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
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规范黑龙江标准2020版
3.5 信用主体 参与信用活动的个人或组织。 [GB/T 22117-2018,2 通用2.4]
3.6 信用信息 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与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与信用有关的记录,以及与评价其信用价值相关的各类信息。 [GB/T 22117-2018,2 通用2.22]
5.1.2 交易信息
至少应包括: a) 签订及执行服务合同(订单、协议)的数量和完成信息,消费者数量; b) 保洁、护理、保安、烹饪及其他服务等具体服务项目、价格与分类服务统计, 宜有交易金额。
5.1.3 评价信息
至少应包括: a) 家政服务消费者的评价、投诉信息,家政服务员的评价信息; b) 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的行业评级/评价信息; c) 社会评价/评级信息; d)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评级/评价信息; e) 自我承诺信息。
注:改写于GB/T 22117-2018,3 信用管理 3.8。
3.10 信用档案管理主体 负责信用档案建立和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包括家政服务组织、家政服务行业协会、行政监管部门。
4 信用档案的分类
4.1 按信用主体分为家政服务组织的、家政服务人员的、消费者的三类。 4.2 按信息构成要素分为基本信息、交易信息、评价信息、公共信用信息。 4.3 按承载信息的载体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5.1.4 公共信用信息
至少应包括: a) 司法判决、强制执行信息; b) 行政处罚信息(特别是商务执法处罚记录); c)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信息; d) 欠税信息; e) 拖欠水、电、暖、通讯费等公共事业缴费信息; f) 欠薪、公益、荣誉等社会责任信息。
5.2 家政服务人员
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模版(3篇)
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用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信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信用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信用档案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信息共享。
第四条公司设立信用档案管理员,负责信用档案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公司信用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用评级、信用记录、信用奖惩等。
第六条公司信用档案的建立原则是员工自主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
第七条公司信用档案的管理办法包括积分制和奖惩制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公司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由公司信用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章信用档案的建立第九条员工在入职时必须填写信用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
第十条入职后,员工应按照信用申报表上的要求补充完善个人信用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信用档案管理员对员工的信用申报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录入。
第十二条员工信用档案的建立应当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公司信用档案管理员应当将员工信用档案的建立情况报告给公司信用委员会。
第三章信用档案的管理第十四条公司信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员工的信用档案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五条公司信用档案管理员应当及时更新员工的信用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信用委员会对员工的信用档案进行定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信用档案管理员应当为员工提供查询服务,确保信用档案的公开、透明。
第十八条公司信用档案管理员有义务保护员工个人隐私及信用信息的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信用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对员工进行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告知员工。
第四章信用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公司设立信用奖惩制度,对员工不同的信用行为进行奖惩。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员工的信用行为进行奖励,可以给予物质奖励、荣誉称号、晋升等。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员工的信用行为进行惩罚,可以给予口头警告、罚款、降级等。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员工的信用行为进行奖惩时,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与管理要求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与管理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信用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
信用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对于从业人员来说更是尤为关键。
因此,建立良好的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已成为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是指在从业过程中产生的个人信用信息记录。
这些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职业资格证明、业绩记录、个人信用评价等。
这些记录的建立不仅有助于从业人员进行行业规范化管理,还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如何建设和管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呢?首先,需要加强信息收集和安全保障。
从业人员的个人信息涉及到隐私保护,因此信息的采集、存储和使用都需要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
同时,应根据不同行业和从业人员的信息需求,制定专业化、有针对性的信息收集和记录标准。
其次,需要建立完整的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
要根据不同行业、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能力素质等因素,制定相应的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要反映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方面,以便为从业人员提供发展的参考和指导。
