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村实施意见
2024年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实施方案范本
2024年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实施方案范本如下:一、背景与目标中国新农村建设进入新阶段,示范点建设是推进农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2024年,我们将在XX省设立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以推动全国农村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示范与典型。
示范点建设旨在整合资源、探索新模式、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村经济繁荣、生态和谐、社会文化进步。
二、示范点选址与规划示范点选址应遵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
规划范围包括综合农业开发区、村庄整治区、美丽村居区、特色生态区等板块,实施“一区多点”布局,全面展示新农村建设成果。
三、示范点项目与措施1.产业兴旺着力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推动农户增收致富。
2.生态宜居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建设绿色农房、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村庄生态宜居。
3.乡风文明开展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倡导节俭文明生活方式,弘扬农村传统文化。
4.治理有效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组织,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动依法治村、依法治理。
5.生活富裕实施农村卫生改造、村容村貌提升,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四、示范点评估与推广建立健全示范点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
利用新媒体宣传示范点建设成果,引导更多农村地区复制推广。
五、资金保障与保障措施政府加大对示范点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制定专门资金计划,确保示范点建设资金安全。
同时,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防范各类风险,确保示范点建设顺利进行。
六、信息公开与宣传宣传示范点建设各阶段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示范点建设成果,增强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七、总结与展望2024年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实施方案旨在推动新农村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为全国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示范与借鉴。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合作交流,推行更多创新举措,不断推动农村振兴,实现乡村全面复兴的美好愿景。
示范村建设方案
示范村建设方案篇一:示范村创建方案海子街人民政府安监站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方案各有关村: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村(社区)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村(社区)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的报告县档史局:现随文报来《XX镇莲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请审阅。
双河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抄送:XX镇莲花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请审阅。
双河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抄送》(粤府?2017?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围绕“X XXXXX”这一目标,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基础,以实施农村环境和景观综合整治为突破口,整合提升特色优势为基本路径,大力开展名村示范村创建活动,带动全县广大农村更好地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显著提升群众幸福感和农村宜居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典型示范。
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计划的意见-
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计划的意见正文:---------------------------------------------------------------------------------------------------------------------------------------------------- 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计划的意见(2006年2月2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安徽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方案精神,扎实稳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计划。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在全市选择100个左右建制村开展试点示范(原则上每个县市区10至15个建制村)。
示范村要选择交通便捷、经济基础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地方。
重点考虑中心镇和综合改革试点乡(镇)。
示范村由所在村申报、乡镇推荐、县(市、区)审批,报市备案。
示范村着力于村庄规划和示范建设,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达到“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实现新提高,乡风民俗倡导新风尚,乡村面貌呈现新变化,乡村治理健全新机制”的目标要求,实现广大农民“住规划房、饮自来水、上卫生厕、走硬化路、烧节能灶、建标准圈”的多年愿望。
与此同时,在全市组织1000个左右建制村(原则上每个县市区100至150个建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整治行动,着力开展村庄整治,切实改变村容脏、乱、差的面貌,力争用八到十年时间,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
整治村的确定亦应经过一定的申报审批程序,把群众的积极性作为原动力。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农民做主。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加快全市秀美乡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加快全市秀美乡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20•【字号】洪府发〔2015〕53号•【施行日期】2015.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加快全市秀美乡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加快全市秀美乡村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1月20日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加快全市秀美乡村发展的实施意见遵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55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洪发〔2012〕19号)及2015年全市领导干部大会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大力推进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以示范带动全市秀美乡村发展。
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打造核心增长极“先行先试”政策为动力,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为抓手,以主要交通沿线和重要农业园区为依托,开展集中连片农村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通过新户型建设示范,逐步改善农村民居建设户型,引领提升全市农村民居建设水平和风格特色,力争从今年起至“十三五”期间,整合全市相关涉农项目资金,每年扶持建设20-30个农村民居新户型示范村点,在全市形成一批“新户型、新村庄、新风貌”的和谐秀美新农村典型,进而带动全市秀美乡村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各涉农县(区、开发区)要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和谐秀美新农村建设长远规划及农村民居新户型示范村点建设规划。
萧山区城市示范村住宅建设安置实施意见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山区城市示范村住宅建设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萧山区城市示范村住宅建设安置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八日萧山区城市示范村住宅建设安置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明确城市示范村建设要求,规范安置行为,加快城市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城区四街道和宁围镇、闻堰镇区域内的所有村(社区);新街镇、义桥镇绕城公路以内的村(社区)以及所前镇的城南村;大江东新城规划区内七个街道范围的全部区域;临浦、瓜沥组团中心镇的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区域。
