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名师工作室规章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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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名师工作室规章制度
(试行)
前言
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提高工作室的效益和质量,进一步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一、工作宗旨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名师工作室的宗旨是培养并推广优秀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合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成立与管理
1. 名师工作室应由学校经过认定和审批后成立,工作室成立之初,需要提交工作室的设置方案和工作计划。
2. 工作室的负责人由学校指定,并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活动。
3. 学校应给予工作室必要的经费和资源支持,保障工作室的正
常运转。
三、工作内容
1. 工作室应开展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课程设计、教学方案的探讨、课堂观摩与反思、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等。
2. 工作室应定期组织教师间的交流研讨会、讲座或培训,推广
综合实践活动的经验与成果。
3. 工作室应开展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支持和参与,积极响应
学校的教育发展需求。
四、权益与义务
1. 工作室成员享有参与工作室活动的权益,并有权提出意见和
建议。
2. 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与工作室的活动,遵守工作室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室成员应积极配合工作室的管理和组织工作,完成工作
室分配的任务。
五、评估与奖励
1. 学校将定期对工作室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进一步发展和
改进的依据。
2. 学校将根据工作室的贡献和表现,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以激励工作室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经实践证明有效后将正式执行。
2. 工作室成员如违反规章制度,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该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构建一个良好的工作室管理体系,推动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发展和进步。
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和有效的组织,工作室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进教师间的协作与成长,为
学生的教育提供更好的资源和支持。
工作室成员应共同遵守规章制度,以期实现工作室的宗旨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