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 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送审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日益增多,工程结算作为项目结束阶段的重要环节,对确保项目成本控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提高结算效率,特制定本工程结算送审方案。
二、方案目标1. 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因结算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
2. 提高工程结算效率,缩短结算周期。
3. 规范结算流程,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效率。
4. 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工程结算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程结算工作。
2. 设立工程结算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程结算工作。
3. 指定专人负责工程结算资料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
四、送审流程1. 工程结算资料收集(1)收集工程合同、设计变更、签证、计量支付等相关资料。
(2)收集施工图、竣工图、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3)收集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算编制依据等相关资料。
2. 工程结算编制(1)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制工程结算书。
(2)对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确保结算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 工程结算审核(1)内部审核:由工程结算办公室组织内部审核,对结算书进行初步审核。
(2)外部审核: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结算书进行审核。
4. 工程结算审批(1)根据审核意见,对结算书进行修改和完善。
(2)将修改后的结算书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5. 工程结算支付(1)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工程结算支付手续。
(2)与施工单位、供应商等进行结算款项的结算和支付。
五、工作要求1. 工程结算资料收集要全面、准确,确保结算依据的合法性。
2. 工程结算编制要严谨、规范,确保结算内容的准确性。
3. 工程结算审核要严格、公正,确保结算结果的合法性。
4. 工程结算审批要高效、及时,确保结算支付的顺利进行。
5. 工程结算支付要规范、透明,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推进。
结算文件送审要求
分包工程结算文件送审要求:一、结算送审文件清单:1、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询价资料。
2、工程招标图纸、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交底及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变更、洽商、索赔及相关的会议纪要等。
3、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停、复工报告。
4、经发包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或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二、结算送审文件编制要求(一)分包工程结算内容必须完整、真实。
(二)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编制应采用书面形式(具体要求详见附表),同时报送工程结算书电子文件(含excel版和软件版)一套。
(三)分包工程结算资料递交后除总包单位另有要求外,不再接收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当总包单位提出需分包工程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时,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及时完善并递交。
(四)工程结算资料要求附工程量计算底稿,注明部位、图纸名称或变更单编号;申报工程量与计算底稿结果相符,计算式清晰。
(五)工程结算文件需附完整的变更、洽商、报告、索赔资料。
(六)工程结算文件编制有格式要求的,承包人应按规定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制结算文件。
(七)结算文件编制原则上要求采用A4纸打印装订,每册独立编排页码(同一册内按表格及单位工程依次排列)。
三、工程结算审核原则(一)应分别按合同要求核算工程定额或工程清单、增补工程定额或工程清单、工程变更洽商清单、价差调整、其他费用等。
(二)工程量按合同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
1.工程量计算依据:通过审查的变更、竣工图纸及合同规定的计量规则。
2.原合同总价内包干范围的内容:以原合同数量为结算数量,如发生原合同总价内包干范围的变更,则以核定的变更数量为结算数量。
3.原合同综合单价包干范围的内容:以该范围内竣工图工程数量为结算数量。
竣工图无法体现但应予以结算的工程量以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的现场签证为依据。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背景介绍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核算,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的过程。
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是指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的程序。
准确、完整、规范的工程结算资料是保证工程结算审核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二、送审资料的准备1. 工程结算报告: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施工单位信息、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算表等内容。
工程结算报告应该详细说明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依据、工程造价的计算过程等,以便审核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评估。
2. 施工合同及变更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的正本和副本、变更合同的正本和副本等。
施工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需要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和签订日期等信息清晰地呈现出来。
3. 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指标、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等。
工程量清单应该按照规范的格式编制,清晰地列出每一项工程量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
4. 支付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单位的发票、收据、付款凭证等。
支付证明材料是证明工程实际支出情况的重要依据,需要将这些材料按照时间顺序罗列,并注明每一笔款项的用途和金额。
5. 工程变更通知单:包括工程变更的通知单、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工程变更通知单是工程结算中必要的补充材料,需要将变更先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对照,并注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三、送审资料的整理1. 核对资料的完整性: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核对每一份资料是否齐全,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单、支付证明材料等。
2. 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工程结算资料,例如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按照合同的签订顺序等进行整理,以便审核部门能够清晰地了解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
