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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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6.29•【字号】豫发改投资〔2019〕420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42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现印发实施《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9年6月29日附件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核准和备案职责,对企业在河南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核准和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开工后是否按照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备案内容进行建设的监督管理。

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开展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应当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加强协调配合。

第四条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核准和备案权限,对项目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对项目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和已经取得核准批复文件的项目,由相应的核准机关实施监督管理;其中对应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对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备案手续和已经备案的项目,由相应的备案机关实施监督管理。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果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11.26
•【字号】豫发改法规〔2019〕737号
•【施行日期】2019.1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

豫发改法规〔2019〕73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委机关各处(室、局),委属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决定》(豫法政办〔2019〕20号)要求,我委对2019年9月30日之前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6〕1510号)等27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
〔2016〕1119号)等2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75件)
2.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8件)
2019年11月26日附件1。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省级操作手册一、系统首页进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在网站主页的左上角访问“网上办公----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进入系统主页。

二、用户登录登录用户分为两类:投资主管部门登录和企业登录。

1、投资主管部门登录在主页面“投资主管部门登录”中,投资主管部门的用户输入用户名、口令,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相应的页面(页面内容将在下面描述)。

投资主管部门登录的用户分为管理员和一般用户。

(1)一般用户:能够查看管理员分发给本处室待复核的项目(现一般用户仅有“服务大厅”)。

(2)管理员:具有分发、复核、统计汇总、备案表打印和系统维护(口令修改投资主管部门名称修改)的权限。

系统为省设置了一个管理员,用户名为hn,初始口令设为123。

一般用户名为省名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加处室名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初始口令设为123(如:服务大厅hnfwdt 口令123)。

为了系统安全,建议用户首次进入该系统后,进行口令修改。

2、企业登录企业用户必须在所属市(县)注册备案后,才能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用户输入企业名称、工商注册编码和法人代表,点击“企业登录”,进入企业系统页面。

在该页面中,企业可以查询自己申报的项目,录入本企业申报项目的备案表。

三、管理员手册管理员具有分发、复核、统计汇总、备案表打印和系统维护(口令修改)的权限。

管理员系统页面如下:管理员首次使用该系统要进入系统维护栏目作如下的工作:修改口令管理员首次进入必须进行口令修改(将系统默认的口令“123”改成自己的口令),以免自己的权限被盗用。

1、备案项目分发管理员把市(县)上报的待复核的备案项目分发给各个专业处办理。

选择分发处室(现为“服务大厅”)。

后,点击“提交”即可。

项目分发页面如下:2、备案项目复核(1)复核意见分为六种:选择其中的一种(不选择默认为同意备案)。

如为不同意备案,则选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行业准入标准、应报审批、应报复核、属产业政策禁止类项目”。

省发改委相关处室操作手册

省发改委相关处室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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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有关处室操作手册
一、系统首页
进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在网站主页的左上角点击网上办公区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进入备案系统主页(也可直接通过域名:进入备案系统主页)。

二、用户登录
在主页面“投资主管部门登录”中,输入用户名、口令,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如下相应的监督查看页面。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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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默认列表项目为前一工作日相关行业省辖市复核通过的备案项目(如需查看更多项目,请选择表格上方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点击相应项目,出现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情况表。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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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省级操作手册一、系统首页进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在网站主页的左上角访问“网上办公----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进入系统主页。

二、用户登录登录用户分为两类:投资主管部门登录和企业登录。

1、投资主管部门登录在主页面“投资主管部门登录”中,投资主管部门的用户输入用户名、口令,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相应的页面(页面内容将在下面描述)。

投资主管部门登录的用户分为管理员和一般用户。

(1)一般用户:能够查看管理员分发给本处室待复核的项目(现一般用户仅有“服务大厅”)。

(2)管理员:具有分发、复核、统计汇总、备案表打印和系统维护(口令修改投资主管部门名称修改)的权限。

系统为省设置了一个管理员,用户名为hn,初始口令设为123。

一般用户名为省名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加处室名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初始口令设为123(如:服务大厅hnfwdt 口令123)。

