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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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9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2-2002,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6.1.5、6.1.6、7.1.3、7.1.4、7.1.5、9.1.3、9.1.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有关“土方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四月一日二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桩基础、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其中土方工程是将原《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的土方工程内容予以修改后放入了本规范,基坑工程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增添的内容。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_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_2002)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9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2-2002,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6.1.5、6.1.6、7.1.3、7.1.4、7.1.5、9.1.3、9.1.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有关“土方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四月一日二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桩基础、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其中土方工程是将原《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的土方工程内容予以修改后放入了本规范,基坑工程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增添的内容。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4基坑和室内土方回填每层按100m2500m2取样1组且不应少于1组柱基回填每层抽样柱基总数的10且不应少于5组基槽和管沟回填每层按20m50m取1组且不应少于1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m2900m2取样1组且不应少于1组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5.8.2锤击沉管灌注桩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群桩基础的基桩施工,应根据土质、布桩情况,采取消减挤土效应不利影响的技术措施,确保成 桩质量; 2、桩管、混凝土预制桩尖或钢桩尖的加工质量和埋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桩管与桩尖的接触面应 平整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3、锤击开始前,应使桩管与桩锤、桩架在同一垂线上; 4、桩管沉到设计标高并停止振动后应立即浇筑混凝土,灌注混凝土之前,应检查桩管内有无吞桩尖 或进土、水及杂物; 5、桩身配钢筋笼时,第一次混凝土应先灌至笼底标高,然后放置钢筋笼,再灌混凝土至桩顶标高; 5.9.4 人工挖孔桩的桩净距小于2. 5m时,应采用间隔开挖和间隔灌注,且相邻排桩最小施工净距不 5.9.6 挖孔应从上而下进行,挖土次序宜先中间后周边。扩底部分应先挖桩身圆柱体,再按扩底尺寸 5.9.7 挖至设计标高终孔后,应清除护壁上的泥土和孔底残渣、积水,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封底和灌 5.10.1 钢桩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作钢桩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现场制作钢桩应有平整的场地 及挡风防雨设施;2、钢桩可采用成品钢桩或自制钢桩,焊接钢桩的制作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 定;3、钢桩的分段长度应与沉桩工艺及沉桩设备相适应,同时应考虑制作条件、运输和装卸能力,长 5.11.1 锚杆的锚固力应根据压桩反力和已有建(构)筑物的荷载及结构的具体条件确定,锚杆设置不 宜少于4根,直径根据锚固力计算确定。锚杆材料为精制螺纹钢筋或螺栓。 5. 11. 2 锚固螺栓的安设可采取钻孔埋设和预先埋设的方式,锚固深度宜为10倍~12倍的螺栓直径。 6.1.5 施工现场道路布置、材料堆放、车辆行走路线等应符合设计荷载控制的要求,并应减少对主体 结构、支护结构、周边环境等的影响。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施工栈桥,并应进行专项设计。 6.3.2 混凝土板桩转角处应设置转角桩,钢板桩在转角处应设置异形板桩。初始桩和转角桩应较其 6.3.4 板桩围护墙基坑邻近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时,应采用静力压桩法施工,并应采用导孔法或根 6.3.7 混凝土板桩构件的拆模应在强度达到设计强度30%后进行,吊运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沉桩应 6.4.3 咬合桩施工前,应沿咬合桩两侧设置导墙,导墙上的定位孔直径应大于套管或钻头直径 30mm~50mm,导墙厚度宜为200mm~500mm。导墙结构应建于坚实的地基上,并能承受施工机械设备等附 6. 4. 4 桩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3‰,桩位偏差值应小于l0mm,桩孔口中心允许偏差应为±l0mm。 6. 5. 1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宜采用三轴搅拌桩机施工,施工前应通过成桩试验确定搅拌下沉和提升速 度、水泥浆液水灰比等工艺参数及成桩工艺,成桩试验不宜少于2根。 6. 5. 7 型钢宜在水泥土搅拌墙施工结束后30min内插入,相邻型钢焊接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竖向 6.6.2 地下连续墙施工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导墙,导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墙应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厚度不应小于200mm; 2、导墙顶面应高于地面100mm,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导墙底部应进人原状土200mm以上,且导墙 高度不应小于1.2m; 3、导墙外侧应用豁性土填实,导墙内侧墙面应垂直,其净距应比地下连续墙设计厚度加宽40mm; 4、导墙混凝土应对称浇筑,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拆模,拆模后的导墙应加设对撑; 5、遇暗洪、杂填土等不良地质时,宜进行土体加固或采用深 6.8.1 土钉墙或复合土钉墙支护的土钉不应超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同时不应嵌人邻近建(构)筑物基 6.10.1 锚杆(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宜通过试成锚验证设计有关指标并确定锚杆施工工艺参数; 2、锚杆不宜超出建筑红线且不应进人已有建(构)筑物基础下方; 3、锚固段强度大于15MPa并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进行张拉。 8.1.2 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进 8.1.5 机械挖土时应避免超挖,场地边角土方、边坡修整等应采用人工方式挖除。基坑开挖至坑底标 高应在验槽后及时进行垫层施工,垫层宜浇筑至基坑围护墙边或坡脚。 8.2.1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内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下层土方的底 88..55..29 回 土填方土回料填应的符施合工设检计验要应求符,合土下料列不规得 定采 :用 1 土淤方泥回和填淤的泥施质工土质,量有检机测质应含分量层不进大行于,5%, 应土 在料 每含层水压量实 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铺填上层土。2 应通过土料控制干密度和最大干密度的比值确定压实系数, 土料的最大干密度应通过击实试验确定,土料的控制干密度可采用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或其他方 法检验;3 试验时,压实系数可取低值;4 基坑和室内土方回填,每层按100m2~500m2取样1组,且 不应少于1组,柱基回填,每层抽样柱基总数的10%,且不应少于5组,基槽和管沟回填,每层按

