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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规定

计量管理规定

计量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检测、计量设备的精准,对检测、计量设备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设备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使公司能持续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需求的合格产品.同时延长检验检测、计量设备的使用寿命.二适用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测、计量设备.三职责工程控制部:检验检测、计量设备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测、计量设备的使用、维护.四内容1.检测、计量设备的管理1)所有检测、计量设备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2)生产和检验用的检测、计量设备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测、计量设备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3)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工程控制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测、计量设备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4)检测、计量设备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5)对暂时不用的检测、计量设备由公司实行封存,贴上停用标识.6)由于严重磨损、腐蚀变形使精度严重降低时,由公司办理报废手续,经领导批准后,进行报废销账.2.检测、计量设备的校正1)规定检验周期和检验方法,并按规定的周期校验并记录.a)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b)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2)由工程控制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3)临时校正:a)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工程控制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测、计量设备不精准,应立即校正.b)检测、计量设备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c)外借收回时.d)检测、计量设备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e)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f)检测、计量设备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工程控制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3.检测、计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4.计量实验室制度1)恒温室内不准吸烟,不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保持恒温室清洁卫生,每日下班前半小时搞好室内卫生.3)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恒温室,如有工作联系,应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能进入.4)保证恒温室的温度,湿度符合要求.5)待检计量器具与检毕计量器具要分开整齐地放置,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处理收放好工具.6)所有计量标准器及其配套设备均在有效期内,保持整齐清洁.7)离开计量室,应关闭仪器,切断电源.5.检测、计量设备的日常管理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检测、计量设备测量精度,灵敏好用,控制平衡,不断提高检测、计量设备的完好率、开表率、控制率.2)检测、计量设备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检测、计量设备的完整和清洁.3)公司标准表计应有规程要求的工作间,指定专人保管使用,精心维护,定期检定,确保精度.4)企业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检测、计量设备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公司、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计量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计量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计量器具内部及委外检定、校准工作,保证计量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职责第一条XX部门是公司计量管理与计量技术机构,负责公司量值传递与溯源工作。

第二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工作用计量器具的管理,设立计量器具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编制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存及运输等方面内容。

第三章计量检定、校准工作要求第三条计量检定、校准工作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和诱惑的影响,不参与任何影响公正性或职业道德的活动。

第四条XX计量标准每年定期溯源至上级计量站,并授权在公司内部开展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校准工作。

第五条计量器具入库前应进行检定、校准及计量确认,检定合格、符合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方可入库。

各单位领取后应联系XX,纳入周期检定、校准计划中。

第六条各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将计量器具送至XX。

计量人员依据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等技术文件以及使用单位要求开展检定、校准工作,并做好台帐和记录。

第七条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向上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按期送往指定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

超出了计量检定、校准能力范围的计量器具,XX应根据使用单位检定、校准要求,委托通过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第八条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工作完成后,XX应及时通知各单位将其取回。

测量结果进行确认由使用单位技术人员确认是否满足生产使用要求。

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采取禁用或报废处理,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追溯。

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实时监控计量器具使用状态。

第四章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第十条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应满足检定规程要求,使用频次多或精度要求高的计量器具可适当缩短有效期,增加检定频次。

第十一条计量器具校准原则上不规定校准周期,XX可根据使用单位要求或校准规范建议复校时间制定校准周期。

第十二条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修理后应再次进行检定或校准,适当调整检定、校准周期。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计量管理办法1. 引言计量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的实际应用,如工业生产、贸易、科学研究等。

为了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办法,用于对计量工作进行规范和监督。

本文旨在介绍计量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2. 计量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2.1 法律法规的依据计量管理办法必须依据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法律法规对计量工作的要求和规范都应被计量管理办法所体现,以确保计量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2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计量是与交易、评估、监督等相关的重要环节,必须确保计量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计量管理办法应对计量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计量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防止潜在的舞弊行为。

2.3 统一标准的应用为了保证不同计量单位之间的计量结果可比性,计量管理办法应明确统一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避免各个单位因标准和方法的不一致而导致计量结果的偏差。

2.4 规范管理的要求计量管理办法应对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评定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计量工作的有序进行。

这包括制定计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确保计量设备的合法检定和维护,以及建立计量结果的溯源和追溯机制等。