3. 标注每一份资料的名称和编号:对每一份资料进行标注,包括资料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以便审核部门能够方便地查找和阅读资料。
4. 制作资料目录:制作一份详细的资料目录,将每一份资料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清晰地列出来,以便审核部门能够快速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工程结算送财审资料要求和相关表格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一、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具体要求如下:1、工程预算评审报告:经财政委托的评审机构出具的报告(由甲方提供)。
2、招标文件:含招标书、设计图纸(须经招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签章确认的招标时发出的设计施工图)、合同条款、工程要求的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等文件及附件,并整理成册(由甲方提供)。
3、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承诺等文件及招标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含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附件等。
5、图纸会审记录: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会审记录须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签字和盖章。
6、工程开工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开工手续,提交的开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提交技术交底。
7、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交的竣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加具明确意见,必须提供原件1份。
8、竣工图:提交规范整理的竣工图纸,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
9、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顺序和专业整理成册,有设计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签章,并有建设单位认可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签章。
10、现场签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统一编号,应有工程数量、计算过程、施工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签章,重大项目现场签证,须有设计单位认可签章。
1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提供有效及签章完善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工程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由具有编制资质的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同时把合同金额和增加工程部分填列结算汇总表,以上均应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编制单位签章确认,并附拷贝盘。
14、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抽料表):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并附拷贝盘。
建设单位工程送审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送审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送审程序,促进工程的实施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送审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的各类工程送审,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
2. 工程送审的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合同、施工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送审程序1. 建设单位在确定工程项目后,应委托专业设计机构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
2. 工程设计文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送审申报,办理送审手续。
3. 主管部门收到送审申报材料后,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评审,对工程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4. 审核评审通过后,主管部门应颁发相应的审定文件,建设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可进行施工招标等后续工作。
第四章送审管理1.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建设单位应做好工程送审相关的文件及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齐全准确。
3.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送审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送审手续,不得擅自调整施工方案或设计内容。
第五章监督检查1. 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建设单位的工程送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于违反送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通知建设单位及相关第三方。
3. 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送审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送审程序的规范和公正。
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建设单位在工程送审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建设单位工程送审制度已经制定并生效。
希望建设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送审流程,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主管部门也将加强对工程送审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送审程序的公正和规范。
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建设将更加顺利和有效地进行。
工程结算审核内容
工程结算审核内容1、审核提报资料的是否真实和完整审核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和完整。
审核包括:隐蔽验收资料、经济签证、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往来文件、竣工图、施工日志、工作量计算底稿等资料。
2、进行现场勘察,落实审计问题会同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各单位施工内容,准确界定各单位的施工范围,对于审核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向建设方、监理方有关人员了解情况、落实。
3、工程量计算审核(1)审核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是否全部完成。
(2)审核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是否进行实地测量。
(3)审核报送施工措施项目的工作量是否与审批的施工方案相符合。
(4)审核送审结算书的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约定的计算规则。
(5)审核工作量计算是否准确。
4、定额使用的审核(1)审核单项定额的选用是否与施工内容相符。
(2)审核定额套用是否存在重复套用的情况。
(3)审核换算的定额是否与定额说明相符,是否允许换算,换算方法是否正确,系数是否准确。
(4)审核补充单价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选用的材料含量、材料价格、人工工日含量、人工单价及台班含量、台班单价是否科学和合理。
5、间接费用标准的审核审核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是否与各自的合同约定相一致。
6、材料价格的审核(1)审核材料价格的确定是否与合同约定的原则相一致。
