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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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政务诚信建设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政务诚信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政务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务员的政务诚信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和公仆意识,营造尊重法律、尊重公民、尊重事实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政务诚信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务诚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失信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同时,加强政务诚信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政务诚信服务,提升便民利民水平。

政务诚信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证”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四、加强政务诚信培训,提升公务员素质。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作为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培训,提升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加强诚信意识培养,确保公务员忠诚履职、廉洁奉公。

五、强化政务诚信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广泛的社会共识和支持。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宣传,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引导舆论关注政务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政务诚信监督,形成合力。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监督,依法查处失信行为,形成从严从快的惩戒机制,形成政府自身和全社会共同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的合力。

七、强化政务诚信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持续的推动力量。

各级政府部门要强化政务诚信责任,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诚 信 监 督 检查
实 施 政 务诚 信 考核 评价
考 评结 果 作 为 对 下 级 人 民 政 府 绩效 考核 的重 要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要 依法接 受 同 级人 大及 其常 委 会

参考


二)
建 立 横 向 政务 诚 信 监 督机 制

的 监督

接 受 人 民 政 协 的 民 主 监督

内 行 政 事 项 以 及 行 政 服 务 质 量承 诺
期 限承 诺和 保 障 承诺 的 履 行情 况


各 级人 民 政府 在

债务融 资

政 府采 购


招 标 投 标 等 市 场交 易 领 域 应 诚 实守 信
严格 履 行 各 项 约 定 义 务
为 全 社 会 作 出 表率


政 府采 购

招 标投标 等 工 作

分体 现 公 开

公平

公正


三 是 坚持 勤 政 高


步 优 化 行 政 流程

继 续清 理


削 减 和调 整 行政 审 批 事 项


推行 网 上 服务


并 联 服 务 和 服 务质 量 公 开承 诺等 措 施

不 断 提 高 行 政 效率 和 水平


健全 信 用 权 益保 护 和 信 用 修 复 机 制

完 善政 务 信用 信息 保 护 机 制


按 照 法律

2024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然而,也面临着一些严重的信用问题,如商业欺诈、失信行为等,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2024年,全面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实现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互联互通,构建诚信为核心的社会环境,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的信用声誉,达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治理的协同推进。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1.加强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集工作,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2.推进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整合,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政务信用信息的实时公开和共享。

3.鼓励企业分享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库,提高企业间的自律管理能力。

4.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信贷信息共享,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

(二)加强信用评价和信用评级工作1.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面客观、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

2.加强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评级监管,实施信用评级结果联动制度。

3.鼓励社会组织、媒体和民间力量参与信用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规范信用评级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三)加大信用宣传和教育力度1.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公民信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2.加强对企业信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诚信经营意识和能力。

3.鼓励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实守信品质。

4.加大对社会公众的信用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信用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四)加强信用惩戒和纠错机制建设1.建立健全的信用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惩罚,并公布惩戒结果。

2.推进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加强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对失信个人进行限制措施。

3.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对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行业限制和处罚,构建失信黑名单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19•【字号】内政发〔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表率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全区政务诚信建设,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将政务诚信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完善考核约束和多方监督机制,着力治理政务失信行为,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诚信环境。

二、工作任务(一)健全政府诚信履职工作体系。

1.坚持依法行政。

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工作流程,积极履职尽责。

健全完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作出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以及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决策前,应举行听证会。

(责任单位:各地区各部门)2.推进政务公开。

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统一公开渠道。

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务系统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政务系统的诚信建设也成为了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关系到政府形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意义。

政务系统诚信建设不仅是政府自身形象的体现,更是对公民诚信意识的引导和促进。

只有建立了诚信的政务系统,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服务,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目标。

1. 建立健全的政务诚信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政务诚信的监管和惩戒机制。

2.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感。

3. 加强政务系统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营造诚信文化氛围。

四、实施步骤。

1.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政务诚信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的政务诚信管理体系。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政务诚信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培养公民诚信意识。

3.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政务诚信评估机制,对政务系统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诚信表现突出的政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进行惩戒。

5.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感。

五、保障措施。

1. 加大政府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支持,保障政务诚信建设的顺利实施。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

