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关于体育学分的相关说明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大学体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体育课程是通过完整的体育与健康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使学生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基础课。
在校的学生,至少需修读两年(4个学期)的体育课程,一般安排在一、二年级,通过考核获得相应学分(每个学期1学分,总计4学分)。
该学分是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一、体育课程的管理部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教学部共同负责学生体育教学工作安排,体育教学部负责对体育课程进行具体的管理和实施。
二、课程设置:体育理论课、田径、球类(高尔夫球、篮球、排球、软式排球、足球、手球、珍珠球、毽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武术(太极拳、跆拳道等)、游泳、健美操、形体操、体育舞蹈、街舞、健身健美、瑜珈、保健体育等。
各类课程的开设将随课程建设的需要增减和修改。
三、选课管理:1、学生选课前在综合教务系统中了解课程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体育课程和上课(锻炼)时间。
2、选课程序:(1)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详见学期通知);(2)选定课程后,学期中途不再办理转班、转项、退班手续。
3、每班人数限定在50人左右,少于25人的班级不开班,另做调整或在新学期再选。
四、学分管理:1、每学期选定体育课程后,通过考核(及格以上者),即获得1学分。
每名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修读1学分体育课。
2、成绩评定根据学习态度、专项成绩、身体素质三个部分组成,100分为满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76-84分为良好,60-75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体育课程不及格者只能在新学期重新修读,不能补考。
如因运动受伤等原因,经任课教师同意方可缓考,并在新学期开始前三周进行缓考。
体育课程缺课(见习、请假、旷课)累计达1/3总课时者,该学分必须重读。
4、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保健体育课,参加保健体育课学生需持医院保健科证明,到体育部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完整后,在开学5周内转入保健班学习,学期成绩评定在成绩后注明“保健”(60分)。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厦大教[2005]3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本科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本科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学院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教务处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离校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有缴纳学费的义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其专业年级的缴费标准,按照一学年(只需注册一学期者按一学期)额度缴纳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学生所在学院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发文单位:国家教育委员会文号:教体[1990]015号发布日期:1990-10-11执行日期:1990-10-11生效日期:1900-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委、高教局,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现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按下列要求真贯彻执行。
一、《标准》是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手段,是学生接受优育教育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能否毕业的一项必备条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都要把实施《标准》作为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全面实施。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均须于一九九二年九月新学年开始实施《标准》。
实施《标准》的具体步骤:1.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于一九九一年九月新学年时,在一、二年级实施(一九九0到一九九一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在一年级试行)。
其它高等学校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按照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的实施步骤进行。
2.一九九一年未始实施《标准》的高等学校必须于一九九二年从一、三两个年级开始实施。
三年级学生前两年的成绩评定以体育课成绩为准。
一九九三年时四个年级全部实施。
三年级学生前两年的成绩评定也以体育课成绩为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各部委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所属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于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报我委学校体育卫生司备案。
四、国家教委将于一九九二年对一九九一年先行实施《标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委学校体育卫生司。
附件:一、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附件一: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一、为了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经常锻炼身体,不断增强体质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特制定《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说明
附件6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
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
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
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
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
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福建体育生综合分450
