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于残疾人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政策热点解读

合集下载

重新思考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包容性

重新思考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包容性

重新思考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包容性近年来,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包容性得到了不断的关注和提升。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依然需要重新反思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怀和支持是否足够,以及我们是否真正打破了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

本文将从多个维度重新思考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包容性。

一、法律保障的完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是衡量社会对残疾人包容性的重要标准之一。

近年来,我国法律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得到了有效的加强和完善。

201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法律保障。

在这部法律的保护下,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平等教育、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等多项权益。

二、教育机会的平等化教育是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而教育机会的平等化是实现对残疾人包容性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陆续建立了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学校,并且在普通学校中逐步实现了对残疾学生的融合教育。

这一系列的举措为残疾人提供了更为平等的教育机会,促进了他们的全面发展。

三、公共设施和交通的无障碍化公共设施和交通的无障碍化是对残疾人包容性的重要体现。

随着社会对残疾人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也在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建设力度。

无障碍坡道、盲道、扶手电梯等设施的普及,使得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更加便利。

同时,公交车、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无障碍设计,也有助于残疾人的出行。

四、公众意识的转变残疾人的包容性还需要社会对残疾人的态度和意识的转变。

过去,习惯于将残疾人看成是“弱势群体”,给予他们的是同情和怜悯。

然而,在当今社会,残疾人也具备了与其他人平等竞争的能力和权利。

因此,公众要转变观念,看待残疾人以平等的眼光,并给予他们真正的尊重和平等的机会。

五、社会支持的建设残疾人的包容性还需要社会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加大对残疾人工作和生活的支持力度,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福利待遇。

同时,社会也应加强对残疾人的心理援助,提供积极正面的陪伴和支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08.03.28•【文号】中发[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3.28•【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2008年3月28日中发[2008]7号)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认清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形势。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

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国际上赢得广泛赞誉。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发展残疾人事业重视不够,一些人扶残助残意识不强,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认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利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残疾人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关于重视,关爱残疾人家庭的提案

关于重视,关爱残疾人家庭的提案

提案:关于重视、关爱残疾人家庭尊敬的各位领导: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应该关心每一个弱势裙体,并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残疾人家庭作为社会中的一部分,也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帮助。

我们提出以下关于重视、关爱残疾人家庭的提案。

一、政策支持残疾人家庭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压力,他们需要政府的更多支持。

政府可以制定更加完善的相关政策,包括对残疾人家庭提供更多的补贴和福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就业问题,并鼓励企业在招聘时优先考虑残疾人家庭的成员。

二、就业机会残疾人家庭中的成员往往面临就业机会较少的问题。

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对残障人士的职业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纳入残障人士,创造更多的包容性工作环境。

三、教育支持残疾人家庭中的子女,往往在教育方面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政府可以加大对残疾人子女的教育支持力度,包括提供更多的特殊教育资源,支持残障人士子女的学习和成长。

四、心理支持残疾人家庭中的成员常常面临心理压力和孤独感。

我们建议建立更多的心理交流和支持机构,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生活。

五、社会认知加强对残疾人家庭的社会认知,促使更多人关注和理解残疾人家庭。

可以通过举办公益活动、开展宣传教育等方式,让更多人了解残疾人家庭的真实生活、困难和需求,营造社会关爱残疾人家庭的良好氛围。

在实施以上提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共同为关爱残疾人家庭贡献力量。

残疾人家庭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同样应该得到尊重和帮助。

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残疾人家庭会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他们也会以更加积极的态度融入社会,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各位领导对这一提案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敬礼在实施上述提案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加强对残疾人家庭的社会认知,促使更多人关注和理解残疾人家庭的真实生活、困难和需求。

通过举办公益活动、开展宣传教育等方式,让更多人了解残疾人家庭在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挑战,营造社会关爱残疾人家庭的良好氛围,鼓励更多人关注并帮助残疾人家庭。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58号(社会管理类370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58号(社会管理类370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58号(社会管理类370号)提案答复的函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58号(社会管理类370号)提案答复的函刘卫昌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对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服务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模式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为就业年龄段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的服务。

2007年,中国残联正式启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等文件,实施了“阳光家园计划”和“托养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通过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大力推动寄宿制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服务发展,不断加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托养服务规模和能力显著提升,帮助了很大一部分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及家属排忧解难、脱贫解困。

2019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正式确定了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内涵、形式、服务内容等,这是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第一个国家标准。