最后,需要加强信用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信用档案的管理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便利的原则,保障从业人员的隐私和权益。
在利用信用档案时,既要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又要防止滥用和误用,确保信用档案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通过建设和管理好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既可以有效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又可以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有利于构筑良好的商业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能够得到更好的建设和管理,为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提高信用档案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性,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所有使用者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个人信用档案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三条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信用档案的采集、存储、使用、销毁等程序和规定,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
第四条个人信用档案的使用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正确合法使用个人信用档案,不得违法以及滥用他人的信用档案信息。
第五条个人信用档案的采集、存储、使用等具体环节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法、真实的原则,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第六条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信用档案的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保障信用档案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七条个人信用档案的使用机构应当对其所使用的信用档案信息来源进行合法验证,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不得使用虚假信息进行信用评估和决策。
第八条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对信用档案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档案的查询和异议申诉机制,保障公民查询和申诉的权利,及时受理并处理相关申诉。
第十条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加强信用档案的安全防护,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二章个人信用档案的采集和存储第十一条个人信用档案的采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法、真实的原则,对个人信息进行合法采集,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第十二条个人信用档案的采集应当经过公民的同意,不得擅自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明确采集目的和使用范围,保护公民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个人信用档案的采集应当进行信息的整理和归档,建立完整、真实有效的信用档案数据库,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便于管理使用。
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要求
SB/T XXXX—XXXX
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要求Requirements for housekeeping service credit archives
(征求意见稿)
I
目次
目次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建立原则 (2)
5 建立主体 (3)
6 建立形式 (3)
7 分类 (3)
8 信用信息采集 (3)
9 信用信息管理 (4)
10 信用档案管理 (4)
11 社会监督 (5)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信用档案基本信息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信用档案交易记录信息 (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信用档案评价信息 (11)
附录 D(规范性附录)信用档案提示信息 (14)
参考文献 (17)
SB/T XXXX—XXXX
引言
本标准基于我国家政行业发展的现状,以现代家庭对家政服务提出的客观需求为出发点,助力家政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推进、个人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分别就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提出信用档案建立要求。
本标准可与GB/T 31952《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规范》配合使用。
III。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与管理要求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与管理要求近年来,信用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信用档案作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各个领域内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在这种背景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与管理也愈发显得尤为重要。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是指对从业人员在工作、服务过程中表现和行为的一种记录和综合评价,是从业人员信用量化的体现。
其重要性不仅体现在选拔优秀从业人员上,还可以作为绩效考核、年终奖励和晋升评定的依据。
同时,良好的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也是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品牌形象的有力支撑。
在建设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方面,企业应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重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对于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历证书等应进行全面的记录和搜集,同时对从业人员的表现和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以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
