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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单位内部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外来人员以及临时来访人员。

三、职责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爆、禁烟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防火、防爆、禁烟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 员工:遵守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管理制度1. 防火安全:(1)禁止在单位内吸烟,严禁在办公室、宿舍等场所使用明火;(2)严禁在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需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4)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避免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5)禁止在仓库、宿舍等场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防爆安全:(1)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手机、打火机等产生火花的物品;(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与氧化剂、还原剂等混存;(3)定期检测防爆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3. 禁烟安全:(1)在单位内设置禁烟标志,明确禁烟区域;(2)禁止在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场所吸烟;(3)加强对吸烟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禁烟意识;(4)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五、奖惩措施1. 对在防火、防爆、禁烟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管理制度(三篇)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管理制度(三篇)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单位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应当负责本制度的宣传、培训、管理及执行。

第四条单位内所有从事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防爆设备、防尘设备、防毒设备以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维护。

第二章防火管理制度第六条所有员工应当在入职期间进行防火安全培训,并对其进行考核。

第七条所有员工应当熟悉单位内的防火疏散路线和应急疏散通道,定期参加防火演练。

第八条所有员工应当严禁在办公区域吸烟,并合理使用电气设备,避免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明火。

第九条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测维护。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防火安全档案。

第三章防爆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所有员工应当在入职期间进行防爆安全培训,并对其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防爆区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严禁使用未经防爆认证的电气设备。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划定防爆区域,并标示明确。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配备适用于防爆区域的工具和设备,并定期检测维护。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防爆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防爆安全档案。

第四章防尘管理制度第十六条所有员工应当在入职期间进行防尘安全培训,并对其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防尘措施和工艺流程。

第十八条所有员工应当定期清理工作区域的尘土,合理使用防尘设备。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配备适用于防尘区域的设备和材料,并定期检测维护。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防尘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防尘安全档案。

第五章防毒防泄漏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所有员工应当在入职期间进行防毒、防泄漏安全培训,并对其进行考核。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机构,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二章防火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防火设施完好有效。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定期对防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能够及时被发现并得到控制。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员。

第十条企业应当组织进行定期的火灾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防爆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爆设施,包括爆破物品存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易爆物品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爆炸危险预防制度。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防爆巡查制度,定期对易爆物品存放区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防爆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组织进行定期的防爆演练,提高员工对爆炸危险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培训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安全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成绩。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防火防爆安全制度的人员,企业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积极参与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予以适当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变动,须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编制、修改及解释权归本企业。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权对本企业的防火防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指导。

第五条本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制度的评估和修订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防火防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火防爆工作的决策、组织、协调、督导和考核,确保防火防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防火防爆专责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企业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防爆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汇报给企业负责人。

第八条员工是防火防爆工作的主体,应积极参与防火防爆培训,切实履行职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第九条各部门主管负责全面贯彻执行防火防爆工作,做好部门内的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等)根据职责,对我企业的防火防爆工作进行监管和指导,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第三章防火防爆措施第十一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分类、存放、使用要求,明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区域和场所,确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消防疏散通道,保证消防设施安全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规范操作行为,确保防火防爆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开展防火防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和应对突发事故。

第十五条定期进行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和行为,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明火作业、乱扔烟蒂等违章行为,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堆放杂物。

防火防爆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工作环境的安全,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区域。

三、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防火防爆区域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防火防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员工遵守本制度。

3. 各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提高防火防爆意识,积极参与防火防爆工作。

四、工作程序1. 防火防爆区域划分(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禁火区包括:生产装置区、原料储罐区、产品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等。

2. 防火防爆措施(1)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进入时必须加装阻火器。

(2)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4)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禁火区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5)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6)生产场所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3. 消防设施(1)禁火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2)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3)员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4. 消防安全检查(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防火防爆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防火防爆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在防火防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加强单位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外来人员及承包商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 员工: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安全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单位防火防爆安全。

四、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 定期开展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4. 加强电气线路、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等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5.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五距”(易燃易爆物品与设备、管道、墙壁、地面、屋顶的距离)规定。

