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防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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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各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和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工作先进经验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各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和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工作先进经验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各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和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工作先进经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19•【字号】•【施行日期】2016.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各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和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工作先进经验根据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防办工[2016]9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防办[2016]2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全省各州市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结合各地工作实际下发了实施文件,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目前通过治理和普查,各州(市)进一步落实了人防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不断健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提高人防工程从业人员素质,有效整治工程质量问题,使我省人防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现对各州(市)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进行归纳,供大家参考、借鉴:一、德宏州等单位将工作内容全面细化。

普查工作从维护管理制度、台账、人防工程使用证更换情况、现场工程维护情况等方面着手,细化检查内容,并将工程图纸资料一并测绘普查,工程关键部位还采集了图像资料,为更好保存工程建设资料打下基础。

二、昆明市、普洱市、楚雄州等单位利用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和人防工程战备资源普查成果,将辖区内人防工程按项目制作工程备案信息卡,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线管理。

把人防工程项目信息、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资质及信息、项目建设过程监督信息、人防社会中介诚信体系等进一步归纳整合,为实现全省人防信息化平台管理,启动“互联网+”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参建单位诚信评价体系做好基础准备。

三、红河州、玉溪市等单位针对机构不全,工作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由市办分管领导负责,抽调各个县区人防办,其中红河州人防办还抽调了审图公司、监理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组成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小组,负责对全市人防工程进行普查、指导、督察、复核等工作。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7•【字号】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告第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告第1号《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16年6月27日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11月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章监督工作程序与方法第四章竣工验收与备案第五章权限与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和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附建式人防工程)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兼顾工程)的质量监督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防护设备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四条人防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必须遵守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依法承担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依照本办法接受质量监督检查。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省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的公告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的公告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2.11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人民防空建设发展
“十四五”规划》建议的公告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开端,也是云南人防建设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五年。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谋划全省人防“十四五”建设发展,意义重大。

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中旬,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热忱欢迎全省人防系统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多种方式,针对“十四五”时期云南人防建设提出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意见建议。

建言献策可采取多种形式,可以是围绕某一专题形成的系统性文章,也可以是针对某一方面提出的观点和看法,甚至可以是一句话的建议。

我们将认真梳理汇总,把好的提议吸纳到“十四五”规划之中。

电话:*************传真:*************
邮箱:****************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046号,邮政编码:650228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正文:----------------------------------------------------------------------------------------------------------------------------------------------------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的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审查制度,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查。

其中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进行人防专项审查。

第五条省人防主管部门对全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技术审查人员(以下简称审查人员)的培训。

州、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管理第六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査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由州、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报省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核准后报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进行终审认定。

批准后核发资格证书。

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

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

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平时开发利用,加强监督管理,发挥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以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贯彻应建必建、质量至上、平战结合、合理利用的原则,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将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和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履行人民防空行政管理职能的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做好本区域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六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医疗卫生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经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评审,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时,应当会同人防主管部门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内容,明确人民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的建设位置、规模等要求。

第八条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与地下交通干线、地下疏散通道、地下商业设施等地下建筑的连通。

人防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连通计划并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

曲靖市人民政府贯彻人民防空法实施细则

曲靖市人民政府贯彻人民防空法实施细则

曲靖市人民政府贯彻人民防空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29•【字号】曲靖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施行日期】200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曲靖市人民政府贯彻人民防空法实施细则》已经2004年9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李培二00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曲靖市人民政府贯彻人民防空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有效地组织本市人民防空、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行使人民防空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计划、建设、规划、土地、公安等有关部门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按不低于财政年度收入千分之零点五的比例安排人防建设经费,列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

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组织制定本级城市防空袭方案实施计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批准。

防空袭方案根据战备需要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原则上每五年修订一次。

经省和市人民政府、同级军事机关批准列为重点防护经济目标的工矿企业、交通枢纽、桥梁、水库、电站、各类储备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抢救、抢修方案,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共同编制本区域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修建的地下防空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06•【字号】•【施行日期】2015.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二〇一六年人民防空工作安排》和省人防办《2016年全省人民防空工作要点》部署,不断提高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省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现将《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表一、表二、表三、表四3、州市人防办“方案”年活动小结内容提要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5月6日附件1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防主任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质量责任意识,着力提高人防工程“规、建、管、用”水平,按照国家人防办《二〇一六年人民防空工作安排》和省人防办《2016年全省人民防空工作要点》部署,将在全省范围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活动。