企业还应对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岗位和职业特点进行划分。
如:对于销售人员,应重点考察其销售业绩、服务能力、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对于工艺师傅,应重点考察其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安全意识等方面。
通过分类管理,可以更加准确地记录和评价从业人员的表现和行为,同时为企业提供更为精细化的管理支持。
最后,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管理也应注重保密和合法性。
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保密机制和安全措施,加强对信用档案的保护和控制,确保信用档案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同时,企业也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信息。
总的来说,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对于企业和从业人员都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注重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意识,并将信用档案作为绩效考核和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东鹏家居档案管理规定
东鹏家居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实现公司档案工作的标准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效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广东省档案局和广东省商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指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筹建以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数据、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现在和未来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为了科学管理档案,参考佛山市档案局制定的《民营企业档案分类指引》,将公司档案划分为以下十个类别:管理性档案、基建档案、科研档案、产品档案、设备档案、会计档案、客户档案、合同档案、员工档案、特殊载体档案,并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制订编号方法。
(类目设置及编号方法详见附件 1《广东东鹏家居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第四条档案工作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列入公司和各部门的工作方案,各部门及行政部负责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
关联公司可参照本方法标准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一条公司行政部行政助理兼档案管理员,由行政部负责人管理,业务上承受总公司指导。
第二条各部门配备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和移交工作,各分公司由行政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和移交工作。
第三条行政部的根本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标准,统筹规划和安排公司档案工作。
(二)制订公司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监视、指导、检查执行情况。
(三)管理公司各门类的档案,负责档案的接收、、鉴定、保管、统计、移交、销毁及提供利用等工作。
(四)在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那么下,对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基、各分公司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视。
(五)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培训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档案管理知识。
家居用品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04
档案存储与保管
存储设施及环境要求
专用档案室
设立专用档案室,用于集 中存放家居用品行业档案 ,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
温湿度控制
02
档案分类与内容
产品档案
产品信息
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材质、生产工艺、执行标准等
详细信息。
研发与设计资料
涵盖产品设计图纸、研发报告 、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
质量检测与控制
包括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合格 证明、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
生产与销售数据
记录产品的生产数量、销售数 量、库存情况、市场反馈等信
监督检查及奖惩机制
监督检查
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接受上级档案管理部门 的监督和指导。
奖惩机制
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与部门和个人绩效挂钩。
06
档案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系统架构
采用B/S架构,支持多用户同时在线操作,实现档 案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功能模块
包括档案录入、查询、统计分析、权限管理等模 块,满足档案管理的全方位需求。
技术支持
采用先进的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确保系统稳 定、高效运行。
数据录入、查询与统计分析功能
数据录入
电子档案管理
对于电子档案,应采取加密、备份等安全措施,防止电子 档案被篡改、丢失或泄露。同时,应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 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整性和可用性。
年家居装饰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利用方式与权限设置
档案借阅
允许公司内部员工在履行 借阅手续后,借阅相关档 案,用于工作参考和学,允许对档案进行复制和 传递,但需经过相关部门 负责人审批。
权限设置
根据员工职责和需要,设 置不同的档案访问权限, 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 性。
保密工作注意事项
培训形式
通过企业文化培训,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 同感和归属感。
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包括 讲座、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
员工素质提升途径
学历教育
鼓励员工参加学历教育,提升学历水平。
职业资格证书