6. 严禁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严禁乱扔烟蒂、火种。

7. 加强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的管理,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8. 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防火防爆应急处理1. 发现火灾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迅速报警。

3. 消防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投入使用。

4. 灭火救援人员应佩戴好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六、奖惩措施1. 对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4篇)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4篇)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财产及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员工以及进入本单位工作区域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办公楼、车间、仓库等生产经营区域、休息区域、停车场、食堂、危险品存储区等区域。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责任,并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单位应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演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第六条单位应定期评估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七条单位应与相关政府部门、消防、安监、环保等第三方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共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防火安全管理第八条单位应根据厂房、车间、仓库等实际情况,制定消防设备平面图,并明确各种消防设施及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设立疏散通道和疏散标识。

第九条单位应对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包括逃生、灭火和报警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查和测试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查,及时调整和改进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布置方式。

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和防火巡检制度,定期检查火灾报警设施和和防火设施的运行情况。

第十四条单位应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明确储存和使用规定,保证其安全存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组织定期演练和检查。

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单位应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一般要求1.1厂区内严禁吸烟,也不得因到厂外吸烟而擅离职守。

严禁携带火种到易燃、易爆场所。

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甲醇罐区、厂区内易燃、易爆物质贮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人内。

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

: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纱和其他易燃物品。

1.5使用、搬运危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拉或滚动。

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使用铁质工具,应在工具接触表面涂以黄油,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1.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物料保温。

1.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作业、熟炼用火等一切动火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1.9易燃、易爆场所电器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1.10危险物品仓库、主配电设备、成品储罐、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试验一次。

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管道法兰的电阻不大于0.03欧姆。

1.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可燃气体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1.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材质的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1.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他可疑焊缝进行复检,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性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需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探伤检查。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4篇)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4篇)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企业的防火防爆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以及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外来人员。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参与防火防爆工作,执行下列制度。

第四条管理制度依据上级法规不定期改变内容。

第五条公司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防爆培训活动。

第二章领导责任第六条公司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防火防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要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防火防爆工作。

第八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防火防爆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九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做好员工的防火防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防火防爆意识。

第十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相关防火防爆政策的要求。

第三章防火设施及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设备、防火门等。

第十二条防火设施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灭火器、消防设备等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公司必须配备专职的消防人员,在公司内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培训。

第十四条公司必须建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公司要确保防火设施的畅通使用,不得私自封堵或占用。

第四章车辆防火防爆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必须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车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公司要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防火防爆意识。

第十八条车辆在加油时要确保安全,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十九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品种的物质运输。

第二十条禁止私自改装车辆,包括燃油系统、电气系统等。

第五章特种作业防火防爆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必须对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员工进行培训,具备相应的作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岗位必须配备完备的防爆设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警示员工注意防爆措施。

2024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2024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2024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特性的物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所有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防火防爆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章生产环节的防火防爆管理第五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六条生产设施和生产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必须进行防火防爆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格控制,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整齐和安全。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并采取合适的包装和标识进行存放和搬运。

第九条生产设施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设备和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生产设施必须进行防爆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储存环节的防火防爆管理第十一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二条储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防火防爆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储存设施必须进行定期的清理和检查,防止积存及堆放过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储存设施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施,保持良好的空气流通,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储存设施必须配备有效的火灾报警器材和消防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储存设施内禁止存放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吸烟、明火或使用易燃材料。

第四章运输环节的防火防爆管理第十七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八条运输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储存、使用危化品等涉及火灾、爆炸风险的场所及人员。

三、职责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防火防爆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得到有效执行。

3. 各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防火防爆意识,发现火灾、爆炸隐患及时报告。

四、管理制度1. 防火措施(1)合理选择储存场所,确保远离明火、高温和易燃易爆物品。

(2)加强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确保通风设施完好,防止气体积聚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4)分类存放各类危化品,避免混放,降低火灾风险。

(5)严禁烟火,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防止静电、摩擦等引起的火花。

(6)容器密封良好,防止危化品泄漏,引发火灾或中毒事故。

(7)安全柜应使用双层钢板防火结构制造,确保火灾中发挥防火功能。

2. 防爆措施(1)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控制参数及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修。