在脱贫攻坚阶段,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减轻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改善智力、精神及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2018年,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等6部门共同制定印发《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提出要为16岁以上有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54号(教育类40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54号(教育类40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54号(教育类406号)提案答复的函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54号(教育类406号)提案答复的函严慧英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提升面向心智障碍者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提案》收悉。

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据中国残联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已有147个,在校生1.79万人;当年毕业生4281人,其中146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适宜的职业教育,残疾学生提高了就业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体现了职业教育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全国共有残疾人中高等职业院校13所,开设有艺术设计、针灸推拿、信息工程、音乐表演、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现有视力、听力、智力、精神、多重等各类残疾学生近6200人。

通过实施2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二期)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各残疾人职业院校进一步扩大了办学规模,完善了专业方向,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得到提升。

2018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8〕5号)。

其中明确提出每个省(区、市)集中力量办好一所面向全省招生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

要求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不断扩大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现有残疾人职业院校根据需求不断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有针对性的开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积极探索面向智力残疾学生、多重残疾学生的专业或方向,扩大残疾人就读专业的选择机会,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

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变化与优化建议

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变化与优化建议

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变化与优化建议2023年,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正在积极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变革,并致力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广泛、更均衡的服务和福利。

然而,现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尤其是残疾人就业、教育和医疗保障等方面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为此,我们需要审视现有的政策体系,并探索未来的优化路径和创新方案,以更好地满足残疾人需求,实现社会公平和包容性。

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变化与挑战近年来,中国政府对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首先,在残疾人福利方面,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如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康复基金、残疾人就业扶持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残疾人提供更为广泛的物质帮助和社会保障,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

其次,在残疾人教育方面,政府也积极促进残疾人享受教育权利。

残疾人可以接受特殊教育、普及教育和职业培训等教育,他们也可以参加普通高等院校的自主招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这样的政策体系,为残疾人提高学历、增强就业能力和改善生活质量提供了保障。

最后,在残疾人就业和医疗方面,政府也在不断实施多样化的政策和措施。

残疾人就业方面,政府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的不断推进,为残疾人提供了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引导他们融入职场和社会。

残疾人医疗方面,政府大力推进集约化医疗模式和全科医生培训,优化残疾人相关的医疗服务,加强残疾人相关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等方面,使得残疾人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然而,与此同时,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变化和加强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残疾人保障政策的实施存在着地域性、评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残疾人福利水平存在区别与不平衡。

其次,残疾人就业和教育方面,仍存在相关配套政策不健全,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问题等。

很多残疾人能力强,但受制于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偏见,很多时候难以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

最后,在残疾人医疗方面,医疗服务缺乏个性化和差异化,残疾人本应享有的优质医疗服务水平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黄爱龙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国家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将“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列为主要行动之一,明确提出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

“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在“健康中国行动”中确定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为重大行动之一,将防治出生缺陷作为重要内容;印发《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指导各地构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婚检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三级预防工作,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幼儿死亡明显减少,神经管缺陷、肢体短缩等可能导致残疾的重大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下降趋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干预治疗率不断提高。

2013年,中国残联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将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纳入基层妇幼保健网络,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推动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实现早期干预。

2017年,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正式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三五”时期,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务院扶贫办等组织开展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在全国遴选100个县(市、区)建立残疾报告制度,为推动残疾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工作制度化建设奠定基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50号(社会管理类17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50号(社会管理类17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50号(社会管理类17号)提案答复的函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50号(社会管理类17号)提案答复的函杨伟军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国心智障碍者支持性就业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心智障碍者职业技能培训机制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借鉴国外和港台地区政府庇护性就业经验,通过政策扶持与市场推动相结合,逐渐形成了主要针对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辅助性就业(庇护性就业)模式。

2015年,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5〕27号),规定辅助性就业以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为扶持对象,辅助性就业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动生产项目;具备包括精神残疾人服药管理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配备相应的专业服务人员;与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签订相关协议,符合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与残疾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残疾人支付适当的劳动报酬。

该意见印发以来,各地辅助性就业取得较大发展,政策不断完善,机构建设日益规范,东部地区已初步形成规模,西部部分地区试点先行,辅助性就业这一新兴就业形式得到确立。

据中国残联统计,全国已建成辅助性就业机构2000多个,安置城乡残疾人14万余人。

通过辅助性就业,广大心智障碍残疾人得到了较好的职业康复和培训,并取得了一定的劳动收入。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本条例所称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第三条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

