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租赁自行式房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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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车租赁自行式房车合同
编号:出租方:
地址:电话:
承租方: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有关内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以下事项:
第一条承租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赁的车型1为:,车牌号为:,公里数为:;
承租方所租赁的车型2为:,车牌号为:,公里数为:;
承租方所租赁的车型3为:,车牌号为:,公里数为:;
租赁车辆的车况以交车时双方签字确认的《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
1.租赁起始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共天。
2.本次租车收取总费用(不包括油费、路桥费、停车费),共计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 万贰仟贰百伍拾零元零角零分。
费用明细如下:
1)车辆租金,总计:人民币元。
车型1租金人民币元/天,共 1 天,租金合计人民币元;
车型2租金人民币 / 元/天,共 / 天,租金合计人民币 / 元;
车型3租金人民币 / 元/天,共 / 天,租金合计人民币 / 元;
2)代收房车营位费,总计人民币 / 元。
3)代买保险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4)车内物品租用费用,总计人民币 / 元。(如有,附物品租赁清单)
5)承租方提车前需缴纳车辆押金元整,共计人民币元整。
6)出租方的车辆已贴有“广东龙驰马车”的标准车贴,如承租方因广告宣传等原因需撕毁原车贴需支付车贴制作费、人工费合计元/车。
3.承租方预订车辆后,如选择线上支付(转账),需支付总租金的(元)作为订金,出租方将为承租方保留所定车辆;未预付车辆订金,则不保留车辆。
4.以上费用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信用卡支付(收取
0.6%刷卡手续费);□会员费(不含车辆押金以及违章保证金)。
5.出租方收款指定账户为: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6.承租方提供退款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7.本次租车:车辆油箱为满油交车,使用后满油还车,在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需承租方支付。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收到承租方租金、车辆押金、车辆违章保证金、以及保险费用之后,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
2.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有效的车辆。证件包括: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
3.如车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向承租人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4.出租方不承担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违章罚款等。
5.出租方不承担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停、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3.承租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租、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或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不得将租赁车辆抵押给第三方个人或任何形式的组织。
4.在租赁期间应对控制面板电压,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在车辆租赁期间,应遵循“附件1《房车使用注意事项》”,附件与协议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附件2《车内物品配置清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实际费用以实际维修点维修费为准,车损费按实际维修的15%收取),车内物品损坏或丢失按照“附件3《车辆交接单》”进行赔偿,附件与协议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12小时联系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租手续。未提前成功办理续租手续,超出天数需承担相应的租金2倍的违约金,逾期三天(含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担因承租方的不当行为或过失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如车辆发生盗抢,承租方应第一时间报警,以警方认定结果为准。如警方认定不属于盗抢,承租方需承担车辆丢失或损伤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押金和保证金处理
1.承租方提车时所缴纳的车辆押金,在车辆正常归还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如遇到节假日自动后延,如车辆损坏需维修或需更换配件的,扣除车辆维修和服务费用后,退还车辆押金。
2.承租方提车时所缴纳的违章保证金,如车辆使用过程中没有违章,还车后30个工作日内将退还,如有违章,处理完违章后退还剩余违章保证金;在处理违章过程中承租方应主动配合,有扣分的提供代办服务,按300元/分扣除违章保证金后退还剩余保证金;跨省外的违章因处理周期长,违章保证金会延长时间退还。不扣分违章行为,如需出租方代办违章处理的,收取每单50元服务费。
第六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签订《房车租赁合同》上的起始时间为准,以车辆收车时为止。说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按24小时/天计算,周末租车按照两天起租,具体时间节点以工作人员说明为准。还车时超过4小时以内按半天租金计算,超过4小时未超过24小时,按一天租金计算。
第七条还车及逾期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缴足所有款项。
2.承租方租赁时间内提前还车,提前7天以上(含7天)还车,出租方可退剩余租金的50%,提前7天之内还车,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3.因承租方个人原因,需要异地还车时,承租方需承担出租方接车费用,包含:接车人员的交通费(交通工具800km以内高铁,800km以外飞机为标准),当地出租车费,住宿费(200元以内),餐补100元/天,接车人员代驾费400元/天,返程路桥费、油费(实报实销),启程从出租方公司所在地出发计算。
4.租赁期已逾期的,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延期还车的,租赁方应在提出申请24小时内,补足逾期租金;如承租方在未经得出租方同意逾期的,出租方有权按照每日正常租金的2倍,在车辆押金里扣除。
5.车辆在交还时车厢未按照承租方标准清理卫生需支付50元卫生清洁费,未排污需支付50元排污费。
6.用车每日里程限400公里,超过限定里程后,超过限定里程部分在一百公里以内,超过部分按照每公里1元额外收取费用,超过限定里程部分在两百公里以内,超过部分按照每公里1.5元额外收取费用,超过限定里程两百公里以上,超过部分按照每公里2元额外收取费用。
7.周一至周五承租车辆为外地车牌,取车时间为取车时间早上九点半以后,还车时间截至到五点半以前。周末取车时间为早上九点以后,还车时间为晚上七点以前。如遇到无法在正常时间内交接车辆的,需把车辆停放到出租方指定的停车地点,并申请延期交接车辆,车辆在交接前出现任何问题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