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优秀4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优秀4篇)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综治专干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针对寄宿制学校或中午有学生午休学校)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
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
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怎么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如何编写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可以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一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编写方式:1. 台账基本信息录入在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时,首先应当记录台账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台账名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编制日期:编制台账的日期•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编制单位:负责台账管理的单位•台账编号:台账的唯一编号•更新日期:台账的更新日期2. 隐患排查内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核心部分是隐患排查内容。
在这一部分,需要记录以下内容:•排查日期:进行隐患排查的具体日期•排查区域:进行隐患排查的具体区域或部门•隐患描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具体描述•隐患级别:对隐患的严重程度进行评定,如一般隐患、重大隐患等•隐患责任人:负责整改该隐患的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该隐患的具体期限3. 隐患治理和整改情况记录在这一部分,应当记录针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所进行的治理和整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治理内容:对安全隐患进行详细的整改措施描述•责任人:执行整改措施的责任人•整改日期:整改措施的具体实施日期•整改结果:整改措施的实际效果和结果4. 台账审核和汇总最后,应当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进行审核和汇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核人应当对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审查,并对台账进行签字确认。
以上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一个简要编写方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建立规范的台账,能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和损失。
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账
注:“隐患类别”按事故统计“事故类别”填写。
事故类别分为: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容器爆炸;12.中毒和窒息;13. 其他。
“隐患等级”分为一般、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
隐患大类分为:1.基础管理;2.现场管理。
隐患中类为把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再细分。
基础管理分为 1.资质证照;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3.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安全操作规程;6.教育培训;7.安全生产管理档案;8.安全生产投人;9.应急管理;10.特种设备基础管理;11.职业卫生基础管理;12.相关方基础管理;13其他基础管理现场管理分为1.特种设备现场管理;2.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3.场所环境;4.从业人员操作行为;5.消防安全;6.用电安全;7.职业卫生现场安全;8.有限空间现场安全;9.辅助动力系统;10相关方现场管理;11.其他现场管理。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台账)单位名称:记录时限:自年月至年月保存期限:五年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1.单位名称2.注册地址3.注册类型4.单位电话5.安全许可证编号6.企业主要负责人7.企业安全负责人8.行业主管部门9.属地管理部门10.职业病危害11.行业分类12.办公地址13.从业人数14.邮政编码15.许可证有效期16.办公电话17.监管负责人18.联系电话19.移动电话20.特种作业人员(人数)21.电子邮箱22.所属区域23.特种设备有无24.涉及危险是否25.化学品有无简述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目录:序号隐患名称(内容)隐患等级页码备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单位名称:制表人:制表时间:年月日检查场所部位检查标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施时限人员时间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检查人员隐患情况整改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班子会讨论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职工代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备注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重大事故隐患建档说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照相关要求单独建立档案。
档案中必须包含下述内容:1.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报告内容: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整改、验收、销号记录等。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的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落实”)。
最新安全生产台账说明PPT课件
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
业操作证》(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
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的范围
(1)电工作业,包括调试工。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 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6)金 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8)冶金 (有色)生产安全作业;(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
台账五:负责人和安管人员持证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 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
台账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特种作业人员是一线从业人员
中的高危人群,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
对自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并由专人管 理.仓库里应张贴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备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2.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和仓库应设置相应的 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腐、报警等安全 设施,并在明显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3.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堆放量不应超过当天的 使用量,且应在合适地点存放,与其他部位采取 防火隔离措施.
1、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是否在车 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
2、对该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是否建立定期检 查、检测制度,保证正常运行及使用,并建立 相应的管理台帐;
3、对该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损坏,是否及时进行 维修或更换,并有相应的记录。
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 包装、废弃等管理符合要求
2、新从业人员入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 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国有资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管检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执行。
其他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据行业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执行。
一般事故隐患分为:A级、B级、C级。
A级:危害较为严重,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难度、费用较大,用时较长、反复出现的需多个部门配合或者需上级单位协调解决的一般事故隐患;B级: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一般事故隐患;C级:危害较轻,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一般事故隐患。
第四条各二级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负责监督检查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级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明确单位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三)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四)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六)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七)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18个台账内容