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支持和帮助其融入社会。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有关工作。

第五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依法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从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

两会关于残疾人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政策热点解读

两会关于残疾人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政策热点解读

两会关于残疾人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政策热点解读《两会关于残疾人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政策热点解读》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这里给大家转摘到。

两会关于残疾人提案,2016年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政策热点解读雨后的成都秋意渐浓,35个代表团的2300多名残疾人运动员在这里蓄势待发。

9月12日上午,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成都开幕,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四川省政协主席柯尊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张海迪出席了开幕式。

“体育让残疾人展示了生命的力量,残疾人运动员就是我们身边的英雄,他们那种不怕困难、超越自我的精神,鼓舞和激励着这个世界,让我们相信只要有顽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梦想就会变为现实。

”9月12日,张海迪致开幕词时称,本届运动会是全国残运会、全国特奥会首次合并举办,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重视。

“两路圣火”合一据了解,本届运动会由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承办。

今年4至5月,已分别在成都、绵阳、遂宁等三个赛区举行不同项目的比赛,赛会共设游泳、田径、足球等12个大项,由成都市、眉山市承办。

“两会合并有利于共享资源,节约成本。

”9月11日,组委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残联体育部主任赵素京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秉持节俭、务实、创新的原则,以往分别举行的全国残运会和特奥会今年首次合并,采取同时、同城举办,一个组织机构运转,圣火采集、火炬传递等重大活动合并进行的方式,有效节省办赛资源、节约办赛成本,为大型综合性赛事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提供了有益样本。

在开幕式现场,记者看到守候在会场内的残运会和特奥会火炬手分别来自前八届残运会承办地和各届特奥会承办地,这两路火炬手经过层层传递,最终形成“两会合一”的火炬。

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幕式的火炬传递中,有一位来自四川大学的特殊火炬手彭超,是将残运会圣火传递进主会场与特奥会圣火会合的第一棒火炬手。

聚焦2018全国两会会议精神解读PPT

聚焦2018全国两会会议精神解读PPT

推广
外商投资由审批制转向负面清单管理,限制性措施削减 三分之二 加大引智力度,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增加40% 新签和升级8个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开放的扩大,有力促进了自身发展,给世界带来重 大机遇
推进国际产能合作,高铁、核电等装备走向世界
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相继启动,人民币加入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
02 04 06 08
结束了66年的营业税征收历史 实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降低利息负担1.2 万亿元 财政赤字率一直控制在3%以内 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维护了国家经 济金融安全
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盘活沉淀资金,保障基本民 生和重点项目 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外汇储备转降为升
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
五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 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群体就业得到较好 保障
01
03 05
中央财政五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800多亿元
02
04 06
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持续超过4%
营养改善计划惠及3600多万农村学生
01 02 03 04 05
06
07
01
2018两会基本概述
2018两会基本概述
时间 地点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分别于2018年3月3日和3月5日在北京举行
2018两会基本概述
两会历史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了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共662人,包括中国共 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宗教界人士等46个单位的代表以 及特别邀请的人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年12月召开了政协第 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纲领》已经为宪法所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施行日期】2018.10.26•【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康复第三章教育第四章劳动就业第五章文化生活第六章社会保障第七章无障碍环境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本文旨在研究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

在分析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在首先对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进行了分析,然后探讨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进行了影响因素的分析。

最后提出了对策建议。

在展望了未来发展,总结了结论,并提出了研究启示。

通过对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原因、对策、现状分析、影响因素、展望、研究启示1. 引言1.1 研究背景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国家。

在这庞大的人口群体中,残疾人群体所占比例不容忽视。

据统计,我国残疾人口数量众多,长期以来面临诸多社会保障问题。

残疾人身体功能障碍造成的生活困难、就业歧视、医疗保障缺失等困境困扰着他们,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改革的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愈发凸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面临的问题,本研究旨在对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根源以及影响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残疾人群体的生活改善提供参考和倡导。

1.2 研究目的我们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的现状和存在的挑战,分析其影响因素,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帮助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改进现有的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残疾人群体的权益和福祉。

通过本研究,我们希望为提高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群体融入社会,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贡献我们的力量。

1.3 研究意义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生活困难和需求更加突出。

研究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关注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公平和社会加强社会建设。

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热点与前沿趋势

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热点与前沿趋势

收稿日期:2023-09-07作者简介:郭文斌(1970-),男,陕西渭南人,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伊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副院长,天池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特殊儿童课程与教学、残疾人职业教育。

