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贷款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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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借贷问题的反思

关于民间借贷问题的反思

摘要:随着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问题再次被提上讨论议程,笔者对民间借贷基本概念、特征以及法律定性研究的基础上,对民间借贷产生的企业、个人进行的经营性贷款、民间借贷利率规定以及民刑交叉时合同的效力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反思,期望更好的规制民间借贷行为,维护我国金融秩序打击有关民间借贷的违法行为。

关键词:民间借贷;法律问题;反思一、民间借贷的概述(一)民间借贷的概念、特征民间借贷不是现当代社会才兴起的,在中国古代就有初具规模的雏形,比如明清时代的钱庄、典当、票号等,就是其最初的原型。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建立了国家自己管控的银行来扶持一些企业,但在民间有个人间互助的小额贷款。

它正式活跃大概是在1980年东南沿海的浙江温州一带,当时成立了私人钱庄、台会、庄会、摇会、标会等民间融资组织,因为这些私人发起的组织较为活跃引起了国家的关注开始严格管控,最后逐渐悄无声息,2010年后再次掀起一股大浪,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的导向,2003年国家放开了民间小额借贷的限制,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2005年国家把非公有资本引入金融领域,2010年又把民间资本引入到金融领域,当前我们所提到的民间借贷,已经是经历了几次洗礼后的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有相对确定组织领导的、有一定专业性的民间组织。

关于何为民间借贷,字面含义出发一般把它理解为借款最后还本付息,参考我国学界相关理论以及2015年最高院出台的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的解释,通说认为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笔者更倾向于对它进行否定性定义为利用社会闲散资金进行融资和盲目投资追求高利润的一种行为,这样定义的目的有点先入为主,但笔者认为以此方式更能认清民间借贷的利弊和本质。

不管是民间小额借贷还是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笔者认为考虑民间借贷的特点需与一般的借贷――银行向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对比,方能知晓其特点。

银行的借贷一般经过经过六个流程,第一递交借贷申请,第二银行要了解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情况,以企业向银行借贷为例,银行需要查询该企业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借款申请前一期)、借款用于投资的项目、相关的保证人、抵押物等等,第三审查借款行为是否合法、安全,第四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等级评估,第五对贷款进行上报分级进行审批,第六,决定是否放贷,确定以后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有可能还会进行一定的跟踪调查:而我们的民间借贷一般是只要有人担保要么你自己有一定资产和地位,以签合同要么不签合同,以借据的方式代表合同取得借款。

民间借贷的利与弊

民间借贷的利与弊

民间借贷的利与弊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

民间借贷的出现,在很⼤程度上缓解了银⾏信贷资⾦不⾜的⽭盾,⽽民间借贷操作灵活、简便、门槛低等特点也是贷款⼈进⾏借贷申请的原因。

但是如何看待民间借贷,是赞成或反对,态度模糊,模棱两可。

下⾯就来分析⼀下民间借贷的利与弊。

民间借贷的利与弊(⼀)民间借贷的优势1、从灵活性来看:简单地说,民间借款是债权⼈和债务⼈之间的协议借款,没有⼀些银⾏内部条条框框的限制,只要双⽅认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就可以做,但为确保放款⼈利益,必须做抵押、公证和担保。

2、从简便性上看:民间借贷流程简便,⼿续办理简单,需要提交的材料精简,不像银⾏⼀样需要提供太多材料;快速性是民间借款最⼤的魅⼒所在,由以上两个特性决定了民间借款快速性的特性,如联⼿投资办理的民间借款业务,只要⼿续齐全,当天可以放款,最迟超不过三天。

3、从资⾦使⽤效率来看:民间借贷的资⾦会最终流向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企业,使得资⾦的使⽤效率⼤⼤提⾼。

从贷款的⾓度上讲,可以分为⾼质量贷款和低质量贷款。

⾼质量的贷款就是,今天申请明天就能拿到钱。

⽽低质量的贷款⼿续⼗分繁琐,今天申请⼀个⽉后也不⼀定能拿到钱。

(⼆)民间借贷的弊端1、民间融资的快速发展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

部分中⼩企业难以获得银⾏贷款的⽀持,除受银⾏信贷收缩、融资渠道狭窄等客观因素影响外,与中⼩企业⾃⾝的产品结构单⼀、科技含量低、不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等都有⼀定的关系。

民间借贷的存在和发展,为其继续维持⽣存提供了⼟壤,从⽽弱化了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的调控⼒度,使经济发展呈现盲⽬性。

2、民间借贷⾏为的法律约束⼒差,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由于民间借贷不规范,资⾦所有者⽆法对资⾦的使⽤进⾏有效的监督,民间借贷的⾼利率容易引发借款⼈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使资⾦到期⽆法归还,从⽽引发债权、债务纠纷,严重的甚⾄酿成治安案件。

