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一、理论课程1.一般理论课(A)授课工作量学时(A)=计划理论授课学时×课型系数K1×规模系数K2课型系数K1注:(1)理论授课包括备课、讲课、答疑、批改作业、命题、考试考查、批改试卷等;(2)“双语教学”为非英语类课程。
Ⅰ级为全外语教学,包括使用外语教材、外语板书、外语讲授、外语考核等;Ⅱ级为使用外语教材,部分使用外语板书和口授;(3)“开新课”:是指对每一位教师第一次开出的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同一门课程专升本课程);(4)教授或担任主干课程(不包括体育课)的副教授,可带助教进行“单主讲”式的授课,其余教师和课程原则上不能“单主讲”;(5)“单辅导”指跟随“单主讲”教师的助教,进行跟班听课并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向主讲教师及时反映学生学习情况等工作;(6)“重复课”为教学要求相同、教材相同、教学时数相差10%以内的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的班级上课;(7)K1的计算说明:重复课均以K1=0.85计算;(8)社科、人文类理论课课型系数K1为1,实践类的课型系数为0.7。
规模系数K2:注:(1)K2按学生人数进行计算;(2)体育课拼班上课的学生数原则上不少于25人;(3)单班上课的学生数原则上不少于32人;(4)体育课的课外体锻和晨跑工作量另外计算,计算办法为:课外体锻和晨跑的工作量学时=课外体锻和晨跑的计划学时×0.25体育课教师的工作量学时=教学计划内工作量学时+课外体锻和晨跑的工作量学时二、实践教学环节(B))1.一般课(非计算机类)内实验及独立设课的实验(B1指导工作量学时(B1)=实验指导学时×规模系数K3×实验课型系数K4规模系数K3:注:(1)在实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班分批。
(2)若有数名教师同时指导一个班级,则学生人数指分摊给每名教师指导的人数。
实验课型系数K4:注:开新实验为第一次开出的新实验,设备及教学要求均为新的。
新疆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 认 定 办 法
新师校字〔2015〕130号新疆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修订)(经2015年6月26日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为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任和职务晋升提供科学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成人(继续、网络)教育学员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教师。
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堂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建设工作量。
课堂教学工作包括:承担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的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与监考、改卷、评定成绩等。
教师教学建设工作包括:指导学生教育(专业)见习、研习和实习、野外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承担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青年教师指导、试题库建设;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等。
第四条教师应完成年教学工作量标准(最低要求如下表),其中承担本科课堂教学教授每年不得少于80学时,副教授每年不得少于120学时。
初级和未定职称的教师,除备课外,还要协助教授、副教授做辅助性教学工作(如备课、辅导、答疑、监考、批改作业和试卷等)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总体按120学时/年计算。
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表单位:学时/年第二章本科教学工作量的认定第五条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公式为:课堂教学工作量=(实际课堂讲授学时+实际实验教学时数)×班级系数。
其中“实际课堂讲授学时”和“实际实验教学时数”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讲授与实际实验教学时数进行核算,最多不超过计划规定的讲授和实验时数;“班级系数”是指按每班35人为标准班级,35人及以内班级系数为1,超过35人则按1+(实际人数-35)/35计取,体育、音乐、美术等学院的术科班级系数由学院自行制定。
第六条教师本科教学建设工作量的计算办法为:(一)指导本科生教育(专业)见习、研习,按每周8学时/班计,指导校外教育(专业)实习,按实习前准备工作每班次计8学时,指导和批改实习报告按1学时/篇计算,对带队指导集中教育实习的老师,按相应职称的学期满工作量计算;指导专业实习、野外实习的工作量,按每天2学时/班计算。
2015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015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课堂理论教学
任务: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考查、考试等。
1-35人计划学时×0.7
36-65人计划学时×1.0
66-95人计划学时×1.3
96-125人计划学时×1.5
126-155人计划学时×1.6
156以上计划学时×1.7
二、实验课
任务:备课、预实验、上课、课外辅导、批改全部实验报告、测验、考查等。
1-35人计划学时×1
三、新生研讨课
计划学时×1.5
四、指导教学实习、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科研训练
任务:准备、指导、批改实习报告、评定成绩。
1周32学时
五、指导毕业生产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
任务:准备、辅导、评阅、答辩。
当年指导毕业生产实习×5
当年指导毕业生毕业设计(或论文)人数×16。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为合理计算教师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性和人文化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平竞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根据我校工作量考核的需要和工作实际,现制定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如下:
一、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上课:每节课工作量按1课时计算。
(二)作业:一二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6课时计算,三至六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7课时计算,数学每周批阅作业按5课时计算,英语每周批阅作业按3课时计算,兼职科学课教师在学期工作量中加0.3分。
工作量达到19-20课时均视为满工作量。
计算工作量不足参考工作量下限标准,计算超工作量参考工作量上限标准,每课时工作量按
0.25分在学期考核的5分工作量中加减。
二、各类人员工作量情况
根据以上计算标准,规定各类人员的工作量如下。
(一)承担低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9课时,作业6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二)承担高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8课时,作业7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三)承担一个班数学教学工作(18-20课时)
数学课5课时,作业5课时,其它课8-10课时。
(四)承担两个班数学(20课时)
数学课10课时,作业10课时。
(五)专职英语教师(21课时)
英语课18课时,作业3课时
(六)体育专职教师(20课时)
体育课18课时,其它工作量2-3课时
