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支机构加盟的联系和区别

合集下载

加盟管理模式与运营方案

加盟管理模式与运营方案

加盟管理模式与运营方案引言加盟管理模式是一种商业模式,通过加盟的方式将自己的品牌、产品或服务推广到更广泛的市场。

加盟管理模式可以帮助企业快速扩张业务,降低运营风险,并与加盟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文将介绍加盟管理模式的基本概念以及如何制定有效的运营方案来管理加盟商。

一、加盟管理模式的基本概念1.1 加盟的定义加盟是指企业与个人或公司签订合同,允许其成为品牌的授权经营者。

加盟商以经营者的身份在指定区域内运营,享受品牌、产品或服务的授权权益。

1.2 加盟的优势•提高品牌曝光度:通过加盟商的分布,可以将品牌推广到更广泛的市场。

•快速扩张业务:加盟商可以快速开设新的门店或分支机构,扩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分散经营风险:加盟模式可以将经营风险分散到不同的加盟商身上,降低企业自身的风险承担。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合同,企业与加盟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业务发展。

二、制定加盟运营方案2.1 加盟商招募与筛选在制定加盟运营方案之前,企业首先需要进行加盟商的招募与筛选。

招募加盟商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如互联网招商平台、展会等。

在筛选加盟商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经济实力:加盟商的经济实力需要足够强大,能够承担起开店、设备采购等初始投资费用。

•个人素质:加盟商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团队管理能力,以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

•相关经验:加盟商最好有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熟悉该行业的市场和消费者需求,能够更好地运营门店。

2.2 加盟费与管理费等费用设置加盟模式通常需要加盟商支付一定的加盟费和管理费。

加盟费是加盟商为了获得品牌授权而支付的费用,管理费是加盟商为了享受总部提供的管理支持而支付的费用。

在制定加盟费和管理费时,企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市场行情:根据当前市场对同类型加盟品牌的加盟费水平,合理定价以吸引加盟商。

•品牌价值: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越高,加盟费和管理费可适当提高。

•总部支持:根据总部提供的管理支持程度,决定管理费的收取金额。

直营和加盟利弊分析

直营和加盟利弊分析

服装连锁专卖模式已经成为当今品牌服装销售的一种主流模式,目前中国市场的服装品牌的连锁店主要是二种营业形态:一种是直营店,指企业直接经营的专卖店、商场专柜;一种是加盟店,指以经销商加盟合作的方式开设的连锁专卖店。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服装品牌都是采用直营店和加盟店相结合的运作方式。

直营与加盟直营,顾名思义,是厂家直接经营的,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品牌往往喜欢采用用直营的方式,直接投资在大商场经营专柜或黄金地段开设专卖店进行零售。

一些国际顶级品牌如阿玛尼、杰尼亚等出于品牌维护的需要,一般都采取直营方式。

另外,很多厂家会出于形象推广考虑,在一些重要市场区域开设自营旗舰店,以树立品牌形象规范,给经销商提供可参考的样板店。

比如雅戈尔在全国市场的自营旗舰店已经达到两百余家,班尼路旗下的几大品牌都在广州北京路开有大型旗舰店。

旗舰店一般装修气派,货品齐全,服务规范,比较能体现公司的实力和整体形象,其产生的广告效应甚至要高出经济效应。

在管理上,厂商一般会采用分公司、办事处模式操作,直接对直营店面进行管理,而且为保证物流配送的顺畅,通常都会在各分公司、办事处设立仓库,直接供应货源。

采用这种方式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均比较大,所以通常只有实力型企业才敢于这样操作。

加盟店,是与相关合作伙伴共同经营市场的一种方式。

一般企业招募加盟连锁店的方式又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厂家直接寻找加盟商,象班尼路、真维斯等休闲服饰品牌。

另一种是通过代理商、中间商再发展下级加盟商的。

前一种方式属于扁平模式,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但辐射面较宽,管理、物流配送等环节难度比较大;中小品牌往往因为前期资金实力等原因,且为了快速进入市场,往往会选择依靠中间商来发展加盟商合作的方式。