3. 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并应对可能影响政务诚信建设的负面舆情,保障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总结。

政务系统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公民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完善的制度建设、加强的监管机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才能够实现政务系统诚信建设的目标,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30•【字号】津南政发〔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机关工作正文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30日津南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7〕29号)精神,加强津南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引领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天津市和津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全面加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和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津南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

各街镇、各部门和公务员必须严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坚决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

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1. 引言诚信政府建设是推动政府机构实现快速、高效和廉洁的治理,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

本方案旨在指导政府机构开展诚信政府建设工作,促进政府机构提升整体治理能力和形象。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建设诚信政府,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内外部合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公正、透明、高效的环境。

2.2 原则•坚持立足本地,因地制宜。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诚信政府建设方案。

•坚持依法依规,诚实守信。

政府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责。

•坚持科学管理,有效监督。

政府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和廉洁度。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政府机构要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坚持诚信共治,齐抓共管。

政府与社会各界要共同参与诚信建设,形成合力。

3. 主要内容与措施3.1 加强政府机构自身建设政府机构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廉洁度,确保政府机构能够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责。

3.1.1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合理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能。

•加强内部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

•强化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水平。

3.1.2 推行廉洁政府建设•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推行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对公款的使用和管理监督。

•加强廉政教育和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自觉性。

3.2 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政府服务是政府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是诚信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3.2.1 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3.2.2 提升行政效能•加强政府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政务诚信评价实施方案

政务诚信评价实施方案

政务诚信评价实施方案一、背景。

政务诚信评价是指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是否诚信、廉洁的一种评价活动。

政务诚信评价的实施,对于建设廉洁政府、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政务诚信评价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

政务诚信评价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体系,促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诚实守信、廉洁奉公,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评价内容。

政务诚信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廉洁情况;2. 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3. 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4. 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便民利民措施;5. 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

四、评价指标。

政务诚信评价的指标应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定性指标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廉洁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评价,定量指标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服务质量、便民措施的具体数据。

五、评价方法。

政务诚信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

定性评价主要通过问卷调查、投诉举报、社会监督等方式进行,定量评价主要通过数据统计、案例分析、绩效考核等方式进行。

六、评价程序。

政务诚信评价的程序应当包括评价方案制定、评价对象确定、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方法选择、评价数据收集、评价结果分析、评价报告编制等环节。

七、评价结果运用。

政务诚信评价的结果应当作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同时还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诚信建设。

八、保障措施。

政务诚信评价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保障措施,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等。

九、总结。

政务诚信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才能促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诚实守信、廉洁奉公,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xx市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2)

xx市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2)

xx市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进步,政务领域的开放与透明程度日益增加。

然而,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在执行工作中出现失信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务公信力以及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xx市决定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的是深化政务失信问题的治理,增强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诚信意识,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廉洁度,促进政府与社会各界的紧密合作,以建设诚信政务为基础,推动社会大局的协调发展。

二、重点领域政务失信问题治理目标1.提高政务机关的诚信水平:加强政务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对公职人员诚信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建立健全政务机关诚信考评制度,提升政务机关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意识。

2.加强对政务失信行为的监督和惩处: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行为举报和投诉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严厉惩处,依法维护政务领域的公平与公正。

3.推动政务公开与信息共享:加强政务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推动政务信息的共享与互联互通,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4.加强政务部门与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建立政务部门与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渠道,加强合作交流,共同推动政务工作的诚信建设。

三、具体措施1. 建立政务失信问题案件管理系统•将所有政务失信案件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失信问题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与数据交互。

2. 加强警示教育与培训•开展政务失信问题警示教育与培训,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3. 加强对政务失信行为的监督与惩处•建立政务失信行为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失信行为的监督和调查,对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4. 建立政务失信信息网站•建立政务失信信息网站,定期公布政务失信行为的相关信息,提醒公众避免与失信行为相关的合作。

5. 加强政务部门与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建立政务部门与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机制,并定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近年来,政务诚信建设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其行为举止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政务诚信建设是保障政府形象和权威,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实现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针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现实需求和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现实需求1.提高政府形象和权威。

政府形象和权威是政府威信和公信力的重要体现,对于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政府必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从而提升政府形象和权威。

