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 核定征收所需资料(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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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所需资料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一式一份

(二)书面申请:参照核定征收书面申请(模板)

(应包括非居民企业名称、所属国家或地区、合同名称、合同号、合同金额、项目内容、合同执行期限、外方人员来华时间、税款负担方等信息。另外还要注明劳务发生地在中国境内、境内劳务发生时间是否构成常设机构、非居民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如果企业由于境内劳务不能准确提供来华时间或不能提供享受协定待遇需要的资料申请核定征收的需要在申请中说明)。

(三)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非居民企业委托境内代理人办理时应附授权委托书(需经外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 核定征收资料受理清单

(七)送达回证(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通知书)和送达回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各一式一份

(八)向非居民发包工程或受让劳务项目报告表信息采集表(只需电子版)

【提示】

(1)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报送的复印件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2)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注明“本译文与原文表述内容一致”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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