通常加盟商加盟都要交纳一定的加盟费用或者保证金,企业也会提供一些形象道具、设计、装修支持和理念指导等。

以保证连锁店形象、经营的统一性。

两种方式孰优孰劣?戴安娜内衣是南海盐步的一个著名内衣品牌,它就成功的实现了从加盟连锁店到直营店模式的转变。

直营.加盟.代理商跟加盟的区别和联系

直营.加盟.代理商跟加盟的区别和联系

服装连锁专卖模式已经成为当今品牌服装销售的一种主流模式,目前中国市场的服装品牌的连锁店主要是二种营业形态:一种是直营店,指企业直接经营的专卖店、商场专柜;一种是加盟店,指以经销商加盟合作的方式开设的连锁专卖店。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服装品牌都是采用直营店和加盟店相结合的运作方式。

直营与加盟直营,顾名思义,是厂家直接经营的,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品牌往往喜欢采用用直营的方式,直接投资在大商场经营专柜或黄金地段开设专卖店进行零售。

一些国际顶级品牌如阿玛尼、杰尼亚等出于品牌维护的需要,一般都采取直营方式。

另外,很多厂家会出于形象推广考虑,在一些重要市场区域开设自营旗舰店,以树立品牌形象规范,给经销商提供可参考的样板店。

比如雅戈尔在全国市场的自营旗舰店已经达到两百余家,班尼路旗下的几大品牌都在广州北京路开有大型旗舰店。

旗舰店一般装修气派,货品齐全,服务规范,比较能体现公司的实力和整体形象,其产生的广告效应甚至要高出经济效应。

在管理上,厂商一般会采用分公司、办事处模式操作,直接对直营店面进行管理,而且为保证物流配送的顺畅,通常都会在各分公司、办事处设立仓库,直接供应货源。

采用这种方式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均比较大,所以通常只有实力型企业才敢于这样操作。

加盟店,是与相关合作伙伴共同经营市场的一种方式。

一般企业招募加盟连锁店的方式又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厂家直接寻找加盟商,象班尼路、真维斯等休闲服饰品牌。

另一种是通过代理商、中间商再发展下级加盟商的。

前一种方式属于扁平模式,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但辐射面较宽,管理、物流配送等环节难度比较大;中小品牌往往因为前期资金实力等原因,且为了快速进入市场,往往会选择依靠中间商来发展加盟商合作的方式。

通常加盟商加盟都要交纳一定的加盟费用或者保证金,企业也会提供一些形象道具、设计、装修支持和理念指导等。

以保证连锁店形象、经营的统一性。

两种方式孰优孰劣?戴安娜内衣是南海盐步的一个著名内衣品牌,它就成功的实现了从加盟连锁店到直营店模式的转变。

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加盟店的区别

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加盟店的区别

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加盟店的区别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加盟店专卖店的区别首先,它们都是渠道的中间商,可以这样理解厂家——X——消费者(X代表上面9种形式)一、定义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

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

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

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

前者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代理商或厂家在销售额、产品价格、广告等方面有特别约定。

2、代理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

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予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

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它分为全球代理、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区域代理、品牌代理、独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代理的地方越大条件越高,比如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指标等。

代理商是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

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

企业或行业纯粹依靠代理行为来收取佣金获得利润的情况并不多见,其业务范围也很难纯粹体现为代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有负责代理房屋销售的中介公司(行业),其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依靠为他人代理销售房屋来获取佣金(中介费),不过有时中介公司对于价格适当的房屋也会买下来再转手。

市场营销中的加盟模式与管理

市场营销中的加盟模式与管理

市场营销中的加盟模式与管理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加盟模式逐渐成为一个非常受欢迎和成功的商业模式。

通过加盟模式,企业可以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开拓新的市场,并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市场营销中的加盟模式与管理,包括加盟模式的定义、特点、好处以及管理方法。

一、加盟模式的定义和特点1. 定义:加盟模式是指企业将自己的品牌、产品和服务授权给其他个体或公司,在一定的区域内开设连锁店或加盟店,并按照标准化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的商业模式。

2. 特点:- 低风险:加盟模式由加盟者承担大部分的经营风险,减轻了企业的经营压力。

- 快速扩张:通过加盟模式,企业可以迅速扩张市场,进入新的区域,提高品牌知名度。

- 提高经营效益:加盟模式让企业可以通过多个加盟店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同时更容易控制成本和提高利润率。

- 简化管理:加盟模式通过标准化的经营模式和培训机制,可以简化企业的管理工作。

二、加盟模式的好处1. 品牌效应:加盟模式允许加盟店使用已知品牌的商标、产品和服务,给消费者带来信任感,提高店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2. 共享资源:加盟者可以共享企业的供应链、营销策略、技术支持和市场推广资源,使他们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开店,并快速进入市场。