3、民间借贷的⾼利率也对⾦融机构造成较⼤的冲击,诱使⾦融机构筹资成本加⼤,加重了⾦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民间信用的利与弊

民间信用的利与弊

禁不如放(不等于放任自流)
由于民间信用具有上述消极作用,这就要求在承认 并利用其积极作用的同时,对这种信用活动适当地 加以管理,采取积极措施,对其加以引导,使其 逐步合法化、规范化。
如何引导
发展民间信用组织,使民间信用公开化 对分散零星的民间信用行为实行契约制 国家银行和信用社参与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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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民间信用立法,或者先行颁布政令, 表明国家对民间信用的基本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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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央行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截止去年底,全 国共有4200余家民间借贷公司,贷款余额达到创 纪录的近4000亿元人民币
国家支持
• 民间借贷公司作为小型民间金融机构的重 要组织形式,其健康发展与否直接关系到民间资 本的流向是否合理,国家一直大力引导民间资本 流入实体经济,以稳固社会经济发展基础,避免 过多流入暴利行业、虚拟经济,进而造成经济危 机。
谢谢!
据悉,自从监管层于2008年发 布《关于民间借贷公司的指导意见》以来 ,民间借贷公司正式被纳入监管,主要由 工商部门监管执行,随后民间借贷公司数 量便快速增长,并在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 融资贷款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民间信用的积极影响
通过民间资金的调剂,进一步发挥分 散在个人手中资金的作用,加速资金 运转,促进国民经济进一步繁荣 民间信用一般是在国家银行信用和信 用社信用涉足不到和力不能及的领域 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在个体商业、手 工业、旅游和运输等行业,可起到拾 遗补缺的作用
ONE
TWO
THREE
直接货币借贷
通过中介人进 行的货币借贷
以实物作抵押 取得借款的 “典当”等
民间信用的主要存在形式
民间信用的特点
利率较高
信用的目的既为 生产又为生活 期限较短 规模有限

民间金融的外延、特征与优势

民间金融的外延、特征与优势
维普资讯
民间 金 融 的 外 延 \特 征 与优 势
麓 苑德军
中 图 分 类号 :F 8 2 3
文 献标 识码 :Aபைடு நூலகம்
文章 编 号 i 00— 66 ( 07 1 04 0 10 7 3 20 )0 — 0 5— 5
民间金融的外延
笔者认 为 ,所谓 民间金融 ,泛指个人之 间 、企业之间 、个人 与企业之间的借贷 行为以及各种 民间金融组织 ( 如合会 、标会等 ) 的融资活动 ,其属于非正规金融范畴 ,外延相 当宽泛。具体说来 ,民间金融 所容纳的融资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体系 的主力军 ,但 由于其资金规模有 限 ,加之资产质量 不佳 ,亦很难 满足 民营经济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 。县域 金融体 系严重萎缩 ,民营企业难 以从 正规金融处得到贷款这样 的现状 ,客观上为 民间金融 提供 了发展空 间,使其与正规金融形成了一种 “ 你进我退” 的关系。
下活动的私人钱庄的数量不多 、活动范 围有限 ,但融 资规模很可观 。
5 农村合作基金会 。从性质上看 ,农村合作基金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 ,而是社 区性金融系统的补 . 充形式。其 自 18 由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代 办后 ,在全 国发展很 快 ,对组织 和调 剂农村 闲散 资金 ,缓 解农 94年
2 .民间集资 。这种融资活动大 多发生在一些乡镇 企业 和民营企业 ,筹 资对象是企业 内部职工 ,资金用途主 要是解决企业购置设备所需固定 资金和流动资金的不足。按照有关的金融管理法规 ,企业 内部筹 资必须经人 民
银行批准 ,否则将被视为扰乱金融秩序 的违法行为。 3 .民间合会。这是在我 国有 着较为悠久历史 的民间金融形式 .是一种基于血缘 、地缘关系的带有互动 、合 作性质的 自发性群众融资组织。“ 合会” 在我国的种类很 多 ,不 同地 区在称谓 上也有 所不 同,如 “ 轮会 ” 摇 、“ 会 ” 标会” 抬会” 等叫法 。就规模而言 ,融 资数额较大 的合会多分布 在经济较发达 的东南沿海地 区 ,尤 、“ 、“

民间贷款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别

民间贷款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别

民间贷款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别贷款的时候,除了银行,大家可能想到的就是民间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

但是对于二者的区别却是傻傻分不清。

还有到底是民间借贷好还是小额贷款公司了?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它们放贷时间和办理流程有所不同。

在贷款历程中,民间借贷的流程容易且快速,所需资料没那么复杂。

而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因为所走流程、所需资料较为复杂,一般最快都在10天左右才能放款。