现制定“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活动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一是提升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推动质量管理标准,质量行为标准,质量实体标准。

加强质量安全建设,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我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二是提高人防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落实人防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有关单位从业能力标准建设。

三是落实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人防监督责任”,达到“六个全覆盖”目标,即人防工程报建率达到100%,人防施工图审查合格率达到100%,新开工项目报监率达到100%、人防专业监理覆盖率达到100%,人防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竣工备案率达到100%。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防空地下室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防空地下室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表
工程名称:
工程代号:
建设单位:
曲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写本表格,应同时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二)涉及防空地下室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谈记录;
(三)原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及检(实)验报告;
(四)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记录;
(五)防空地下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六)涉及防空地下室的混凝土试件及管道、设备系统实验报告;
(七)人防工程初验报告、竣工图。

二、各分项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对应实际承担的分项内容填表盖章,否则该项评定无效。

三、本表格根据实际需要可复制填写,经人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可作为防空地下室验收合格的依据存档备案。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四
附表五
附表六
附表七
附表八
附表九
附表十
云南省曲靖市
人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表
云南省曲靖市
人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表。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根据报监登记曲防监字第号,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建设科对该人防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资料,特制定如下监督方案:一、工程概况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概况为:结构类型: ,位于层数: 负层,平时用途: ,战时用途: ,防护类别: ,防化等级: ,口部数量: ,人防建筑面积平方米。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防护设备施工单位。

二、质量监督程序、内容、方法(一)工程开工前监督人防工程建设科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1、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参与各方质量保证体系;2、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参与资质、人员资格证书;3、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等审批文件,有关人员的任命文件;4、召开首次监督工程会议(二)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分为不定期的巡回抽查和重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检查。

1、巡回抽查(1)检查方式:事先不通知、不定期的巡回抽查;(2)检查内容:各种原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进场验收和管理使用情况,实物质量、质保资料、现场检测(砼、主要承重结构钢筋扫描检测、现浇楼板厚度、轴线、层高检测等)、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制履行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由于事先未通知,其中部分质保资料、各方行为等资料不能当场检查的,可事后补查或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检查时系统检查)。

(3)巡回抽查施工作业面、操作层质量。

2、监督检查根据《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本工程特点,当施工至下表注明的质量控制点部位时,建设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通知人防工程建设科到现场检查。

(1)对建设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进行监督。

(2)对监理单位等级核定工作的质量进行检查。

(3)系统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制履行及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人防工程通风空调设计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人防工程通风空调设计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人防工程通风空调设计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发布时间:2021-05-25T08:07:45.213Z 来源:《防护工程》2021年4期作者:殷雪亮[导读] 近些年,受社会发展的影响,带动了我国建筑规模不断扩大。

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 830028摘要:近些年,受社会发展的影响,带动了我国建筑规模不断扩大。

人防工程全称为人民防空工程,在战争时期起到掩蔽物资和人员、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作用。

人防工程一般是平战结合,即平时、战时都可以使用。

平时通风空调系统主要为工程内部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和空气热湿环境,战时通风空调系统主要为了应对空袭时对工程内部人员、物资的威胁,保障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在人防工程中,人防通风空调系统对保障工程内部通风换气、保障工程内部人员的集体防护以及提供工程内部稳定舒适的热湿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人防通风空调设计的质量对整个人防工程的质量影响显著。

文章主要讨论人防通风空调设计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指出目前常规设计中的一些不合理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人防工程;通风空调;设计引言地下工程内部冬暖夏凉,但在夏季室外空气潮湿会导致地下环境容易结露,滋生霉菌;密闭的人防工程中由人体散发,以及工程建筑、结构和装饰材料和其他污染物散发的有害、有毒物质,对人的生理影响也尤为严重,所以人防工程内空气品质的优劣和热湿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人员的心理、生理健康、舒适性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因此,完善的通风空调系统设计是保障人防工程内部环境的关键。

1人防工程特点1.1封闭性人防工程由于处于地下,周围多为土壤和岩石,只有几个有限的出入口与外界相连,相比地面工程来说具有更强的密闭性,不利于空气的流通,热量也不易排出,发生火灾不易扑救。