3. 计量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3.1 计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计量管理办法应具体规定计量工作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流程,在组织和管理计量工作时应确保各个环节的协调和配合。

例如,规定计量工作的负责人和职责,确保各个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3.2 计量设备的检定与维护计量管理办法应规定计量设备的检定和维护要求,确保计量设备具备准确度和可靠性。

这包括制定检定的周期和方法,规定维护和修理的程序,以及确保计量设备的安全和保密性。

3.3 计量结果的溯源与追溯为了保证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计量管理办法应规定计量结果的溯源和追溯要求。

这包括确保计量仪器的准确性,建立计量结果与标准值之间的溯源关系,以及记录计量结果和追溯过程的要求。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量基准的管理,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依照《计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类计量基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量基准是指作为计量工作基础的物理量、单位、装置、标准器、测量方法、测量仪器设备和测量数据。

第四条计量基准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授予的计量基准的管理,实行统一计量基准体系。

第六条各级计量管理机构应依法履行计量基准管理职责。

第七条地方各级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国家计量管理机构的配合,确保计量基准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计量基准的确定和控制第八条计量基准的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科学性:基于科学原理,严格的实验依据和数据分析。

(二)可重复性:基准的确定需要保证能够在不同实验条件下进行重复。

(三)准确性:基准需要能够提供准确的测量结果。

(四)稳定性:基准必须具备较长期的稳定性,以保证其长期可用。

(五)推广性:计量基准应当适应不同领域、不同实验条件。

第九条基准装置、标准器应当在经过检定、校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对于计量基准的单位、装置、标准器,应当进行标记和注册。

第十一条计量基准的控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编制计量基准的技术文件。

(二)制定计量基准的检定、校准方法。

(三)制定计量基准的检定、校准周期。

(四)建立计量基准的台账和档案。

第十二条计量基准的鉴定与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

第十三条计量基准存在变更或损坏的,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更换或重新校准。

第十四条计量基准应当定期进行检定、校准,确保其准确性。

第十五条计量基准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防止损坏或遗失。

第十六条计量基准的接收、交付和借用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记录。

第十七条对于不符合计量基准要求的计量基准,应当进行淘汰并报废。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篡改计量基准的数据和结果。

第十九条对于计量基准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计量基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

1 总则1.1 为了进一步加强XXXXXXX公司计量工作,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结合XXX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

2 管理职责与权限2.1 科技办是XXX公司计量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2.1.1负责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制定计量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1.2建立XXX公司计量器具管理总台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2.1.3负责组织开展XXX公司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和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2.1.4负责XXX公司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2.2 各部室、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主要职责有:2.2.1建立本单位计量设备台账、计量器具检验计划;2.2.2负责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计量器具使用;2.2.3负责本单位计量数据的采集及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积极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2.2.4配合调查与本单位有关的计量纠纷。

3 管理内容及程序3.1 计量标准的设置3.1.1 科技办根据XXX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求在保证产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建立XXX公司计量标准。

3.1.2 建立计量标准时遵循“经济适用、便捷高效”的原则,由科技办统一规划,在满足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本地区现有的计量标准。

3.1.3 XXX公司计量标准在正式使用前,需经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由XXX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使用。

3.1.4各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按《计量法》规定,按照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检定和校准。

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不得使用。

3.1.5 XXX公司计量标准和配套仪器应具备以下资料:3.1.5.1计量器具及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制造厂编号、出厂日期。

3.1.5.2技术条件及使用说明书。

3.1.5.3计量部门检定合格证书。

3.1.5.4政府计量部门考核结果,及考核所需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

计量管理制度最新规范

计量管理制度最新规范

计量管理制度最新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管理工作,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进步,依据《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计量管理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开展计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计量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准确、可追溯、调查对比和统一度量原则。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保障计量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计量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计量管理经验,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计量管理机构第六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备合适的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标准化文件,规范计量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和自查评估,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和精度,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计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提高数据收集、存储和分析的效率,保障计量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

第三章计量管理活动第十一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计量基本原则,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明确测试目的和测试方法,保证测试过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环境的控制,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人员的管理,确保测试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计量管理活动应当加强对测试工具和仪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测试工具和仪器的稳定性和精度,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管理机构和计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计量管理制度(经典范本)

计量管理制度(经典范本)