(2)审核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价格的比选,价格确认手续是否合规,施工单位申报的材料价格是否与实际价格相符。
(3)审核申报的新材料价格与实际施工要求的技术参数、规格相符合。
7、综合单价组价的审核审核送审结算中的综合单价是否与合同单价一致。
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是否与原清单描述一致,否则,对清单单价应予以相应调整。
新增单价原则上以合同约定的变更单价原则确定,合同书中没有明确约定的按以下原则确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新增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于新增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
工程结算款审批制度
工程结算款审批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保证工程结算款支付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工程结算款审批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在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等环节均需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三、审批原则1. 公正性:确保审批过程公平、公正,不受任何不正当因素影响。
2. 合规性:所有审批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3. 透明性:审批流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4. 效率性: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四、审批流程1. 工程进度款申请:承包商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完成工程量,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审核评估:项目管理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财务部门复核:财务部门对进度款申请进行复核,核对合同条款、已付款额等信息。
4. 领导审批:经项目管理部和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公司授权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5. 支付执行:领导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支付手续,并按照约定时间将款项支付给承包商。
五、责任划分1. 承包商责任: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进度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所提申请的真实性负责。
2. 项目管理部门责任:负责审核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进度款申请的合理性。
3. 财务部门责任:负责复核进度款申请的合规性,确保支付行为合法有效。
4. 领导责任:对审批结果负责,确保审批决策的正确性。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支付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
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送审结算资料组成:(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盘(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3)钢筋抽料表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5)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固定价款合同还应提供招标时施工图纸;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6)工程竣工资料;(7)图纸会审纪录;(8)设计变更单;(9)工程洽商记录;(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12)现场签证单;(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4)甲供材料、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15)施工单位投标书(包括承诺书及相关电子盘等;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电子盘,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电子盘);(1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17)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1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19)移交资料签收表。
二、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 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
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 电子盘)注明使用软件。
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还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工程结算审核送审要求
8、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如有))
二)施工方提供:
1、送审承诺书(主要是承诺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且无特殊பைடு நூலகம்况不再补充、修改资料)。要求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2、开工报告(已签字盖章)。
3、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准备资料(已签字盖章)。
4、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
11、已支付进度发票。
12、其他相关的经济资料,例如工期延误,如果建设单位同意不作处罚的,有明确的相关情况说明。
提示:资料有序整理装订。
5、相关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工程签证单等(时间、签字盖章必须完善)。
6、过程洽商资料(主要指材料定价单、材料询价单等)。
7、竣工图、隐蔽资料(已签字盖章),纸质版、对应电子版。
8、材料报验资料、工序报验资料等。
9、竣工验收报告。
10、结算书(要求: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签字盖章完成)
工程结算审核送审要求
一、送审程序:
施工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加盖公司公章——监理单位审核结果并明确意见(盖公章、总监印章)——建设单位审核意见及公章。
二、送审资料:
一)建设单位提供:
1、项目立项文件
2、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3、招标文件
4、评标综合报告
5、中标通知书
6、中标人投标文件(含广联达电子版、纸质版)
关于工程结算送审 要求
关于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修订)以往工程结算由于送审资料不符合要求,缺少工程变更审批资料或设计变更图、工程量计算式等等,造成送审资料多次往返补充完善,浪费时间,加大评审工作难度。
根据镇委镇政府的要求,“提效率,重效益”,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结算进度,根据《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1]153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现制定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制订)。
一、结算资料基本要求(一)分为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二大类,先讲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报告确认次日起3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单位逾期不提交结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发函催促承包单位,并可按《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1]153号)的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结算承诺书(),承包单位承诺已提供全部结算资料,不得再提供增加工程签证单及增加工程结算价的任何补充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结算资料不真实,有虚假、隐匿等违规行为,或者出现资料前后矛盾的情况,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按最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的原则进行结算。