1.2维护结构热稳定性大因为工程周围被土壤和岩石包裹远比地面建筑墙体厚,而且其蓄热能力较强,热惰性远大于地面建筑,工程壁面温度变化小,同时由于处于地下,受外界气候变化影响小,因而人防工程内温度波动小,有冬暖夏凉的特点。

曲靖市人民防空工程

曲靖市人民防空工程
曲靖市人民防空工程
维护管理检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址: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人防工程验收时间:
防护单元数量:口部数量:
平时用途:
战时用途:
使用单位:
维护责任人:
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第一部分维护管理制度
检查
内容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度。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情况,规定领导成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的维护管理工作岗位及其相应的责任,明确维修保养任务和内容。
凡对工事有影响的地下管道,在附近工事通过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应有档案记载,以便检查。
工事内部的承重结构,不得任意改变。在工事外墙及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门框墙、隔墙及防火墙上不得任意开孔。如必须开孔,须征得当地人防部门的同意,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搞好工事的防水堵漏工作,做到基本无渗漏水。
工事出现渗漏水,应及时采取防水堵漏措施,一般采取堵塞、抹面、压浆等方法进行综合治理,并可埋设导流管把渗水引至排水沟排除。
不得在变形缝部位堆放重物,安装机器。变形缝的止水带,应注意检查和维护,防止油污侵蚀,保持性能良好。如止水带发生渗漏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固定止水带的金属部件,每年进行一次除锈、防腐处理,以延长使用寿命。
对工事的建筑装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维护管理单位自查情况
责任人签字:年月日
主管部门检查情况
防爆波活门的维护保养
铰页等活动部位应定期检查,经常保持润滑。
清扫表面油污,灰尘,用手轻压悬板,视其活动情况,压下时悬板与底座的接触应严密,悬板应平正,不漏光,松开后悬摆板应自动开启。
夏季防潮密闭时,严禁将悬摆板强制关闭,以防时间久时失去自动复位的性能。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一、概述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质量是关乎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

为了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规范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的重要性1. 保障国家安全:人民防空工程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维护社会稳定: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问题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因此质量检验评定工作至关重要。

3. 提高抗灾能力:高质量的人民防空工程能在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 促进城市发展: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影响城市的规划和发展,对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内容1. 工程设计标准: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包括结构设计标准、抗震设防标准、防护措施规定等。

2. 施工质量标准:人民防空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施工质量标准,包括材料选用、工程工艺、质量验收等。

3. 安全效果标准: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效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抗风压、抗爆炸等方面的检测评定。

4. 管理运行标准:人民防空工程的管理运行应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等。

四、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1. 建立健全的标准体系:完善相关标准,梳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内容和范围,确保标准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

2. 制定详细的评定方法:对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的评定方法进行详细规定,包括检测项目、标准要求、评定程序等。

3.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4. 持续改进和提高:不断进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改进和提高,与时俱进,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五、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意义和影响1. 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国家抵御突发事件的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8•【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6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月16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马飚2013年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应当坚持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城市建设管理相结合、与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单位应当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的服务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发展和改革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部门应当会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具体落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编制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物资储备和疏散干道工程,医疗救护和专业队伍掩蔽工程等专项人民防空工程的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建设项目,并按照规定上报。

经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专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改变。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工程质量建设效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工程质量建设效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工程质量建设效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2.10•【字号】•【施行日期】2014.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工程质量建设效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效能年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4年2月10日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效能年活动的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快人防机关行政职能转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强化从事人防建设企事业单位依法执业,保证人防工程符合政策法规和战术技术要求及标准规范。

根据国家国动委《关于印发〈全国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家人防办《关于持续深入开展人防建设质量效能检查的通知》和省人防办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提升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效能,决定2014年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以抓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为核心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效能年”活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建设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防空,坚持依法建设、科学管理、严格管理、质量第一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原则。

总体目标:一是继续巩固人防工程建设领域规范行政行为整改活动和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推进年活动成果;二是严格落实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政策法规、战技要求、规范、标准,形成依法建设人防工程的法制环境,全面提升我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建成的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三是通过持续开展以质量为核心的人防工程质量效能年活动,规范工程质量各类行为主体工作标准,紧紧抓住指挥工程、大型单建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不放松,确保新建人防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四是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及时纠正;五是开展人防工程质量普查,掌握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现状。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3•【字号】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施行日期】2009.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月5日十届州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二OO九年二月三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整体抗毁能力,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是指本州行政区域内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三条州、县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