支持员工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提高职业素养。
专业技能竞赛
组织专业技能竞赛,激发员工学习和提升技能的积极性。
整理规范及流程
分类整理
按照项目类型、时间顺序等因 素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方便后续查找和利用。
编号管理
对档案资料进行统一编号,确 保每份资料的唯一性和可追溯 性。
目录编制
编制详细的档案资料目录,包 括资料名称、编号、页数等信 息,方便快速定位所需资料。
数字化存储
将纸质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 理,实现电子化存储和备份, 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效率和安
02
档案收集与整理
收集原则及方法
全面性原则
确保收集到的档案资料全面、完整,涵盖家 居装饰项目的各个方面。
准确性原则
确保收集到的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反映项 目的实际情况。
及时性原则
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收集相关资料,避免遗漏 和延误。
合法性原则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确保档案资 料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保密意识
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让员工充分认识到档案保密 的重要性。
家居装修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考核评估指标设置
档案完整性
考核家居装修企业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包括 项目合同、设计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 等是否齐全。
档案规范性
评估家居装修企业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包括档案分 类、编号、装订、保管等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规定 。
档案利用效果
评价家居装修企业档案资料的利用效果,包 括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的便捷性和 满意度。
家居装修行业档案 管理制度
汇报人:XX 2023-12-24
• 档案管理制度概述 • 档案收集与整理 • 档案存储与保管 • 档案借阅与利用 • 档案信息化管理 • 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
目录
Part
01
档案管理制度概述
目的与意义
规范档案管理
建立家居装修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行业内档案管理行为 ,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 和有效利用。
家居装修行业从业者,包括企业管理人员、设计师、施工人员等,均应遵守本档案管理 制度。
档案分类与内容
客户档案
包括客户基本信息、装修 需求、设计方案、施工合 同、验收报告等。
其他档案
包括企业财务报告、市场 推广资料、法律法规文件 等。
工程档案
包括施工图纸、材料清单 、施工进度表、质量检查 记录、工程变更单等。
对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档案资料进行及时 收集,确保资料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02
03
标准化原则
按照统一的格式和标准进行档案资料 的收集和整理,方便后续的管理和使 用。
收集原则及方法
01
收集方法
02
03
04
定期收集:制定档案收集计划 ,定期从相关部门或人员处收
集档案资料。
专项收集:针对特定项目或事 件进行专项收集,确保相关资
宜家家居行业档案管理制度相关
保管措施及要求
保管措施
采用专业的档案管理软件,实现档案 的电子化、数字化管理,同时建立档 案备份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保管要求
档案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 找和利用;同时,要定期对档案进行 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 读性。
档案遗失、损坏处理办法
档案遗失处理办法
一旦发现档案遗失,应立即向档案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尽快 找回遗失的档案。
开放规定
建立电子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利用范围和 权限,确保电子文件在可控范围内得到合 理利用。
根据家居行业特点和相关法规,确定电子 档案的开放程度和开放时间,促进档案信 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销毁规定
移交规定
对已达到保管期限或无需继续保存的电子 档案进行销毁处理,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 和保密。
在电子档案需要移交时,应制定详细的移 交计划和程序,确保移交过程的顺利进行 和档案信息的完整性。
4 销毁方式
在档案销毁前,必须进行档案鉴定工作,确定档案的价 值和保管期限,确保无误销、漏销重要档案。
移交手续和注意事项
移交准备
在档案移交前,应做好移交准备 工作,包括整理档案、编制移交
清册等。
移交手续
档案移交时,应填写移交清册,并 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字确 认。同时,应注明移交时间、地点 等要素。
突发事件
在突发事件(如火灾、水灾等)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 紧急措施保护档案安全,同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06
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电子文件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要求
收集要求
确保电子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读性,及时收集与家居行业相关 的各类电子文件,包括设计图、产品目录、销售数据等。
家居装饰行业档案管理制度展示
保存施工完成后的验收结果、整改意见等。
材料档案
材料采购记录
详细记录材料的采购情况,包括供应 商信息、采购价格、采购数量等。
材料检验记录
保存材料入库前的检验结果,包括外 观检查、性能测试等。
材料使用记录
详细记录材料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 部位、使用数量等。
材料库存记录
保存材料的库存情况,包括库存数量 、存放位置等。
数据恢复策略
建立数据恢复机制,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及 时恢复数据,保障业务的正常运行。
3
备份与恢复测试
定期对备份和恢复策略进行测试和验证,确保备 份数据的可用性和恢复策略的有效性。
06
档案销毁与处置办法
档案销毁原则及程序
档案销毁原则
遵循“保留价值优先、依法依规、科学鉴定、安全可控”的 原则,确保档案销毁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 档案信息保密重要性的认识,防范泄 密事件的发生。
保密协议执行
定期对保密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对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进行严 肃处理,确保保密协议的有效执行。
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
1 2
数据备份策略
定期对重要档案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需存储 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特殊情况下档案处置方案