3. 经验交流:加盟者可以通过与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经验交流,学习和借鉴成功的经营模式,降低经营风险。

4. 成熟管理体系:加盟者可以受益于企业已经建立的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包括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

三、加盟模式的管理方法1. 选择合适的加盟者:企业在选择加盟者时,需要考虑其经验、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恰当地经营加盟店。

2. 提供培训与支持:企业需要为加盟者提供全面的培训和支持,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市场推广等方面,以提高他们的经营能力和成功率。

3. 建立监管机制:企业需要建立监管机制,对加盟店的经营进行评估,确保他们按照标准化的经营模式进行操作,并及时提供帮助与支持。

连锁经营的概念

连锁经营的概念

连锁经营的概念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经营模式,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以一定的纽带和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

用形象的比喻来说,连锁经营好比是一位母亲,她有三个儿子,一个叫直营连锁;一个叫自由连锁;最后一个叫特许经营。

而她最庞爱的儿子一一特许经营,又名加盟连锁。

所谓特许,指的是由一个公司来做总部,大批中小商人在独立经营的前提下,加盟做分店。

连锁经营指的就是连锁店铺之类的,比如肯德基,麦当劳,大润发等,有标准化的门店,要求统一管理,统一进货,统一标识,统一培训,统一促销,统一价格,统一服务。

这样,有利于保持企业的统一品牌形象,确保消费者对品牌的统一的清晰的认知。

连锁经营物流系统是采购、仓储、流通、装卸、配送和信息他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把自己的功能充分的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新的总功能,这个总功能再去协调各个子系统,从而使各子系统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中保持协调一致,在发挥各自特定功能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总功能,实现着商品的科学流动。

分公司加盟协议书范本

分公司加盟协议书范本

分公司加盟协议书范本1. 子公司加盟签约合同怎样写《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历,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担当。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历,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历,但只需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依据民诉看法第41条的规定,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我们认为,分公司能否对外直接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质要以其能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要件,由于一旦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对外便公示了分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行运营活动,因而其当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上的当事人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本文着重阐述经过合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否可以以本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及其效力以及分公司民事责任担当的形式。

我们认为,分公司可以本人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运营权。

而合法运营权的详细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本人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运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因而,分公司以其本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运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

假如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减弱了分公司实际运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运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分公司以本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一般状况下,分公司对外以本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只需在其运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运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运营、特许运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详细理由请参阅《公司法》一百问(三)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超出运营范围能否有效)。

加盟和连锁有什么区别

加盟和连锁有什么区别

加盟和连锁有什么区别
连锁店和加盟店地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权和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划分,主要区别在于: 1、连锁店:统⼀采购,统⼀配送、统⼀标识、统⼀营销策略、统⼀价格、统⼀核算;加盟店:有⼀家总部,提供货源,更新产品适应市场、提供指导和帮助。

2、加盟就是加⼊别⼈的⾏业和销售⽅式,需要⽀付加盟费⽤,还有品牌费,⼴告费⽤等,需要销售对⽅指定的产品和产品价格,⾃⼰承担⾃负盈亏。

连锁店主要是指所有权属于公司并且由公司⾃⼰管理。

3、连锁店是指专营⼀个品牌的产品(多为品牌拥有者⾃⼰经营),现在也有了品牌专卖店是集中⼏个品牌的经营,前提是⼀定要有品牌形象有专区陈列的。

加盟店指些店铺商店商号接受加盟;独⽴经营店根据总店创建⽴店名字。

代理与加盟的区别有哪些?

代理与加盟的区别有哪些?