建设、规划、财政、发改、国土、消防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做好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防工程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防空城市等级标准,依法修建人防工程;并可按照本办法规定,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第五条人防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除政府投资建设公用的人防工程外,还应当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投资建设人防工程,并实行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曲靖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关于做好曲靖市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曲靖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关于做好曲靖市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曲靖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关于做好曲靖市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03•【字号】曲政办发〔2020〕67号•【施行日期】2020.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教育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曲靖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关于做好曲靖市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直有关部门:为做好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应急准备,经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军分区研究同意,决定对全市现有《人民防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修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修订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和第五次全省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着眼信息化条件下空袭与反空袭的特点和规律,聚集实际需要,把地区安全形势的新判断、敌情我情的新变化、联合行动的新特征、组织指挥的新手段和综合保障的新方法纳入人防行动预案。

加强人民防空方案规范化、电子化、模拟化建设,突出人员疏散掩蔽行动方案制定和保障方案的落地。

立足现有装备和曲靖市实际,完善原有方案内容,增强防空袭方案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把战时防空袭与平时防灾救灾有机结合起来,为战时快速展开防空袭作战和有针对性地加强平时人民防空建设提供依据,体现一案两用的功能。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方案》修订工作,市人民政府和曲靖军分区决定成立《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本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严泽平曲靖军分区副司令员王得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吕正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人防办主任成员:刘吉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许洪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刘鹏曲靖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吴顺全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富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李党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志坤市民政局副局长顾健市财政局副局长陈林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余冲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朱开云市水务局副局长张绍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陈德斌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员龙光伟市能源局副局长张文革市统计局副局长张泉武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刁鹏群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执法支队长付兴平市地震局副局长刘文俊市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勇市供电局副局长黄雪梅曲靖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何志宏曲靖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汪庆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曲靖分公司副总经理刘明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副经理杨健中国联通曲靖分公司巨洪刚武警曲靖支队副支队长吴松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王里见潇湘水库管理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林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人民防空工程完工验收备案办事

人民防空工程完工验收备案办事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人民防空工程完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BSZN-151060—2017人民防空工程完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西畴县城城市计划区内完工的建筑建设单位或个人。

二、办理依据(1)《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民防空工程部份)。

(3)《人民防空工程完工验收实施细那么》(国人防办字〔1995〕第34号)。

(4)《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国动字〔2003〕8号)。

(5)《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治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

(6)《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标准》(GB50038---2005)。

(7)《人民防空工程施工治理规定》。

(8)《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查验评定标准》。

(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标准》(10)《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查验标准》(11)《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12)《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治理实施细那么》(云防办〔2003〕58号)。

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经审查审批同意,在西畴县城城市计划区新建民用建筑同步配套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申请完工验收时,应当符合以下全数条件:(1)工程建设全进程符合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对严峻违背建设程序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未做出处置结论之前,不得组织完工验收;(2)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设备安装按设计要求全数完成并知足利用要求,施工决算全数完成并已通过审计部门审核;(3)有工程利用的要紧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查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实验报告;(4)有勘探、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别离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初验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以上标准;(5)建设单位对初验中提出的要紧问题,已进行了整治;(6)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治理资料,并已完成份类立卷。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改建议的公告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改建议的公告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改建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1.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修改建议的公告
2017年1月,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对于规范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人防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为更好适应我省“放管服”改革的需求,云南省人防办组织对《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标题及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为提高文件编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从2021年11月3日起至12月3日止,热忱欢迎全省人防系统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的意见建议。

附件: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袁礼坤,电话:*************,传真:*************,邮箱:****************,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046号,邮政编码:650228)。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14•【字号】•【施行日期】2016.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普查的工作部署,彻底查清我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建立健全人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省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普查活动,现将《2016年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普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2016年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普查实施方案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4月14日2016年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普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人防办2016年工作要点,以及全面开展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普查的工作部署,省人防办决定于2016年5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专项普查活动,为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普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着眼“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人防使命任务,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新时期军事斗争人防准备为牵引,以不断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科学严谨,全面准确,务实高效的要求,认真落实好人防工程质量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普查,彻底摸清查实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存在的质量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促进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普查原则及分工本次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普查,层层建档”的原则进行。

