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总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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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某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2年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抓早、抓好、抓实、抓细”的原则,积极主动预防,提前对全市范围内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进行监管摸排,及时协调处理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上半年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成效明显,截止7月底,我市未发生大规模群体越级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现将近期我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汇报如下:
一、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情况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受理情况
2012年1月1日至7月30日,全共接待受理农民工投诉171起,涉及农民工约6421人,涉及金额7795.4万元,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3525.4万元,涉及被投诉施工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共计84家。

(二)农民工工资结算纠纷处理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启用农民工工资保障资金垫付农民工工资560万元,处理农民工工资结算争议纠纷5起,涉及农民工152人;现场监督发放工资237余万元。

二﹑主要做法
2012年上半年以来,结合我市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新特点、新情况,住建局在稳妥有序地做好农民工维权维稳日常工作的同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防控结合,全面开展维稳工作
为抓紧抓好我市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和维护全经济社会稳定良好局面,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2年6月12日召集全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在住建局会议室召开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暨农民工维权工作会议,市建委副主任、
人大副主任、副市长、政协副主席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认真总结分析了当前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维护社会稳定面临严峻形势,要求在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上,实行属地管理、部门配合、企业为主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施工企业监管,摸清情况,全面排查影响社会稳定隐患,对可能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要提前采取措施;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要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出现大规模群体上访和恶性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手,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利益。

(二)实施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办案工作效率
在登记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过程中,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涉案金额大、人数多等问题,我们坚持按“属地管理”和“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两个结合,建设主管部门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应急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对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实行联合办公,及时约谈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当事人,进行现场督办,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得到及时协调处理,做到早发现快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三)强化责任主体管理,认真做好排查工作
针对当前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部分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社会矛盾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处理解决不及时往往容易造成和加剧社会矛盾产生,会给经济社会稳定带来坏影响和大危害。

为此,我们坚持防治结合,注重加强对施工企业等责任主体管理。

2012年上半年住建局先后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全各施工企业项目现场,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检查在建项目208家,涉及56家施工企业,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因资金来源不到位或建设资金不足,工程结算价格存在争议以及决算审核久拖不决等情况引发的拖欠工资纠纷,及时对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进行告诫,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清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办法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呈现多样性。

建筑工程款不到位或项目开发单位与建筑施工单位存在合同纠纷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未按规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上,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人工工资上涨导致企业和承包人亏损,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代班组长因工程结算纠纷采取回避方式,不配合工程量和工资核算,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

针对类似情况,我们及时约谈涉及的责任主体,并会同劳动保障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和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农民工清欠工作难度加大。

农民工上访讨薪的时间、内容、方法、手段等都呈现出新的特点,清欠工作难度加大。

现在因工程质量扣赔偿费、因拖延工期扣误工费等有争议的费用,都让政府维权办帮助讨要和协调解决。

面对出现的这类工程结算纠纷,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我们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立即整改并承担全部责任,在清欠过程中个别纠纷能协商解决好的尽量协商解决;争议比较大的,我们及时请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裁定或建议当事双方到司法部门裁决。

(三)农民工投诉目的复杂化。

目前,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工程建设单位在合同履行上发生争议时,往往鼓动农民工上访,为多索取工程款和利润怂恿农民工恶意讨薪。

针对类似恶意讨薪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行为,我们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了对接,并建议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打击。

(四)政府投资项目筹措资金不足。

少部分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因前期筹措建设资金不到位,无力支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无保障。

为此,我们要求各乡镇、工业区对其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兑现工程款支付,并督促施工单位优先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

在法律法规宣传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施工单位负责人以及广大建筑农民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特别是要
充分发挥网络、新闻等媒介的舆论宣传作用,努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严格行政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对个别恶意克扣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改正且态度恶劣、影响较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3、齐抓共管,协同运作。

在维护建筑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将认真履行职能,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及时、快捷、高效为农民工提供服务。

同时,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因工程款纠纷而引发的欠薪行为所导致的群访、集访,将会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依法查处和调处各类纠纷,从而为我的经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2012年下半年的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继续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出发,从维护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继续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依法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的用工环境,为全面维护我市社会安定团结,为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而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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