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优化企业的计量管理,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生产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条计量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各级计量管理部门、设备主管、设备组长和计量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计量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贯彻执行计量法和计量管理制度。

第四条计量管理应注重精度和可追溯性,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保障生产过程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第二章计量管理组织第五条计量管理由车间主任领导下的设备主管分管负责,设备组长是日常计量技术工作的对口人员,车间兼职计量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备主管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设备管理部责任目标,编制本车间的计量计划,掌握全车间的计量动态,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计量制度。

2.根据《测量设备确认间隔表》和周检计划,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根据车间生产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联系公司设备管理部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维修,并接受设备管理部的技术指导。

4.及时报告计量器具的异常情况和故障,并协助设备管理部进行处理。

5.组织计量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计量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七条计量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公司设备管理部的计量计划,按时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编制计量记录,详细记录计量器具的检验结果和问题情况,并及时汇报给设备主管。

3.及时进行计量器具的维护和校准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4.配合设备主管进行计量器具的追溯和故障处理,确保计量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参与计量器具的购置和报废工作,确保计量器具的合规性和适用性。

6.参与公司设备管理部的计量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不断提高计量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八条计量工作的流程如下:1.班组计量员:负责班组内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按照计量计划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和异常情况。

2.车间计量员:负责对班组计量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协调计量员之间的工作安排,及时汇总和报告计量情况给设备主管。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提高计量技术水平、保障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本单位各类计量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计量责任和权限,完善计量管理流程,规范计量活动,不断提高计量质量,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可靠。

第二章计量管理制度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明确计量部门的职责和组织结构,划分计量工作的责任区域,确保计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的计量管理制度,包括计量仪器设备管理、计量人员资格认定、计量检定和校准等方面。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计量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态度。

第三章计量仪器设备管理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量仪器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存放位置等信息,以便日常管理和维修。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计量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校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计量结果的准确可靠。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定期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检验、检定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精度。

第四章计量人员资格认定第十条本单位应当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规定,对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评定。

第十一条计量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评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准化考试和培训,取得计量技术人员证书。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计量人员资格认定和评定的考核制度,确保评定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性。

第五章计量检定和校准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并出具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

第十四条本单位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和校准,但应当严格控制委托检定的范围和程序。

第十五条对于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计量仪器设备不得用于计量活动,并应当及时进行检定或者校准。

计量管理制度(3篇)

计量管理制度(3篇)

计量管理制度一、全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中所涉及的计量活动,均应遵守《计量法》和相关计量管理规定。

二、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设备科负责实施全院的计量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设专职计量员一名,各科室设兼职计量员一名,进行三级计量管理。

专职计量员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人员考核合格证;兼职计量员由医院进行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统一任用,建立计量管理网络。

三、全院计量器具必须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技术档案,保管好有关检定证书,做到账、卡、物相符。

建立各科室计量器具分科帐,便于加强管理。

四、统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废除非法定计量单位。

五、做好计量器具的购置、使用、周期检定、维修、报废工作;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在上级计量检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部分计量器具的检定、维修业务。

六、计量管理纳入医院目标管理考核。

设备科每年对全院的计量工作检查一次,专职计量员应当掌握医院重要计量器具及仪器设备的分布和随时监控它们的使用状态,并将检查结果作详细记录,及时提供异常情况分析报告。

科长应当重点监控计量工作的运行情况,并制定计量管理工作的奖惩制度,纳入医院目标管理考核。

七、定期组织学习、宣传《计量法》,积极完成上级部门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按《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2)是指组织在进行产品或服务的计量活动中,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以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计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计量管理组织结构:明确计量管理的责任和职责,设立计量管理部门或组织,确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职责。

2. 计量设备管理:对计量设备进行管理,包括设备的选购、校准、检验和维护等,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保证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整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检定、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是指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及节能监测、资源管理、司法鉴定、行政执法、公正评价等方面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

第三条(监管部门)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计量检定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的具体检定方式。

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检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政府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施计量检定工作需要,授权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计量技术机构或者其他单位的计量技术机构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计量检定工作,所需的计量检定设施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配备。

第二章计量检定的形式和周期第五条(计量检定的种类与形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分为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

根据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计量性能及使用状况,计量检定形式分为以下三种:- 1 -(一)使用前首次检定,随后施行后续检定;(二)出厂前首次检定,失准报废;(三)使用前首次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对计量器具影响计量性能的部位进行修理的,须按照首次检定执行。