省办统一组织全省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工作,制定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州(市)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州(市)人防办组织辖区内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工作,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县(市)、区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工作;县(市)、区人防办具体组织人防工程质量普查工作。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入滇备案的公告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入滇备案的公告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入滇备案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08•【字号】•【施行日期】2016.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入滇备案的公告为规范云南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入滇备案工作,提高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人防办《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人民防空综合防护建设任务管理规定》(国人防〔2012〕23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现将省外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入滇备案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省外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云南省范围内承接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应到云南省人防办进行备案。

经审查合格备案后,方可在本省范围内承接相应业务。

二、办理入滇备案应向云南省人防办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省外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入滇备案申请表》(见附件),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省外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入滇备案审批表;(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证书(甲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保证在滇服务处所所审图纸加盖总公司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四)公司审图技术人员的专业证书、人防培训证书、身份证、审图专业技术人员与总公司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公司为审图专业技术人员交纳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加盖公司印章);(五)公司在滇服务处所办公场所、公司授权在滇负责人承揽业务的委托书、在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六)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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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应实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有关单位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规定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次数、时间和内容。
1-3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应实行消防管理制度。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Hale Waihona Puke 整改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做好水泵运行管理。各类水泵及其动力设施应保持完好,清洁、干燥,无锈蚀。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必须按产品说明和操作规程要求运行操作。
4-5水泵维护保养规定。不经常使用的水泵每月进行1-2次保养性运行,每次不少于半小时。手摇泵每年应清洗保养一次,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长期不用的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养性抽水试验。其它运行水泵按水泵的不同类型要求进行维护;
3-1-1活动部分每月应开关一次,使其开关灵活。转动部分每年至少注一次黄油,以保持润滑,防止生锈。
3-1-2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其防护门、密闭门应长期敞开(因平时管理需要,可在口部适当位置另设管理便门),门扇应用三角垫木垫实,以防门轴长期局部受力产生疲劳变形。
3-1-3门上金属部件,应每二年进行除锈刷漆一次。
3-1-4密闭胶条应保持整洁,不准涂油、刷漆、可漆些滑石粉,以防老化。
3-2手动密闭阀门的维护保养
3-2-1阀门在使用中应经常在油杯中注油, 以利润滑转动和防锈蚀。
3-2-2阀门开关应灵活,关闭严密。手支开关论著门时,严禁加长套管硬板,以防损坏零部件。
3-2-3阀门板应处关闭状、橡胶密封面上不允许有油脂,平时金属件上刷油漆也不允许沾污橡胶密封面,可以涂些滑石粉,以防老化,并应定期检查维修。
检查项目
第二部分工程主体维护
检查内容
2-1工程出入口及各种孔口
2-1-1 各种外露孔口(防爆电缆井、排水检查井、排水沟、通风口、通风采光井等)的盖板保持完好,井内保持清洁和排水畅通,每年检查清理一次。
2-1-2 出入口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易然易爆、有毒物品,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松动缺损部件及时维护和更换。
5-2遵守电器安全规定,电工应持证上岗,身体素质适应,会进行触电急救;严禁在洞内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所有电力(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除另有规定外,均接地或接零。
5-3做好电气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变配电所(室)、仓库、口部及用电设备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必要的灭火及各种消防工具;加强油料及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使用电炉、灯泡、电加热器等烘烤衣服。