二、实施对象在实施范围内,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下列对象之一:(一)征地拆迁户、无(危)房户、符合条件自行拆除旧房户等农户(以下简称农户)。
(二)已就地“农转非”的居民。
(三)转制社区的居民。
三、实施要求(一)实施范围内农户的住房按城市示范村建设要求实行多层或高层安置。
(二)城市示范村建设住宅,基础设施和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范围。
(三)住宅规划设计技术指标,按照《萧山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标准实施。
(四)城市示范村小区设计方案和房屋单体方案由建设主体负责编制,在征求安置户的意见后,按建设工程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建设主体与工作职责实施城市示范村建设区域内的各镇街及有关管委会为建设主体,负责区域内城市示范村建设的规划选点、征地拆迁、劳力安置等工作。
五、资金筹措和管理(一)城市示范村建设所需资金由各建设主体负责解决,主要筹措渠道:1.农户购房款。
由各建设主体按区有关文件制定相应的收缴办法,报区政府备案。
2.部分配套设施(含车库等)的销售款。
3.置换土地的收益分成。
4.区级重点工程拆迁的购房差价补助。
5.建设主体融资。
(二)城市示范村建设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定期审计。
六、人口与面积核定(一)安置标准。
住房建筑面积按符合农村建房条件和其他安置条件的人口计算,多层每人安置50平方米;高层每人安置60平方米,能够按时签约并按时腾房的农户,可按成本价每人增购10平方米。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村一品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村一品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05•【字号】延政发[2007]47号•【施行日期】200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村一品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延政发〔2007〕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发展一村一品,是新形势下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产业、持续提高农民增收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市加快发展以苹果为主的绿色产业,努力推进和谐延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陕西省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规划》(陕政发〔2007〕1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市一村一品示范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以行政村为单元,根据目前各县区产业基础,由省级示范县洛川建设20个示范村,其余各县区共建设80个示范村,全市抓建100个示范村。
每个示范村辐射带动周边10个推进村,共抓建1000个推进村。
(一)示范村标准与任务。
示范村的标准是:目前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农户总数70%以上,主导产业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
示范村建设的任务是:在发展现化农业、提升产业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拓市场、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品种,实行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实现产业化经营等方面进行示范。
到2010年实现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主导产业的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0%以上;示范村实现无公害化生产,50%的行政村通过无公害化基地认定与农产品认证。
(二)推进村标准与任务。
围绕示范村建设,在示范村相邻或相似生态区域内,抓好推进村建设。
推进村要与示范村有同一类主导产业,有一定产业基础。
推进村的任务是:在产业规模扩张、标准化生产、农民综合素质与组织化程度、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指导、培育、扶持,促进全市产业化开发整体水平提高。
中共河南省委文件新农村建设
中共河南省委文件豫发(2009)28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意见(2009年11月9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示范村建设的重大意义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抓试点、争致富、办实事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稳步推进。
全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粮食生产捷报频传,现代农业快速推进,农民收入稳步增加,村容村貌日新月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特别是各地在工作实践中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拓创新,探索出了不少好经验,涌现出了许多好经典,走出了符合当地实际、具有不同特色的好路子。
全省的新农村建设在摸索中前进,在创新中提高,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是全面贯彻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改善农村民生、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向深入的必然要求,是省委、省政府在全面总结新乡等地经验、审时度势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组织开展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既有利于改善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又有利于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既有利于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又有利于城市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既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又有利于农民减少住宅建设投入;既有利于促进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又有利于城乡和区域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事关全局、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高度,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中原崛起的高度,站在有效应对危机、实现“四保”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开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乡村振兴示范村标准
乡村振兴示范村标准乡村振兴是当前中国的重要国家战略,其核心目标是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村社会文化的繁荣。
为了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村标准被提出,并且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和应用。
乡村振兴示范村标准是对农村发展综合素质的要求和评判依据,它包括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和指标。
首先,基础设施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示范村需要具备完善的道路交通、水电供应、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条件。
其次,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核心,示范村应该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和特色产业,形成良好的产业链条和价值链条,促进农民增收。
此外,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示范村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建设美丽乡村。
同时,社会事业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示范村应建设完善的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设施,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最后,农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示范村要建立健全的村规民约,发挥良好的村级组织作用,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为了确保乡村振兴示范村标准的落地和实施,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推动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其次,需要加强相关培训,提高农村干部和农民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要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形成多方合力。
最后,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确保乡村振兴示范村标准的贯彻执行。