3、资料签收清单(),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项目内容要写全,标注每项资料的页码范围。
4、招投标阶段应提交的文件:招标文件(含补充资料、地质资料及交底、答疑纪要等)、施工图设计图纸(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图纸、补充说明等,装订一册)。
如竣工图是在施工图原图的基础上修改的,可不必提交施工图;如果实际施工时的施工图与招标施工图版本不一致的,则须提交实际施工时使用的施工图、投标文件(含报价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其EXCEL电子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等。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规范要求
序号
资料名称
送审性质
备注
第一册 结算文本资料
1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
必送
2
工程洽商记录
发生必送
3
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发生必送
4
会议纪要
发生必送
5
工程签证单
发生必送
6
建业地产发出的相关计价文件
发生必送
7
奖罚单资料
发生必送
8
甲供材料领料单
发生必送
9
甲供材清单及范围确认表
发生必送
第二册 竣工图纸
21
图纸会审纪录
必送
22
设计变更资料
发生必送
23
工程竣工图
必送
第三册 结算书
24
预(结)算承诺书
必送
25
预(结)算书
必送
26
工程量计算书
必送
备注:1、按以上顺序分类整理、并附上页码分别装订成册。
2、资料名称列的内容,可以根据结算提交资料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加相应的内容。
3、施工单位对上述送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结算审核过程中不再提交任何经济性资料。
发生必送
10
开工报告(开工令)、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必送
11
项目工期情况一览表
必送
12
专项施工方案
发生必送
13
施工进场的原地面标高
必送
14
施工界面确认表
必送
15
来往函件
发生必送
16
认价单资料
发生必送
17
工程竣工验收单
必送
18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附件2⼯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送审资料清单及要求:1、⼯程项⽬结算资料⽬录(签收表):⼀式两份(附件1)。
2、⼯程项⽬投资⽴项批⽂:复印件。
3、⼯程造价结算书:原件,⼀式四份,按⼯程项⽬合同要求编制,由承包⼈、监理单位、基层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以下统称为“项⽬管理单位”)加盖公章。
⾄少应包括:(1)封⾯(附件2)。
(2)⼯程项⽬结算概况表(附件3-1,污⽔项⽬使⽤附件3-2)(3)⼯程项⽬结算汇总表(附件4)。
(4)分项⼯程项⽬结算明细表(附件5)。
(5)设计变更项⽬结算明细表(附件6)。
(6)现场签证项⽬结算明细表(附件7)。
(7)类似项⽬综合单价换算分析表(附件8)(8)新增项⽬(未列项⽬)综合单价分析表(附件9)4、合同:包括⼯程项⽬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经确认的分包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提供原件并按签订时间顺序排列。
5、竣⼯图纸:按档案规范整理,应如实反映竣⼯情况,并将变更编号、签证编号及内容在图上标出,经承包⼈、监理单位、项⽬管理单位有关⼈员签名并加盖公章。
6、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安装⼯程分专业整理装订;变更设计审批表上要有设计⼈员签字并由设计单位加盖公章,经监理单位有关⼈员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项⽬管理单位加具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程变更设计预算、类似项⽬综合单价分析表、新增综合单价分析表、变更设计简图等应含有审批内容。
设计变更须经市政园林局、建委审批的,还须提供审批内容。
7、现场签证:按签证的⾥程、部位、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编出⽬录,并在每页的下⽅正中按顺序编号。
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名称、时间、原因、内容、范围、简图、⼯程量计算过程,经监理单位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项⽬管理单位加具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
隐蔽的签证⼯程还应提供施⼯前后的对⽐相⽚(有参照物)。
8、招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格式、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招标图纸、澄清⽂件、地质勘察报告和⽔⽂资料、⼯程量清单、招标补遗、招标答疑纪要等,按顺序装订成册。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及有关要求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及有关要求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送审的资料应做到整洁、齐全及装订成册,盖骑缝章,按下列“三、送审资料”所列顺序在送审资料封面上编号及注明总张数,并在每号资料每张上注明所在的张数号。
建设单位送审的资料应尽量送审原件,若送审的是复印件,建设单位应事先进行核对,核对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工程项目结算送审资料及有关要求如下(一式两份):一、建设单位的送审报告(主送单位为城厢区财政局);(份张)二、送审资料目录(按“三、送审资料”所列顺序编号)(份张)三、送审资料1.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经办人人员授权委托书、工程结算评审承诺书、竣工图纸承诺函;(份张)2.估算文件、概算文件、预算文件;(份张)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份张)4.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核对表;(份张)5.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6.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劳保核定卡(签订合同时及施工期内劳保卡);(份张)7.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份张)8.施工图纸会审纪要;(份张)9.地质勘察报告(加盖业主公章);(份张)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批复;(加盖业主公章)(份张)11.工程变更通知书(加盖设计图章,土建与安装要分开装订);(份张)12.隐蔽签证、现场验收资料(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章,土建与安装要分开装订)(份张)13.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书;(份张)14.工程结算书(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造价师或预算员执业章);(份张)15.工程结算计算式、钢筋计算式书;(份张)16.电子光盘(含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方式、钢筋计算书,注明所用软件名称);(份张)17.监理单位结算初审报告;(份张)18.竣工图纸(加盖红色竣工图章、总监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份张)19.设计图纸(招标用设计图纸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份张)20.工程结算所需其他资料(份张)送审单位:送审人:联系电话:。
监理对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监理对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工程结算审核制度应当明确审核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性原则,即所有结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真实性原则,要求结算数据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完整性原则,意味着结算资料要齐全,不得有任何遗漏;以及合理性原则,保证费用的发生有充分的依据和合理的解释。