3-3-5胶板应保持清洁,不准涂油刷漆,而应漆些滑石粉以防老化、胶板脱落,并用有效粘合剂粘帖。发现胶板老化应及时更换。
维护管理单位自查情况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整改情况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第四部分内部设备维护
检查内容
4-1通风空调设备的维护管理。平时不使用的通风机,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月擦拭一次、并运转一小时,观察风机是否正常。
2-3-3固定止水带的金属部件,每1-2年进行一次除锈、防腐处理,以延长使用寿命。
2-4对工事的建筑装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维护管理单位自查情况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整改情况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第三部分防护设施维护
检查内容
3-1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维护保养。
经常使用的滤尘器、达到终阻力时,必须进行洗涤与浸油一次,每隔五年必须在有关专业部门的指导下,检查其性能是否失效。
4-3定期清除风管外表的灰尘、污垢,保持清洁,发现漏风应及时检修。
风管、法兰、支架、吊钩等金属部件应每年检查一次,如有锈蚀剥落,须除锈涂漆,损坏严重的应及时更换。
每隔2-3年清扫一次风道,以防堵塞。每隔五年应结合风管检修,对风口、阀门全面检查一次。对各部件进行擦拭、除锈、涂漆或涂油,对损坏严重的风口应更换。
4-6管道应畅通,并无锈蚀现象。不经常使用的管道,每年应检修一次。每隔3-5年应对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更换腐蚀严重的管道和配件,除锈涂漆。
管道的支、吊、托架或支墩要求完好、牢固。每年应检修一次,对脱落锈蚀严重的部件,应除锈涂漆或更换。
4-7各种阀门应启闭灵活。不经常使用的阀门应每月开启一次。
维护管理单位自查情况
2-2对工程主体结构,每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并载入技术档案,特别要详细记录正在发展中的裂缝、沉陷等结构的变化。
2-2-1防止结构变形和损坏,发现结构表面侵蚀,风化、脱落、掉角等损坏,应及时修补。修补混凝土结构时,所用混凝土标号应不低于原结构标号。
2-2-2地道、掘开式工事顶部覆土,必须保持原设计的厚度,一般不得在工事周围取土。如必须取土时,应距工事外墙边缘2米以外按1比4放坡取土。
2-2-3工事附近进行施工建设应保持工事的安全,当发现沉陷、裂缝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做好工事的保护加固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2-2-4凡对工事有影响的地下管道,在附近工事通过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应有档案记载,以便检查。
2-2-5工事内部的承重结构,不得任意改变。在工事外墙及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门框墙、隔墙及防火墙上不得任意开孔。如必须开孔,须征得当地人防部门的同意,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5-1-2器材和防火装置,严禁擅自搬动、拆除,如有损坏及时添补。
5-1-3疏散通道、出入口,应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疏散诱导标志要醒目,指向明确。
5-1-4除专用房屋外,工事内不准存放和带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液化气。专用房屋的防火,按有关的防火规定执行。
5-1-5普及消防知识,严格消防制度,健全消防组织,加强工事的防火管理。
经常使用的通风机,应保持清洁、干燥。注意检查、调整传动装置,及时添注润滑油。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修。每年应检查风机叶轮、基础等紧固情况,清洗轴承并换油,修复损坏的轴承和其它传动部件。每三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4-2已安装设备的除尘室和滤毒室应保持整洁、干燥。当室内空气相对温度大于75%时,应采取降湿措施。
维护管理单位自查情况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整改情况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整改情况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第五部份防火与安全用电
检查内容
5-1切实做好防火设施的维护管理。
5-1-1应按地下消防要求完善工事内部的防火、灭火、报警等消防设施。凡设有喷洒、喷雾、自动喷淋与报警的工事,须按照消防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
曲靖市人民防空工程
维护管理检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址: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人防工程验收时间:
防护单元数量:口部数量:
平时用途:
战时用途:
使用单位:
维护责任人:
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第一部分维护管理制度
检查
内容
1-1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度。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情况,规定领导成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的维护管理工作岗位及其相应的责任,明确维修保养任务和内容。
2-3搞好工事的防水堵漏工作,做到基本无渗漏水。
2-3-1工事出现渗漏水,应及时采取防水堵漏措施,一般采取堵塞、抹面、压浆等方法进行综合治理,并可埋设导流管把渗水引至排水沟排除。
2-3-2不得在变形缝部位堆放重物,安装机器。变形缝的止水带,应注意检查和维护,防止油污侵蚀,保持性能良好。如止水带发生渗漏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3-3防爆波活门的维护保养
3-3-1铰页等活动部位应定期检查,经常保持润滑。
3-3-2清扫表面油污,灰尘,用手轻压悬板,视其活动情况,压下时悬板与底座的接触应严密,悬板应平正,不漏光,松开后悬摆板应自动开启。
3-3-3夏季防潮密闭时,严禁将悬摆板强制关闭,以防时间久时失去自动复位的性能。
3-3-4金属件定期除锈刷漆,螺母、活动部份应上黄油。
1-4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应实行维修保养档案。有关单位应当建立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档案,对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记录。使用单位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当通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
维护管理单位自查情况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整改
情况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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