安全生产18个台账内容一、安全生产职责台账;1、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中长期计划。
计划要有全局观点,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应明确各类事故的控制指标;明确重点隐患的具体解决措施等。
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人员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要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干部、等必须参加,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依法持证上岗。
3、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图网络图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指挥系统,从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
4、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专业学习参考资料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作岗位职责或签订其他形式的协议等方法,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中各级领导、成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以上责任制材料应齐全归档。
5、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表考核内容和扣分标准,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书内容确定定量或定性标准。
一般每季度或半年考核一次,年终必须考核。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指挥系统,各类事故主要应急救援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7、主要责任人安全承诺书及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登记表二、安全生产投入台账;1、安全设备及设施的购置费用一览表2、安全设备及设施的维护与检测费用一览表3、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费用、职业危害评价及检测费用一览表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经费费用一览表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的隐患评估、整改费用一览表专业学习参考资料6、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一览表7、安全隐患治理费用一览表8、劳动保护费用一览表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用一览表10、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费用一览表11、其它安全费用费用一览表三、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台账;(一)企业安全组织方面的内容。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Xxx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综合记录台账2024年01月修订
一、隐患排查登记台账
二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事故隐患评估分级标准
1事故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事故隐患判定:除重大事故隐患以外的事故隐患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符合以下情况的是事故隐患应定性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一条:(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第十四条本标准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三隐患整改复查销号记录。
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8篇)
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8篇)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各县(市、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职责主体。
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
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职责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事故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事故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特编制此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二、排查内容1、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2、危险化学品管理3、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的情况4、员工安全操作培训情况5、工作环境卫生安全情况6、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排查责任1、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排查和整改。
3、岗位员工负责自己的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隐患。
四、排查方式1、定期排查2、不定期排查3、突发事件排查五、排查记录1、排查时间2、排查地点3、排查内容4、隐患等级5、隐患整改情况6、整改措施7、整改责任人8、整改完成时间六、排查结果处理1、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统筹安排整改工作。
3、对重大隐患做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处理,并随时跟踪整改情况。
4、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结果符合要求。
七、排查记录示例1、排查时间:2021年6月10日2、排查地点:生产车间3、排查内容: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4、隐患等级:一般隐患5、隐患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6、整改措施:更换设备零部件7、整改责任人:生产部主管8、整改完成时间:2021年6月15日1、排查时间:2021年7月2日2、排查地点:化学品库房3、排查内容:危险化学品管理4、隐患等级:重大隐患5、隐患整改情况:正在整改6、整改措施:清理库房,更新安全设施7、整改责任人:安全员8、整改完成时间:2021年7月10日1、排查时间:2021年8月5日2、排查地点:生产一线3、排查内容:员工安全操作培训情况4、隐患等级:无隐患5、隐患整改情况:无需整改6、整改措施:无需整改7、整改责任人:N/A8、整改完成时间:N/A以上为排查记录示例,实际排查中应当根据情况具体完善。
安全档案和隐患排查台账制度(4篇)
安全档案和隐患排查台账制度一、引言近年来,各个领域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档案和隐患排查台账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安全档案制度的定义和实施、隐患排查台账制度的定义和实施、两者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合理运用这两个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档案制度的定义和实施1. 定义安全档案制度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及处置措施、安全投入等信息进行记录、整理、保管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完善的记录和管理机制,及时追溯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供有效的管理信息,并为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
2. 实施(1)建立安全档案管理部门和人员。
由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档案的建立、整理和管理工作,具体由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档案管理员负责。
(2)建立档案登记和编号制度。
对安全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和归类管理,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和方便查找。
(3)建立信息及时更新和安全档案存储制度。
及时更新安全事故和隐患的记录、整理和保管,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安全档案进行合理的存储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4)制定安全档案使用和保密制度。
对安全档案的使用和查阅进行管理,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对外部查询和使用安全档案的人员,要进行合法合规的审核和授权。
三、隐患排查台账制度的定义和实施1. 定义隐患排查台账制度是指通过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分析和整改的一种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2. 实施(1)建立隐患排查部门和责任制。
由专门的隐患排查部门负责隐患排查工作,并明确责任人、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
(2)建立隐患排查计划和台账。
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计划,包括排查的区域、对象、时间和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进行记录和整理。
要求责任人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人
责人 否
掌子面至
下导照明 不足,乱
一般
增加照明、修筑临时排水渠
在右侧增加两盏照明灯,在两侧 修筑临时排水渠,集中排水
是
排水 边坡喷锚
现场设警戒线,商讨安全合理施
出现开裂 一般
挖初开裂段,重新进行喷锚 工方案,施工过程注意人员、机
是
滑落情况
械安全
安全防护 不足
一般
增加现场安全防护
50号桩基处增加现场防护措施, 并要求施工人员加强对山体检 测,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单位: 检查日期
检查部位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年 月)
隐患情 重大或 况 一般隐
整改措施
防范措施
要求整改 检查负 整改负责 验收负 是
完成日期 责人
人
责人 否
三级沉淀 池未安装 防护栏杆
一般
立即将防护栏杆安装到位
将防护栏杆安装到四周,悬挂警 示标志
是
墩柱周围 无安全措
施
一般
保护墩柱及过往行人车辆安 墩柱上粘贴反光标志,墩柱周围
全,增加安全设施
设安全围挡
是
二保焊工 人未戴防 护面罩
一般Βιβλιοθήκη 加强教育,提高工人自我保护 意识
电焊工人必须佩带电焊面罩
是
临时用电 不规范
一般
加强监管、落实整改要求
更换配电箱,粘贴电工铭牌,保 证用电安全
是
项目(盖章): 单位:
审核人: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年 月)
填表人:
检查日期
检查部位
隐患情 况
用电
临时用电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是