计量检定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计量检定周期及调整)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周期,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执行。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为最长周期。

需要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周期进行调整时,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使用者主动申请缩短计量器具计量检定周期的,计量技术机构须向当地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1)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1)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1)计量器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量器具的管理,促进计量工作规范有序发展,维护国家计量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量器具,是指依据国家计量法和计量单位、符号规定,用于测量、计量、校对或其他计量行为的量具、仪器、装置、设备及用于于计算、校对或其他计算行为的器具。

第三条国家实行计量制度,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和经营涉及计量的器具进行检定、检查和计量。

第四条计量器具的管理应当坚持计量、合法、安全、公正、科学、便利的原则,保障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计量结果的公正、合法和有效,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利益。

第二章计量器具的登记第五条计量器具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计量器具登记制度,将所管理的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并实行台账管理。

第六条计量器具的登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出厂编号、购置日期等基本情况;(二)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校准、维修等情况;(三)计量器具的资产编号、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资产信息;(四)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第七条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建立计量器具使用制度和管理制度,按照本办法和计量器具的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检定、校准、维修和保管计量器具。

第八条计量器具的使用者应当认真维护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保证其测量准确性。

第九条对于检定不合格、损坏或有其他影响计量准确性的计量器具,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维修、更换、销毁或报废处理。

对于同时需要使用多个相同型号的计量器具,应当进行比对,保证测量准确性。

第十条对于计量器具的停用、报废、销毁和更换等操作,应当按照规定书面确认,并作出相关处理。

第三章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检查第十一条对于涉及公平交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性检定;对于其他计量器具,应当进行检定或校准。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全)[1]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全)[1]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全)[1]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目录一、计量管理总则二、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三、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四、计量监督制度五、计量技术档案、原始记录及资料的管理制度六、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XXX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六月一计量管理总则(一)、机构体制:1、公司生产部是主管全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2、生产管理部经理主持全公司的计量工作,计量管理员负责具体工作,在业务上受地方政府计量部门领导,参加计量工作的有关活动。

(二)、计量机构的职能1、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检定计划,组建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2、逐步建立本公司所需的计量标准,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3、统一管理计量器具和设施。

4、组织开展计量检测,提供计量保证。

5、在本公司内部执行计量监督,具有计量执法职能。

(三)、计量器具配备率及计量检测率1、各部门应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和计量要求,提出合理配备计量器具的方案报生产管理部,以逐步完善计量器具的配备。

2、用于能源、工艺过程控制,质量管理及经营管理,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均应达到98%以上。

3、控制工艺质量的计量检测率,物料进出的计量检测率均应达到95%以上。

(四)、计量器具的管理对象1、公司范围内各类计量器具,包括温度、重量、质量、现代计量器具和电子仪表,分析检验仪等各类计量器具。

二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一)、在用计量设备必须按周检计划定期进行周检,其周检率达到98%以上。

(二)、在用计量设备经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一律停止使用,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公司领导、备案。

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三)、检定、检测计量设备,必须填写检定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新启用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需编号、填写登记表、确定检定周期方可使用。

(五)、在周期内发生故障或因其它原因计量设备不能使用,应由所在单位查明原因报生产管理部,经检修合格后可以使用或更换新设备。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
2019/4/26
第四章 物料计量管理
第十一条 各公司应根据物料计量专项管理要求,梳理 物料计量管理设备,建立物料计量管理细则,构建物料计量 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和分工。 第十二条 按照生产运行需求做好计量设备日常的周期 性或必要情况下的检查、维护及维修,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 按照物料计量设备属性,明确计量设备校验 周期和校验规范,严格执行设备周期校验和管理过程中必要 时校验工作,尤其对于国家强检性计量设备,做好周期校验, 确保量值准确可靠,防范计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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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子公司计量管理职责: 1、负责对物料计量方面的相关制度进行学习、转化,结合相 关制度和设备说明,编制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的物料计量设备校 验及维护规程; 2、负责建立完善本公司物料计量网络和体系; 3、负责审核申报本公司重大物料计量设备的技改及配置计划, 并根据批复情况进行落实; 4、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物料计量设备管理档案,同时做好物料 计量记录和标准文件的归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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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适时对关键计量设备技术及制度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各区域计量管理职责: 1、协助专业部室制定物料计量管理相关制度,并对其优化 提出意见或建议; 2、协助部室对新建项目物料计量设备配置进行论证、选型, 对子公司计量设备的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支持及指导; 3、负责区域计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4、负责组织区域内相关物料计量方面的专业活动; 5、负责对区域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整改; 6、参与区域内物料计量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疑难问题的处理 和协调; 7、负责适时对关键物料计量设备技术及制度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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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子公司计量管理职责: 5、加强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负责组织公司强检计量 设备定期检定,并做好强检记录的归档工作,防范运行风险; 6、监督、管理公司物料计量设备检测数据,配合公司相关 部门做好物料平衡工作,对计量设备做好运行分析,优化管理 活动; 7、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对物料计量亏吨问题进行处理,并制 定相关防范措施; 8、参与对本单位物料计量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处理; 9、负责物料计量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每月度组织对本 单位物料计量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及考核意见。