2.维护政府合法权益。

政府的权利合法性是政府存在的前提,只有政府对社会有诚信保证,才能使公众承认政府的权利合法性,减少社会冲突,同时有效地维护政府权益。

3.增强政府公信力。

政府的公信力是其行政公正性和管理效率的重要体现,有效地维护政府公信力,有助于增强政府影响力和推动全社会信用建设。

4.促进经济发展。

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保证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构建诚信经济、诚信政府,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因素之一。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1.构建健全政务诚信管理制度。

政务诚信建设要从制度建设入手,首先要完善政务诚信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政府诚信管理法规和管理文件,强化政府诚信的规范管理。

2.实施政务诚信评估机制。

依据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执法检查、部门协调、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开展政务诚信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奖惩和激励的重要依据,督促政府部门加强对社会诚信的宣传、教育和实践。

3.提高政府公开透明度。

政府公开是增强政府透明度、提高政务诚信度的重要途径,政府部门应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及时公开行政信息,通过公开信息加强政府部门与公民之间的沟通。

4.建设政务诚信文化。

要加强政务诚信宣传、教育和引导,普及社会信用理念,推动政务诚信文化的全面深入发展,营造政府守信用、得民心的良好氛围。

政务诚信 建设 实施方案

政务诚信 建设 实施方案

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政务诚信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效能,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诚信意识。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政务诚信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民对政务诚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政府部门要以身作则,树立诚信意识,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行动来引领社会风气的改变。

二、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完善信用评价机制。

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诚信体系,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价,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形成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

同时,建立政务诚信档案,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诚信记录进行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三、推进政务透明,提高服务效能。

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透明,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便利性。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务服务的效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公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于违反诚信规定的行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严肃的工作纪律和规范。

五、加强合作交流,促进共建共享。

政府部门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交流,形成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参与的政务诚信建设格局,促进共建共享。

通过建立政府、企业和公民之间的诚信互动机制,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取得实效。

六、加强法治保障,完善诚信法规。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的法治保障,完善诚信法规,强化对政务诚信建设的法律监督和保障。

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诚信责任和义务,提高政务诚信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的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4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壮大,诚信建设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诚信建设既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又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长远发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诚信建设,全面提高社会信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到2023年,全面实施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形成涵盖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信用体系,信用意识得到全面提高,诚信文化经久不息。

社会公众对信用的预期得到满足,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形成了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政府信用建设1. 完善政府信用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政府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2. 加强公共服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

3. 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诚信建设和约束。

(二)促进企业诚信建设1. 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企业经营和信用状况。

2. 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和机制,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

3. 加强企业信用评价和信用认证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自愿参与信用评价和认证,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

4. 促进企业守信奖励机制建设,建立企业守信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诚信经营。

(三)培育和引导公民诚信行为1. 加强公民诚信教育,推动开展信用咨询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素养。

2. 构建公民诚信评价和信用记录体系,鼓励公民自愿参与信用评价,树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3. 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形成对信用破坏者的震慑效应。

4. 激励公民诚信行为,建立公民诚信奖励机制,鼓励公民守法守信、诚实守信。

(四)完善信用体系建设1. 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打破部门、地区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协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08•【字号】内政发〔2017〕123号•【施行日期】2017.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23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9月8日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督导考评,不断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队伍诚信履职意识;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建立健全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政务诚信体系。

二、工作任务(一)提高政务主体的诚信水平。

1.坚持依法行政。

继续完善并落实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八张清单”,全面推行清单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认真执行。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公开。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诚信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诚信问题日益凸显,涉及各个领域,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提升社会诚信水平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为此,制定____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旨在推进我国诚信建设水平的提升,保障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1. 提高诚信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诚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培养良好的诚信意识。

2. 建立诚信培育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界参与的诚信培育机制,共同推动诚信建设。

3. 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诚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

4. 提升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维度的诚信评价体系,对个人、企业、机构等进行评价并实施激励和约束。

5. 增强执法能力:加强执法力量的培训和建设,提升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具体措施1. 提高诚信意识(1)加强诚信教育:开展各类诚信教育活动,包括宣传推广诚信理念、举办诚信培训班等,提高全社会对诚信的认识和重视。