总之,乡村振兴示范村标准的提出对推动农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仅能够提高乡村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还能够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中国的农村必将焕发出勃勃生机,乡村振兴的目标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吉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吉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吉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意见》(吉发〔2009〕29号文件)、《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吉办发〔2009〕35号文件)和《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建设指导标准》(吉办发〔2009〕3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制定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新农村建设统领“三农”工作,突出发展农村经济和关注民生两个工作重点,动员全市力量,集中所有要素,城乡联动,率先突破,“千村示范”争一流不折不扣,“万村提升”创排头坚定不移,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新农村建设质量,全面完成我市新农村建设任务。
二、工作任务(一)建设10个样板村。
按照高于省示范村标准,建设具有引领借鉴意义的全省一流示范村。
(二)示范村建设标准◆农村经济发展(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1.主导产业。
根据示范村资源禀赋,本着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特则特的原则,建设“一村一品”主导产业。
主导产业经济总量占全村40%以上,其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
2.农民收入。
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增收格局,三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率达到12%以上,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3.集体经济。
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开发兴办农村二、三产业,培育集体经济增长点。
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4.农民专业合作社。
示范村有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达到60%以上。
◆基础设施建设(由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5.道路建设。
在完成村村通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村至屯通硬化路。
关于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附件五:关于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川赈办…2005‟26号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以工代赈资金投向的新规定和新要求,以工代赈资金将更多地用于贫困地区集中成片连线开发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于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带动群众致富面较大的示范项目建设,用于以工代赈重点项目建设。
为了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扶贫效果,确保贫困群众直接受益,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经研究,现就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村为单元,通过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生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为贫困地区通过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促进农户脱贫致富探索一条具有示范性、可推广的新机制、新途径和新方法。
二、基本原则(一)整体规划,整村打造,一次投入。
以村为单元,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投向范围和投入总额,全面规划项目村基础设施和到户工程建设,为产业发展搭建平台,促进全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快速发展。
(二)发动群众,尊重民意,农户参与。
农户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村民参与程度决定着项目村建设的成败,农户直接收益是项目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项目建设活动的整个过程都要充分发动农户积极参与,使农户在参与项目规划、实施、监管、后续管护等过程中,增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项目村建设以以工代赈资金投入为主,同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吸纳各类支农资金,发动农户投工投劳,充分发挥资金和项目的整合效应。
项目村建设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通过以工代赈项目的建设,全面提升项目村的整体形象。
(四)切合实际,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坚持事实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项目村规划要充分尊重民意,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力戒贪大求洋和追求形象工程。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工程的意见
奖补要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 遵循民主决 策、 先建后补、 量力而行、 先易后难的原则, 逐步建 立以农民筹资筹劳为基础、 村集体经济投入为支 撑、 社会捐助为补充、 财政奖补为推动的村级公益 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各级农村综合改革、 财政、 农业部门要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力度, 强 化项目工程和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 按照《浙江 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程 ( 试行) 》 ( 浙农经发〔 2011 〕 4 号)精神, 规范一事 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八、 其他事项 ( 一) 各市、 县(市、 区)可以依据本办法制订 具体实施意见, 建立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 建设管理、 资金劳务管理、 项目监督管理、 公开公 示等制度。 ( 二) 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本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编制筹资筹劳项目建设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作为实施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的依据。同时要推进筹资筹劳项目 信息化管理, 建立信息化网络监管平台。 ( 三) 各地要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2 〕 22 号) 、 《 农业部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操作程序的意见》 ( 农经发〔 2012 〕 1 号)等有关规 定, 合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人民政府公报 ( 总第 998 期 )
优化农村发展环境, 促进城乡一体化, 经省政府同 意, 现就实施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工程提出如下 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按照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纲要要求, 以深化内涵和 提升水平为核心, 以建设生产发展、 生活富裕、 生态 良好、 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农村新社区为目标, 着 力通过优化规划设计、 营造风貌特色、 应用节能技 术、 提升基础设施、 改善生态环境等措施, 努力建设
依法治村示范活动创建方案
依法治村示范活动创建方案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示范活动的形式推动农村社区的法制建设和治理,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该方案旨在通过设立示范村、推动基层治理机制创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措施,推动乡村振兴和法治进步。
一、设立示范村设立示范村是依法治村示范活动的核心内容之一。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乡村,对其进行全方位的法治化改造。
示范村应建立规范的村规民约,明确村级权责和法定程序,确保村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推动基层治理机制创新依法治村示范活动要求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强化村民自治、法治宣传、村规民约执行等工作。
各级政府要支持示范村建立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推动村民广泛参与决策,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村示范活动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示范村应建立健全法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治文化活动等,提升村民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健全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依法治村示范活动要求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示范村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村民解决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确保法律的公平正义得到维护。