(3)加强生产区和储罐区的明火管理,严禁使用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碰撞等火源。

(4)在防火、防爆区内,设置明显标志,禁止闲人进入,禁止穿拖鞋及鞋底有铁钉的鞋类,禁止带入火种。

(5)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

(6)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防火花的设备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工作性能。

(7)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8)防火防爆区内严禁动火,如确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并按照动火规定落实。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防火防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员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公司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三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三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列举常见的易燃易爆物品)第四条本制度适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列举常见的易燃易爆场所)第五条组织机构:单位应设立防火防爆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的守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责任明确。

第二章生产与存储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许可: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存储等活动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定期办理相关年检手续。

第八条生产与存储场所选择与布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场所应远离住宅区及人员密集区,设有合适的防火设施和防爆设备,不得存在易燃易爆物品超过规定限量的情况。

第九条生产与存储设施的设计与建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与施工,设有有效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生产与存储操作规程:单位应制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指导员工正确操作。

第十一条人员培训与考核: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知识的培训与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防火防爆技能。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十二条运输许可: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活动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并定期办理相关年检手续。

第十三条运输工具选择与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工具应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严禁油漆品的运输。

第十四条运输过程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人员滞留和碰撞,不得与明火、火源等接触,保持运输工具的通风和通风。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防火防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办公区域及各类设施设备。

3. 防火防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防火防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防火防爆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

2. 防火防爆领导小组下设防火防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部门、车间应设立防火防爆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的防火防爆工作。

4. 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防火防爆工作,履行各自职责。

三、防火防爆措施1. 人员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防爆意识。

2. 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4. 电气安全: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电气火灾。

5. 化学品管理:严格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防止化学品火灾爆炸。

6. 用火用电管理:禁止在禁火区域使用明火,严格控制用电设备的使用。

7. 防雷防静电:定期检测防雷设施,确保防雷设备完好有效。

8. 应急预案:制定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四、火灾爆炸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 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4.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监督检查1. 防火防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的防火防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车间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防火防爆措施落实到位。

3. 对违反防火防爆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防火防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1、防火防爆工作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消防组织,严格控制火源,妥善管理易燃物品,加强对压力容器设备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2、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

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3、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物品、设备、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4、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5、在生产贮存易燃气体和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区域,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6、所有电器设备(包括避雷等静电保护和电器保护装置)和电气线路不准超使用,并应定期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7、在易燃气体、液体装置区内施工,一律不得安装临时照明线路和临时动力线路,如确需要应事先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开据《临时施工申请证》并按规定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8、发现设备、容器和管线发生泄漏时,立即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9、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10、禁止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不齐全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安全装置失灵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和调校。

11、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12、高压气瓶禁止抛、摔、撞击,不得沾染油污和乱存放。

在储存和搬运时,应带好安全帽,没有安全帽和防护圈的气瓶禁止运输。

氧气瓶禁止肩扛和脚蹬滚动,不允许抓着气阀手柄拖着走,运输时要特别防止跌落。

13、高压气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近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14、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15、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及其危险程度注意保管,凡混合在一起能产生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应分开储存和运输。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厂区内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杜绝火灾、爆炸等事故(事件)的发生,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及装置的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安全监察部职责(一)负责厂区各装置动火等级的划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

(二)负责对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厂区内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及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

(消防)第三条总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对进入厂区的人员进行检查,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厂区。

(二)负责对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严禁未安装防火帽的车辆进入厂区。

第四条厂区内其他单位职责(一)负责各自区域内的防火、防爆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内动火作业时安全措施落实及现场监护工作。

(三)负责本辖区内静电跨接、防雷接地等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内消防器材的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内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相关工作。

第五条全体员工职责公司全体员工在遵守本制度的同时都有对身边违反防火防爆现象进行监督的职责。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六条防火管理规定(一)生产厂区内严禁烟火,外来人员将烟火放于门岗寄存后方可进入生产厂区。

热切割用点火器可经领导批准后定点存放。

(二)生产厂区如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有效的动火作业手续,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进入生产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防火帽),严禁一切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严禁一切电动车辆在非指定区域内进行充电。