建筑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本规范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等相关标准制定。

1.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操作。

1.3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地布置、设备安装等,并报请监理单位验收。

1.4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地质条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并经有关方面批准后方可施工。

1.5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施工前准备2.1 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测量,并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2.2 施工前应清理施工现场,对工地进行平整和清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和安全。

2.3 施工前应确定施工设备和工具的购置和安装,并对相关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试验。

2.4 施工前应做好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

2.5 施工前应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分类和存放,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数量有保障。

2.6 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地基工程施工3.1 地基工程施工包括基坑开挖、地基处理、地基加固、基础制作等过程。

3.2 基坑开挖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地质条件进行,确保基坑的稳定和安全。

3.3 地基处理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如土石混合桩、灌注桩等,保证地基的稳定和承载能力。

3.4 地基加固应根据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进行,如加固土石体或加固软基等,确保地基的稳定和安全。

3.5 基础制作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包括基础底部、基础墙体、基础柱等的施工。

3.6 在地基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土方支护、排水设施、防水措施等的设置,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3.7 在地基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地质灾害(如地陷、滑坡等)的防范和预防措施。

四、基础工程施工4.1 基础工程施工包括基础实体、地下管道、构造物等的施工。

GB5100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一方面,因为地基基础在房屋建筑中 占据着重要地位;
另一方面,地基基础施工工艺较为复 杂,一旦施工不当,不单是地基基础受 到损坏,甚至房屋建筑主体也会随之受 到影响。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
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的现 状和存在问题
2、地基基础工程存在问题
(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无规范
随着城市化、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 ,各项建筑工程建设全面铺开,对建筑 工程施工,特别是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地基基础工程施 工的标准规范一直是个空白。
虽然地基基础工程的标准规范有《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设计规范》和《建筑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去
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的现 状和存在问题
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颁布了《建筑地基 基础工 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填补这方 面的空白,为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提供了地基基 础工程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是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 施工人员的一件大事,应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
》 制订背景、依据
2、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的重要性也日趋显现 ,特别是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的 施工技术越显重要。
(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没有统一的 的认识和意见,没有统一的标准予以规范。
(2)建设各方对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不 够重视,特别是投资方片面节省投资,地基基 础工程存在严重隐患;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事故 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范》 制订依据
(二)《规范》制订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88 号文《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由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 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 上海市建一公司、同济大学、上海现代 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施工 、设计、科研、高校参编单位共同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将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工程 建设施工企业的一件大事,是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施工技术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doc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doc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0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89)建标字第144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进行了修订,改名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于一九九一年六月三十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的精神,由我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设计、勘察单位和高等院校,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的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提出修订稿,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十六个附录,对原规范作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改,主要内容有:一、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要求,规定了设计原则和计算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的规定,修改了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