五、建立健全法治监督机制依法治村示范活动要求建立健全法治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治理和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
各级政府要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示范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示范活动的有效开展和取得实效。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依法治村示范活动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和统筹协调。
各地要明确示范活动的组织机构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为示范村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加强示范经验推广依法治村示范活动的成功经验应及时总结和推广。
各地要加强示范村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经验互换和资源共享,推动示范活动在更多地区得到推广和复制,助力乡村振兴和法治建设。
定西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定西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20•【字号】•【施行日期】202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定西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增强基层治理效能,打牢全面依法治市的坚实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甘肃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结合市情实际,现就全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为抓手,以增强农村干部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定西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力争到2022年,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到2035年,达到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主要措施(一)完善涉农地方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1.推动涉农领域地方立法。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建设、农业生态建设整治、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涉农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振动作用。
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附新农村建设基本要求
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附新农村建设基本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提升农村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村美、民富、班子强”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对推进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特别是农村普遍存在的环境脏、村貌乱、设施差、布局散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农村的文明进步,影响了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为农村发展构筑新的平台,是我们做好“三农”工作的当务之急。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清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
首先,新农村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开展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社会事业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是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体现了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具体生动的实践。
其次,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
要破解农村发展难题,必须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以统筹发展的新思路,加快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发挥城市化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有效实现农村与城市统筹发展、城市化与工业化联动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再次,新农村建设是推进“两个率先”的根本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是当前我市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
枣阳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村进一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际,现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方略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以枣阳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枣法治办[2003]5号)关于《枣阳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我市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全面推进农村依法治理,为建设现代化农业、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重要意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农民当家作主,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村是基础,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是主体。
进一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对于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为农村全面实现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标准此项活动要按照《枣阳市“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民主管理细致扎实、管理有序;民主监督推进有力、卓有成效;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农民群众法律服务渠道宽广、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治安防控措施有力,农村社会稳定八个方面的要求来进行。
示范村实施方案(多篇)
示范村实施方案(多篇)第1篇:示范村实施方案万新村地处洛社西北部,全村有18个村民组,5个自然村,共2016人,全村总面积2平方公里,拥有土地1058 亩,其中农用地602 亩,村民承包土地456亩。
有村办企业17家,其中规模企业3家,2005年销售收入达3.5亿元,震达机电公司的产品远销美国和欧洲。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万新村各项事业发展日新月异,经济收入逐年上升,2005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28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达到*****元,位居全镇前列。
2004年,被评为“市文明村”;200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村党总支还被镇党委评为“五个好”村党组织。
先后成功的创建了省级卫生村、省级生态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现在的万新村环境整洁、路面硬化、路灯亮化,全村主要河浜均已驳好石驳岸并配上了绿化。
有线电视、电话、自来水入户率达100%,其他基础设施,如老年活动室、村级农贸市场、文体中心、村民休闲广场、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较为齐全,极大地方便了村民的生活。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我村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迫切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精神及镇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村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示范村争创工作,现结合我村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我村工作全局,以“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社区整洁、管理民主”为总目标,以推进农村“三集中”、发展民营经济和实施“富民工程”为抓手,全面提高我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确保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示范村。
二、争创目标与工作措施——经济发展。