福建体育生综合分450摘要:一、引言二、福建体育生综合分的计算方法1.体育分占比2.文化分占比3.综合分的计算公式三、如何提高综合分1.提高体育成绩2.提高文化成绩3.平衡体育与文化课的学习时间四、综合分对体育生的重要性1.升学录取依据2.奖学金评选标准3.选拔运动员的参考指标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教育部门对体育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体育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在这样的背景下,体育生的综合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以福建体育生综合分为例,分析其计算方法、提高途径以及对体育生的实际意义,以期为广大体育生提供参考。
二、福建体育生综合分的计算方法1.体育分占比在福建,体育生的综合分由体育分和文化分两部分组成。
体育分占比通常为30%,具体比例可能因学校而异。
体育分主要考察体育生的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和体育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2.文化分占比文化分占比为70%,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
文化分是衡量体育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对于体育生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综合分的计算公式综合分= 体育分× 体育分占比+ 文化分× 文化分占比例如,某体育生体育分为90分,文化分为600分,则其综合分为:综合分= 90 × 0.3 + 600 × 0.7 = 27 + 420 = 447分三、如何提高综合分1.提高体育成绩体育生要提高综合分,首先要努力提高体育成绩。
这需要通过科学的训练方法、合理的饮食搭配和充足的休息来实现。
此外,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毅力也是提高体育成绩的关键。
2.提高文化成绩体育生往往在体育方面投入较多时间,容易忽视文化课的学习。
但要提高综合分,文化成绩同样重要。
体育生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文化课的学习时间,逐步提高文化成绩。
3.平衡体育与文化课的学习时间体育生在提高体育和文化成绩的同时,还要注意平衡两者的学习时间。
适当减少体育训练时间,投入到文化课学习中,有助于提高综合分。
大三体育课成绩算法
10
9
8
7
6
5
4
3
2
1
项目
50米
7.8
8.1
8.5
8.9
9.4
9.6
9.8
10.0
10.2
10.4
仰卧起坐
45
42
39
36
33
30
27
25
23
21
立定跳远
199
195
190
185
180
175
170
165
160
155
800米
3.38
3.45
3.52
3.59
4.06
4.16
4.26
4.36
4.46
4.56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身体素质考试占40%。
测试项目:5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800米。
3、课外活动(晨跑、社团活动等),占20%。
4、学习态度(平时上课出勤、课堂表现等)在体育总分中扣除,最多扣10分。
扣分要求:旷课一次扣5分,有证明的缺课不扣分,迟到、早退二次扣1分。
体育一(下)、体育二(上、下)女生评分标准
二、学生自愿参加晨晚跑,占体育成绩的2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占80%。2011级大三学生一学年累计40次得分20分加3分,2次一分;大四学生一学期累计20次得分20分加3分,1次一分;大三大四国际合作班学生按一学期累计次数给分,从2012级起大三学生均按一学期累计次数给分。
2011级大学三年级、四年级评分标准
大学一年级(体育一(上))男生评分标准
分值
20
18
16
14
12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3年版)为了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全面推进大学生的素质教育,依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视为旷课。
无特殊情况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约3个月)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
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属徇私舞弊者,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入学要进行体检复查。
患有不符合招生条件的疾病者,取消入学资格;若患有不属于前述范围的疾病,但又不宜在校内过集体生活者,经校医院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第二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校医院复查合格证明,向学校申请办理入学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有缴纳学费的义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其专业年级的缴费标准,按照一学年(只需注册一学期者按一学期)额度缴纳学费。
需重修课程的应按规定缴纳课程重修费。
未按期缴纳学费和课程重修费者,停止其修习课程。
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可另行申请补助或贷款。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
未经注册者不准参加学习。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未经请假而未如期到校注册者视为旷课。
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达到两周仍未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学制第六条学校实行“有弹性的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
附件5厦门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
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
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
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
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
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09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引导我院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规范学生的评奖评优工作标准,保证测评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学院全体学生在参评学年内的综合表现采用量化方式评定,评定时根据我院学生的特点,将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文体活动所占比例作如下分配:德育素质占15%,智育素质占78%,文体活动占7%。
第三条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学生奖学金和学生先进荣誉称号的主要评定依据,并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推荐。
综合测评在辅导员、班主任的主持下,由班级成立测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操作,对本班级同学所提供的参评期间在校表现的素材进行统一整理和确认,并统一填写测评计分排名表,测评结果应及时向本班级同学公布,并接受同学的合理查核。
