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重点建设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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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9.20

•【字号】

•【施行日期】2014.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奉浦、金海社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4年9月2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为促进本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保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推进进度,促进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又好又快建设。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8号)、《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本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建管联〔2014〕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奉贤区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活动。

本实施意见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用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民生改善,具备一定规模,并经区政府审核同意,正式列入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环境质量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对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涉及保障安居规模大的民生项目;属增强经济实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基础产业类、平台类、产业综合体等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区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重点建设项

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7.28

•【字号】郴政办发〔2023〕22号

•【施行日期】2023.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规定》的通知

郴政办发〔2023〕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郴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项目确定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四章服务保障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优化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组织实施、服务保障、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市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达到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投资规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重点保障、联动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措施支持和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工作。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4年云南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4年云南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4年云南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9.09

•【字号】云发改办重点[2013]590号

•【施行日期】2013.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4年云南省“三个一

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云发改办重点〔2013〕59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省“两强一堡”、“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强省战略,按照云南省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分行业标准,认真梳理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支撑作用的在建、新开工及重点前期工作项目,研究提出2014年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建议。

二、凡欲纳入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建重点项目。手续已完备,已开工建设,能确保完成2014年年度投资计划。

(二)新开工重点项目。预计可在2014年9月前完成项目建设相关报批手续,且能确保在2014年内开工建设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三)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力争于2014年前完成规划、环评、土地、林业、立项等相关前期工作。

三、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原则实行“一年一报”管理,每年要按项目推进状态据实分类重新进行申报。请各州市、有关单位切实加强项目储备和推进管理,组织和实施好2014年省重点项目计划编报工作,2014年是我省“产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遴选项目请对产业投资项目予以倾斜。

关于报送重点建设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的通知

关于报送重点建设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的通知

关于报送重点建设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计划近期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分行业专题调度。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度重点:重大在建和近期计划开工项目。

二、调度范围:农业、工业、文化旅游和大建设项目。

三、相关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在手项目,提出需协调解决的事项,并将项目名称、调度事项、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等,于某月某日下班前报送至市重点办,并做好汇报准备。

(联系人:某某)

二〇一二年某月某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10

•【字号】洛政[2009]54号

•【施行日期】2009.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

(洛政〔2009〕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载体和抓手,是一项需要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来抓紧抓好的全局性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完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制定了《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试行)》,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试行)

(市发改委2009年4月5日)

重点项目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起战略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建设项目。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对拉动投资增长、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具有

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搞好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建设上有新进展、管理上有新提高、服务上有新成效、融资上有新突破,现就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项目遴选机制,确保重点项目质量

1.项目遴选的总体要求: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突出战略性、基础性和影响力、竞争力,能有效改善薄弱环节,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重要引领与支撑作用。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市跨越式发展目标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市跨越式发展目标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市跨越式发展目标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分解细化方案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公布日期】2008.03.07

•【字号】郑开管办[2008]7号

•【施行日期】2008.03.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市跨越式发展目标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郑开管办[2008]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跨越式发展领导小组和省市大项目办的安排,2008年分解给我区跨越式发展目标共32个项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共17个。经管委会领导研究,现将项目任务分解如下,请抓紧组织安排,将细化分解方案于3月15日前报目标考核督查办公室,并请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于每月5日前报上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考核督查办公室将以此作为日常督查及年终考核的依据,在内网上公布目标进展情况。

联系人:李桦,联系电话:67981105。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2:

高新技术开发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2008年进度目标

涉及到郑州高新区的项目共计17项,其中直管项目6项,过境项目11项。

一、郑州高新区直管项目:(总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

1.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冷轧精密带钢项目,建设规模为年

产200万吨冷轧精密带钢,总投资170000万元,年度完成投资20000万元,10月底前开工。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2.郑州威科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线IPTV系统及终端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万线IPTV系统及终端,总投资10000万元,年度完成投资2000万元,年底形象进度为开始进行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完成基于AVS标准的机顶盒研发,并进行成果转化;完成中小学远程教育系统研发,并进行成果转化;完成基于H.264标准的机顶盒成果转化;达到年产70万线的产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沟通协调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沟通协调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沟通协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1.09.13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前