根据争创达标要求,共5个方面:1、人均应税销售收入≥8万元;2、工业在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产出比例达90%以上;3、全面提高农机化水平,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的比例达80%以上;4、村级经济发展品牌化、科技化、外向化特色明显,三次产业有一个市级以上产品品牌,有一个以上省级或国家级星火、火炬计划科技项目;5、大力发展股份经济,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人均村级年可支配收入≥500元。
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实施意见
***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实施意见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致力建设和谐新农村,以我镇**村、**村、**村、**村四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为重点,在四个示范村的影响和带动下,到2010 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入学率达到98%以上,电话普及率达到52%,有线电视村村通全面启动,入户8000户,入户率85%,五保户供养达95%;村“两委”班子团结,财务、政务公开,干群关系融洽,社会环境安定,生活方式健康,村容村貌整洁,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成为一个“晚上亮起来,白天净起来,四季绿起来”的新型文明乡村。
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重点我镇涉及**村、**村、**村、**村四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建设的重点:以**强村建设为核心,规划发展工业带动型**村、养殖带动型**村、**村、劳务带动型**村四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工业带动型**村重点要落实“一规划”:在现有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依托**公司,进一步落实《**村2011年—2014年发展规划及年度规划》。
养殖带动型**村、**村要建好“两区一阵地”:新发展占地5亩以上的规模养殖小区2个,存栏在200头以上的养猪户达12户,存栏在5000只以上的养鸡户6户,并发展沼气60座;依托村小学,规范和完善文明农民学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
劳务带动型**村2006年要规划好“两园一区”:加大跑部进厅力度,筹建全镇第一个“农村文化园”;发展沼气50座,规划发展150户的一个“庭院经济园”;启用温暖小区。
同时要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农户达到500户;规划整修村内道路5公里,安装路灯60座;新增有组织劳务输出100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500元。
三、工作措施(一)以转变干部作风为重点,强化争先创优机制。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各乡镇党委、界湖街道党工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直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在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农村民主法治进程,根据《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县20112015年依法治县规划》,现就全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提高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干部的法律素质,逐步实现村务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我县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健全;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村级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众事务和公益事业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农村基层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种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农村基层社会秩序良好,农民安居乐业。
三、主要内容1、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党组织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和领导,形成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努力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健全民主选举制度。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都要严格按照党章、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按期实行民主选举。
要建立以竞争上岗为核心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采用两推一选的办法,扩大群众的知情权、选举权。
浙江新农村示范村2024年某村新农村示范村规划建设方案
浙江新农村示范村2024年某村新农村示范村规划建设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思绪如泉涌,让我不禁陷入回忆,那些年在浙江农村的日子,那些美丽的风景,那些勤劳的农民。
现在,我要为某村的新农村示范村规划建设一个方案,让这片土地焕发新的生机。
一、项目背景某村位于浙江省某市,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理位置的限制,村庄的发展相对滞后。
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我们决定将某村打造成新农村示范村。
二、规划目标1.提升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2.发挥村庄特色,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3.优化村庄环境,提升村庄整体形象。
4.弘扬乡村文化,传承民间技艺。
三、规划内容1.基础设施建设(1)道路硬化:将村庄内的道路全部硬化,方便村民出行。
(2)供水供电:保障村庄供水供电稳定,满足村民生活需求。
(3)污水处理: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改善村庄环境。
(4)卫生设施:完善卫生设施,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2.产业发展(1)特色农业:发挥村庄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如茶叶、水果、蔬菜等。
(2)乡村旅游:利用村庄景观和人文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吸引游客前来参观、度假。
(3)加工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3.环境优化(1)绿化工程:开展村庄绿化,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
(2)垃圾分类:实行垃圾分类,提高村民环保意识。
(3)村庄风貌:保护传统建筑,弘扬乡村文化,打造独特村庄风貌。
4.文化传承(1)民间艺术:挖掘村庄民间艺术,传承民间技艺。
(2)文化活动: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丰富村民文化生活。
(3)教育普及:提高村民素质,培养新时代农民。
四、实施步骤1.成立项目指挥部,明确责任分工。
2.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村庄现状。
3.制定详细规划方案,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4.完善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发展。
5.优化村庄环境,弘扬乡村文化。
6.监督项目实施,确保质量。
五、预期效果1.村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意见建议
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意见建议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设成为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以期为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设提供参考。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1. 加大对乡村路网的改造和升级力度,提高农村交通的便捷性。
2. 完善乡村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确保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3.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4. 建设农村物流中心,优化农产品流通,提高农民收入。
二、促进农业产业发展1. 鼓励农民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挖掘乡村资源优势。
2. 支持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3.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4.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改善农村生活环境1.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农村污染问题,提高乡村环境质量。
2. 推动农村卫生改革,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3.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4. 加强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四、发展乡村旅游业1. 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提升乡村旅游吸引力。
2. 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3. 注重保护传统乡村文化,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