各班级应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现任以及上任班委和团支委、外班班委组成测评小组,测评过程应注意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内一、二、三等奖学金,不包括单项奖学金;“学生先进荣誉称号”包括优秀三好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等,被评为“优秀三好生“的同时荣获校内一等奖学金,评为“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获二等校内奖学金,“优秀团员”原则上同时获三等以上校内奖学金;本年度学生先进荣誉称号不计入下一年度综合测评的加分项目。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参评标准参照厦门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校内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参评对象是二至四年级本科生,参评标准参照本办法;同一学年中奖学金之间的兼得问题依据学校《关于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第六条凡在参评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学生奖学金的参评资格:1.所学公共基本课程、专业类基本课程、专业类普通课程和高等数学(不包括选修课)有不及格需重修者;2.受过警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或2次以上学院书面通报批评者;3.课程成绩未列入本班总人数的前60%。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文件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文件学院【2015】10号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推荐,宁缺毋滥,保证质量。
第三条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系主任、负责该年级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辅导员和教学秘书。
第四条推免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2.在校期间已学的公共基本课程、学科通修课程、专业或方向性课程、其它教学环节及通识教育课程(12个学分的校选修课程除外)无不及格情况(即没有需要重修、补修的课程);3.推免生应具备优秀的外语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600分(托福网考≥90分,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100分(五年有效),或雅思≥6.0分(两年有效);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4.推免生的专业成绩排名应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40%。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本办法第3条或第4条规定的推免生条件者,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由三名以上(含三名)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以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70%,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1)理工类学生,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以上文章于JCR 1区或JCR2区(发表时间截止推免当年8月31日)。
关于调整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程
关于调整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厦大教32号根据《厦门大学三学期制本科教学计划(2008级)修订总则》,从2008级始将实行新的教学计划。
按照新教学计划,全校性选修课与院系专业课将采取资源共享、打通选课的办法。
为与新教学计划管理相衔接,现对《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管理办法》(2004厦大教26号)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管理办法具体如下:一、原则上,学生跨系选修非本专业大类的课程均可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
例如,历史学类专业学生选修哲学类课程即为全校性选修课。
但是与本专业课程相近或相同、不适合本专业学生作为全校性选修课程的,可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生选课(全校本科专业归属专业大类详见附表1)。
二、在全校性选修课与院系专业课程打通选课的情况下,各单位在制订开课计划时,原则上应把所有适合对全校开放的课程留出一定名额供全校学生选修。
同时,也可专门开设面向非本专业大类学生选修的全校性选修课。
三、各单位在遴选全校性选修课时应注意如下原则:有利于学生了解学科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有利于加强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交叉渗透;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全校性选修课程修习对象主要为一、二、三年级学生,在校本科生从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选修全校性选修课。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12个学分全校性选修课方可毕业。
五、专门开设的全校性选修课程(即面向非本专业大类学生开设的课程)一般以2学分课程为主;为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科研和教学专长,也可开设1学分的短课程(至少15学时,不含考试时间)。
1学分的课程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可集中在短学期(每周3学时)或在长学期上半学期上课(每周2学时)。
与专业课合班上课的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学分(学时)与专业课学分(学时)相同。
六、全校性选修课程开课管理流程1.制定开课计划:各学院于每学期第8-9周(短学期第2-3周),制定下学期全校性选修课开课计划,通过教学管理系统申报下学期拟对外开放的专业课程和开放人数、专门开设的全校性选修课和上课人数,教务处对各单位的开课课程和开放人数进行审核后正式列入开课计划。
厦大小学期选课安排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三学期选课的通知各位同学:2013-2014学年第三学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本次选课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请同学们在选课前认真阅读:一、今年短学期课程安排情况设臵短学期的主要目的是给同学更多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鼓励同学在短学期开展自主性、研究性和实践性学习。
参照往年做法,今年短学期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实践性、实验性课程。
内容包括认知实习、生产实习、专题调查、社会实践、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与专业相关的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课程。