(2)加强诚信教育在教育系统的落实:将诚信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材和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观念。

2. 建立诚信培育机制(1)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机构参与的诚信联盟,共同制定诚信培育计划和工作方案,共建诚信社会。

(2)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推动行业的诚信发展。

3. 完善法律法规(1)制定完善的诚信建设法律法规:制定诚信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违法失信行为的法定处罚和限制措施。

(2)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违法失信记录的公示和查询机制。

4. 提升诚信评价体系(1)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包括个人、企业、机构等在内的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将信用记录纳入社会信用评估体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2017]140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12.29【实施日期】2017.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4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9日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提高各级政府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能力,建立守法守信、高效清廉的公务员队伍,全面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一)实行政务诚信逐级督导制度。

省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聚焦主业,谋大局、抓大事,切实履行好本部门职责,以上率下带动全省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以及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内容。

上级人民政府每年要组织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推动构建省、市、县三级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省机关绩效考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二)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部门诚信状况的审查以及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接受人民政协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省政府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25•【字号】铜府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府发〔2021〕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25日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全市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诚信铜仁”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失信惩戒,不断提升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政府机构信用档案,推动政务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更加完善,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显著减少,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队伍,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坚持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机构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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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X〕21号),加强我市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着力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着力加强政务诚信监督管理,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行政。

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

2.坚持政务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3.坚持守信践诺。

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和承诺,为社会作出表率。

要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

4.坚持失信惩戒。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构建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惩戒到人。

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管,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多方监管的信用约束体系。

(三)工作目标到X年年底,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运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基本建立。

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用信息记录实现全覆盖,政务失信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归集共享,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建立。

到X年年底,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政务信用记录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广泛应用,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运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全市良好政务诚信环境基本形成。

二、全面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探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组织开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监察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二)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在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并动态更新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同步推送归集至“信用X”网站。

加快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加快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发改委、工信委,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三)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探索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期限和保障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承诺,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准确记录并纳入政府部门及公务员诚信档案。

将各级政府部门工作计划、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和为民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务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将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如败诉率、败诉原因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诚信水平考核的重要标准,对行政败诉案件中发现的失职渎职、不守承诺、朝令夕改、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发改委、人社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健全行政裁决制度,规范行政裁决流程,运用行政裁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

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坚持依法、规范、高效调解矛盾纠纷,确保调解达成的协议合理合法有效。

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

发挥人民法院的“引领”作用,加强“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发挥审判的规范、引导和审查监督作用,整合诉调资源充实人民法院调解力量,构建完善以诉调对接中心为平台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大力加强与基层行政机关及社会组织的通力协作,构建、完善以人民法庭等基层组织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机制,切实解决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政务诚信建设教育培训活动,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掌握法律法规,确保政府机构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切实履行各项合同约定,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政府失信违约问题,保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通过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总量80%以上、起诉至法院的纠纷的40%以上得到化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司法局、人社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五)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市、县、乡三级联动的“X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实体大厅、网上大厅、移动终端等多渠道结合,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坚决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人社局、监察局、发改委、工信委,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六)开展政务诚信示范创建活动。

推动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大力宣传政务诚信建设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人行X市中支,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监督(一)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每年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各级政府要对其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各级政府对其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并与重大项目审核、财政资金安排挂钩。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人行X市中支、市财政局、监察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二)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三)建立政务诚信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建立政务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制度。

鼓励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依法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报道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广新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四)建立第三方机构政务诚信评估制度对各县(市)、区政务诚信大数据实施监测预警。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人行X市中支,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四、加强政务信用管理(一)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教育手册,将政务诚信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监察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X年年底前完成(二)建立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相对不起诉、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由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各县(市)、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及X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与X省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和“信用X”网站实现互联共享。

依托“信用X”网站及各县(市)、区信用建设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人行X市中支、市中级法院、检察院、监察局、人社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三)构建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级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及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的由监察机关严肃问责追责。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区域政务诚信状况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运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

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人社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推进(四)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

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X市中支、市政府法制办、市人社局时间进度:X年年底前完成,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按照立法程序推进五、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一)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执行人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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