制度中应详细规定结算审核的程序。
这通常包括提交结算申请、初步审核、现场核实、争议处理、最终审定等步骤。
在这个过程中,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材料使用记录、劳动力投入、机械使用情况等,确保每一项费用都有据可依。
结算审核制度应当设立明确的时间节点。
例如,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的多少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报告,监理单位在收到报告后多少天内完成初步审核,争议解决应在多少天内完成等。
这些时间节点的设定有助于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及时性,避免无谓的拖延影响项目进度。
结算审核制度还应包含争议解决机制。
在结算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意见不合。
此时,制度中应提供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如协商解决、第三方仲裁或者依法申请法院解决等。
同时,应当有明确的争议处理时限,确保争议不会无限期地拖延结算进程。
为了确保结算审核的公正性,监理单位在执行结算审核工作时,应当保持独立性,避免受到任何外部不正当的影响。
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公正客观地对待每一项结算内容。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工程结算资料送审是指在工程完工后,为确认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和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相关审核机构进行审核的过程。
工程结算资料是工程项目各方进行结算的依据,其准确性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款项的发放和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首先,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包括递交时间、递交形式、递交内容等。
工程结算资料应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及时递交给审核机构,以确保结算款项的及时发放。
递交形式可以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相结合,同时要求如实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检验报告、付款申请单、开支凭证、工程质量验收表等。
其次,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还包括结算资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结算资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所有结算金额应符合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算资料应经过工程项目各方的认真核对和确认,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虚报、夸大工程量等违规行为。
另外,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还包括结算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结算资料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和整理,所有资料应有序、清晰地展示。
同时,结算资料应包括全部工程项目的结算情况,不能漏报漏项,确保结算资料的完整性。
最后,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还包括结算资料的保密性。
工程结算资料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财务状况,属于敏感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送审的结算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总之,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是保障工程款项发放和工程项目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是送审要求的重要内容。
只有准确、合法而完整的结算资料才能使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资金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完成。
工程送审制度
工程送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送审工作的管理,促进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合理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送审工作,包括规划设计、施工方案、变更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送审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送审工作制度,完善相关流程和机制,确保送审工作的科学、有序、高效开展。
第五条相关人员在工程送审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履行工程建设项目送审工作。
第六条工程送审工作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本制度,确保送审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工程送审工作应当坚持综合治理、综合防控、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提高送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工程送审工作中的纠纷和争议应当依法依规加以解决,确保送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送审程序第九条工程送审程序包括规划设计送审、施工方案送审、变更设计送审、竣工验收送审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送审计划,确定送审程序和时间节点。
第十一条工程部门应当根据送审计划,组织相关人员编制送审材料,并按照要求逐级审核、确认送审材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送审计划,及时提交送审材料,按照要求参加送审会议,接受评审意见,及时整改并落实。
第十三条工程部门应当根据送审程序的规定,组织进行送审评审工作,确保送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送审评审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要求修改送审材料,确保送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送审程序的要求,完成竣工验收送审工作,确保送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送审要求第十六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送审材料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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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一、送审资料清单及要求:
1、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目录(签收表):一式两份(附件1)。
2、工程项目投资立项批文:复印件。
3、工程造价结算书:原件,一式四份,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编制,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基层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加盖公章。
至少应包括:
(1)封面(附件2)。
(2)工程项目结算概况表(附件3-1,污水项目使用附件
3-2)
(3)工程项目结算汇总表(附件4)。
(4)分项工程项目结算明细表(附件5)。
(5)设计变更项目结算明细表(附件6)。
(6)现场签证项目结算明细表(附件7)。
(7)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换算分析表(附件8)
(8)新增项目(未列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附件9)
4、合同:包括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经确认的分包
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提供原件并按签
订时间顺序排列。
5、竣工图纸:按档案规范整理,应如实反映竣工情况,并将
变更编号、签证编号及内容在图上标出,经承包人、监理