二、对土的分类和描述作了部分修订,规定了砂土的下限,增加粉土一类,修订了红粘土的定义。

三、增加用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确定岩石地基承载力的方法。

取消老粘土和新近沉积粘性土的承载力表,增加粉土承载力表,修订了红粘土承载力表,采用数理统计方法确定土的工程特性指标。

四、修订中国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线图,补充了不同冻胀类型地基防冻害措施。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building foundation1 总则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0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geosynthetics foundation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

一般为浅层地基。

2.0.2 重锤夯实地基heavy tamping foundation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浅层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层较为均匀的硬层来承受上部载荷。

强夯的锤击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2.0.3 强夯地基dynamic consolidation foundation工艺与重锤夯实地基类同,但锤重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2.0.4 注浆地基grouting foundation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孔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和渗透性。

2.0.5 预压地基preloading foundation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的预先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载力。

按加载方法的不同,分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三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

2.0.6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jet grouting foundation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形成一固结体。

建筑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1 总则1.0.1 为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中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基基础的施工。

1.0.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应保证安全与质量,且应做到因地制宜、节约资源。

1.0.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地基subsoil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0.2 基础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所承受的外来荷载及上部结构自重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0.3 复合地基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形成增强体,由增强体和周围地基土共同承担荷载的地基.2.0.4 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置入地基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的承台共同组成的基础。

2.0.5 强夯法dynamic consolidation反复将重锤提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给地基以冲击和振动能量,将地基土夯实的地基处理方法。

2.0.6 强夯置换法dynamic replacement将重锤提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在地面形成夯坑,反复交替夯击填入夯坑内的砂石、钢渣等粒料,使其形成密实墩体的地基处理方法。

2.0.7 注浆法grouting利用液压、气压或电化学原理,把能固化的浆液注入岩土体空隙中,将松散的土粒或裂隙胶结成一个整体的处理方法.2.0.8 预压法preloading对地基进行堆载或真空预压,加速地基土固结的地基处理方法。

2.0.9 振冲法vibroflotation在振冲器水平振动和高压水的共同作用下使砂土层振密或在软弱土层中成孔后回填碎石形成桩柱,与原地基土组成复合地基的地基处理方法.2.0.10 桩端后注浆灌注桩post base-grouting bored-pile通过预设在桩身内的注浆管和桩端注浆器对成桩后的桩端进行高压注浆的灌注桩。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读书笔记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目录分析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阅读感受 06 作者简介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设计
提供
建筑
基础
计算
规范
提出
地基
基础
地基 工程
详细
设计规范
确保
安全性
建筑
方面
要求
经济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内容摘要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重要规范,它详细规定了 建筑工程中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要求、原则和方法。该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地基基础的安全性、 稳定性和经济性,为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规范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的总体要求,强调了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环保等基本 原则。同时,规定了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地质条件、荷载作用、环境因素等。 规范对地基基础设计中常用的术语和符号进行了统一定义和解释,为设计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术语 体系。 规范对地基基础的分类、选型、布置、荷载计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读后感 在深入研读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之后,我对建筑地基的设计有了 更为深刻和全面的理解。这本书不仅提供了详细的地基分类、工程特性指标,还 涵盖了地基计算、山区地基、软弱地基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对于从事建筑设计和 施工的专业人员来说,无疑是一本极具参考价值的工具书。
目录分析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的目录结构和内容反映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 全面性和系统性。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目录分析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上的建筑物,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原则,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第5章“地基基础设计的计算方法”之强制性条文:第5.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6章“地基基础设计的变形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6.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变形特点,选择合适的变形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7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稳定性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7.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稳定性特点,选择合适的稳定性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8章“地基基础设计的施工及验收”之强制性条文:第8.2.1条:地基基础施工前,应进行地基土和岩石的勘察和试验,确定地基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

第9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监测与检测”之强制性条文:第9.2.1条:地基基础施工后,应进行地基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地基问题,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第10章“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之强制性条文:第10.2.1条: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的特殊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取代了原规范(GBJ7-89)。

新规范共有27条强制性条文,分别分配在第3章至第10章中。

新规范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并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

同时,对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

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新规范第1.0.2条明确规定了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精心设计。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规范1总则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0.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基本规定3.0.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施工勘察要点详见附录A。

3.0.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3.0.3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0.4地基基础工程是分部工程,如有必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可再划分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0.5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4地基4.1一般规定4.1.1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具备下述资料: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分类、分布及结构质量情况。

3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需达到的标准,检验手段。

4.1.砂、石子、水泥、钢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准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1.3地基施工结束,宜在一个间歇期后,进行质量验收,间歇期由设计确定。