计量管理办法1.doc

计量管理办法1.doc

计量管理办法1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计量支付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控制的关键环节,也是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应得款项进行确认的方法.为了使本项目的计量支付工作做到“准确、规范、及时”,根据相关合同文件,特制定隰延高速公路有限(以下简称)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支付分为工程计量与工程支付.第二章工程计量第三条计量原则(一)工程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与方法,对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数量进行测量与计算,并予以确认;(二)只能对工程量清单所列细目进行计量。

除变更工程以外,所有计量项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所列细目,施工单位必须完成了该细目工序内的可计量分项工程,符合技术规范对该细目所要求的“产品"才能组织计量工作;(三)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计量的对象必须是合格品,因此,计量对象的技术资料、签认手续必须齐全;(四)计量不解除施工单位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

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仍不免除施工单位无偿返工和承担事故赔偿的责任。

第四条计量范围(一)施工图中的内容;(二)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三)现场实测、现场记录。

第五条计量依据(一)合同书;(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三)施工图纸;(四)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或核准的项目单价;(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1年版);(六)技术规范;(七)质检及安全资料;(八)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文件及指令;(九)奖励文件;(十)其他相关资料.第六条工程计量的方式计量的方式有:比例分摊法、凭据法、现场实测、图纸结合施工记录计算法、分解计量法等五种方式。

(一)比例分摊法。

就是对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根据合同工期或进度按约定比例分期计量.(二)凭据法。

就是按照承包人提供的凭据进行计量支付.如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的计量。

(三)现场实测。

此方法是采用符合规定的测量仪器,对已完成工程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实地量测并计算的一种工程计量方法。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1 主题内容本办法对企业的计量管理有关要求作出了规定,以确保企业的计量工作按国家计量法规进行管理。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工艺、能源、经营、安全、环保等领域的计量管理工作。

3 计量管理3.1 领导职责3.1.1 厂长(经理)负责贯彻国家计量法和有关法规,直接主管企业计量工作。

3.1.2 各级领导均应重视计量工作,应熟悉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建立计量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 管理机构检验科是工厂(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设专职或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工厂(公司)的计量管理。

各部门、车间应设兼职的计量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计量管理工作。

3.3 计量管理文件工厂(公司)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计量控制系统质量体系文件和计量管理制度,并应得到实施。

3.4 人员素质工厂(公司)及各部门的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应经培训,熟悉计量控制系统的有关控制要求,并能严格贯彻执行。

3.5 计量单位工厂(公司)的各种文件、企业标准、质量记录等必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 计量器具的配备与计量检测4.1 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按照产品的标准、工艺技术文件、原材料进厂验收、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计量、产品检测等方面的要求,确定计量检测点,配备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

4.2 计量检测应根据产品的标准、工艺技术文件、生产经营和质量控制要求,确定检测项目,制定必要的检测规范并实施检测。

5 计量器具的管理、检定和校准5.1 工厂(公司)应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计量器具卡片,对计量器具进行编号并应帐物相符。

5.2 应编制计量器具的周检计划,并按期进行周检,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5.3 计量器具上应有明显的检定标识,标明检定人员和有效期。

5.4 计量器具的检定应送有计量检定资格的单位按国家有关检定规程进行。

5.5 计量器具的使用人员应熟悉计量器具的使用和测量方法、检查计量器具上的检定标识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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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办法1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计量支付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也是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应得款项进行确认的方法。