(四)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五)高温管道及相关管件必须做好保温,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

高温设备表面必须保持清洁,严禁油污等遇高温易燃物品的附着。

高温物体必须与易燃物品有效隔离。

(六)严禁在蒸汽等高温管道或设备表面烘烤衣物。

(七)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热源和在阳光下曝晒,露天存放必须要有防晒、防雨措施。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工作, 防止、减少事故发生, 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结合企业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的综合监督管理, 以及对外来人员、外来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监督检查。

第三条各车间(工段)负责辖区内所有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设施管理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严格按《弘润化工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负责对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公司机电仪负责人负责监督对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设施的检修工作并组织公司内避雷、静电设施的测试、防护。

第五条生产过程中对使用易燃、易爆物料及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过程及设备, 必须严格管理, 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第六条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 建立健全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开展安全防火教育, 加强防火检查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七条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 综合采取预防、局限、灭火和疏散对策, 做到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危险因素, 将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局限在最小范围内。

第八条防火防爆的设施包括: 建筑工程设施(厂房、地沟、墙、堤、梁、柱等)、生产防爆泄压设施(安全阀、阻火器、水封、防爆板、防爆墙、放空装置、惰性气体保护装置等)、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门、防火隔层、安全通道等)、通风排烟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

第九条一般防火安全规定(一)禁止在厂区内吸烟。

(二)禁止在厂区内明火照明和取暖, 必需时应经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四)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五)禁止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内。

(六)禁止使用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七)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应投放入铁制容器内, 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及时清理。

防火、防爆、禁烟、防中毒、泄漏、防雷击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禁烟、防中毒、泄漏、防雷击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禁烟、防中毒、泄漏、防雷击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危害,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防雷击管理。

3.管理3.1防火防爆禁烟管理规定(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上报组织扑灭初起火灾并拨打119报警。

(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手续。

(3)全站实行禁烟火。

(4)站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5)工艺装置上应设置超温、超压等安全监测仪表、报警(声、光)等设施。

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及以下。

(6)放空管的出口处应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

放空管高出建筑物2米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

(7)加气、卸气时,控制适当的流速,避免产生静电。

(8)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

(9)卸气槽车进入储气罐区,必须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10)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挥发液体擦洗设备和衣服等。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放入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容器内,并定期清除。

(11)办公室和控制室内不准存放酒清等易燃、可燃液体。

(12)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13)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14)严禁在防爆区内拍照和使用手机。

3.2防中毒防泄漏管理规定(1)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上岗作业。

(2)定时巡查,严禁发生跑冒滴漏造成火灾、中毒、窒息等事故。

(3)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禁止因加气、卸气超量造成泄漏事故。

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仓库,包括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三、组织与管理1. 成立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防爆管理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监督和检查仓库防火防爆工作。

2.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3. 仓库内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和隐患整改。

四、仓库防火防爆措施1. 仓库建筑及设施(1)仓库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具备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等功能。

(2)仓库内电气线路应采用耐火、防爆、防腐蚀电缆,并定期检查、维护。

(3)仓库内照明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灯具,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2. 储存管理(1)危险化学品应按类别、性质、灭火方法等进行分类储存,严禁混放。

(2)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储存物品应轻拿轻放,防止倾倒、撞击。

(4)储存物品应保持通风、散热,避免温度过高。

3. 运输管理(1)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应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车辆,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

(2)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速适中,严禁超速、超载。

(3)运输车辆应配备灭火器材,确保途中安全。

4. 人员管理(1)仓库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进入仓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并接受安全培训。

(3)禁止携带火种、易燃物品进入仓库。

五、应急预案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定期对仓库防火防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

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

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消防、防火、防爆、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消防、防火、防爆、禁烟工作的开展。

2.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组成。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防火、防爆、禁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消防设施管理1.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

3.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应符合国家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

四、防火安全管理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2.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五、防爆安全管理1.对易燃易爆场所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进入该区域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2.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3.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4.易燃易爆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禁烟安全管理1.禁烟区域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禁止吸烟、点火、使用明火等行为。