期工作沟通协调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项目大会战”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各级各类重大项目推进,提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效率,有效避免重大项目发生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违法用地现象。现就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自然资源系统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沟通协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大项目方案论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强项目选址论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政策,积极优化项目建设方案或路线方案,尽量避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战略性矿产资源等,确实难以避让的,须依法依规认真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要切实做好方案比选,确保项目选址合理、技术方案可行,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用地政策等。

二、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特别是对单独选址重大项目,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

要提前介入、共享信息。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本地区重大项目年度推进清单、项目建议书审批文件等及时抄送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并适时组织项目单位与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协调会商。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组织技术力量,提供查询服务,提前指导、帮助项目单位优化项目方案,深入分析集约节约用地影响要素,确保项目建设规模可行、用地规模合理、集约节约用地。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需变更的,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前需加强与同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衔接,避免因路线偏移形成违法用地。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莆政办[2012]9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莆政办[2012]9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正文: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莆政办〔20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成立全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明确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我市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建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

组长:李辉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傅冬阳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林金波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建华市水利局局长

钱元森市财政局局长

刘丽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朱明市审计局副局长

郭凤来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许文恩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王明辉市环保局调研员

杨金盘市林业局副局长

卓良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陈桂扬市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

林维平市地震局副局长

二、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主任:林金波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第一副主任:张建华市水利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吴国清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副主任:陈金枝市水利局副局长

成员:翁祖敏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

许文恩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沟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按期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指挥部决定建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工作台账制度。指挥部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包括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等,以促进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体系,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市领导现场办公会议形成的临时事项、每次专题会议形成的决策事项,指挥部及时录入台账进行管理。

二、工作例会制度。每日情况报告制度包括指挥部各协调组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听取当天工作安排、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协调组明确一名责任人负责上报每日情况,指挥部综合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协调组每日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各成员,对存在的问题或需要决策协调事项应及时提交相关会议研究。每周总结计划制度包括指挥部各协调组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总结会,梳理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下周工作计划并汇总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各协调组明确一名责任人负责上报本组总结,指挥部综合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协调组每周情况,形成每周简报,报送至领导小组各成员。重大决策会议制度包括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由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的其他负责同志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决策协调事项包括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资金划拨、项目招投标、重点目标或台账调整、临时应急问题等事项,需要多个单位或部门共同配合才能解决的事项,以及项目建设需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等。决策协调会议工作流程包括各协调组收集项目建设中需决策事项报综合组,综合组梳理汇总会议研究议题,制定会议议程,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召集人负责召开决策协调会议,对所提事项进行联席研究,形成决策,指挥部综合组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以督查通知的形式,交办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综合组督查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0.29

•【字号】东政办〔2020〕197号

•【施行日期】2020.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20〕1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关于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及实施进度,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取中央及省级更多相关政策支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标对表国家重大战略和投资导向,围绕推进“一优两高”,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按照“市级千亿、县级百亿”的目标要求,建立市、县区两级重大项目库,分类编制提出项目清单,强化日常调度,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前期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为全市稳投资促增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重点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本县区、本行业及园区重大项目谋划方向,抓紧谋划一批高质量项目,积极承接国家扩大内需和促进有效投资各项政策。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重点项目建

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2.06

•【字号】高政办发〔2018〕3号

•【施行日期】2018.0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高密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高密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四个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提高投资效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项目,是指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能够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改善民生,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提供有力支撑的骨干项目。具体包括:

(一)列入高密市重点项目库的项目;

(二)列入国家重点、省重点和潍坊市重点项目库的项目;