为了使本项目的计量支付工作做到“准确、规范、及时”,根据相关合同文件,特制定山西隰延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支付分为工程计量与工程支付。

第二章工程计量第三条计量原则(一)工程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与方法,对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数量进行测量与计算,并予以确认;(二)只能对工程量清单所列细目进行计量。

除变更工程以外,所有计量项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所列细目,施工单位必须完成了该细目工序内的可独立计量分项工程,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细目所要求的“产品”才能组织计量工作;(三)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计量的对象必须是合格品,因此,计量对象的技术资料、签认手续必须齐全;(四)计量不解除施工单位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

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仍不免除施工单位无偿返工和承担事故赔偿的责任。

第四条计量范围(一)施工图中的内容;(二)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三)现场实测、现场记录。

第五条计量依据(一)合同书;(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三)施工图纸;(四)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或核准的项目单价;(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六)技术规范;(七)质检及安全资料;(八)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文件及指令;(九)奖励惩罚文件;(十)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方式计量的方式有:比例分摊法、凭据法、现场实测、图纸结合施工记录计算法、分解计量法等五种方式。

(一)比例分摊法。

就是对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根据合同工期或进度按约定比例分期计量。

(二)凭据法。

就是按照承包人提供的凭据进行计量支付。

如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的计量。

(三)现场实测。

此方法是采用符合规定的测量仪器,对已完成工程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实地量测并计算的一种工程计量方法。

当监理工程师欲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量测计量时,应先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立即派人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

量测工作按合同中有关规定进行,量测计算后双方签字确认。

如果承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计量通知后,不参加或未派人参加实地量测计量工作,监理工程师自己量测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测量结果,即为正确的计量,可作为支付的依据。

(四)图纸结合施工记录计算法。

此种方法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已完工程的记录进行工程计量的一种工程计量方法。

如对钢筋、工程结构物等,通常采用此法计算工程量。

(五)分解计量法。

就是将一个项目,根据工序或部位分解为若干子项,对完成的各子项进行计量支付。

这种计量方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总价子目或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项目,影响承包人的资金流动的问题。

如涵洞及通道的基础完成可计10%,涵台完成可计40%,上部结构完成可计40%,其它及附属完成计10%;桩基混凝土龄期未达28天,7天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可计70%;梁板预制(包括张拉、压浆和封端)完成,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可计70%,吊装完成(包括二次张拉、压浆、湿接头、湿接缝)后计量剩余的30%。

所有混凝土工程的28天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计量剩余部分。

第三章单价核定第七条合同的计量支付项目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单价或单项总额价执行,在合同实施期间一般不予调整。

第八条设计变更项目单价的确定依次采用以下方法:(一)变更项目为本合同段工程量清单中已列出的项目,以清单单价为准。

(二)变更项目单价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合的单价并报公司批准作为作价的依据,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合的单价,则由施工单位编制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批准。

第四章工程支付第九条支付原则(一)支付必须以工程计量为基础;(二)支付必须以技术规范为依据;(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四)支付不解除承包人合同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五)支付必须及时;(六)支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七)支付款项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条支付的种类工程支付分为前期支付、期中支付、交工结算、最终支付。

(一)前期支付1、开工预付款的支付:工程开工预付款为合同价格的10%。

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在签订合同,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主要人员、设备进场后支付70%;第二期在签发开工令,驻地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后,支付30%。

2、开工预付款的扣回:开工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的计量支付合计金额未达到合同价格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合同价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期中支付证书的计量支付合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

(二)期中支付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中间计量表》及所附证明材料审查无误后,根据下列原则签发《期中支付证书》。

1、期中计量支付最低限额计量管理办法7总则1. 本公司所制定的计量管理制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 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涉及到计量单位的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3. 技术中心对全公司的计量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4. 本公司制定的计量管理制度各分公司、部、室必须认真遵守执行,在执行中如有不妥之处,可直接反映,及时研究解决。

计量管理岗1. 宣传、贯彻国家的计量法令、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上级计量机构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厂领导布置的计量管理工作,接受上级计量机构的监督检查。

2. 负责对本厂各部门执行计量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3. 负责制定、修改本厂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工作发展规划。