2.加强对禁烟区域的巡查,发现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予以处理。

3.加强对吸烟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禁烟意识。

七、法律责任1.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单位负责人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5篇)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5篇)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强化消防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

三、引用文件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四、内容及要求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宜设独立电源的消防网。

2、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最高消防点的要求。

3、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度程度布设,一般每隔120m应设一个。

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120m2设置灭火器一个。

4、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

5、消防水带、灭火器、沙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做他用。

6、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在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吸烟”的明显标志,并采取响应的防火措施。

8、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响应措施方可进行。

9、存放炸药、雷管,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10、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2)是一项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目的是预防和控制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制定责任制度:明确相关管理人员在防火防爆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包括消防设备及使用方法、火灾应急处理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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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车间和部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HG 20571《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原化工部《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3 职责3.1 安环部是防火防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外来人员、外来单位、外来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监督检查。

3.3 动力车间负责避雷静电设施的测试、防护。

3.4 各部门负责对相关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管理。

3.5 各级领导对所管的易燃、易爆物料及有火灾隐患和爆炸危险的过程及设备全面负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4.1.1 从全局出发, 统筹兼顾, 综合采取预防、局限、防火和疏散的对策, 达到严格控制各种火源, 使火灾爆炸不扩展, 迅速扑救和人员迅速撤离及疏散。

4.1.2 本公司生产和贮存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分类, 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4.1.3 应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原材料、生产和成品的特点, 确定相应的危险类别以及分类划定禁火区和不同的仓库并严格管理。

4.1.4 禁止吸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1.5 明火和取暖, 必须申请, 经安环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使用。

4.1.6 禁止在禁火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1.7 不带阻火器的机动车辆及电瓶车禁止进入禁火区。

4.1.8 禁止用易散发可燃性气体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

4.1.9 不得任意倾倒废品油、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应放入放置在安全地点铁制容器内并及时处理。

4.2 防止电火花的规定4.2.1 危险场所的照明、布线及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如不能达到防爆要求的应有临时的安全措施。

4.2.2 因临时需要装设电气路线和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2.3 公司所有装置都应有防雷保护措施, 并达到有效。

动力车间应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和测定, 建立台帐记录。

4.2.4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及设备、管道、构架、钢屋架、电缆外皮等较大金属构件, 都应有良好的接地。

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动力车间每年应定期进行测定并建档。

4.3 防止静电放电的规定4.3.1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4.3.2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液体作业。

4.3.3 危险场所作业人员, 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及工作鞋;作业场所的钢质门、窗、栏杆都应有接地装置。

4.3.4 当机器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为手动或物料用量改变等作业条件变化的情况下, 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避免静电的产生。

4.4 工艺生产装置防火防爆管理4.4.1 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艺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和防火间距应按《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如因条件限制不能达到, 要有相应的防范措施。

现有不符要求的工艺生产装置应立即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并要尽快通过改造使其达到规范要求。

4.4.2 凡新建、扩建和改建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 宜采用敞开式厂房。

非敞开式的厂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具体要求。

现有不符要求的应立即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并要尽快通过改造使其达到防爆要求。

4.4.3 生产贮存甲类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泄漏扩散处, 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测报器。

4.4.4 易爆物质的反应器、贮罐等均应设置爆炸安全装置, 如紧急泄压设施、阻火器、防爆墙等等。

4.4.5 凡已损坏或不符安全要求的及有泄漏的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管道、容器、设备应停止使用, 并必须尽快修复。

4.4.6 易燃气体放空管应有防止静电接地措施, 并应在避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内。

放空管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 在设备区内的放空管, 应高于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3.5米以上。

b) 紧靠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筑物、构筑物内设置的放空管, 应高出建筑物、构筑物3.5米以上。

4.4.7 生产、贮存和装卸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 空分装置的保冷箱及其箱内设备管道, 用气流输送物料的设备和管道以及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都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4.4.17 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4.4.16 输送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下述安全要求:a) 管道应根据管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应的安全流速。

b) 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

4.4.17 易燃及可燃液体的甲、乙类生产设备区内的钢结构框架、大型设备支架、管廊支柱的下部, 宜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的保护层加以保护。