为了系统安全,建议用户首次进入该系统后,进行口令修改。

2、企业登录企业用户必须在所属市(县)注册备案后,才能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用户输入企业名称、工商注册编码和法人代表,点击“企业登录”,进入企业系统页面。

在该页面中,企业可以查询自己申报的项目,录入本企业申报项目的备案表。

三、管理员手册管理员具有分发、复核、统计汇总、备案表打印和系统维护(口令修改)的权限。

管理员系统页面如下:管理员首次使用该系统要进入系统维护栏目作如下的工作:修改口令管理员首次进入必须进行口令修改(将系统默认的口令“123”改成自己的口令),以免自己的权限被盗用。

1、备案项目分发管理员把市(县)上报的待复核的备案项目分发给各个专业处办理。

选择分发处室(现为“服务大厅”)。

后,点击“提交”即可。

项目分发页面如下:2、备案项目复核(1)复核意见分为六种:选择其中的一种(不选择默认为同意备案)。

如为不同意备案,则选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行业准入标准、应报审批、应报复核、属产业政策禁止类项目”。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x年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x年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下放备案权限,简化备案内容,规范备案行为,提高备案效率,主动适应部分地区经济管理权限调整、备案项目类别增多、备案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实际情况,现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内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比照执行,以下统称企业)在我省境内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一)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最新版本为准)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二)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第四条项目备案的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以国务院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四)《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年本)的通知》(豫政[2014]50号)(以省政府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六)国家和省颁布的产业政策。

第五条项目备案机关(以下简称备案机关)是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九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九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备案,其余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备案。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下放备案权限,简化备案内容,规范备案行为,提高备案效率,主动适应部分地区经济管理权限调整、备案项目类别增多、备案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实际情况,现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内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比照执行,以下统称企业)在我省境内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一)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最新版本为准)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二)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第四条项目备案的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以国务院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四)《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年本)的通知》(豫政[2014]50号)(以省政府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六)国家和省颁布的产业政策。

第五条项目备案机关(以下简称备案机关)是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九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九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备案,其余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备案。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市、县级操作手册一、系统首页进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在网站主页的左上角访问“网上办公----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进入系统主页。

二、用户登录登录用户分为两类:投资主管部门登录和企业登录。

1、资主管部门登录在主页面“投资主管部门登录”中,投资主管部门的用户输入用户名、口令,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相应的页面(页面内容将在下面描述)。

投资主管部门登录的用户分为管理员和一般用户。

(1)一般用户:能够查看管理员分发给本科室待审核的项目(现仅为:办公室)。

(2)管理员:定义进行项目申报的企业(企业注册),修改本市(县)投资主管部门的单位名称、口令修改。

能够录入、修改、分发、审核等所有申报项目。

系统为每个市(县)设置了一个管理员,用户名为xxxxxx,省辖市是由市名拼音的第一个字母组成,初始口令设为123(如:郑州市zzs 口令123);县(包括县级市)是由其所属省辖市名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加县(市)名拼音的第一个字母组成,初始口令设为123(如:巩义市,所属省辖市为郑州市,用户名:zzsgys 口令123)。

每个市、县只有一个管理员。

系统为每个市、县设置了一个一般用户,现指定为办公室。

一般用户的用户名是在其管理员用户名后再加上办公室拼音的第一个字母(bgs),初始口令设为123(如:郑州市办公室zzsbgs 口令123;巩义市办公室,所属省辖市为郑州市,用户名:zzsgysbgs 口令123)。

目前系统仅定义了一个一般用户,将来若要进行网上项目分发,系统可按科室定义多个一般用户。

管理员和一般用户的用户名由系统统一设定,市、县不能设定和修改,仅能修改其口令。

为了系统安全,建议用户首次进入该系统后,进行口令修改。

在启用系统前,管理员用户还要进行本市(县)企业注册。

2、企业登录企业用户必须在所属市(县)注册后,才能通过Internet网进行网上自主申报项目。

企业用户输入企业名称、工商注册编码和法人代表,点击“企业登录”,进入企业系统页面。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18•【字号】豫政办〔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0〕2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18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第三章项目核准的基本程序第四章项目备案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者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企业应当在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本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职责分工,对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者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精神,为进一步下放备案权限,提高项目备案效率,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此前印发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一)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范围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二)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三)省政府或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省核准权限内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备案的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三)《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四)国家和省颁布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第四条项目备案机关(以下简称备案机关)是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汴西新区、新乡平原新区、焦作新区、许昌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

