叫救护车对重伤有生命危险的人员送医院抢救;
——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将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控制住,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将收集的资料及做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安部经理汇报,请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4.3.3 保安部经理(视情况而定)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当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总经理。
4.4 抢劫
4.4.1 执勤保安班长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有抢劫报案时
应做到:
a) 应立即上前制止该违法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报告;
b) 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抓捕带回保安队(安保部),并请事主一起到保安队(安保部)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 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
d) 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强我缠,一边追一边联络”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员或公安人员赶到后一起擒获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4.4.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案发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其他执勤保安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具体内容包含:
a) 与执勤的保安班长联系,要求保安班长及案发区域保安员参加现场保护工作。
b)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案情需要及时作出布置:
——调派保安员增援、抢救、围捕、保护现场;
——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抢劫的经过并进行记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甄别、询问并进行记录;
——将有关的资料、线索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c)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将收集的资料、信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安部经理汇报,请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 保安部经理接报告后(视情况而定)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各项工作,上报公安机关及公司总经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4.5 凶杀
4.5.1 执勤保安班长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应做到:
a) 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赶赴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及保安部经理报告;
b) 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无关人员出入现场;
c) 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d) 对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e) 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f) 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4.5.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报后立即上报保安部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具体工作包含:
a) 调遣指挥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b) 维护和疏导现场及交通秩序,抢救伤者,做好各项记录;
c) 协助公安机关工作,提供资料及线索。
4.5.3 保安部经理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并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协助和指挥保安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工作,并将案情报告总经理。
4.6 中毒事件(如住户煤气、食物中毒等)
4.6.1 执勤保安班长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中毒情况或接到中毒事件报告时
应做到:
a) 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并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切断毒源,使毒物不再继续扩散,疏散现场周围的围观者;
b) 对煤气中毒者,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将中毒者移到空气通畅处,松开衣扣和腰带,并尽快送往医院抢救。
现场禁止使用任何电器设备,以防爆炸;
c) 对其他类别的中毒者,应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消除口腔异物,维持呼吸通畅,注意保温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d) 将中毒人员人数、地点、(现场的具体位置)及已做的抢救措施报告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
4.6.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调遣人员支援,并报告保安部经理后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a) 调遣指挥执勤的保安班长、保安员维护现场,疏散人员及抢救中毒人员;
b) 调查中毒的原因,核准毒源是否确已切断,防止有漏毒现象而继续造成不必要的伤亡,视情报告有关部门;
c) 亲自护送中毒者到医院抢救,并将抢救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4.6.3 保安部经理接警后(视情况而定)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及总经理:
a) 若中毒事件是属犯罪行为所致,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b) 将中毒情况通报给医院,请示求援;
c) 通知中毒者家属进行对外协调工作。
4.7 交通意外事故
4.7.1 执勤保安班长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应做到:
a) 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b) 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c) 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进行支援。
4.7.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报告后立即报告保安部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具体内容包含:
a) 调遣指挥执勤的保安班长、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并注意保护交通事故的现场;
b) 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c) 报交警大队(电话122):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毁情况;
——已送抢救情况。
4.7.3 保安部经理接报告后(视情况而定)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调派车辆进行抢救,并报交警大队和公司总经理。
4.8 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
4.8.1 执勤保安班长及保安员遇到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时
应做到:
a) 通知或协助业主做好防风措施,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对水浸的疏导排泄工作;
b) 防止在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伴随发生犯罪行为;
c) 协助交警部门处理辖区内的交通意外事故。
4.8.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报告后立即调遣所有保安员支援其他部门处理各类灾害事件。
4.8.3 保安部经理接报后立即做出统一指挥
具体工作包含:
a) 安排人员对业主做好疏散工作;
b) 通报医院、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c) 报告公司总经理。
4.9 火警。
4.9.1 报警中心报警员发现火警警报时,要立即通知巡逻岗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确认;如属误报,应及时复位并记录。
4.9.2 执勤保安班长和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火警时,要立即把火警地点报告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具体措施包含:
a) 立即向管理处主任和保安部经理进行报告;
b)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扑救初起火灾和救人;
c) 根据火情的大小确定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火警发生的地址、燃烧物质的性质、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4.9.3 在保安部经理没赶到现场前,义务消防队员必须自觉服从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挥
具体工作包含:
a) 疏散抢救:
——引导业主向安全区疏散,护送行动不便者撤离险境,并做好安置和安抚工作;
——检查是否有业主仍留在着火区域而没有疏散出来;
——引导自救:引导业主沿消防通道进行疏散;如不行则带领业主往屋顶平台、避难层等处疏散,在上风处等待救援,必要时组织水枪进行喷水掩护。
疏散时禁止使用电梯。
b) 灭火:
——启动消防水泵,铺设水带进行灭火;
——关闭设有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携带灭火器材到着火现场及周围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过来的火焰;
——针对不同性质的燃烧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
——配合消防官兵的灭火行动。
c) 安全警戒:
——外围的警戒任务是清除路障,指挥车辆驶离现场,劝导过路业主及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辖区外围的秩序;
——着火现场周围的警戒任务是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指导业主有序疏散,保护好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品;
——着火现场的警戒任务是阻止业主重入火场拿取贵重物品,防止有人趁火打劫,保护好消防器材,指导业主有序疏散。
4.9.4 火灾扑灭后,保安队(安保部)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对事故进行详细的记录。
4.10 停电
4.10.1 正常停电
停电时应做的工作:
a) 若拉闸限电或供电局预先通知的停电,管理处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告示业主,以便业主提前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
b) 保安队(安保部)应准备好应急照明设备,并合理安排好安保力量;
c) 把电梯迫降到底层并关闭;把挡车器设置在开启状态;
d) 加强对各出入口的管理;根据各辖区的实际情况,增加周界、园区或楼层、商铺的巡查次数,发现可疑人员或现象要仔细询问和调查,防止盗窃、抢劫等案件的发生;
e) 在巡逻时,要特别关注业主、商铺的照明情况,以防火灾的发生。
4.10.2 突然停电
停电时应做的工作:
a) 立即向管理处、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报告,了解停电的原因;
b) 利用电话、对讲系统或用手敲击电梯门,了解是否有电梯困人情况,如有业主被困在电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