4.4.16 甲、乙类生产设备及管道的绝热层, 应采取非燃烧和难燃烧的材料, 并有防止易燃可燃气体及液体渗入绝热层。

4.4.17 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和电气设备的防爆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5 贮运安全设施4.5.1 对易燃可燃气体、液体贮罐间的布置间距、防火堤等的设置应符合《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的要求。

4.5.2 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呼吸阀及带阻火器的放空管。

闪点低于28℃, 沸点低于85℃的可燃液体贮罐, 应采取冷却降温等安全措施。

4.5.3 氢、氧等钢瓶, 应严格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灌装前必须对其进行抽空和检验, 不合格的钢瓶不予灌装, 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应判废。

4.6 危险物料排放处理4.6.1 生产系统的排放水中如含有易燃可燃气体、液体时, 不经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及批准, 不得直接排入生产下水道。

4.6.2 含有能起化学反应物质的废水, 不经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及批准, 不得直接排入生产下水道。

4.6.3 含有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生产废水的排放应通过水封水井或隔油池。

4.7 消防设施4.7.1 生产、贮存、运输等场所, 必须设置相应有效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4.7.2 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应按防火、防爆责任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4.7.3 应定期检查火警报警系统的有效畅通。

4.7.4 灭火设施应有专人定期检查。

4.7.5 发生火警后,除立即组织力量正确扑救,及时向生产(设备)部报告,并迅速切断电源,清除和导出可燃物, 切断其来源。

4.17 禁烟管理4.17.1 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禁烟的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 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4.17.2 各级领导、外来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公司区域内禁止吸烟的规定, 违反者一视同仁,并承担相应责任。

4.17.3 禁烟范围的划分:a) 除在划定的范围内允许吸烟外,其他区域也一律禁止吸烟。

b) 除上条的规定外, 公司各厂区域内均为禁烟区,24小时内都禁止吸烟。

C) 上级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洽谈业务等,在公司办公大楼指定的接待室内允许外来人员吸烟。

4.17.4 禁烟的管理权限:a) 生产(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

日常检查管理、违章罚款处理工作, 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

b) 各职能部门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c) 工会协同各职能部门、生产(设备)部监督、检查禁烟工作的贯彻执行工作情况和宣传教育, 要把禁烟工作执行情况列入评比文明班组和劳动保护监督之一。

d) 各车间、部门要严格落实措施, 认真做好禁烟教育和禁烟的日常工作。

e) 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公司办公室及有关接待人员应向外来人员交代本制度的规定。

4.17.5 奖罚:a) 在公司内禁烟区、非禁烟区吸烟,对相关机动车辆不带阻火器,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扣奖,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厂规厂纪处罚。

b) 各级领导执行禁烟制度不力, 发现禁烟区吸烟不制止或隐瞒不报和为违反者以各种理由说情的, 要追究管理责任, 并扣当月奖金的20~50%。

c) 对违反本规定者, 人人有权制止监督、检举, 对检举者给予罚款金额的三分之一作奖励。

d) 违章吸烟处罚采用违章单格式进行填报,由生产(设备)部实施经济处罚。

非本公司人员违章吸烟由生产(设备)部直接按规定罚款。

4.16 火灾、爆炸事故扑救的一般原则4.16.1 发现起火和爆炸, 当事人不要慌乱, 应尽快向有关领导报告。

4.16.2 当事人应及时用适应的灭火器,根据灭火预案要求进行扑救。

4.16.3 车间主任应迅速判明情况采取断电、断物料源、泄压等措施。

4.16.4 班长和安全员除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控制和扑救外, 必须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灾情严重时,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4.16.5 如火灾爆炸发生对人员安全造成威协时, 应先救人, 后灭火, 并组织人员撤离和疏散。

4.16.6 在整个扑救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防止中毒和窒息。

4.16.7 扑救过程中要听从调度统一指挥, 不要擅自行动以免扩大灾害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4.16.8 发生毒害物质泄漏、扩散等的扑救应按《xxxxx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预案》执行救护。

5 报告与记录5.1 对发现火警应及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2 对避雷静电设施的测试记录交档案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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