为鼓励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今年校团委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开设《社会调查》课程,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
请同学关注校团委和教务处主页通知。
2.各类院系选修课程。
这类课程由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有些课程是学院专程邀请校外专家开课,希望同学们好好珍惜机会。
除学院开设短学期课程之外,学校还将组织部分校选课供同学选修。
3.学校还邀请了上百位校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或校友在短学期开设讲座,他们将和同学一起分享学术、科研和人生经历。
有关讲座信息将在教务处“百科讲座网”公布(/RS/guest/index.html)。
希望同学留意“百科讲座网”相关信息。
4.为满足双学位同学的需求,辅修专业开课情况如下:2014级英语专业单独开设课程,经济学、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新闻学和广告学专业将延续第二学期的课程(具体时间、地点由双学位开课单位稍后通知);2013级法学、经济学(数理)、金融学(数理)专业单独开设课程。
5.公共数学教学部将在思明校区开设《概率统计》(A、B)重修班。
同时,外语教学部将组织英语夏令营,为希望在外语方面继续充电的同学提供机会。
6.除上述之外,学校将组织形式多样的暑期学校、本科生导师学术沙龙活动、科研创新和学业竞赛等活动。
上述这些教学活动计划,有的按照教学计划列入选课列表,有的为计划外教学安排,请同学们及时关注教务处通知。
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规定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高校教案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教案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应当加强学生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学生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们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注重思想修养,陶冶情操,并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风尚,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应当发扬良好的校风,勤奋学习,不断实践,锐意创新,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成为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一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案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学校规定使用教育教案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教案资源;2、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科技服务、勤工助学、学生社团、文娱体育等活动;3、按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助学贷款;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并具备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5、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有提出申诉的权利;6、对学校的教育教案改革等方面提出建议;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2、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3、按照学校规定按时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按时偿还国家或学校为其提供的贷学金;4、服从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案秩序和生活秩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5、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6、按照我国就业方针政策就业;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六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原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厦门大学成绩绩点换算
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来源:转教务处通知作者:管理员发布者:黄木河发表时间:2013-01-18 浏览次数:1294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可到资料下载栏下载PDF版)各学院: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成绩绩点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1.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百分制等级制绩点95-100 A+ 4.090-94 A 4.085-89 A- 3.781-84 B+ 3.378-80 B 3.075-77 B- 2.772-74 C+ 2.368-71 C 2.064-67 C- 1.760-63 D 1.060 以下 F 0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未达60 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
其中“优”对应绩点为4.0,“良”对应绩点为3.0,“及格”对应绩点为“1.3”,“不及格”对应绩点为“0”。
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
从2012-2013 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 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 号)规定的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证明(模板)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排名证明The Official GPA Certification of Xiamen University 姓名:,学号: ,×××学院×××专业××级在读本科生。
根据我校4分制绩点计算方法,截止学期,该生自入学以来所修(全部/除校选课)课程学分绩点为 .加权平均分为。
该生所在专业总人数人,绩点/加权平均分排名,排名 % 以内(排名/人数)。
特此证明。
附: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计算方法1.2.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平均分=∑(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3.成绩类型为合格/不合格、免修或者课程性质为任选的课程不参与绩点计算。