代理与加盟的区别有哪些?创业者们在投资创业的时候,应该经常会听到“代理”和“加盟”这两个词,可是,代理与加盟的区别有哪些呢?这应该是很多人都想知道的,为了帮助各位准确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方式,今天店铺小编就来为大家简要阐述一下这两者的区别。

代理与加盟的区别有哪些?代理与加盟的区别有哪些:含义不同代理:代理是指在其行业惯例范围内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促成或缔结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

目前代理级别主要分为全国代理,区域代理和省级代理。

加盟:加盟就是企业组织,或者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总部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等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商也需要致富相应的费用。

代理与加盟的区别有哪些:资金条件不同代理虽不需要缴纳加盟费,但总体而言,资金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毕竟要掌控一片区域,想做知名品牌的大代理,代理门槛会更高。

加盟的话,一般需要缴纳加盟费,保证金之类的费用,但也有品牌这两项费用是全免的,加盟的资金要求相对而言比较低,而且根据开店模式的不同,投资也是有多有少的。

代理与加盟的区别有哪些:名称要求不同代理只是企业在某个区域内的代表,名字是可以自己起的,但有时也会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说要求突出品牌的名称等,但相对来说拥有更多的自主权。

加盟是某品牌为扩大知名度,增加销量的一种经营方式,一般加盟店都会有统一的名称,还会有统一的装修。

代理与加盟的区别有哪些:难易程度不同代理因为在某个区域内只能发展一家,所以它的经营要求比较高,总部会对投资者的信用度进行考核,也会有一定的销量要求,若达不到销量要求的话,可能还要承担约定的赔偿,所以想要成为代理商业比较困难。

加盟作为某种意义上的小销售点,销售任务一般不会很重,资质条件也不需要太高,加入也比较容易,适合大部分投资者加入。

加盟连锁与直营连锁的区别

加盟连锁与直营连锁的区别

加盟连锁与直营连锁的区别1、产权关系不同。

加盟连锁(特许连锁)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而直营连锁店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连锁店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

这是加盟连锁与直营连锁最本质的区别。

特许经营总部由于利用他人的资金迅速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所需资金较少。

相比之下,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

2、法律关系不同。

加盟连锁(特许连锁)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3、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

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

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4、涉及的经营领域不完全相同。

直营连锁的范围一般限于商业和服务业,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的范围则宽广得多,除商业、零售业、服务业、餐饮业、制造业、高科技信息产业等领域外,在制造业也被广泛应用。

加盟连锁与自由连锁的区别1、加盟连锁(特许连锁)是总部和加盟店依照一对一的特许经营合同成立的,而自由连锁是加盟店按自发的意志、自愿共同结成的组织。

2、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的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存在纵向关系,各加盟店没有横向联系。

自由连锁的加盟店之间则存在横向联系。

3、自由连锁是由加盟店集资组成,所以加盟店可以得到由总部利润中作为战略性投资的、持续性的利润返还,而特许经营中没有这种总部对加盟店的利润返还机制。

4、自由连锁成员店的经营自主权比加盟连锁(特许连锁)加盟店多,相互联系更为松散。

直营店和加盟店的区别

直营店和加盟店的区别

直营店和加盟店的区别直营店和加盟店是目前当今消费终端的两种主要构成模式,直营店是由厂家直接开设的,而加盟店则是厂家招募的利益共同体。

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象同父异母的两个兄弟,处得好的可能会非常融洽,但绝大多数店之间似乎总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成为冤家。

为什么会这样呢?直营和加盟的矛盾目前,很多企业是采用加盟和直营模式并存的,特别是在同一个区域,这两种模式并存的矛盾就会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了。

1.价格冲突。

价格是产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从价格开始的。

因为竞争的存在,为了争取顾客,直营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会把降价当作竞争的重要手段。

2.货品冲突。

在货品陈列方面,直营店往往拥有较多的资源优势,能够最大限度的陈列公司的所有产品。

此方面所产生的销售力要强于加盟店。

特别一些紧俏货品的支配方面,直营店往往拥有更多的主动。

3.形象、服务和理念等的冲突。

直营店能直接诠释公司的理念,展现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规范,而加盟店在些这方面的表现力度相对要有所欠缺。

导致品牌在两类终端无法和谐统一。

4.人为的矛盾。

一些直营店的管理人员和加盟商很容易因为各自利益的问题而站在对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

