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目标及环境保护管理系统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目标

第一章总则:

依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他要求,公司及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部制定相应的环境目标,以实现公司的环境方针。

第二章:环境目标

一、确保违规文件为零;

二、污水、废气、噪音、扬尘、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三、年能源资源消耗量降低率1%以上:

四、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五、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坏,施工后最大限度的恢复

六、投诉率为零。

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1.1.为有效保护网朱项目部沿线的生态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降低环境污染,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公路环境保护与水土流失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1.2.本项目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包括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郴宁11标项目部全线主体工程占地(含桥梁、涵洞)、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取土场、弃渣场等。

1.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由省指挥部统一领导,总公司派专人督促落实,本项目部设专人、专岗、专职负责该项工作。

1.4.本标段全线环保与水保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结合治理”的原则,树立“原始的就是最美的,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坏,施工后最大限度的恢复”的环保理念,彻底改变“先破坏后恢复”的错误观念,建一流工程,修一条绿色大道。

1.5.在全线推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各施工部位务必增强环保与水保意识,强化环保措施,项目部组建环保领导小组,

建立环保组织管理体系,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职责到人。

1.6.本项目部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地方行政机关和环境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环保与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落实到位,力争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组织机构

标项目经理部成立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环保工程师: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

2.1.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对规划不合理、设计不达标、标识不明晰的不开工。

2.1.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运用”的原则规划取土场、弃土场、工区、水池、油库、炸药库等建设用地。

2.1.2.堆料场远离饮用水源地、水井、河、渠、池塘等地表水体。混凝土拌和场、预制场、机械加工点均远离居民集中点,距离不得小于500m。砼搅拌站、堆料场、材料加工场应设在居民区的下风向。当无法满足时,应采取适当的防范和隔离措施。

2.1.

3.划出标识明确、醒目的施工用地界线,禁止越界施工。

2.2.加强施工管理,尽最大可能保护红线外施工沿线的地表植被、土地和沿线生态环境。

2.2.1.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施工场地、弃渣场尽量占用荒山、荒地、不占、少占良田。

2.2.2.严格要求,规范操作。禁止超范围砍伐施工界线外的植被,确有必要时应取得所有者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许可。明确保护目标和保护范围,最大程度的避免对周围植被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2.2.

3.确定征地范围后,应聘请林业技术人员识别征地范围内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对影响范围内所有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树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并做好标记。对需要适移的树木,应先选好移栽位置,并采取措施确保成活。

2.2.4.为避免机械设备碾压农田、破坏林地和地表植被,应对机械、车辆行使车道及范围做标识和划定,禁止车辆随意在划定范围外有地上覆盖物的地面穿行。对已经被车辆碾压破坏的地表应及时植草覆盖,确保场地内无裸露表土。

2.2.5.控制屡破方法,应以浅眼小炮为主,以保持山体、岩体的稳定性,减少土、石、渣对山坡原有植被的破坏。

2.3.合理选择弃渣场,按照规范弃渣、弃土。

2.3.1.在选择弃渣场地时,必须考虑地质状况是否可行,是否会因弃渣诱发各种地质灾害。

2.3.2.弃渣场规划选址应远离河岸、河道。若无可避免需设在河谷的弃渣场,应先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弃渣前先在河谷中砌筑拦渣

坝或其他防护工程,并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弃渣不明显束窄河道,不影响河道行洪。

2.3.3.选定的弃渣场必须先做好排水、支挡等防护工程方可弃渣。

2.3.4.弃土、弃石必须集中,严禁漫坡乱弃。弃方应尽量综合利用,减少排放总量,其余无法利用的应全部运到设计好的弃渣场。

2.3.5.在施工场地开挖和弃渣场堆渣以前,先剥离表层覆盖层或耕植土,并选择便于储存、不易流失的储土场堆存,做好必要的防护和保肥。施工结束后将弃渣弃土整理、恢复、表面用耕植土覆盖。

2.4.做好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的防护工作,保护自然景观,减少水土流失。

2.4.1.施工便道尽量使用原有道路,新修便道尽量少占耕地、少砍伐树木、少破坏植被,最大限度地减轻对自然景观的破坏。

2.4.2.在施工便道两侧采取工程防护措施,高边坡顶应修建截水沟,低洼处修建沉沙池,水流经沉淀后排入自然沟渠。按照“适地适树、适地适草”原则在便道边坡植树种草(如白芽、黑麦草),路侧栽植防护林,尽快恢复沿线植被。

2.4.

3.临时堆、拌料场不宜设在沿线河边,选址要隐蔽,尽量不占用自然植被、自然环境好的地方,并要易于恢复。

2.4.4.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工程中有效运行。

2.5.加强生态环保宣传,制定奖惩措施,使施工人员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2.5.1.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施

工工人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明确保护责任。

2.5.2.宣传和教育的内容包括生物多样性的科普知识和相关法规、当地重点野生动物的简易识别和保护方法等。

2.5.

3.在教育的同时,采取适当奖惩措施,奖励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分子,处罚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员。

2.5.4.严禁施工人员乱砍滥伐、偷伐盗猎、肆意捕食鱼类、鸟类及其它野生动物。

2.6.切实做好各个不良地质路段的防治工作,采取措施预防不良地质灾害的发生。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危机处理计划,要求措施得力,具有可操作性。

2.7.在各施工场地出入口醒目位置设广告牌,列出工程承包人、监理单位的名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8.施工人员现场作业时应当遵守规范标准。

2.8.1采用符合标准的全封闭式沥青搅拌设备,集中搅拌,严禁采用半封闭式沥青熬化作业工艺。加强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佩带防护面具并站在上风口作业。

2.8.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工业垃圾。

2.8.

3.作业场地、运输车辆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施工现场的各种垃圾、渣土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并用挡布围蔽,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一般每日清理,每三天清运。

2.9.为保护公路沿线声环境,减少施工噪声对沿线民众的干扰,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需落实以下防治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