及时更新、补充消防器材,加强
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毅中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事故隐患整治台账制度
事故隐患整治台账制度1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2.1公司所属项目部所有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2.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2.3隐患治理完成后及时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3定义3.1本制度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2.1 —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致使全部或者局部停产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单位和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4.1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2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度建设,对隐患进行排查、分析、评价,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上报及效果验证和评估工作。
4.4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对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信息档案,每月25日前报公司安全部。
4.5财务部提供资金保证。
5资源需求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资金保证,信息,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6工作程序6.1隐患排查6.1.1对所有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组织进行定期综合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2.28•【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施行日期】200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毅中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档案和隐患排查台账制度模版
安全档案和隐患排查台账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各行业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制定了安全档案和隐患排查台账制度,旨在及时记录和分析事故隐患,做到事前预防和事后追溯。
二、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的安全档案管理和隐患排查台账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和监管,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三、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学校等各类单位。
四、安全档案管理1. 档案建立(1)每个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档案,包括安全防范措施、事故隐患排查记录、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2)档案应分类管理,每个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3)档案应及时更新,并定期进行审查和归档。
2. 档案内容(1)安全防范措施:记录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和要求。
(2)事故隐患排查记录:记录每次隐患排查的时间、地点、人员、隐患内容等信息。
(3)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记录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调查过程和处理结果,包括责任追究和事故整改情况等。
五、隐患排查台账管理1. 建立台账(1)每个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隐患排查台账,对隐患排查的内容进行记录。
(2)台账应包括隐患排查的时间、地点、人员、隐患内容等重要信息。
2. 排查流程(1)确定隐患排查的频次和对象。
(2)隐患排查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每次排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排查过程中应记录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置的情况。
3. 处理和跟踪(1)针对每个排查出的隐患,应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和整改。
(2)整改过程中应记录整改措施和进度,确保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制度宣传与培训1. 制度宣传(1)将该制度内容在单位内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全员知晓。
(2)通过单位内的通知公告、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
2. 培训与考核(1)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档案和隐患排查台账制度的培训。
(2)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激励。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登记建档制度范文(4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登记建档制度范文是指企业、单位或者组织建立和执行的一套管理制度,旨在发现和排除潜在事故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排查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的时间和频率,并明确排查的范围和方法。
2. 整改制度: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整改计划,并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和措施。
3.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
4. 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和整改。
5. 登记建档制度:对排查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登记和档案管理,包括建立隐患清单、整改通知书、整改台账等。
通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登记建档制度,可以发现和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登记建档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隐患整改与安全检查紧密相关,是消除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促进安全生产的一种手段,是实现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的必经途径,最终达到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
消除事故隐患的关键是及时整改,为使隐患整改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华飞燃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仓库管理及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隐患的定性及分类第三条事故隐患的定义为: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及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事故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人的不安全行为2、物的不稳定状态3、管理上的缺陷第五条根据公司的生产规模和生产特点,将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分为三类,即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一般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根据我公司施工实际情况,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1、施工前没有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完善,交底不全面;2、现场人员未按照公司规定佩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3、在已通车的路面或人流较为密集区域施工未设置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4、工作坑、沟槽等安全维护及警示措施不到位;5、钢管除锈不符合标准,表面存在锈迹;6、管沟超深开挖,警示带及示踪线铺设位置不合理;7、现场管材、管件堆放不符合要求,且未设置保护措施;8、氧气瓶与乙炔瓶摆放随意、无防护措施,间距小于5m9、损坏其他专业管道,未及时进行修复;10、施工现场追逐打闹,杂物乱扔;11、宿舍、仓库内消防设施不满足规范要求;(二)、较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16
1.2.8煤矿(矿井)采煤、开拓(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未配备负责人;
B级
17
1.2.9煤矿(矿井)未设置调度机构;
B级
18
煤矿(矿井)调度机构配备人员数量不足的;
B级
19
煤矿(矿井)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
C级
20
煤矿(矿井)安全检测监控员配备数量不足;
B级
21
煤矿(矿井)探放水工配备数量不足;
隐患小类
隐患内容
隐患级别
备注
1
1.安全管理类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
1.1.1采矿许可证过期;
C级
2
1.1.2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C级
3
1.1.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未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
B级
4
1.1.4煤炭生产许可证过期;
C级
5
1.1.5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不合格;
安全生产记录、台帐档案类;
1.8.1煤矿(矿井)未按规定建立、修订、更新各种安全生产生产的记录、运行日志等台帐和档案;
B级
84
1.8.2煤矿(矿井)各种安全生产记录、运行日志等台帐和档案与实际不符;
B级
85
1.8.3煤矿(矿井)未按有关规定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的;
B级
86
1.8.4煤矿(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与实际不符的;
C级
51
煤矿(矿井)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
C级
52
煤矿(矿井)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
C级
53
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