(七)校级领导和兼项人员认真完成好教导处安排的教学任务和学校安排的兼项工作为满工作量,兼项工作量和后勤工作量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
各岗位职能并重。
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
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第3条:教学工作量。
参考科目(语、数、外、物、化、政、历、生、地)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非参考科目:品德与生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按照(特长在内同算)0.8计算;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按照0.6计算;自习课上课教师按照0.4计算。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每跨一课头每周计一课时工作量。
第5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5课时工作量;学生无打架,晚自习、自习吵闹现象,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
每周上好一节班会课或者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
计7课时工作量。
第6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计20课时工作量。
教学、科研、政工、后勤副校长、幼儿园长70%计工作量;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按60%计算工作量。
其他按30%计入工作量。
(2)团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周记7课时工作量。
(3)教研组长,干事、九室(微机室、农远室、科技室、化学、物理、生物、技术、科学、录播、监控)负责人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4)党委委员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5)考勤员计1课时工作量。
(6)两操负责老师计2课时工作量。
第7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公式 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公式 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一、本科教学工作量1.凡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按学分×周数计算工作量。
因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等因素推迟或提早结课以及校公选课,减去相应周数。
授课含编写教学大纲、备课、讲课、辅导、考试、阅卷等。
2.本科课程加20%工作量。
3.双语课加20%工作量。
4.为本科生新开课程(指本校从未开过的课)加25%工作量。
5.军训带队教师计工作量30学时。
6.实验课(含计算机上机课)一课时计0.6学时。
7.超过50人以上的课,每增20人,增加5%的工作量。
最多不超过50%。
8.指导毕业论文,每篇计8学时(学分×2);指导学年论文,每篇计4学时(学分×2);指导各类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论文,每篇(以立项为准)计4学时,评阅“五四”论文,每篇计2学时。
9.组织学生社会调查或实习,本市每天计1.5学时,外地每天计2学时。
社会工作专业加50 %。
联系实习,联系外地计8学时,本市计4学时。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1.凡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5人以上硕士生的课和博士生课(不受人数限制),按学分×周数计算工作量,一年级学生因入学教育减去相应周数。
低于5人的课每减一人减10%工作量。
2.超过50人以上的课,每增10人,增加5%的工作量。
最多不超过50%。
3.指导学习阶段的硕士生每生每年计15学时;指导论文阶段(毕业年级)的硕士生每生每年计30学时。
4.指导博士生学习,每生第一、二年分别计20、40学时,毕业当年计60学时。
三、其他教学工作量1.进修人员、国内外访问学者听课,每生每门课计1学时。
2.带进修教师、高级进修生、国内外访问学者,每生每年计15学时。
3.留学生随班听课,每生每学分计1学时。
为留学生单独开课要经系主任批准。
四、科研工作量1.科研项目按以下类别计算工作量:当年新批项目(按批文)1)国家级重大项目(包括教育部重大项目)每项一次性计520学时。
2)国家级项目每项一次性计260学时。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
各岗位职能并重。
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
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第3条:教学工作量。
参考科目(语、数、外、物、化、政、历、生、地)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非参考科目:品德与生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按照(特长在内同算)0.8计算;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按照0.6计算;自习课上课教师按照0.4计算。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每跨一课头每周计一课时工作量。
第5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5课时工作量;学生无打架,晚自习、自习吵闹现象,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
每周上好一节班会课或者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
计7课时工作量。
第6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计20课时工作量。
教学、科研、政工、后勤副校长、幼儿园长70%计工作量;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按60%计算工作量。
其他按30%计入工作量。
(2)团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周记7课时工作量。
(3)教研组长,干事、九室(微机室、农远室、科技室、化学、物理、生物、技术、科学、录播、监控)负责人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4)党委委员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5)考勤员计1课时工作量。
(6)两操负责老师计2课时工作量。
第7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公式 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公式 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关于方山二中教师整顿情况的报告针对我校部分教师出勤不出力且有部分教师外出、兼职打工严重影响学校教学质量、损坏学校形象的现象,学校领导多次组织会议对相关人员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所有在册教师全部上岗,并实行签到制。
2、全校实行岗位绩效管理。
(附教师绩效管理办法)3、对外出打工、兼职代课打工的教师采取政策告知、见面谈话、停发绩效、停发工资、停止领导职务等处罚。
4、因个人原因有事外出的教师实行扣1000元代教费并停发绩效工资。
5、病假、事假有教育局批条,按局相关文件执行。
面对上级作风纪律整顿、严查“吃空饷”,我校部分教师仍麻痹大意,对学校的规定置之不理,现申请教育局及上级部门对我校兼职和外出打工的行为予以制止,以更好地调动在职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附:外出代课人员名单:李志军(太原)刘义兵(东德)张虎林(东德)薛连清(东德)贺林平(太原)王建红(太原)刘改兰(暂病休)王晓勇(东德)秦永明(东德)刘燕红(东德)任慧超(东德)张林娥(仁杰)方山二中2015年3月6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
各岗位职能并重。
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