说到底,矛盾是产生在利益冲突的基础上的,作为企业或者分公司的市场管理者们,关键是看我们如何来协调他们的关系,如何来维系二者之间的均衡。

既要保证自营店的利益和发展,又要兼顾加盟商的情绪和利益,维系加盟商的忠诚度。

5售后服务态度优质的售后服务是品牌服经济的产物,名牌产品的售后服务往往优于杂牌产品。

名牌产品的价格普遍高于杂牌,一方面是基于产品成本和质量,同时也因为名牌产品的销售策略中已经考虑到了售后服务成本。

从服务体系而言,产品的售后服务,既有生产厂商直接提供的,也有经销商提供的,但更多的是以厂家、商家合作的方式展现给消费者的。

矛盾的解决1.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

距离能产生美,也能减少不少矛盾。

让直营店和加盟店保持一定的销售距离,可以避免最直接的近距离利益和客源冲突。

连锁企业组织结构

连锁企业组织结构

连锁企业组织结构
连锁企业的组织结构通常是分行业的,其中包括总部和各个分支机构。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连锁企业组织结构:
1. 总部:总部是连锁企业的核心管理机构,负责总体战略规划、品牌推广、资源整合、政策制定等重要决策。

总部通常设有高层领导团队和各个职能部门,如行政管理、财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

2. 区域管理机构:连锁企业通常会根据地域将分支机构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设立区域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各个分支机构的运营。

区域管理机构通常设有区域经理、销售团队、运营团队等。

3. 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连锁企业在各个城市或地区设立的实体门店或分支机构,负责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业务。

分支机构通常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等不同类型。

分支机构的管理一般由总部和区域管理机构共同负责,包括设立规划、选址、装修、员工培训等。

4. 职能部门:除了总部和分支机构外,连锁企业还设立一些职能部门,如采购部门、物流部门、品牌推广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等,负责为分支机构提供各项支持和服务,并与总部协调合作。

总体而言,连锁企业组织结构由总部、区域管理机构、分支机
构和职能部门组成。

这种组织结构可以实现总部对各个分支机构的统一管理与控制,促进连锁企业的规模和业务拓展。

特许经营与连锁加盟的区别及细节

特许经营与连锁加盟的区别及细节
想加盟连锁体系的人,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但是自己不想经营店铺。加盟者与加盟总部约定由加盟总部来运营店铺,即加盟者对店铺无经营权但是有所有权,实际营收按照出资比例分拆。
内部加盟
由加盟总部与企业公司内部优秀员工共同出资,运营方式与直营店完全相同。创业员工与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来分拆利润。
供货联盟
一些只对加盟连锁体系产品感兴趣的经营者无心加入这个连锁体系。加盟总部只向经营业者提供货物,不负责店铺的管理。这种连锁体系会随着规模的增长,大大地降低进货成本。
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拥有经营权和所有权,向加盟总部支付一定的加盟费用,而享受总部提供的CIS(企业识别)系统设计、及店铺管理经验(Know-how)。加盟主完全独立运营店铺,自负盈亏。
连锁加盟(chain)是指主导(中庸顾问)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
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
跨业加盟
加盟者已经在经营某种商店,想借由店铺的固定投入(租金、人力成本等)经营更多的商品,起到补充产品线乃至最终实现提高客源和客单价的目的。
委托经营
有行业经验比较丰富的从业人员(店长或总部员工)承包某家加盟店。承包者与加盟总部分拆毛利,但店铺的运营成本(水电、房租、人员工资)由承包者支付。
委托授权经营
特许经营与连锁加盟的区别及细节
特许经营(Franchise)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被特许人自己拥有或自行投资相当部分的企业

浅谈医药企业加盟合作销售模式

浅谈医药企业加盟合作销售模式

浅谈医药企业加盟合作销售模式1. 引言1.1 医药企业加盟合作销售模式的概念医药企业加盟合作销售模式是指医药企业与其他机构或个人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合作销售医药产品或提供医疗服务的一种商业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医药企业可以通过与加盟合作伙伴合作,将产品或服务快速推广到更广泛的市场,并实现销售业绩的增长。

加盟合作销售模式在医药行业中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带来多方面的好处。

可以通过加盟合作拓展销售渠道,提升产品销售覆盖面和市场影响力。

可以利用加盟合作伙伴的资源和渠道优势,提高销售效率和市场反应速度。

加盟合作模式还能够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风险,实现共赢合作的局面。

医药企业加盟合作销售模式是一种灵活、高效的商业合作方式,对于医药企业的市场拓展和销售业绩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与不同类型的加盟合作伙伴合作,医药企业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开拓市场,促进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2. 正文2.1 加盟合作销售模式的优势1. 分散销售风险:医药企业通过加盟合作销售模式,可以将销售风险分散到多个加盟商身上,减轻了自身的经营压力。