基金项目:伊犁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开放课题重点项目成果(YDYL2022ZD003)。

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热点与前沿趋势∗∗∗第44卷第1期绥化学院学报2024年1月Vol.44No.1Journal of Suihua UniversityJan .2024摘要: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促进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与实践。

运用CiteSpace 软件对中国知网刊出的225篇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核心文献进行可视化分析,结果发现:该领域理论成果丰富,但核心作者之间研究领域关联性小;研究内容逐渐多元化;研究者对残疾人的研究时域由被动的受助者向积极参与的主体转变。

未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应明确特殊教育培养目标;完善康复组织体系;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关键词:残疾人事业发展;CiteSpace ;可视化分析中图分类号:G76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438(2024)01-0001-06(1.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陕西西安710062;2.伊犁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新疆伊宁35000)郭文斌1,2马晓娟12021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其重要内容包括巩固扩大残疾人事业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和增进人民民生共同富裕等,并致力于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共同发展,让全体中国残疾人都能够享受到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和待遇,从而积极地参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1]2022年3月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高质量的就业,依据《“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及《“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促进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与福利政策

促进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与福利政策

由于资金、设施、专业人才等方面的限制 ,残疾人福利服务供给不足,不能满足残 疾人的实际需求。
地区发展不平衡
残疾人参与度低
不同地区的残疾人福利政策实施情况存在 差异,一些贫困地区的残疾人仍难以享受 到基本的福利服务。
由于残疾人的自身条件和社会环境等因素 的影响,残疾人在社会福利政策制定和实 施过程中的参与度较低。
THANKS
THANK YOU FOR YOUR WATCHING
福利政策创新的未来展望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残疾人福利的法律法规建设,为福利政策创新提 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强化科技应用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残 疾人福利服务的精准度和效率。
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 进残疾人福利政策的创新和发展。
05
国际残疾人福利政策的借鉴与启示
加强政策执行监督
建立健全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 估。
提高政策执行人员素质
加强政策执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完善政策执行流程
简化政策执行流程,提高政策执行效率,确保残疾人能够及时享受 到福利政策。
04
福利政策创新与探索
福利政策创新的意义和价值
提升残疾人福祉
建立残疾人福利政策宣传平台
01
利用互联网、媒体等渠道,建立残疾人福利政策宣传平台,提
高政策普及率。
开展残疾人福利政策宣传活动
02
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如讲座、展览、宣传周等,让更多人了解
残疾人福利政策。
加强学校教育
03
将残疾人福利政策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从小培养学生对残疾人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政策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政策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政策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于社会公平和人权的重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政策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加强对残疾人的保障和照顾,以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与其他人一样的权益和福利。

本文将针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政策展开论述。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性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社会保障政策是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手段。

许多残疾人由于身体或智力上的不全面,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参与劳动和生产活动,因此很难自力更生。

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可以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会因残疾而受到太大的影响。

其次,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有助于促进残疾人的社会融入。

残疾人往往因为身体或智力上的差异而受到歧视和排斥,他们的就业、教育和社交机会相对较少。

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障政策,可以提供残疾人所需的支持和帮助,降低他们参与社会活动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障碍,促进他们的社会融入和参与度。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现状分析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在我国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首先,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程序。

不同地区和部门对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认识和实施力度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公平性不足。

其次,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扩大。

目前,我国对于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政策的覆盖面相对较窄。

部分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援助,生活仍然困难。

此外,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执行效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由于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到位,一些残疾人并没有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障政策所提供的权益和福利。

很多时候,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腐败和懈怠也使得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三、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对策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我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统一标准和程序。

建立统一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标准和程序,确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备可操作性和公平性。

残疾人保障法宣讲

残疾人保障法宣讲

残疾人保障法宣讲一、导言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为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享有基本权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下面我将从相关法律原则、法律责任、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几个方面进行宣讲。

二、相关法律原则1.平等原则残疾人保障法坚持“平等享有基本权利,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原则。

这就意味着残疾人在国家政策和社会资源分配中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权益。

2.优惠待遇原则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社会和家庭应当给予残疾人适当的优惠待遇,包括优先就业、优先教育、优先医疗等措施,以确保残疾人在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3.配套服务原则为了确保残疾人享有基本权利,残疾人保障法还规定了相关的配套服务措施,包括残疾人康复、康复辅具、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等服务,以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法律责任1.国家责任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在残疾人保障工作中的责任。