(三)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

第三条根据国家、省、潍坊市产业政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突出重点、示范支撑、引导发展、优化结构的原则,市政府每年确定一批续建、新开工、洽谈储备和谋划论证项目为市重点项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省市重点项目实施省市县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省市重点项目实施省市县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省市重点项目实施省市县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08.23

•【字号】石政办函〔2017〕140号

•【施行日期】2017.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省市重点项目实施省市县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7〕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省市重点项目实施省市县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3日

石家庄市省市重点项目实施省市县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为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强力推动重点项目的作用,及时有效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点项目实施省市县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作为推进省、市重点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强化担当意识,加强协调力度,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好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推进更加顺畅,有效发挥省、市重点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推进事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关于目前施工中急需协调事宜的请示报告

关于目前施工中急需协调事宜的请示报告

关于目前施工中急需协调事宜的请示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是贵公司在施工期间的负责人之一,特此向您提出一份关于目前施工中急需协调事宜的请示报告。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一项规模较大的建筑工程,该工程涉及多个施工部门和多个承包商的配合。虽然我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工程计划和施工流程,但由于多种客观原因,出现了一些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首先,由于工程规模较大,涉及到的材料供应问题对工程进度影响较大。我们已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合同,但由于供应商面临原材料短缺的问题,导致供货速度无法满足我们的需求。为了避免影响工程进度,我们需要协调供应商加大供货速度,或者寻找其他合适的供应商。

其次,由于工程内的各个施工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问题,导致施工进度不同步。例如,钢结构部门的施工进度快于混凝土部门,导致一些区域无法按计划进行下一步施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计划召开一个施工部门协调会议,讨论各个部门的施工进度,确保各个施工部门的工作同步进行。

最后,施工过程中我们还遇到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问题。由于工程周边存在部分居民居住,我们需要加强对工地周边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中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的质量。

以上是本次施工中急需协调的事宜,请您审议及指导。

谢谢。

此致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0.01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项目确定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五章服务保障

第六章督导通报

第七章附则

绵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聚焦聚力抓项目促投资,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市重点项目,推动项目加快实施,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省市重点项目申报确定、组织实施、协调保障、管理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点项目,是指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等,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引领和导向示范作用,经省政府审定并发布的我市省重点项目和经市政府审定并发布的市重点项目。

第四条重点项目管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科学筛选、动态调整,协同联动、重点保障”的原则。各地、市直有关单位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均不得低于上一年度。

第五条县(市、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省市重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对应四川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履行重点项目的统筹、综合、协调、服务职能。市直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重点项目管理指导和服务保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正文: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月28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0日

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下达计划,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第三条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应从以下项目中确定:

(一)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重大工业项目。

(二)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有利于加快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1.29

•【字号】宜府发〔2014〕2号

•【施行日期】2014.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宜府发〔201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及以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工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实行项目投资工作领导负责制。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项目负责,项目的主管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负责,分管副市长对市长负责。

实行重大项目指挥部责任制和分级协调机制。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指挥部推进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之间的相关工作,督导管理各指挥部的工作推进。各重大项目指挥部负责督促有关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负责督办落实。对市重大项目实施推进中

的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实行分级协调:

(一)各重大项目第一责任单位(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协调工作,对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请重大项目指挥部组织协调;建设项目业主可向各重大项目指挥部反映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重大项目指挥部应当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项目第一责任单位和建设项目业主上报的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对难以协调的事项和具有共性的问题,及时报请市重大项目指挥部推进协调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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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重点建设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

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计划近期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分行业专题调度。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度重点。重大在建和近期计划开工项目。

二、调度范围。农业、工业、文化旅游和大建设项目。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在手项目,提出需协调解决的事项,并将项目名称、调度事项、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等,于某月某日下班前报送至市重点办,并做好汇报准备。

(联系人:某某)

xx年某月某日

第二篇:关于xx项目需协调事项的请示关于xx项目需协调事项的请示

xx区政府:

xx项目在贵府和各级部门的关心下,正处于紧张赶工推进中。现就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需协调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项目形象进度