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第3条:教学工作量。
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45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为2课时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第5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
(每班每周)语文、数学、外语为3课时工作量,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为2.5课时工作量,其余学科为2(以作业检查结果为准)。
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1506)
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1506)石泉县后柳初级中学文件石后中发〔2015〕6号石泉县后柳初级中学关于印发《规范学校内设处室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方案》的通知各处室:为进一步适应和加强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充分体现学校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科学合理分配教职工工作量,现根据石教体(2013)3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内设处室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对我校教师工作量予以明确和规范。
一、实施原则1、坚持精简高效,促进科学管理原则;2、遵循教学规律,提升教学质量原则;3、满足实际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原则。
二、课时量的界定1、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于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2、标准课时量: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以初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的1课时确定为标准课时量(其系数为1.0),其它学科根据教学任务难易程度,以此为参照进行折算产生相应学科课时量系数。
3、周课时量:教师在法定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周课时总量。
4、辅导工作:各学科教师除完成周课时工作量外,还应承担与学科相关的早读辅导、自习辅导、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等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系数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折合。
5、基本工作量: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5个工作日内承担的教学任务,行管人员承担的教学和行政管理任务。
工勤人员的基本工作量以全校平均工作量计算。
三、岗位和内设机构设置(一)校级领导岗位设置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
(二)内设机构设置学校设教务处、校办室、总务处、德育处、教研处、电教中心、营养办、安全办8个处室,处室负责人和干事不得超过15人。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统计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统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统计范围为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教学工作量包括:1.课堂讲授教学工作量;2.集中实践教学工作量。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课程安排原则1.专任教师应胜任所教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程、专业技能课程以及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
2.课程安排优先考虑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兼课一般每周不超过6节。
3.外聘兼职教师主要承担专业技能课程、实习实训指导课程。
4.教学系(部、二级学院)的主任(院长)、书记每周授课不低于 2 学时,副职(含助理)每周授课不低于 4 学时。
第四条计算统计原则— 1 —1.教学工作量统计以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学期执行计划没有列出或未经学院批准开设的课程,不予统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院研究决定。
2.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所任课程的教学时数进行教学,增减教学时数须经教务处审核,报学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计算办法第五条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为计算单位,各种教学工作原始数量按不同计算办法乘以相应系数得标准学时。
各项工作获得的标准学时累计形成教师教学工作总量。
第六条工作量系数1.学生系数S。
根据上课人数确定。
一个教学标准班(40-60人),以40-59人系数S=1为基准,上课人数每增加10人系数S 相应增加0.05,S最大值为1.4;少于40人的教学班,39—30人系数S=0.9,29—20人系数S=0.8,19-15人系数S=0.7,15人以下不设置教学班,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少于40人,确实因为课程等原因无法合班上课,需由系部主任签字说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系数仍按照规定执行。
极其特殊情况的课程系数由教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2.课程门数系数C。
一学期担任一门课程C=1.0;同时担任两门课程的,其周课时数多的课程系数 C=1.0,第二门课程系数C=1.1,系数仅对单循环课时有效,重复课时系数C=1.0。
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1506)
石泉县后柳初级中学文件石后中发〔2015〕6号石泉县后柳初级中学关于印发《规范学校内设处室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方案》的通知各处室:为进一步适应和加强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充分体现学校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科学合理分配教职工工作量,现根据石教体(2013)3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内设处室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对我校教师工作量予以明确和规范。
一、实施原则1、坚持精简高效,促进科学管理原则;2、遵循教学规律,提升教学质量原则;3、满足实际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原则。
二、课时量的界定1、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于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2、标准课时量: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以初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的1课时确定为标准课时量(其系数为1.0),其它学科根据教学任务难易程度,以此为参照进行折算产生相应学科课时量系数。
3、周课时量:教师在法定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周课时总量。