01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档案损毁的情况下,应立即启动应急预
案,组织抢救受损档案,同时做好损毁档案的登记和处置工作。
02 03
涉密档案处理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按照相关保密规定 进行处理。在档案销毁前,应做好涉密信息的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 不被泄露。
家居装饰行业档案管理制度的设计理念与信息整合
允许用户根据自身需求定制档案管理界面和功能 ,提高用户满意度和使用效率。
用户反馈机制
建立有效的用户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和处理用户 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档案管理制度。
标准化与规范化
统一档案管理标准
制定家居装饰行业统一的档案管 理标准,确保各类档案信息的规
范化和标准化。
规范化操作流程
明确档案管理的各项操作流程,包 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 、利用和处置等,确保档案管理工 作的有序进行。
家居装饰行业档案
04
管理制度的实施策
略
制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规范化管理
建立统一、标准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 保管、利用等流程。
分级分类管理
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 安全和有效利用。
定期归档和销毁
制定定期归档和销毁制度,避免档案积压和混乱,确保档案管理 的有序进行。
标准化数据格式
采用国际通用的数据格式和标准, 确保档案信息的互通性和共享性。
便捷性与高效性
快速检索功能
智能化辅助工具
提供强大的检索功能,支持多种检索 方式和模糊检索,确保用户能够快速 准确地找到所需档案信息。
提供智能化的辅助工具,如自动分类 、自动标引、自动摘要等,减轻用户 的工作负担,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息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
02
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有助于企业实现管理的标
准化、流程化和精细化。
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03
通过档案管理,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提高企业的决
策效率和运营效率。
家居装饰行业档案
0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9 档案信息的录入与审核
9.1 信息录入
3
T/CC ××××—××××
采集的从业人员的原始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录入信息数据库,不得虚构或篡改,并保证信息的及时 更新。 9.2 信息审核
对形成信用主体信用指标的重要信息应进行审核,保证信息的准确和可靠,并将有异议的信息和错 误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信息审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9.2.1 电话审核
10.2.6 存储保障 档案建立机构应制定信用档案安全存储保障制度,定期对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扫描、诊断硬磁盘,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
注:改写GB/T 18894-2016,9.1。
10.3 档案查阅 10.3.1 查阅情形
从业人员可以查阅本人信用档案。雇主单位因加薪、提职,以及其他出于人员管理的需要,可以查 阅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从业人员离职后应聘其他工作单位,新用人单位在取得从业人员本人书面授权后, 可以查阅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用行业组织开展行业统计分析、行业自律等工作,可以查阅从业人员信 用档案。 10.3.2 查阅次数
(规范性附录)
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人员基本信息名称及说明
A.1 身份识别信息 身份识别信息所包含的信息项见表 A.1。 表 A.1 身份识别信息项
类别 身份识别信息
信息项名称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民族 国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出生日期 婚姻状况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
9.1、9.2的规定。 10.2.3 存储备份
信用档案建立机构应设置电子信用档案定时自动备份。 10.2.4 存储规范
信用信息应使用统一的数据项,按照规范进行分类、排列和编码。
4
T/CC ××××—××××
10.2.5 存储记录 对与个人信用有关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是信用档案的组成部分,应收集齐全、整理记录。
注:参考DA/T 1-2000,定义4.5。
10.6.2 编制销毁清册 经过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销毁清册的封面需设置全宗号、销毁档案的数量、
鉴定小组负责人的签字及时间、批准人的签字及时间、两个监销人的签字及销毁时间等项目。清册中档 案销毁登记表要设置序号、文件题名、所属年度、档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文件页数、备注等 栏目,准确揭示每一份销毁文件的内容和成分,供负责人审查。 10.6.3 拟订鉴定报告
通过上述以外的其他合法方式采集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信息。
注:改写GB/T 22118-2008,5.2。
8.3 信息采集范围 ——个人基本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指用于识别从业人员基本状况的信息,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和教育信息; ——任职经历信息 任职经历信息指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所产生的信息; ——社会信用信息 社会信用信息指从业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形成的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
10.2 档案存储 10.2.1 信息处理
档案建立机构应对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进行统一编号。档案内的信息处理应: ——建立统一信息的数据类型和格式,促进信用信息的兼容性和共享性; ——建立信息数据库备份机制,防治信息丢失。
注:改写 GB/T 34830.1-2017,7。
10.2.2 存储形式 信用档案应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建立。电子档案整理、存储、备份等,应遵循GB/T 18894-2016中7.2、
[GB/T 22117-2018,定义3.8]
1
T/CC ××××—××××
4 建设原则
4.1 整体性 信用档案建设内容应完整,符合本标准要求。
4.2 客观性 信用档案信息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不应存在虚假、隐瞒或夸大
成分。 4.3 实用性
信用档案建设的内容应结构完整、具体明确,具有应用价值。 4.4 安全性
档案建立机构每年应允许从业人员至少查阅一次本人信用档案。 10.3.3 查阅记录