如果某个区域出现销售问题,其他加盟商仍然可以带来稳定的收入。

2. 扩大销售网络:通过加盟合作销售模式,医药企业可以快速扩大销售网络,进入到自己原先无法涉足的市场。

加盟商通常对当地市场有更深入的了解,能够更快速地推广产品。

3. 提高品牌知名度:通过与多家加盟商合作,医药企业的品牌知名度会得到提升,可以更好地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和信任。

这有助于提高产品销售量和市场份额。

4. 节约成本:医药企业可以通过加盟合作销售模式节约一部分营销成本。

加盟商通常会承担一定的市场推广费用,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5. 提高销售效率:加盟商是独立经营的个体,他们对于销售市场的反应速度更快,可以更灵活地调整销售策略,提高销售效率。

6. 增加市场份额:通过与多家加盟商合作,医药企业可以更快速地占领市场,并增加自己的市场份额。

这有助于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关于连锁经营的问题

关于连锁经营的问题

关于连锁经营的问题摘要在现代经济发展中,连锁经营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

本文将探讨连锁经营的概念、优势与劣势、发展趋势以及应对挑战等问题。

一、连锁经营的定义连锁经营是指一个企业或个体通过加盟、特许经营等方式,将自己的商标、产品或服务进行标准化,通过授权许可的方式在多个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或门店的经营模式。

二、连锁经营的优势1.规模效应:通过连锁经营,企业可以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品牌积累:连锁经营有助于企业打造统一的品牌形象,提升消费者认知度。

3.风险控制:分散风险,适应市场变化。

4.管理体系:标准化、信息化的管理有助于提高运营效率。

三、连锁经营的劣势1.管理难度:多个门店的管理会增加难度。

2.品质不一:不同门店之间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可能存在差异。

3.利润分享:加盟费、分成等成本会影响企业利润。

4.失控风险:某一门店出现问题可能对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四、连锁经营的发展趋势1.大型化:连锁经营呈现出集中化、规模化发展趋势。

2.多元化:跨行业、跨领域的连锁经营形式逐渐兴起。

3.智能化: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连锁经营变得更加智能、便捷。

4.国际化:国际市场的拓展成为许多连锁企业的发展方向。

五、应对连锁经营的挑战1.管理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门店的运营标准一致。

2.品牌建设: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形象。

3.人才培养:培养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4.市场监控: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结论连锁经营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既有诸多优势,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和劣势。

在不断发展的商业环境中,企业需要不断创新、提高管理水平,才能取得持续发展和成功。

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的区别

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的区别

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的区别代理商: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

他们同样不代理商”,一般是指那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所以“些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分销商: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时髦的概念是分销。

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

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

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定义。

所以“分销商”,一般是指那些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

经销商: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

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

所以“经销商”,一般是指那些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

批发商: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现在已经逐渐趋向于被淘汰。

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

可见这样的生意没有什么计划,只是一个货物买卖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

所以批发商,一般是指没有服务终端意识的坐商。

零售商:零售就是一个一个地销售,而不是象批发商那样,一批一批地销售。

所以零售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商店的。

其他观点:一、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

2.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

3.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不从原厂拿货而是从其他渠道)。

二、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

分销商和经销商没什么区别。

三、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四、分销商广义上包括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存在是否获得授权.当然,代理商也有分较多性质代理.。

分公司加盟协议范文7篇

分公司加盟协议范文7篇

分公司加盟协议范文7篇篇1甲方(总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市场优势、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体系,乙方具备相关行业的市场资源和经营能力,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分公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通过加盟合作,共同拓展市场,实现共赢发展。

甲方提供品牌、技术、管理支持,乙方提供市场资源及运营力量,共同打造优质服务体系,提升双方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二、加盟事项1. 乙方加盟甲方,成为甲方的分公司,需遵守甲方的经营理念和规章制度。

2. 乙方需注册成为独立的法律实体,承担法律责任。

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三、合作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四、权责条款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员工培训。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收取乙方的加盟费及管理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品牌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经营理念和规章制度。

(3)乙方需按时向甲方支付加盟费及管理费。

(4)乙方需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加盟费用及管理1.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______元。

2. 乙方需按照年度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具体金额根据合作情况协商确定。

3. 若乙方在协议期间提前终止合作,已支付的加盟费及管理费不予退还。

六、知识产权保护1. 双方应共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甲方的商标权、著作权等。

2.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时,应遵循相关的使用规范。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合作过程中的商业机密等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保密信息。

