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马克思怎样评判空想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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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马克思怎样评判空想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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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马克思怎样评判民主主义》(发表于《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一文的续篇。我们在那篇文章中讲到:以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信息化浪潮为标志,人类己经进入当今时代,运用生产力标准来衡量,当今时代就是信息化过渡时期。目前信息化生产方式己经悄然兴起,其中孕育着智能生产力,这说明消灭阶级的物质条件即将具备了!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时代终于到来!由此决定资本主义形态必然逐步走向寿终正寝,共产主义形态必将取而代之。为了完成这个当代历史使命,对于每个人、每个党、每个国家来说,确立科学的精神支柱都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历史己经证明:精神支柱+科学认识=理想信念;精神支柱+非科学认识=幻想信仰。因此,能否确立理想信念、摒弃幻想信仰,决定着当代人类的前途和命运。
我们在那篇文章中也讲到:按照马克思的科学评判,民主主义是用旧的幻想欺蒙人民,想社会主义力
图用新的幻想欺蒙人民”,科学社会主义是“仅仅运用自己的科学认识去探讨人民自己进行的社会运动”。苏联人就是因为没有搞清楚“什么叫科学社会主义”和“怎样科学地建设社会主义”,所以才在上述两个“欺蒙人民的幻想”之间跳过来跳过去。因此,为了科学地吸取前苏联的教训,也为了严格地分清幻想信仰与理想信念,除了必须搞清楚我们在上篇文章中己经说清楚的“民主主义怎样用旧的幻想欺蒙人民”以外,接着还应该搞清楚“空想社会主义(包括前苏联的理论和实践)怎样用新的幻想欺蒙人民”—本文要做的就是这件事情。
一、列举空想社会主义信仰的五项新幻想(包括斯大林的两个目标公式)
与民主主义欺蒙人民的五项幻想相比,马克思在空想社会主义欺蒙人民的“幻想”的前面加了“新的”一词。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这种“欺蒙人民的新幻想”主要包括如下五项内容: 一是关于在物质生产力的基础上“消灭贫富不均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幻想。物质生产力包括手工生产力和机器生产力,其中手工生产力决定小生产方式、自然经济和人身依附关系,体现人统治人。人统治人是依靠政治手段实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因而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机器生产
力决定社会化生产方式、市场经济和雇佣劳动关系,体现物统治人。物统治人是依靠经济手段实现弱肉强食,所以也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唯有在智能生产力、无人化生产方式、物质自动变换和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的基础上才会出现人人各取所需,唯有全面自由发展的所有个人才够格享受人人各取所需,唯有通过遍布全球的自由人联合体才能实现人人各取所需。这种人人各取所需就叫消费自由。我们也许可以把消费自由理解为全人类的共同富裕,但它决不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所理解的那种“共同富裕”—因为“富裕”是相对于“贫困”而言,那时己经没有贫困,所以也就没有富裕,仅仅是人人各取所需而己。
由此可见,空想社会主义者是因为不懂经济条件对于物质利益关系的决定作用,所以才离开生产力高度和社会形态,孤立地提出要在现有生产力的基础上“消灭贫富不均和实现共同富裕”。这个善良愿望对于几千年来“广大劳动者受苦受难,少数剥削者骄奢淫逸”的丑恶社会现象很有针对性,因而普遍受到人民的欢迎。但是因为这些人都坐在抽象公私观陷阱和混乱所有制陷阱中,所以都对三条历史规律、三条占有规律、七条政治规律等全部一无所知,从而既不知道“贫富不均”是由什么样的经济条件所决定,也不知道未来
的经济条件将在未来的社会中产生怎样的情形。充分说明他们想象中的“共同富裕”是在不懂任何规律的基础上自发产生的一种善良愿望。善良愿望+不懂规律=幻想。这个幻想不仅为历代空想社会主义者所共有,也是前苏联赖以产生的第一根理论支柱。
二是关于依靠阶级斗争和专政手段来“解放无产阶级”的幻想。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造反派都很同情受压迫、被剥削的劳苦大众,都认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都主张通过建立“劳动人民共和国”(由巴贝夫提出)或“工人阶级专政”(由布朗基派提出)来“解放无产阶级”。但是因为他们都处在专制组织利己主义价值观、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权力主义唯心史观的支配下,并且都坐在上述两个认识陷阱中,所以都无法理解阶级结构,只能形成抽象阶级观;都不懂分工标准,只能用“财产”标准划分阶级。导致他们不懂得:按照结构阶级观,唯有阶级结构的新旧交替以及由此必然带来的生产力性质飞跃,才能改变社会形态和推动历史前进;而按照分工标准,所谓“无产阶级”实际上是指存在于机器生产力基础之上的体力劳动阶级,体力劳动阶级的光明前途在于上升为智力劳动阶级,唯有智力劳动阶级才能通过创造和普及智能生产力,从而消灭一切阶级赖以产生的物质基础和历史前提。
然而回顾苏联历史,列宁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时间很短,而且他的“新思路”被斯大林束之高阁,苏联制度是在斯大林的手中建成,因此用“斯大林主义”来指称苏联制度及其思想观点比较合适。在“用什么标准划分阶级”以及“怎样消灭阶级”等问题上,斯大林不懂马克思的分工标准和结构阶级观,他继承和发展的是巴贝夫的“财产”标准和抽象阶级观,导致他理解不了产业劳动阶级,从而必然误解“无产阶级”的本质和历史使命;理解不了阶级结构的新旧交替,从而不懂生产力的高度怎样上升。这样一来,在他的眼中就只能看到单纯反压迫和反剥削的阶级斗争,而这种阶级斗争由于发生在同一种生产力高度上、同一个社会形态中和同一个阶级结构的内部,因此只能成为造反派的夺权工具,而不可能改变生产力高度、不可能改变社会形态、不可能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因此,总观人类历史,所有的奴隶造反都只能推翻某个奴隶主政权而不可能消。
三是关于通过“改造所有制”来“改造旧社会”的幻想。空想社会主义造反派提出:要想解放无产阶级,仅仅进行民主革命、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远远不够,还必须“全面改造旧社会,实现在财产面前人人平等。”这种认识错在既要“改造社会”,又不懂“社会形
态”,更不懂所有制结构与社会形态是什么关系。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类社会是一种高度复杂的立体结构,社会立体结构=生产力高度、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关系总和、社会意识、社会权力、社会制度(‘与”表示决定,下同),它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和存在状态就叫社会形态;而所有制只不过是社会形态的综合表现。因此,唯物史观必须以生产力高度(而不是“所有制”)为核心标准,以社会形态(而不是“社会制度”)为核心范畴,这样才能造所有制”当作“改造旧社会”的起点—这既是所有空想社会主义造反派的共同幻想,也是前苏联赖以产生的第三根理论支柱。
四是关于通过建立“单一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按需分配”来“最终消灭国家和解放全人类”的幻想。在人类历史上,无政府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都主张“最终消灭国家和解放全人类”,但理解各不相同。无政府主义者主张立即消灭国家,代之以“工人群众自下而上的自由组织”—马克思对此批道:“胡说八道! (着重号是引者加的—编者注。)其错误在于不懂经济条件对于社会状况的决定作用,以为在“不存在国家”的经济条件下却可以存在“工人群众自下而上的自由组织”,并把他们臆想中的这种“远景”强加给现实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