国家应当建立健全残疾人保障制度,加强对残疾人的救助、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支持,确保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2.社会责任社会是残疾人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残疾人保障法要求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到残疾人保障工作中,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3.个人责任每个人都有责任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人都应当尊重残疾人的权利,不歧视残疾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四、残疾人权益保障1.教育权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残疾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应当建立健全残疾人教育制度,提供适合的教育资源和环境,确保残疾人能够接受平等的教育。

2.就业权残疾人保障法要求企业和社会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采取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措施,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

3.医疗权国家和社会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康复辅具,确保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帮助。

残疾人保障法宣讲

残疾人保障法宣讲

残疾人保障法宣讲残疾人保障法是国家为保障残疾人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法律。

通过该法律,国家对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为残疾人争取了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以下是该法律的主要内容。

一、残疾人权利残疾人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国家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残疾人依法享有与健全人同等的工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权利和服务。

二、残疾人康复国家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加强对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医疗、康复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适宜的医疗、康复服务,为其恢复、改善或者维持生活功能。

三、残疾人教育残疾人享受与健全人平等的教育权利。

国家对残疾人实施义务教育,提供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

教育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学习环境和辅助设施,为其提供扫除残疾障碍的条件。

四、残疾人就业国家提倡和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

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残疾人,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国家加强对残疾人就业的培训、援助、保障和管理。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国家对残疾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残疾人享有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权利。

国家还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救助、住房保障等服务。

对年满18周岁的精神残疾人,农村五保对象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残疾人,国家实施免费医疗救助。

六、残疾人辅助器具国家负责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制造、销售、管理和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符合其需要的辅助器具。

对因病、伤致残身体残疾,且经专科鉴定需要使用助听器、轮椅、假肢、矫形器、助行器、助视器等常见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和政府资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七、残疾人参与社会发展国家鼓励、支持残疾人积极参与文化、体育、旅游等社会活动,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

国家加大对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的投入和管理,推动残疾人精神文化事业的发展。

残疾人保障法的出台,为残疾人争取了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8.04.23•【文号】•【施行日期】2018.04.2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近年来,全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在各级残联的共同努力下取得明显成效,各级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中国残联成立30周年。

继续实施“强基育人”工程是“十三五”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基础管理,规范残联组织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为做好2018年度“强基育人”工程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区、市)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强基育人”工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积极推动2018年度“强基育人”工程全面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及时完成。

二、各级残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残联系列贯彻要求,扎实做好地方残联换届工作,并以此为契机,选优配强残联领导班子,完成残疾人干部配备任务,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代表性。

尤其要按照中组部有关残疾人干部配备、中国残联换届意见要求,把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作为硬性任务必须完成,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增加分值。

在实施2018年度“强基育人”工程过程中,要根据“重点突出、亮点鲜明、操作性强、实效评估”的原则,以扎实的日常工作为基础,突出体现群团改革和换届协管、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残疾人干部配备、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残疾人证核发、专门协会、志愿助残、助残社会组织联系与服务等重点工作,以及当地特色鲜明的创新亮点工作,并在考虑地域差异、分类指导的前提下,尽可能将各项工作加以量化,以确保考核评估更为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两会关于残疾人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政策热点解读
《两会关于残疾人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政策热点解读》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这里给大家转摘到。

两会关于残疾人提案,2016年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政策热点解读
雨后的成都秋意渐浓,35个代表团的2300多名残疾人运动员在这里蓄势待发。

9月12日上午,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成都开幕,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四川省政协主席柯尊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张海迪出席了开幕式。

“体育让残疾人展示了生命的力量,残疾人运动员就是我们身边的英雄,他们那种不怕困难、超越自我的精神,鼓舞和激励着这个世界,让我们相信只要有顽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梦想就会变为现实。

”9月12日,张海迪致开幕词时称,本届运动会是全国残运会、全国特奥会首次合并举办,这体现
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重视。

“两路圣火”合一
据了解,本届运动会由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承办。

今年4至5月,已分别在成都、绵阳、遂宁等三个赛区举行不同项目的比赛,赛会共设游泳、田径、足球等12个大项,由成都市、眉山市承办。

“两会合并有利于共享资源,节约成本。

”9月11日,组委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残联体育部主任赵素京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秉持节俭、务实、创新的原则,以往分别举行的全国残运会和特奥会今年首次合并,采取同时、同城举办,一个组织机构运转,圣火采集、火炬传递等重大活动合并进行的方式,有效节省办赛资源、节约办赛成本,为大型综合性赛事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提供了有益样本。

