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建设规范(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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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建设规范

DB51/T 979—2009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设置示例 (15)

DB51/T 979—2009

II

1

旅游景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内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包括提供观光、度假、专项或其它旅游产品的旅游景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4308-2003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GB/T 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旅游资源Tourism resources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均称为旅游资源。

3.2

旅游景区Tourist attractions

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本规范中旅游区(点)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 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

3.3

旅游产品Tourism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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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经过规划、开发建设形成旅游产品。旅游产品是旅游活动的客体与对象,可分为观光、度假、专项等类别。

3.4

旅游客源市场Tourist market

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之一,旅游客源市场是指旅游区内某一特定旅游产品的现实购买者与潜在购买者。

4 一般规定

4.1 功能

4.1.1 旅游交通

4.1.1.1 外部交通

旅游景区与所依托的城市(镇)间有旅游通道或旅游专线交通工具进行联系。旅游通道建设应符合《旅游道路建设规范》,旅游景区外部交通标识应符合《旅游标识标牌建设规范》。4.1.1.2 停车场建设

面积:景区内各类停车场面积的总和要满足旅游景区内游客接待量需求。

地面:建成有绿化停车面或绿化隔离线的生态停车场。

不同A级旅游景区停车场面积指标

停车场面积(指景区各类自配停车场面积总和)

5A级

10000平方米以上

4A级

6000平方米以上

3A、2A、1A级

3000平方米以上

停车场管理:设立明显的停车线、回车线,回车线主要采用地面硬化指示或灯光指示两种方式设立;对每个车位进行编号;划分大车停车区和小车停车区;分别设立汽车的出口和入口。大型停车场应分设主次出入口,在入口站设立游客下车点,在出口设立游客上车点。

停车场实行大车、小车分区停放。大车停车区主要供大型旅游车、大型公交车和卡车停放;小车停车区主要供轿车、中巴车等小型汽车停放。

4.1.1.3 内部交通

游览组织:游览线路尽量形成环行线路,线路选线应不对旅游区景观造成破坏,有利于旅游者观赏。

景区内道路分为步行道、车行道、特殊通道。道路设计突出景区特色,与当地文化相结合。

步行道:指仅供旅游者步行的道路,车辆不能进入。分为主要步行道、次要步行道、小径。人工铺装步行道采用具有旅游景区本地特色的生态性材料建设,如用木头、木板、竹板、卵石、砾石、石板等铺设,在尽可能体现原生态的同时体现地方及民族特色。

车行道:主要供景区内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辆行驶的道路。主要机动车道要实现人车分流,宽度不低于6米;次要车行道可以采用人车共用车道,宽度4-6米。

停靠点:停车点和旅游码头位置要设置合理、安全,方便游人上下,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具有特色。

4.1.2 游览

4.1.2.1 门票

材质:可选用纸质、塑料、磁卡或光盘等。纸质可以选用高光纸、铜版纸等高级纸张。

外形:可借用景区内或当地知名景点和商品设计景区门票;门票主题颜色设计应与景区的CI设计保持一直,尽量使用景区的标志色。

内容:必须包含景区名称,门票价格,门票编号,票面图案,游览简图,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电话及游客警示等内容。

功能:门票除具备准入功能外,还可开发书签型、明信片型、光盘型(电子信息化)等门票。

4.1.2.2 导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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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图应在检票口发放,或置于游客中心由游客自取,确保游客每人一份。

内容:包含景区基本情况和特色介绍,景点布局图和旅游线路图,停车场、餐厅、厕所、医疗点、购物点等服务设施分布图,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电话,景点活动和表演时间表,游览须知(包括营业时间、出入安全、物品携带、残疾人和幼儿照顾等方面的注意事项)等。文字:内容简洁易读;4A级及其以上级别旅游景区的中外文导游图分开编制,3A及其以下级别旅游景区的中外文导游图可合并在一张图上。

4.1.2.3 游客中心

位置:根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选择地势较平坦、面积较大、空间较广阔的地方修建游客中心,通常设在景区主入口附近或游客集中活动的区域。

布局:根据景区规模和用地情况,设置一个游客中心或多个不同级别的游客服务站(点)。面积:游客中心的面积根据景区性质、规模和游客接待量确定。

建筑:具有文化性和特色性,能够烘托景观环境,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功能分区及设施:根据游客中心的功能,主要分为以下区域:

功能区

主要设施

咨询处(有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历史文化展示中心(具有代表性的实物物品、有关记载的史料、研究专著和图册、图片、书刊、音像制品)

全景沙盘或全景视屏(反映景区主要景点和游览线路的沙盘或视屏,让游客更有立体空间感,把握景区景点的位置和游览线路)

导游全景图(正确标识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各主要景点、游客中心、厕所、出入口、医务室、公用电话、停车场等,并明示咨询、投诉、救援电话)

游程线路图

景区免费导览资料

景区节目活动预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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