4.14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段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及加固效果。

GB5100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 规范》编制过程
(三)《规范》编制过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编制组先后 x次召开规范编制组全体工作会议,期间专家们 根据各自分工进行调研和撰写初稿,由主编负责 汇总整理,在工作会议上组织讨论,统一认识, 进行修改补充。经过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 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大量实践经验和 新的科研成果,并在征求全国建筑界,特别是地 基基础专家的意见基础上,经过反复斟酌、修改、 完善,经过全体编制组成员4年多的努力,于 201x年x月完成报批稿,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基坑 支护技术规程》、《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的强制性条文与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 范
• 六、比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 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与《建筑基坑 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边 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的相同与 不同
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的 现状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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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的 现状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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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的现状和 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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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基基础工程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 分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是建筑工 程施工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地基基础施 工始终是房屋建筑施工难点之一。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讲 义) 李耀良 王自力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 范
• 一、地基基础工程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 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制订背景、

GB51004—20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四、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简解 及新技术应用(一)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SMW工法
四、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简解 及新技术应用(一)
• 2)地下水控制
• 集水明排:由集水井和排水沟组成的地表排 水系统 • 降水:轻型井点、电渗井点、多级轻型井点、 喷射井点、降水管井、真空降水管井 • 截水帷幕: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 地下连续墙、小齿口钢板桩、地层冻结技术(冻 结法)等阻隔地下水。 • 回灌:当基坑内外地下水位落差过大引发险 情时,或基坑施工引起邻近建筑物开裂及倾斜事 故时,可选择向坑内回灌降低坑内外水位差。
四、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简解 及新技术应用(一)
四、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简解 及新技术应用(一)
四、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简解 及新技术应用(一) • 3)土方工程包括:
• (1)土方工程分类:不分层分段开挖、分 层分块开挖、盆式开挖、岛式开挖、狭长 形基坑开挖、岩石基坑开挖。 • 分层分段开挖: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 体量大,出于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应采用 分层分块的开挖方法。分块的大小和开挖 顺序,应根据基坑工程环境的保护等级、 支撑形式、场地条件等因素确定。
四、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简解 及新技术应用(一)
• 盆式开挖是指在坑内周边留土,先挖除 基坑中部的土方,从而形成类似盆状的土 体,在基坑中部支撑形成后再挖基坑周边 土方的开挖方法。 • 岛式开挖是指先开挖坑内周边的土方, 挖土过程中在基坑中部形成类似岛状的土 体,然后再开挖基坑中部土方的开挖方法。
四、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简解 及新技术应用(一)
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上海中心大厦、环球金融中心大厦、 金茂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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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building foundation1 总则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0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geosynthetics foundation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

一般为浅层地基。

2.0.2 重锤夯实地基heavy tamping foundation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浅层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层较为均匀的硬层来承受上部载荷。

强夯的锤击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2.0.3 强夯地基dynamic consolidation foundation工艺与重锤夯实地基类同,但锤重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2.0.4 注浆地基grouting foundation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孔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和渗透性。

2.0.5 预压地基preloading foundation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的预先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载力。

按加载方法的不同,分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三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

2.0.6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jet grouting foundation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形成一固结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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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规范1总则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0.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基本规定3.0.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施工勘察要点详见附录A。

3.0.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3.0.3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0.4地基基础工程是分部工程,如有必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可再划分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0.5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4地基4.1一般规定4.1.1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具备下述资料: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分类、分布及结构质量情况。

3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需达到的标准,检验手段。

4.1.砂、石子、水泥、钢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准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1.3地基施工结束,宜在一个间歇期后,进行质量验收,间歇期由设计确定。

4.14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段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及加固效果。

为验证加固效果所进行的载荷试验,其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设计载荷的倍。

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4.1.7除本规范第4.1.5、4.1.6条指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桩至少应抽查20%。

4.2灰土地基4.2.1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当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时)等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土应搅拌均匀。

4.2.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是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压实系数。

4.2.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灰土地基的承载力。

4.2.4灰土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灰土地基质量检验标准4.3.1 砂、石等原材料质量、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搅拌均匀。

4.3.2 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

4.3.3工结束后,应检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

4.3.4 砂和砂石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表4.3.4的规定.表4.3.4 砂及砂石地基质量检验标准4.4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4.4.1 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厚度、比重)、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