4、辅导工作:各学科教师除完成周课时工作量外,还应承担与学科相关的早读辅导、自习辅导、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等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系数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折合。
5、基本工作量: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5个工作日内承担的教学任务,行管人员承担的教学和行政管理任务。
工勤人员的基本工作量以全校平均工作量计算。
三、岗位和内设机构设置(一)校级领导岗位设置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
(二)内设机构设置学校设教务处、校办室、总务处、德育处、教研处、电教中心、营养办、安全办8个处室,处室负责人和干事不得超过15人。
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按有关规定设立,按照一人多岗的原则兼职。
教师教学科研量化指标及积分试行办法
附件5:教师教学科研量化指标体系及积分试行办法根据(校政发〔2015〕6号),结合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积分办法一、本科教学工作1、理论课教学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积分=课程系数×课时数÷36×(课程学生人数×学生人数系数)。
(1)课程系数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1,专业课为1.1,公共选修课为1.2,花溪大学城互选学分互认课为1.5,新开课为1.5,卓越法律人才班课程、卓越工程师班课程、卓越公共卫生人才班课程系数为1.5,卓越医师班课程系数为2.0,双语授课课程为2.0,全英文授课课程为3.0,公共体育课为0.9。
(2)学生人数系数100人以下的学生人数系数为0.6,101人及以上部分,学生人数系数为0.1。
2、实践课教学(1)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工作量积分=课时数÷36×学生人数(2)实习课程工作量积分=课时数÷36×学生人数实习1周按18节课时数计算。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积分=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数×学生人数(4)教学实验准备工作量=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工作量积分×0.4二、研究生教学工作1、理论课教学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积分=课程系数×课程学分数×实际授课课时数÷课程总课时数×(课程学生人数×学生人数系数)。
(1)课程系数专业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为1,双语授课课程为2.0,全英文授课课程为3.0。
(2)课程总课时数和课程学分数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3)学生人数系数硕士课程标准班为20人,不足20人按实际人数及最少10人计算;博士课程标准班为10人,不足10人按10人计算;公共课课程班级按实际人数计算。
学生人数系数见下表。
2、指导研究生指导研究生的工作量,按30分/硕士生/年、90分/博士生/年、90分/博士后/年计算,其中第一导师计70%(第一导师与执行导师平均分配积分),剩余30%由第一导师按贡献大小分配给导师小组的其他成员。
大学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XXXX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准确考核和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规定教学工作量:主要是指教务处审核安排的教学任务,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完成的工作总量。
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指导毕业设计等。
1.校内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校内专职教师,原则上要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每学年基本课时量不少于380学时。
2.校内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教学管理岗兼职教师是指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系主任等,每学年承担基本课时量不少于190学时。
其他管理岗位兼职教师原则上应达到每学年承担基本课时量190学时。
3.各教学单位应为第一年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指定指导教师,并根据实际安排助课、实验指导等具体任务。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1、理论教学课程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量包含备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命题、考试、评定成绩等工作。
计算办法:G1 = ∑Xi×KN ×KMXi--课程学时KN—合班系数KM—课型系数N—自然班数(原则上以35人为一个自然班,学生自主选修课程按40人计) M—课型N=1,KN=1N=2,KN=1.2N=3,KN=1.4N≥4,KN=1.6M为公共课,KM =1M为专业课,KM =1.1公共课指公共基础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专业课指学科专业共同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开放专业选修课程。
2.实践教学课程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直接用于实践教学过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各个环节(备课、讲课、实践准备、实践指导、批改实践报告、实践技能考核及成绩评定等)的工作量总和。
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每学期应依据相应课程大纲制定具体的教学实施计划,认真准备实践教学指导任务书,并对实践环节作出具体要求。
实践教师工作量按以下办法计算:(1)实验与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相同。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计算范围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为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预科学生的教育教学和教学基本建设工作量,具体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建设工作量和其它教学相关的工作量。
教学工作,主要指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具体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类。
理论教学主要包括:备课(含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材选定以及编写讲稿、教案、教学进度表等)、讲授(含课堂讲授、批改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内外辅导答疑等)、教学考核与总结(含考试/补考命题、阅卷评分与成绩评定、教学小结、试卷分析等)、监考和课内实践指导。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习、实训、实践教学(指导)工作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含选题、开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量。
(二)计算单位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
1个标准课时为教师从事全日制学生一般理论课程教学在1个标准班级教学授课1节(简称标时),完成备课、讲授、辅导等环节的教学工作。