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有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
6、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安装工程分专业整
理装订;变更设计审批表上要有设计人员签字并由设计单
位加盖公章,经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
加盖公章,经项目管理单位加具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工
程变更设计预算、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新增综合单
价分析表、变更设计简图等应含有审批内容。
设计变更须
经市政园林局、建委审批的,还须提供审批内容。
7、现场签证:按签证的里程、部位、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
编出目录,并在每页的下方正中按顺序编号。
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原因、内容、范围、简图、工程量计算过程,经监理单位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项目管理单位加具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
隐蔽的签证工程还应提供施工前后的对比相片(有参照物)。
8、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格式、技术条
件和技术规范、招标图纸、澄清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水文资料、工程量清单、招标补遗、招标答疑纪要等,按顺序装订成册。
9、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含施工方案)、经济标(含报价
和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承诺书、投标补充函等。
10、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1、开工进场前实测土方横断面图、工程量计量表、计算书:
包括工程量计量表、工程量汇总表和工程量计算式,要有具体、详尽的计算过程并注明计算依据索引;按照分部分项的工程量清单顺序整理并与结算书上工程量页码指引一致。
开工进场前实测土方横断面图按施工里程整理装订册,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加盖公章、签字确认。
电子文件须以Excel表格形式。
12、甲方供应材料证明:由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人双方确认
并加盖公章。
13、设备、材料价格呈批审核单:凡在合同中未明确而在施
工过程中确定价格的,将价格呈批审核单按时间顺序装订整理成册,每张单须附有购销合同或其他价格确定凭证(如材料单价有效发票),每张单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按时间顺序装订整理成册,每张
单须附有相关资料并注明相关资料在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哪一页,每张单须经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确认并加
盖公章。
1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交底记录或纪要:按时间先
后整理,须经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16、监理通知、项目管理单位施工指令、会议纪要:分别按
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在每页的下方正中按顺序编
号,并要有相关人员签名、相关单位加盖公章。
17、地质勘察报告和水文资料:须有勘察单位加盖公章(若
招标文件中已包含可不再重复)。
18、开工报告、工程延期报告:须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
位批准并加盖公章。
19、竣工验收报告:须经承包人、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
确认并加盖公章。
20、其他结算资料:与结算审核有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
(1)代建合同。
(2)监理合同。
(3)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
(4)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5)隐蔽工程验收单(含桩基础隐蔽验收单)。
(6)施工日记、会议纪要。
(7)非常用标准图集。
(8)项目管理单位代承包人缴费证明及承包人代项目管理单位缴费证明,如余泥排放费证明、工程排污证明、
施工噪音排污费证明、社会保险费(劳保基金)证明等。
(9)意外情况、施工现场与设计图纸不符的像片及说明。
21、上述资料要求一次性提交,投资审查中心出具审查意见
书后补充的资料,应经过投资审查中心的认可。
二、送审资料格式要求:
1、结算资料在送审前,要认真核对、仔细整理,必须加上
目录表(附件表1)、注明页数,以便交接、明确责任。
2、书面资料以A4纸张规格整理和装订,大幅面的可用A3
纸张规格,图纸除外。
3、书面资料均需相关人员签署意见、签名,相关单位加盖
公章。
4、一般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复印件须经承包人、监理单位、
代建单位盖章确认属实,汇总装订资料可盖骑缝章。
5、除前述明确要求外,书面资料一般分类、按时间顺序装
订成册(附件、增补、变更文件紧跟主文件)。
6、前述有关送审资料的视情况加报电子文档。
7、所有送审资料承包人、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必须自
行留存副本,以免资料遗失、损毁。
三、项目管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核报告:
1、项目管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核报告,必须在向局
计统处申请结算审查前出具,使用附件10的格式。
2、项目管理单位对与承包人、监理单位在结算工作中的对
数、洽商过程要进行记录,使用附件11的格式。
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目录《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附件1
工 程 项 目 结 算 书
工程项目投资批文: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承包人:
监理单位:
送审价:
年 月 日
编制日期:建设单位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编制日期:建设单位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第页,共页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附件6
凡采用合同单价换算或新增单价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单价分析的编号及所在页码。
第页,共页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附件7
凡采用合同单价换算或新增单价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单价分析的编号及所在页码。
第页,共页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附件8
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换算分析表
工程名称:变更编号:B-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如:挖土方)金额:元工程量单位:(如:M3)原合同清单编号:原综合单价:
编制单位:编制人:编制日期:年月日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附件9
新增项目(未列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变更编号:B-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定额编号:
编制单位:编制人:编制日期:年月日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附件10
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报告
一、审核结果:
工程项目结算汇总表
二、分析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资金来源
3、工程地点
4、工程范围
5、主要工程量
6、实施单位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承包人:
(材料供应单位及供应日期):
7、招投标情况(是否招标工程、中标价、签订合同时间):
8、开工、竣工、验收情况:
(二)审核依据
1、图纸、文件
2、执行定额
3、材价文件
(三)审核情况
1、合同执行情况
2、核减原因
(四)意见与建议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附件11
工程项目结算审查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