土工合成材料以100M²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

4.4.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清基、回填料铺设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方向、接缝搭接长度或缝接状况、土工合成材料与结构的连接状况等。

4.4.3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4.4.4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表4.4.4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质量检验标准4.5 粉煤灰地基4.5.1 施工前检查粉煤灰材料,并对基槽清底况、地质条件以检验。

4.5.2 施工过程中检查铺筑厚度、碾压遍数、施工含水量控制,搭接区碾压程度、压实系数等。

4.5.3 施工结束后,应检验地基的载力。

4.5.4 粉煤灰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

5。

4的规定。

4.6 强夯地基4.6.1 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

4.6.2 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4.6.3 施工结束后,检查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

4.6.4 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4.74.7.1 施工前应掌握有关技术文件(注浆点位置、浆液配比、注浆施工技术参数、检测要求等)。

浆液组成材料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注浆设备应确保正常运转。

4.7.2 施工中应经常抽查浆液的配比主要性能指标,注浆的顺序、注浆过程中的压力控制等。

4.7.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注浆体强度、承载力等。

检查孔数为总量的2~5,不合格率大于或等于20时应进行二次注浆。

检验应在注浆后15D(砂土、黄土)或60D(粘性土)进行。

4.7.4 注浆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7.4的规定。

4.8 压地基4.8.1 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监测措施,沉降、孔隙水压力等原始数据,排水设施,砂井(包括袋装砂井)、塑料排水带等位置。

塑料排水带的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4.8.2 堆载施工应检查堆载高度、沉降速率。

真空预压施工应检查密封性能、真空表读数等。

4.8.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地基土的强度及要求达到的其他物理力学指标,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做承载力检验。

4.8.4 预压地基和塑料排水带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

8。

4的规定。

4.9振冲地基4.9.1 施工前应检查振冲器的性能,电流表、电压表的准确度及填料的性能。

4.9.2 施工中应检查密实电流、供水压力、供水量、填料量、孔底留振时间、振冲点位置、振冲器施工参数等(施工参数由振冲试验或设计确定)。

4.9.3 施工结束后,应在有代表性的地段做地基强度或地基承载力检验。

4.9.4 振冲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

9。

4的规定。

4.10.高压喷射注浆地基4.10.1 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外掺剂的质量,桩位,压力表、流量表的精度和灵敏度,高压喷射设备的性能。

4.10.2 施工中应检查施工参数(压力、水泥浆量、提升速度、旋转速度等)及施工程序。

4.10.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平均直径、桩身中心位置、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等。

桩体质量及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28D进行。

4.10.4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质量检验标准符合表4。

10。

4的规定。

4.11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4.11.1 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种计量设备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浆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装置)。

4.11.2 施工中应检查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

4.11.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

4.11.4 进行强度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应取90D 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 后的试件。

4.11.5 水泥土搅拌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1.5的规定。

表4。

11。

5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4.12 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4.12.1 施工前应对土及灰土的质量、桩孔放样位置等做检查。

4.12.2 施工中应对桩孔直径、桩深度、夯击次数、填料的含水量等做检查。

4.12.3 施工结束后,应检验成桩的质量及地基承载力。

4.12.4 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

12。

4的规定。

4.13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4.13.1 水泥、粉煤灰、砂及碎石等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4.13.2 施工中应检查桩混合料的配合比、落度和提拔钻杆速度(或提拔管速度),成孔深度、混合料灌入量等。

4.13.3 施工结束后,应对桩顶标高、桩位、桩体质量、地基承载力以及褥垫层的质量做检查。

4.13.4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

13。

4的规定。

表4.13.4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质量检验标准4.14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4.14.1 水泥及夯实用土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2 施工中应检查孔位、孔深、孔径、水泥和土的配比、混合料含水量等。

4.14.3 施工结束后,应对桩体质量及复合地基承载力做检验,褥垫层应检查其夯填度。

4.14.4夯实水泥土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

14。

4的规定。

4.14.5夯扩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可按本节执行。

4.15 砂桩地基4.15.1 施工前应检查砂料的含泥量及有机质含量、样桩的位置等。

4.15.2 施工中检查每根砂桩的桩位、灌砂量、标高、垂直度等。

4.15.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被加固地基的强度或承载力4….15…4砂桩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5...4的规定。

5桩基础5…1一般规定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20MM;单排桩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可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在作最终验收。

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 (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 M的桩,每根必须有1组试件。

5. 1 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 ,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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