2023什么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与销售代理处的区别有哪些

2023什么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与销售代理处的区别有哪些

2023什么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与销售代理处的区别有哪些什么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与销售代理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营自主权上。

销售代理处通常不直接经销商品,一切听从总部安排,不具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

而分支机构可以独立从事商品购销业务,比销售代理处个有更多的经营自主权。

但当分支机构只核算现金收支业务,而将销售、购货、收款等业务归于总部统一核算时,它与销售代理处就没有多少差别销售代理处1.销售代理处通常只陈列样品以供客户挑选,其本身没有商品存货,也不经营商品购销业务。

也可以自行向其他厂商购进商品。

2.客户来代理处看样订货后,代理处即将购货定单转交公司总部,由公司总部决定客户能否享受赊销及其赊销额度,并由公司总部直接向客户交货,应收帐款也由公司总部登记入帐并负责催收。

3.销售代理处内需设置定额备用金,由公司总部拨款以应付日常开支,将近用完时向公司总部报销补足,除此之外,代理处不经办其他现金收支业务。

分支机构1.分支机构通常拥有完备的商品存货,除了向公司总部进货之外,也可以自行向其他厂商购进商品。

2.客户订货后,由分支机构自行决定客户能否享受赊销及其赊销额度并由分支机构直接向客户交货,赊销商品引起的应收帐款也由分支机构登记入帐并负责催收。

3.分支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户,收到的销货款存入银行,发生的营业费用由分支机构开具支票直接支付。

由于分支机构与销售代理处在组织上和管理上的不同特点,决定了它们在会计上的不同特点。

分支机构与销售代理处的区别有哪些所谓的分支机构是整体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等各方面都要受到公司总部不同程度的控制。

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通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

当一家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为了继续扩展其业务,扩大其产品销售范围,常常在不同的城市或同一城市的不同地区开设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与总部在地理位置上通常相隔一定的距离。

有较大的分支机构也可能是企业合并的结果,被合并的企业解散,成为合并企业的分支机构而继续经营。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词解释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词解释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词解释1.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更多个合伙人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

合伙人之间共同投资和共同分享企业的利润与亏损。

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是不分开的,合伙人对企业负有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一般适用于小型企业和家族企业,是一种合作经营的形式。

2. 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指总公司或母公司在不同地区或国家设立的子公司,用于扩大市场、提供服务或维护客户关系。

分支机构可以独立运营,根据当地市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经营活动。

分支机构通常享有总公司所拥有的品牌和资源,可以提供与总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服务。

3.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是指合伙企业在其他地区或国家设立的独立营业部门或子公司。

合伙企业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可以拓展市场、增加销售渠道和接触更多的客户。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一般在地方注册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权益。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一般具有以下特点:•独立法人地位: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管理独立性: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在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求和运营情况做出独立决策。

•资金独立性: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在财务上独立核算,有独立的资金池和账户,可以进行独立财务管理。

•品牌共享: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可以共享总公司的品牌和资源,提供与总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服务。

4.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作用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在扩展市场、提供服务和维护客户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扩大市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可以进入新的地区或国家,拓展市场份额,增加销售渠道。

•提供服务: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可以在当地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维护客户关系: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可以与当地客户保持 closer 接触,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支持。

•降低风险: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可以通过分散投资和业务风险,减少总公司的单一经营风险。

连锁快餐企业组织机构

连锁快餐企业组织机构

连锁快餐企业组织机构连锁快餐企业是指通过多个分支机构,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提供相同的快餐服务的企业形式。

这些企业通常有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以确保各个分支机构之间的协调和管理。

本文将探讨连锁快餐企业的组织结构,包括总部、区域管理、分支机构和店面员工等各个层级。

一、总部连锁快餐企业的总部是组织的核心,负责整个企业的战略规划和决策。

总部通常设有高级管理团队,包括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营销官等职位。

他们负责制定公司的愿景和目标,并确保实施相应的战略措施。

在总部还设有各个部门,如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采购等,每个部门都有专门的职能和责任。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评估,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报表和成本控制,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市场调研和宣传推广,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二、区域管理连锁快餐企业为了更好地管理各个分支机构,将地理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设立相应的区域管理层。