(三)计算方式教学工作量计算是对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意见》,结合学科、教学等实际情况,制订具体计算办法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二级核算。
各教学单位分学期核算,按学年统计教学标时总数,并报送相关部门作为学院进行学年教学总量考核、定编等主要依据。
1、教学工作量核算以教务处审核批准执行的学期教学计划为依据,同时结合班级教学工作日志的运行记载,准确核算。
2、各类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标时计算。
3、教学工作量仅计算到开课计划单位,非开课单位校内兼课人员和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均计算到相应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核算到人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一)教师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注:①公共课,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任意选修课程”或通识教育课程。
②教师1学年内同时兼任公共课和专业课,按照两类课程正比例关系折算定额标准,即定额标准=公共课定额标准〔公共课授课标时(公共课授课标时专业课授课标时)〕专业课定额标准〔专业课授课标时(公共课授课标时专业课授课标时)〕的整数。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
各岗位职能并重。
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
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第3条:教学工作量。
参考科目(语、数、外、物、化、政、历、生、地)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非参考科目:品德与生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按照(特长在内同算)0.8计算;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按照0.6计算;自习课上课教师按照0.4计算。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每跨一课头每周计一课时工作量。
第5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5课时工作量;学生无打架,晚自习、自习吵闹现象,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
每周上好一节班会课或者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
计7课时工作量。
第6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计20课时工作量。
教学、科研、政工、后勤副校长、幼儿园长70%计工作量;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按60%计算工作量。
其他按30%计入工作量。
(2)团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周记7课时工作量。
(3)教研组长,干事、九室(微机室、农远室、科技室、化学、物理、生物、技术、科学、录播、监控)负责人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4)党委委员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5)考勤员计1课时工作量。
(6)两操负责老师计2课时工作量。
第7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公式 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公式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XXX学院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稿)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比较全面客观地计量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现制定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如下:一、教学工作量本办法中的教学工作量,是指依据教学计划所产生的教学任务,以标准学时为计量单位。
其定义为:为一个标准班(标准班40人,不足40人的按一个标准班人数计)授课,每节课50分钟为标准,完成规定的各教学环节(任务含量),1节课为1个标准学时。
根据不同教学任务,不同规模的编班人数,将教学计划学时(以教学任务书或课表为准),按相应计算办法折算为标准学时。
(一)课堂教学(含理实一体课程)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含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监考和阅卷等),标准学时工作量计算公式为:标准学时=P×[1+10)40(M×0.1]其中,P为计划学时,M≤120人,M>120时,按120人计。
同开两门不同课程,课时少的一门乘以1.3的系数。
(每位教师一学期一般不能超过两门课程)由于实验实训设备不足,需要分组进行教学时,每组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以课表为准),其标准学时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1 -标准学时=KZ ⨯⨯8.0P其中,Z为分组数,K为指导教师数。
(二)顶岗实习与综合实践带队指导教师顶岗实习与综合实践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到对口企业或单位实习的一种重要实践教学方式,也是工学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与公司正式员工按统一的要求进行各岗位工作的实际操作。
企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学生进行技术指导。
每个带队教师带队指导实习学生数不低于20人。
标准学时工作量计算公式为:标准学时=W×S×0.4其中,W为顶岗实习或综合实践周数,S为指导学生人数。
(三)校田径运动会校田径运动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检查体育教学和训练成果,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的重要活动。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
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5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
(2)课堂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2
数学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
2
英语
1
美术
0.2
(3)语文、数学家庭作业按课堂作业的50%折算工作量(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1
数学
1
1
1
第6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10课时工作量;一、二年级班主任每周12课时的工作量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3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3、后勤部门:由总务主任从财产保管、器材使用、收费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4、其它:由学校行政从教室卫生、公共区卫生、办公室卫生、班级学生个人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安全、上交资料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教师目标管理排名与总计分及奖金发放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