4. 统管全厂在计量器具,建立在用计量器具管理台帐、编排周期检定计划、抽检计划。

5. 负责落实在用计量器具抽检工作和周期检定工作。

6. 负责全厂范围内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组织开发计量技术交流活动和计量器具的更新改造,提高计量技术和装备水平。

7. 负责宣传、普及计量工作的基本知识组织专、兼职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计量技术素质和计量管理水平。

分公司、部、室职责范围1. 负责宣传贯彻计量法、严格执行厂制定的计量管理制度。

2. 凡是配备有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设置负责计量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并制定有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3. 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全部在用计量器具。

业务上受技术中心指导。

4. 负责建立、完善本部门在用计量器具的二级管理台帐及技术档案,保存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5. 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的配备计划和备用计划的编制上报。

6. 负责本部门全部计量器具的安装、调试、修理、使用、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对计量器具管理情况的自查考核工作。

7. 负责本部门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和巡视工作。

8. 负责本部门各类计量检测的统计上报工作及计量检测原始记录建档工作。

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总工程师岗位责任1. 认真贯彻计量工作的法规、法令、政策、条例、执行计量法和上级指示。

2. 领导本公司计量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开展本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

3. 主持本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审定计量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计量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计量费用计划。

4. 向上级请示汇报计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调查解决存在问题。

(二)技术中心岗位责任1. 在主管厂长的直接领导下、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及各级专、兼职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实施细则及各项计量检定规程。

2. 对主管厂长负责、认真执行领导的决议,对全厂的计量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

3. 认真贯彻落实计量管理管理工作,提出计量工作计划。

4. 审查、核实各种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并上报主管厂长审批。

5. 负责企业计量标准的建标工作,保证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6. 编制计量工作年度计划、近远期发展规划,费用计划和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落实。

7. 参与厂内有关计量检测工作的技术文件和规程的审查。

8. 组织参加各种计量工作会议、交流和汇报计量工作。

(三)计量管理人员职责范围1. 编制计量器具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使用、保养规范。

2. 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卡。

3. 负责上报有关报表及各计量检测记录。

4. 认真贯彻执行厂计量管理制度。

5. 负责计量器具的全过程管理。

(四)兼职计量员岗位责任1. 负责本部门在用计量器具台帐、卡、物,保存本周期内的检定合格证书。

2. 宣传贯彻计量法、执行计量管理制度。

3. 严格执行计量器具周检计划,收集计量器具按期送交开发部。

4. 每月按时巡检在用计量器具,保持清洁,完好准确。

5. 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的更新、报废工作、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的报废制度。

6. 负责本部门的各种计量报表的填报工作。

计量室安全、卫生事故的处理工作1. 计量室的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不得随意拆卸和改动,使用中发现电器设备异常现象应马上拉闸请电工和有关人员处理。

2. 遇紧急停电,应分别切断电源,等来电后再送电,离开本室前应切断电源后再离开。

3. 本室灭火工具,不得移做其它用途,每星期六下午对本室做安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 遇意外事故要沉着,采用拉断电闸,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措施,保护现场立即上报领导。

5. 本室不允许存放与检定无关的物品,不得进行与计量修理检定无关的活动。

6. 本室人员不得随意带人进入检定室,不准在检定室吃饭,喝水、抽烟。

7. 本室卫生检定人员应每天打扫,星期六下午彻底扫除一次。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根据北京市政发[1987]140号通知精神,对我公司凡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方面的,并列入《北京市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按下列规定执行。

1、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由计量科按市局规定编制明细表,并按明细表所列各项向上级计量管理机构申请受检地点和检定周期。

2、按通知要求,一公司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昌平计量所监督管理,执行强制检定及抽检任务;二公司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受丰台计量所统一监督管理,执行强制检定及抽检任务为统一量值传递,公司原则决定将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同时随强检计量器具的一起委托昌平、丰台二所检定,特殊情况的例外。

3、为减少费用、缩短强检、非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周期,总公司规定:一公司的受检计量器具由各使用部门收集后送交开发部集中再统一送交昌平计量管理机构或其授权的检定机构检定。

二公司的受检计量器具按下列规定执行。

⑴送检部分由二公司技术机务科负责指定专人收集应受检的计量器具后直接送丰台管理机构或授权的检定机构检定。

⑵请检部分由南厂技术机务科负责指定专人管理,根据检定周期负责请计量机构、部门的检定人员来厂完成检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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