每个区域有一个区域经理,负责该区域内所有分支机构的运营。

区域经理通常向总部报告工作,并负责监督分支机构的业绩和营运情况。

区域经理会定期与分支机构的经理进行会议和培训,交流最佳实践和经验。

他们还负责分支机构的扩张策略,包括新店选址、市场开拓和店面装修等。

区域经理在总部和分支机构之间起到了桥梁的作用,确保信息的流通和沟通的顺畅。

三、分支机构连锁快餐企业的分支机构是直接面向顾客的单位,通常以加盟的方式运营。

每个分支机构都有一个经理,负责日常的营运工作。

经理需要管理员工,确保服务质量和员工的责任心。

分支机构通常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结构,包括前台服务员、后厨厨师、财务人员和清洁工等。

前台服务员负责点单和收银,后厨厨师负责烹饪和制作菜品,财务人员负责财务管理,清洁工负责店内的清洁和卫生。

分支机构通常根据总部的要求,进行业绩考核和市场营销活动。

他们需要保证商品的供应和质量,并且提供良好的顾客体验。

经理还需要与总部和区域经理保持紧密的联系,反馈问题和需求,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分支机构与加盟的联系和区别
企业分支机构:企业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

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

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

分公司、办事处税收待遇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

税法对子公司和分公司这些概念用的不多,一般来说都是用分支机构这个概念(尤其是增值税),那么他们有什么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按此规定,分公司具有以下特点:1、是公司的分支机构;2、具有营业资格;3、不具有法人资格。

而子公司的特点是具有营业资格和法人资格。

由上可知分公司属于分支结构,那么子公司是不是分支结构哪?看这个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分支机构含义界定的答复》(工商企字[1997]第222号)规定的“《条例》第三十五条第
一款所称“分支机构”是指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有固定经营场所、以自己名义直接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隶属企业法人承担的经济组织。


也就是说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和非法人资格子公司两种形式,而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属于分支机构。

“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不同的法律概念。

二者都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是他们的共同点。

其不同点在于,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这一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

”的规定,加以佐证。

因此,在查办未经登记擅自设立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经营机构的案件中,我们应当遵循“主体为何”的原则。

即,看究竟是“谁”设立了这个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

如果设立该机构的主体是公司,那就定性为“擅自设立分公司”;如果设立该机构的主体为非公司企业,则定性为“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然后再分别适用《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或《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加以处罚。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

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
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它是一种经济而简便的经商之道,经由一种商品或服务以及行销方法,以最小的风险和最大的机会获得成功。

加盟特许经营的经营形式种类有很多,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大概可以分为自愿加盟、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

自愿(Voluntary Chain)加盟:是指个别单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经营方式及负担所有经营费用,这种方式通常是个别经营者(加盟主)缴交一笔固定金额的指导费用(通称加盟金),由总部教导经营的知识再开设店铺,或者经营者原有店铺经过总部指导改成连锁总部规定的经营方式;通常这样的方式每年还必须缴交固定的指导费用,总部也会派员指导,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费用者,开设店铺所需费用全由加盟主负担;由于加盟主是自愿加入,总部只收取固定费用给予指导,因此所获盈亏与总部不相干。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加盟主可以获得全部大多数的利润而不需与总部分享,也无百分之百的义务需听从总部的指示,但缺点是总部因此可以不负责任,往往指导也较松散,此外店的经营品质也不容易受到控制。

许多连锁饮食业多采用此种方式经营。

委托(License Chain)加盟:与自愿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时只需支付一定费用,经营店面设备器材与经营技术皆由总部提供,因此店铺的所有权属于总部,加盟主只拥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利润必须与总部分享,也必须百分之百的听从总部指示。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风险极小,加盟主无须负担创业的大笔费用,总部要协助经营也要分担经营的成败,但缺点是加盟主自主性小,利润的多数往往都要上交总部。

特许(Franchise Chain)加盟: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加盟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加盟。

特许加盟总部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专业指导,让加盟店能很快地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加盟网络才能日益壮大。

因此,经营技术如何传承,则是特许经营的关键所在。

连锁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存在持续契约关系。

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以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应的报偿。

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

加盟店相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加盟金、权利金、契约金在内的开办资金。

特许加盟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特许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被特许者)有偿使用其名称、标志、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经营模式。

主要优点在于:特许者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提升。

被特许者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
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特许者的帮助和支持,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我国正式实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 年第25 号2005 年2 月1 日起正式施行)规范国内连锁加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