在开幕式现场,记者看到守候在会场内的残运会和特奥会火炬手分别来自
前八届残运会承办地和各届特奥会承办地,这两路火炬手经过层层传递,最终形成“两会合一”的火炬。

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幕式的火炬传递中,有一位来自四川大学的特殊火炬手彭超,是将残运会圣火传递进主会场与特奥会圣火会合的第一棒火炬手。

早在2008年奥运火炬传递时,这位没有双臂的大学生曾对当时的火炬手心生羡慕:“要是我也能传递火炬就好了。

”没想到7年之后梦想成真,他受邀传递残运会圣火!
8月初,组委会专门为其定做了一套支架,佩戴在胸前,用于固定火炬。

彭超兴奋不已:“戴上这个石膏支架,就像我长出了新的手臂,可以牢牢握住火炬,奔跑着传递。

”开幕式前夕,彭超表示要跑出最帅气的姿势,工作总结来完成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据了解,来自四川攀枝花的彭超6岁时因不慎被高压电击中痛失双臂,坚强的彭超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学
会了用脚穿衣、写字、上网等,日常生活起居基本能够自理,就在今年的高考中,彭超以603分的优异成绩被四川大学录取。

除此之外,和以往的大型运动会开幕式更多在晚间举行不同的是,这次的开幕式选择在上午10点举行,这意味着开幕式上将没有炫目的灯光和精彩的焰火表演。

开幕式总导演杰克阿合表示,由于是在白天举行开幕式,所以将尽量使用自然光,不但体现出环保的理念,也让现场的硬件设施变得更为简洁,“开幕式是希望用朴实的表演、用真情打动人心,激起人们对残疾人事业的共鸣”。

助力残疾人体育事业
全国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奥会是展现“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事业理念的重要载体,成功举办残运会暨特奥会,将鼓舞和动员更多残疾人参与体育、享受体育、积极康复,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也将进一步推动社会
各界了解、关注残疾人群体和残疾人事业,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风尚。

据统计,我国现有8500多万残疾人,涉及近3亿家庭人口,在社会文明体系的发展建构中,残疾人事业是重要一环。

毫无疑问,残运会暨特奥会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度的重要平台,热门思想汇报是展示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社会文明和谐的生动窗口。

残疾人群体有着特殊困难,同时也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一员,鼓励残疾人参与适宜的体育活动,有助于他们自身康复并融入社会,有助于推动形成更加浓厚自觉的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

赛场上,残疾人运动员将展示令人惊叹的运动技能,用不屈的意志与饱满的精神风貌诠释“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超越自我,为胜利注入更多内涵;残健相融,为心灵带来更多感动。

从体育到社会,从赛场到人生,这既是一次爱心的播撒和传扬,也是一次
精神的鼓舞与洗礼。

开幕前一天,成都下了一场雨,雨后的开幕式场地相对湿滑,十几个聋哑女孩儿排练芭蕾动作时,不停地摔跟头,摔倒了、爬起来,又摔倒了、再爬起来……这一场景被同时参与开幕式的健全演员看在眼里,“跟健康人不一样,她们不光要练习动作,还要追随手语老师的手势,所以摔的跟头最多,但一个个都很坚强,我们作为健康人都为之感动。


据悉,开幕式上,本届残运会“爱心大使”、著名歌唱家李丹阳偕残疾人歌手共同演唱了《我梦最美》,那些聋哑女孩儿的芭蕾便是这个节目的配舞,TOP100范文排行她们的现场表演纯熟自然,像极了一群翩翩起舞的白衣天使。

“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锻炼了意志品格,艰苦的训练会让他们有更大的决心去实现理想,并且增长能力参与社会生活,残疾人体育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海迪表示,为了让残
疾人更好地参与体育运动,除了要开展一般性体育运动项目,也要研究推广适合残疾人康复的体育活动,比如适合重度残疾人的各项运动;同时,要注重体育和康复的结合,相互促进,残疾人得到了康复,增强了体质,才能更好地融合社会。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国内赛场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同时,近年来我国为残疾人运动员赋予了更多与健全运动员平等参赛的权利。

以上就是《两会关于残疾人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政策热点解读》的范文全部内容,涉及到残疾人、开幕式、火炬、体育、事业、参与、传递、社会等方面,希望对大家有用。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