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辖区内产业集聚区外项目的备案。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产业集聚区内项目的备案,若产业集聚区未设立投资主管部门,其项目仍由所属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备案。

汴西新区、新乡平原新区、焦作新区、许昌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备案。

项目备案复核机关(以下简称复核机关)是省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洛阳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分别对辖区内的备案项目进行复核。

项目备案监督机关(以下简称监督机关)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精神,为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改进投资宏观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引导,为社会提供全面、真实的投资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总投资在50万元及以上的拟建项目,均应办理备案手续。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项目;(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三)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使用政府投资、未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家产业政策未禁止的项目;(四)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的项目;(五)省政府或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省核准权限内的项目。

除上述外,其他项目不属于备案范围。

第三条项目备案的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发[2004]20号);(二)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第7号令《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四)原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五)《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1101号);(六)《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

国家及省新颁布的政策规定,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及时公示,有关备案项目范围等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四条属于备案范围的项目,由企业(含中央驻豫企业,下同)按照属地原则,在省辖市(含管理权限扩大的35个县、市,下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通过网络报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跨省辖市的项目,由企业在项目所在区域自主选择备案机关。

同一个项目省内只备案一次。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下放备案权限,简化备案内容,规范备案行为,提高备案效率,主动适应部分地区经济管理权限调整、备案项目类别增多、备案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实际情况,现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内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比照执行,以下统称企业)在我省境内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一)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最新版本为准)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二)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第四条??项目备案的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以国务院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四)《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年本)的通知》(豫政[2014]50号)(以省政府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六)国家和省颁布的产业政策。

第五条??项目备案机关(以下简称备案机关)是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九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九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备案,其余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备案。

河南国基乌干达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河南国基乌干达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河南国基乌干达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6.01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引进外资
正文
河南国基乌干达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河南国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河南国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乌干达坎帕拉建设公务员二期住房项目申请备案的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河南国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乌干达坎帕拉建设公务员二期住房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

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和东道国(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遵守有关条约规定和其他国际惯例,依法经营、合规发展。

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日
抄送: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郑州海关,郑州市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xxxx[xxxx]xxxxx ,申请项目备案的企业名称,: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项目名称,~符合,填写依据的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准予备案。

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艺技术、主要设备:
三、计划建设起止年限: 年月至年月
四、总投资: 万元~其中:企业自筹万元~国内银行贷款万元~其它资金万元
备案机关盖章
年月日
备注: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未作实质性审查~相关机关应该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备案内容在项目开工前若发生重大变化,详见《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六条,~应从新备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
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表必须打印~不得涂改。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豫发改投资…2006‟169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修改补充意见的通知各省辖市、扩权县发展改革委、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精神,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针对我省投资体制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对豫发改投资[2004]1838号印发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原备案办法)作了补充修改,现通知如下:一、原备案办法第三条修改为:—1 —第三条项目备案的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国发[2004]20号);(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1101号);(六)《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

国家和省今后新颁布的政策规定,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将及时公示,涉及备案项目管理的内容应按新规定执行。

二、原备案办法第十三条修改为:“备案项目涉及的土地、环评、城市规划等相关手续,在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后分别由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审查办理;投资主管部门未予备案的项目,不得办理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三、《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中要求登记企业工商注册编码,如果建设项目为原有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应填写原有—2 —企业的工商注册编码。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下放备案权限,简化备案内容,规范备案行为,提高备案效率,主动适应部分地区经济管理权限调整、备案项目类别增多、备案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实际情况,现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内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比照执行,以下统称企业)在我省境内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一)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最新版本为准)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二)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第四条项目备案的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以国务院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四)《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年本)的通知》(豫政[2014]50号)(以省政府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六)国家和省颁布的产业政策。