1、一期屋面修缮:

1)屋面修缮基本完成,目前正在楼层垃圾清理。

2、xx。1)201x年x月9日正式用电送电完成,预验收整改和调试(计划本月底组织竣工验收)。

3、二期xx大楼:

1)土建室内装修收尾;外墙干挂石材完成50%;地下室地面基层施工完成,准备耐磨漆地面施工。

4、二期室外工程:

1)b区门卫室基础施工完成。

2)a区门卫室基础换填完成,正在做静载试验。

3)景观亭主体完成,横纵二路水稳层完成,准备混凝土浇筑。

4)书香大小路石材完成,书香广场绿化铺设完成。5)xx东侧运动场混凝土完成,准备运动场围墙及四周人行道透水砖施工。

6、市政管网施工完成80%,下一步准备xx大楼四周以及门卫室管网施工,以便接入市政管网。

因前期手续问题(红线图和工程规划许可证重新办理),正在与有关主管部门紧急梳理沟通,争取尽快完成审批流程,以便加快工程推进。

5、高压增容工程:

高压增容工程二期送电于xx月09日正式送电完成(其中一期送电于1月13日送电完成),至此本项目所有标段正式用电送电全部完成。

6、正式给水通水:

1/2以专题专人负责的方式全力推进正式给水管道施工及xx大楼

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至6月20日已基本完成上述工作。现正进行二次供水设施验收申报。

7、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总投资xx万元,至xx年底累计完成投资xx万元。xx年计划完成投资额xx万元,截至六月累计已完xx万元,累计完成总投资xx万元。

二、需协调事宜

1、消防验收问题:(1)xx(2)xx

2、西南角靠xx村村道问题:

xx社区新修村道时,占用xx红线内土地约105平方米。本着从实际出发、务实的精神,在xx街道办的大力支持下,

经街道、学校和社区三方现场实地勘察,初步确定了学校的围墙位置。6月14日,室外二期工程在施工围墙时,受到内林社区约10个村民的阻扰,

目前室外二期工程已经停工,该行为已经影响到xx整合提升项目的工期。请贵府督促xx街道进行协调。

为保证学校9月份按期开学,请贵府及时协调以上问题。

xx201x年xx月xx日

(联系人:xx)

第三篇:春节期间项目建设情况报送通知紧急通知

各项目单位:

为实现我市xx年重大项目建设开门红,全面加强春节期间重大

项目监管工作,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请各有关市直部门、乡镇办区园对辖区内、主管范围内xx年拟新开工、在建和拟复工项目春节前后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新开工项目请填报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重点明确项目本年度工作目标、当前工作进展和下步需要解决的问题。

2.在建项目要明确复工时间,摸底在建工地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明确项目当前工作进展和下步需要解决的问题。

3.市政府将在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专题会议就本次通报情况进行研究部署,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明确项目建设情况报送工作联系人、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切实摸准情况,做好报送和对接工作。

4.请各单位将有关表格于农历正月初五上午8。00前交到市发改局汇总。

xx年2月13日

第四篇: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区政府办公室通过完善办文制度、开展公文质量考评、举办公文讲座培训、编制公文处理实用手册、统一公文体例格式等,逐步规范了公文运转、办理工作,全区公文质量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中,我区连续多年获优秀单位。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区政府领导对办文工作,尤其是公文报送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区人民政府的公文总体比较规范,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报送区人民政府的有些公文未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或审核;二是报送公文不及时,有些拟请区政府批转或区政府办转发文件的代拟稿在发文期限将至前才报送,导致研究决策、审核签发时间不足,影响发文的严肃性和发文质量;三是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的一些事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时未经充分协商和会签;四是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五是报送的请示、报告等文件的格式不规范;六是紧急公文未按照要求标注紧急程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整体性、统一性和协调性,确保区人民政府办文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的公文,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或审核。报送重要事项的公文,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

二、有关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的事项,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或联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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