五、加强乡村治理1. 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保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2. 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促进农村自治和社会共建共治。
3.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六、加强对乡村振兴示范村的支持1. 加大财政投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2. 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3. 加强对示范村的宣传推广,吸引更多资源和人才的关注和支持。
以上是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发展乡村旅游业、加强乡村治理和加强对示范村的支持等方面的努力,相信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设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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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司发…2008‟17号
关于印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
现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实际,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和申报工作,并以此为载体,强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附件: 1、“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2、“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任务表
3、“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审批表
4、“民主法治示范村”检查考评表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大力推进基层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形成全县性依法治理网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县委政府“五五”普法规划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立足于全面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化进程,切实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村务工作的法治化管理化水平,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创建工作目标
1、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2、村民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产生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制度健全,重要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4、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现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帐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管理完善。
5、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公开财务,接受群众评议,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因村级帐务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6、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农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有普法依法治理班子,有普法宣传员,有普法宣传栏,一年不少于四期宣传,有村、组干部学法制度,一年不少于两次学法活动,村、组干部没有违法犯罪行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无邪教活动和事件发生。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及时消除,村内无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9、树新风、移旧俗,农村经济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从2008年至2010年结束,全县要有85%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1、试点阶段。
时间为2008年,各乡(镇)创建1—3个村,主要任务是制定和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具体措施,培养典型,通过试点探索出具有可操作性、代表性的创建工作经验。
2008年8月30日前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申报工作,县民政局、县司法局于2008年9—12月组织检查验收和命名授牌。
2、总结推广阶段,时间为2009。
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并向纵深发展,认真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在全乡(镇)加以推广。
各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达到50%以上,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全面实施阶段,时间为2010。
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达到85%以上,全面实现工作目标。
在创建过程中,各乡镇按照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措施开展创
建活动和申报工作,在每个阶段结束后由县民政局和县司法局根据《民主法制示范村检查考评表》进行组织验收,县级“民主法制示范村”的考评标准为总分在85分以上,对创建合格的村进行命名授牌。
四、主要措施
1、村党支部、村委会把依法治村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亲自抓,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各乡镇要组建好法律服务中心,村上实行聘请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建章立制。
严格执行《村民自治章程》,把《章程》作为检查村、组干部的尺子,村民行为的镜子,对违反《章程》的行为及时公正、公开地依法处理。
3、认真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村委会组成人员依法民主选举产生,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村级事务坚持民主管理,重大村务活动公开,村级各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
4、普法教育常抓不懈。
结合“五五”普法,村级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每年举办一至二期村组干部法制培训班学法,村民以户为单位,坚持每月一次义务学法,每年农闲时间集中学法,村级广播经常讲法,做到组织领导、宣讲骨干、普法教材、参学人数、学法考试“五落实”。
5、党支部、村委员一班人认真遵守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和有关农村和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村级事务;村民能自觉依法纳税,依法使用土地,依法处理婚姻家庭和民事关系,依法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活动。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得力,坚持打击乡霸、村霸、社霸等危害一方的地方恶势力,巩固基层政权。
治保会,调委会
“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安臵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效果明显,预防重新犯罪。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和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年度任务表
乡镇2008年2009年2010年沙坪镇 2 5 4
五渡镇 2 5 4
大堡镇 2 4 3
毛坪镇 2 4 4
新林镇 2 4 4
黑竹沟镇 1 2 2
新场乡 1 2 3
共和乡 1 2 2
平等乡 1 2 1
杨河乡 1 2 1
红花乡 1 2 1
白杨乡 1 2
杨村乡 1 2 2
宜坪乡 1 3 2
觉莫乡 1 2
万坪乡 1 1
金岩乡 1 3 4
哈曲乡 1 1 1
勒乌乡 1 2 2
合计24 50 40
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乡(镇)村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创建工作
情况
乡(镇)
党委意见
年月日
公章
县民政局
审核意见
年月日
公章
县司法局
审核意见年月日
公章
备注: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村当年不得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
(1)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有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党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村)党组织、村委会决策失误造成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
(3)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或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案件;
(5)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
2、请于2010年3月30日前交到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