第五条项目备案机关(以下简称备案机关)是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九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九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备案,其余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备案。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精神,为进一步下放备案权限,提高项目备案效率,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此前印发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一)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范围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二)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三)省政府或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省核准权限内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备案的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三)《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四)国家和省颁布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第四条项目备案机关(以下简称备案机关)是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汴西新区、新乡平原新区、焦作新区、许昌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

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辖区内产业集聚区外项目的备案。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产业集聚区内项目的备案,若产业集聚区未设立投资主管部门,其项目仍由所属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备案。

汴西新区、新乡平原新区、焦作新区、许昌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备案。

项目备案复核机关(以下简称复核机关)是省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洛阳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分别对辖区内的备案项目进行复核。

项目备案监督机关(以下简称监督机关)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08•【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8日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推广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在全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为突破口,以提高服务效能、压减审批时限为目标,以统一事项清单、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平台办理为核心,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管理模式,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打造“审批少、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投资环境。

(二)实施范围。

按照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事项简化和流程优化相结合、政府服务和有效监管相结合、示范引领和以点带面相结合的原则,以开发区等功能区为重点,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外实行备案管理的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基本建成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体系,在开发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022年,全面建立政府主动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约束、部门协同事中事后监管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机制,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模式,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年月日
企业主要产品产能和产量:产能为,产量为,企业上年度资产总额:,上年度销
项目备 案机关 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编码
项目备案复核机关意见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项目
名称
建设性质
所属行业简称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工艺技术、主要装备
(含引进)、市场预测
建设地点
计划建设年限
总投资及 资金来源
项目预期新增销售收入万元,其中:利税万元。
企业名称:
企业工商注册编码:
企业法人:
备案申请人:
联系电话:
(纸质申请备案的盖申请备案企业印章,网上办公的改录企业法人代表)

Microsoft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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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情况公示项目编号:豫新市域贸[2009]00541企业名称:新乡市可口乐餐饮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新乡市可口乐餐饮有限公司政府早餐示范工程备案机关意见:准予备案政策规定依据:复核机关意见:不同意备案机关意见政策规定依据:重新备案复核日期:2010-5-21 16:55:38建设地点:新乡市牧野区工业集约发展区107国道6号总投资:600 万元,其中: 企业自筹600万元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主要建设内容(生产性项目要列明采用的工艺技术、主要装备等):投资600万元建设2300平米的集早餐(包子、稀饭、豆浆)与配送为一体的政府早餐示范工程。

按相关卫生生产条件要求统一工业化生产、冷库储存,第二天凌晨统一配送到各摊点加热后销售。

主要设备安装豆浆生产线、早餐(包子、稀饭)加工配套设备,自建冷库、配送厢货车4辆、60辆流动车、30个社区固定亭。

新乡市可口乐餐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份,是新乡市亚特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过竞标,取得新乡市“政府早餐示范工程”承办权成立的子公司。

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公司现有流动摊点120个,专用配送车辆10辆,产品有豆浆、绿豆粥、八宝粥、黑米粥、早餐营养粥、胡辣汤、素包子、大肉包子、牛肉包子、馒头等三大系列33个品种,目前销量达到2万份/天,日营业额3万元。

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立项、申请土地、银行贷款、招商引资、投资合作等。

企业简介:新乡市亚特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制食品加工企业,主导产品为“韩道”、“可口乐”、“老乡”牌等系列方便面、挂面。

为河南省小麦加工转化重点扶持企业、河南省名牌产品、全国消费者放心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单位。