档案建立机构应保留信用档案查阅申请单、从业人员授权书和单位介绍信,并做好每一次信用档案 的查阅记录。 10.4 档案安全与保密 10.4.1 安全措施
档案建立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对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进行保密处理,存储信用档案的计算机应与 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绝。 10.4.2 保密措施
注:家居用品企业包括运营和维护家居用品安装和售后服务平台的企业。
6 信用档案的用途
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用于从业人员了解本人信用状况、家居用品企业开展人员管理、信 用行业组织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自律等,以及从业人员新应聘单位的人员招聘等工作。
7 信用档案的信息内容
7.1 总则 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息分为档案基本信息、人员基本信息和人员专项信息。 档案基本信息包括建档时间、档案编号、档案信息核实记录、档案信息异议处理记录、档案查阅记
录等。 实际应用时,可以根据档案主体特征及所掌握资源情况,适当调整档案信息项,但是在调整时应符
合本标准的基本原则。 7.2 人员基本信息
人员基本信息是指与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相关的共性信息,可分为: a)身份识别信息 b)教育信息 c)任职经历信息 d)社会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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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基本信息项名称及说明见附录A。 7.3 人员专项信息
照有关法规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5年。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息记录需要及时更新,应按信用信息更正有关程序核实,及时进行更正。变更
后,要在“备注”栏中标注“[更正]更正日期、原始信息及更正原因”。 信用档案中信息记录存在争议时,可在“备注”栏中增加“[注释]”或“[当事人声明]”。 从业人员可主动提出信息更新要求,档案建立机构应建立内部信息更新流程并严格执行。
档案建立机构应与档案管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应履行的相 关职责,以及违约后应承担的相应后果。
档案建立机构对档案信息有保密责任。除法规规定或档案当事人授权外,档案信息不得公开披露或 用于商用。
依据档案的密级程度,应建立分级保密制度。保密档案的变更和解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10.4.3 其他
填写:有、无
A.3 任职经历信息 任职经历信息所包含的信息项见表 A.3。 表 A.3 任职经历信息项
类别 任职经历信息
信息项名称 任职单位名称 任职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任职单位地址 任职单位电话
职务 职务等级 任职时间 任职地点 职业考核 职业培训 离职时间 离职原因 离职评价
备注
包括升职、加薪、奖励以及降职、减薪和处罚信息 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无,可不填。
对于信用主体基本情况和一些可公开的信息,可采用电话审核。 9.2.2 实地调查审核
对于一些比较重要或难于从二手资料了解的信息,需通过到信用主体所在地进行调查。 9.2.3 其他方式审核
通过上述以外的其他合法方式对信用主体的信息进行审核。
10 档案管理
10.1 信息保存和更新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息应长时间保存。其中个人的欠费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司法信息等保留应按
8.2 信息采集方式 8.2.1 公开方式
通过各种渠道采集已被合法公开的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信息,比如通过互联网等渠道采集来自政 府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以及能够产生或掌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其他机构的信息。 8.2.2 约定方式
通过与有关机构或个人约定的方式采集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信息,比如通过从业人员本人或任职 单位采集,应要求从业人员本人或信息提供部门填写信息采集表,并经从业人员本人或信息提供部门负 责人签名。 8.2.3 其他方式
任何组织或个人需查阅信用档案的,均应办理查阅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 应擅自泄露信用档案任何内容。 10.5 异议信息处理 10.5.1 责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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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谁记录,谁处理”的原则,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息的异议处理由记录异议信息的机构负责。 10.5.2 异议信息保存
人员专项信息是根据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所属类别特点制定的个性信息项。 人员专项信息项名称及说明见附录B。
8 档案信息的采集
8.1 信息来源 信息的来源主要包括: ——被采集对象; ——与被采集对象利益相关的机构; ——相关政府部门; ——其他拥有从业人员信息的机构和个人。
注:改写GB/T 22118-2008,5.1。
报告中对需销毁档案的数量及内容作简要介绍,并提出销毁意见、陈述销毁原因。 10.6.4 审批并销毁
档案销毁批准后,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必须指定两人以上监销,确已销毁后,监销人须在销毁清册 上注明“已销毁”字样、销毁日期和签字,以示负责。未批准销毁的档案,要继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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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信用档案建设中,在档案信息存储、管理等方面都应有严格的安全和保密措施,确保整个档案建设 安全、正常和有效地运行和使用。
5 信用档案的建设主体
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建设主体为家居用品企业和行业组织。各家居用品企业负责从业 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信用档案的管理,并定期向所属信用行业组织报送、更新信用档案内容等。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家居用品行业 household products industry 从事家具、床上用品、厨卫用具、室内配饰及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的设计、生产以及其他有关服务 活动的行业总称。 3.2 家居用品行业从业人员 employees in household products industry 负责家居用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提供有关安装、售后等服务并以此获取主要收入的群体。 3.3 信用档案 credit files 对信用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而形成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