学院厦门大学教务处年月日年月日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证明The Official GPA Certification of Xiamen UniversityThis is to certify that majors in at (学院) since (年月) with student NO. . His/ Her cumulative GPA is on a 4.00 scale and average score is on a 100% grading scale.Method of calculating GPA:2. Calculation Formula:Average GPA=∑(Course GPA×Course Credits)/∑Course Credits Average score=∑(Percentage Score×Course Credits)/∑Course CreditsSchool: Academic Affairs Office Date: Date:。
厦大体育课的各种功能
厦大体育课的各种功能作者:吴锦梦徐玲玲来源:《大学生》2015年第01期2014年下半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一时成为高中同学微信群中的火热话题,看着大家从担心体育综合成绩不及格不能毕业,抱怨还要拿出时间去锻炼,到一路吐槽学校体育课完全提不起兴趣,我突然想起一个有趣的段子:2013年西马仑台风带来的暴雨致使厦门大学被淹,学生在网上晒出“到厦大看海”的照片并纷纷调侃“终于明白厦大为什么要开爬树课、帆船课,游泳还是必修了,在厦大这简直是必备生存技能。
”别的暂且不说,相比其他大学多局限于田径和一般的球类等传统体育课程,厦大在可选择的种类上就已完胜。
酷炫体育课厦门大学的公共体育课程从1997年的七八门选修课,拓展到如今的45门选修课,形成了民族传统体育系列课程、形体塑身与健身健美系列课程、户外拓展训练系列课程、大小球类系列课程以及马拉松、帆船等特色课程体系。
本科生在大学期间必修4个体育学分,从大一到大四都可以选修。
在45门开放的选修课中,除了潜水课仅面向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的学生开放外,其余选修课均面向全校学生开放。
由于厦大靠近海洋,作为一门生存技能,2009年设置游泳特色学分,如通过测试,即男生一次能连续游400米,女生能连续游200米,就可获得1个特色学分,2011级学生开始列为必修学分。
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游泳的,可以到医院开证明免修。
游泳不够特色?那么接下来的课程说出来一定会让你尖叫!潜水课于2014年2月开课,教学环节中的充气机、压缩空气瓶、潜水装等先进设备均由德国引进,选课学生可以免费体验。
虽然只有2个学院的学生可选,潜水课是非常抢手的,100多人争抢20个名额,即便是第一轮选课幸运选中后,还需要体测,男生一次性游泳400米,女生一次性游泳200米才可以得到最终的上课资格。
课程中限制水域在翔安游泳馆,开放水域在漳州古雷半岛内海,也就是说,选中潜水课的学生有机会真刀真枪下海潜水。
【参考文档】厦大教务处新系统-word范文模板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厦大教务处新系统篇一:关于201X-201X学年第二学期选课的通知关于201X-201X学年第二学期选课的通知各位同学:201X-201X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本次选课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建议同学们在选课前务必认真阅读:效。
二、选课操作步骤(一)登录1. 学生进入厦门大学教务处主页()→点击“用户登录”→输入学号与密码,下拉“学生系统”,确定登录进入系统→点“学生选课”模块选课。
如遗忘密码,可凭有效证件联系教学秘书查询。
不要随意将密码告知他人,以保证个人资料及信息安全。
选课期间每次登录系统时间最长30分钟,超过时间会自动退出,需重新登录系统。
2. 确认缴清费用:选课之前请确认自己是否缴清费用,如已缴清费用但仍无法选课,请与教学秘书联系。
3. 确认上课校区: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国际学院请确认翔安校区,其他学院学生请确认本部校区。
如果校区确认错误,可在校区设置中重新确认。
(二)选课为避免漏选课程,请同学按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外语课、体育课以及全校性选修课顺序选课。
如果某模块没有课程,可以直接选下一个模块课程。
1. 必修课:确认必修课后才能进入其它模块选课。
必修课由系统自动列出,如无必修课,可直接进入其它模块选课。
注意:同一门必修课如有多个班级,确认一个班级即可。
个别专业必修课如遇到人数已满, 请联系教学秘书添加名单。
2.专业选修课:查询专业选修课,并选择相应课程。
3.公共外语课:查询外语教学部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并选择相应级别的课程。
除201X级外,其余年级学生在选择一门大学英语课程的同时,一般应再选一门相应级别的口语课程。
如选《大学英语(三)》,应同时再选一门《口语(三)》;同样,如选《大学英语(四)》,应同时再选“口语(四)”;其余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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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学分的相关说明
本科生在学期间须修满4个体育学分方能毕业。
4个学分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获得,具体说明如下:
一、获取体育学分的方式
1、通过选体育课获取学分。
大一第一学期的体育课为必修学分,每个学生必须选课;其他学期选课可以根据自己的课表和计划自由选择。
2、体育特色学分。
目前体育特色学分包含游泳和马拉松两个,凡参加体育部组织的游泳特色学分测试并达到规定要求者即可获得1个学分(测试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在6月份和10月份,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凡参加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并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全程的同学即可获得1个马拉松特色学分(须有组委会颁发的成绩证书,同时在马拉松官方网站公布的成绩表中可以查到成绩)。
上述每种特色学分每人只限获得1次,不能重复获取。
3、运动会表演项目学分。
每年的校运会都有大型团体表演,凡被选中参加集训并参加表演且通过基本素质考试的学生即可获得1个学分。
二、游泳学分说明
按学校规定,自2011级开始,游泳为每个学生的必修学分,会游泳的学生可以通过参加体育教学部组织的必修学分考试(具体达标标准见附件1)直接获得游泳必修学分;不会游泳的同学可通过选修游泳课的方式获得游泳学分。
特别说明:
凡已通过游泳必修学分考试者不能再选修游泳课(多修游泳学分无效),但可以报名参加游泳特色学分考试,申请获得游泳特色学分;
在4个体育学分当中,游泳学分最多只能有2个,而且其中必须有1个是游泳特色学分;
凡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游泳这个运动项目的同学,可以申请免修游泳(须从体育教学部网上下载“游泳课免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附上相关医院证明交到体育部办公室)。
经批准免修游泳的同学可以选修其他的体育课程,修满4个学分即可。
三、体育学分的认定
1、凡通过选体育课获得的学分以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所填成绩为准;
2、体育特色学分需学生自己申请(如报名参加游泳考试;马拉松赛结束后凭参赛成绩到体育教学部申请学分),由体育教学部认定后统一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学生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特别注意事项
1、学生选课时,同一运动项目最多只能选2次,分别为基础班和提高班,多选无效(如因漳州校区到校本部迁移或新旧教务系统转换而造成的同一项目重复选课,可视情况予以认定学分);
2、凡已修满4个体育学分(含特色学分)者,不能再选体育课;
3、每个学期每人限选一门体育课,不能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