新乡市亚特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温馨提示:绿色字体部分为已审核企业信息公司名称新乡市亚特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模式生产型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品牌名称亚特兰主营产品韩道方便面韩道挂面可口乐挂面可口乐方便面老乡方便面老乡挂面主营行业食品、饮料米面类公司注册时间1997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RMB]注册地河南省新乡市员工人数1000人以上研发部分人数少于5人年出口额低于10万人民币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控制第三方是否提供OEM加工否联系人姓名销售部女士邮编453000详细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业区工业集约发展区107国道6号网址第一章总论一、可口乐方便面项目背景1.项目名称2.承办单位概况3.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4.可口乐方便面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二、可口乐方便面项目概况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拟建地点2.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建设规模与目的3.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主要建设条件4.可口乐方便面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5.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三、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四、问题与建议第二章市场预测一、可口乐方便面产品市场供应预测1.国内外可口乐方便面市场供应现状2.国内外可口乐方便面市场供应预测二、产品市场需求预测1.国内外可口乐方便面市场需求现状2.国内外可口乐方便面市场需求预测三、产品目标市场分析1.可口乐方便面产品目标市场界定2.市场占有份额分析四、价格现状与预测1.可口乐方便面产品国内市场销售价格2.可口乐方便面产品国际市场销售价格五、市场竞争力分析1.主要竞争对手情况2.产品市场竞争力优势、劣势3.营销策略六、市场风险第三章资源条件评价一、可口乐方便面项目资源可利用量二、可口乐方便面项目资源品质情况三、可口乐方便面项目资源赋存条件四、可口乐方便面项目资源开发价值第四章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一、建设规模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建设规模方案比选2.推荐方案及其理由二、产品方案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产品方案构成2.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产品方案比选3.推荐方案及其理由第五章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场址选择一、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场址所在位置现状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地点与地理位置2.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场址土地权所属类别及占地面积3.土地利用现状二、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场址建设条件1.地形、地貌、地震情况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3.气候条件4.城镇规划及社会环境条件5.交通运输条件6.公用设施社会依托条件(水、电、气、生活福利)7.防洪、防潮、排涝设施条件8.环境保护条件9.法律支持条件10.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条件11.施工条件三、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场址条件比选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建设条件比选2.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建设投资比选3.可口乐方便面项目运营费用比选4.可口乐方便面项目推荐场址方案5.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场址地理位置图第六章可口乐方便面项目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一、可口乐方便面项目技术方案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生产方法(包括原料路线)2.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工艺流程3.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工艺技术来源4.推荐方案的主要工艺(生产装置)流程图、物料平衡图,物料消耗定额表二、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主要设备方案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主要设备选型2.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主要设备来源(进口设备应提出供应方式)3.可口乐方便面项目推荐方案的主要设备清单三、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工程方案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主要建、构筑物的建筑特征、结构及面积方案2.可口乐方便面项目矿建工程方案3.可口乐方便面项目特殊基础工程方案4.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量及“三材”用量估算5.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工程一览表第七章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一、主要原材料供应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主要原材料品种、质量与年需要量2.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主要辅助材料品种、质量与年需要量3.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原材料、辅助材料来源与运输方式二、燃料供应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燃料品种、质量与年需要量2.可口乐方便面项目燃料供应来源与运输方式三、主要原材料、燃料价格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原材料、燃料价格现状2.可口乐方便面项目主要原材料、燃料价格预测四、编制主要原材料、燃料年需要量表第八章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一、可口乐方便面项目总图布置1.平面布置2.竖向布置(1)场区地形条件(2)竖向布置方案(3)场地标高及土石方工程量3.总平面布置图4.总平面布置主要指标表二、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场内外运输1.场外运输量及运输方式2.场内运输量及运输方式3.场内运输设施及设备三、可口乐方便面项目公用辅助工程1.可口乐方便面项目给排水工程(1)给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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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情况公示
项目编号:豫州经技工[2012]00024
企业名称:中铁三力重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铁三力重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台旋挖钻机和长螺旋钻机项目
备案机关意见:准予备案
政策规定依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第十四项机械行业第 52条12000米及以上深井钻机、极地钻机、高位移性深井沙漠钻机、沼泽难进入区域用钻机、海洋钻机、车装钻机、特种钻井工艺用钻机等钻机成套设备。

准予备案。

复核机关意见:同意备案机关意见
政策规定依据:同意备案机关意见。

复核日期:2012-4-27 16:12:47
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六大街99号
总投资:5000 万元,其中: 企业自筹5000万元
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性项目要列明采用的工艺技术、主要装备等):建设规模:租用中铁隧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场地3000平方米,建设旋挖钻机、长螺旋钻机生产线各一条。

工艺技术:工艺过程执行由分到总模式:各部件总成初装、配作、部装至总装。

主要装备:普通车床、钻床等。

市场预测: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旋挖钻机和长螺旋钻机各100台的生产能力。

2012年
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利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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