第二、办理贷款的门槛有所不同。

民间借贷门槛较低,而小额贷款公司门槛较高。

在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的时候,向来申请者需提供一系列贷款所需资料才能申请到贷款;第三、是风险不同。

民间借贷交易成本向来较高,且涉及部分利息高于国家规定,正因如此,民间借贷的风险较高。

而小额贷款公司一般都是走的正常程序放款,大大降低了钱风险;第四、是贷款利率有所不同。

民间借贷贷款利率一般由借贷双方协定,所以没有固定的利息标准;而正规小额贷款公司执行的利息,一般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幅10%--15%;第五、它们的手续费不同。

民间借贷手续简单,产生的手续费较低或者几乎没有;而小额贷款公司手续复杂,涉及到评估等高额手续费,正因如此,小额贷款公司的手续费一般都会较高。

纵观民间贷款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别,不难看出,民间借贷的风险大,利率高,但是借款简单,放款快。

所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还是不太推崇,最好选择各大银行或者正规金融机构。

更多关于贷款的问题,请详询小顶网,免费为您解答。

民间金融的风险分析

民间金融的风险分析

民间金融的风险分析随着金融市场不断深化和开放,民间金融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民间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它以小额贷款、担保、股权投资等为主要业务形式,具有规模较小、灵活度高、风险高等特点。

民间金融的快速崛起,既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挑战。

因此,对民间金融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防范成为了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民间金融的风险特征(一)缺乏规范、监管不足的风险特征民间金融的业务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由于缺乏规范,民间金融行业存在较大的监管漏洞和监管难度,各类违规风险难以被有效管理。

同时,由于监管措施存在缺陷,将导致民间金融的风险不断逐渐积累。

(二)信息不对称的风险特征民间金融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的不平衡现象,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承担成本较高,市场中信息优势者往往会承担更少的风险。

这样就会损害民间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加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感受和身心压力。

(三)缺乏证券化、流动化的风险特征民间金融业务经营期较短,资金周转快速,业务流动性较强,但由于无法进行证券化和流动化,导致其缺乏资金池、缺乏共同基金等投资组合的形式。

这种特征就难以将多样性的风险分散,就很容易单点爆发风险。

尤其是在长期金融运营中,缺乏资金池和投资分红等资产增值的方式,导致了风险增加,需要加强监管和风险管理。

(四)操作交叉、内部管制薄弱的风险特征民间金融机构一般是相互交叉的网络,不同民间机构之间存在交叉财务、交叉投资和人员流动等,如果内部管制薄弱,就很容易导致重大的风险难以排除。

同时,由于民间金融机构运营模式的特点,资金利率较高,存在资本利用率不足、真正的经营,资产透明度欠佳等问题,从而增加了风险。

二、民间金融的风险监管(一)强化监管功能针对民间金融业务的特点,并从监管角度出发,强化监管的功能,建立完整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民间金融机构的巡查、监管、执法和处罚等。

为民间金融机构提供执行监管的法律基础,实现实权相符,监管合法和民间金融业务法律法规规范。

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案例】李某和赵某是多年的朋友,李某打算开公司,但还差10万元,于是找到好友赵某借钱。

李某和赵某约定:赵某借给李某10万元,0年内还清,可以分期还也可以一次性还清,按银行同期的利息计算,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

赵某在合同签订的当天就把10万元交给了李某,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两人保管。

民间借贷有哪些法律特征?【知识点】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又称贷款人)和借款人意思自治的行为。

(3)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以借贷物的实际交付为前提。

(4)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5)出借人和借款人既可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也可以达成口头借款协议。

【案例分析】(1)法律行为按内容分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刑事法律行为、行政法律行为等,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赵某和李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就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到民法调整。

(2)意思自治是指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活动时,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完全的自由,可以按自己的意思缔结合同关系,为自己和他人设定权利义务,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在本案例中,赵某和李某达成的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条款都是他们意思自治的结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和机关都不得干涉。

(3)赵某和李某借款合同生效的前提是李某拿到10万元。

在两人只是签订好借款合同后,赵某尚未交付10万元之前,借款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只有在李某确实拿到钱之后,借款合同才正式生效。

(4)本案例中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利息,因此是有偿的借款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多为朋友、亲戚,大家一般不约定利息,到期只需偿还本金即可。

(5)民间借贷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口头借款协议,并履行交付义务的,也受到法律保护。

【投融贷提醒】在民间借贷中,最好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不要碍于人情或省事而只是达成口头借款协议,以免发生纠纷后双方各执一词,无证可查。

关于民间借贷私力救济方式的探析

关于民间借贷私力救济方式的探析

关于民间借贷私力救济方式的探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民间借贷是社会生活中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民间借贷在我国逐渐成为人们解决资金需求的重要途径。

由于缺乏法律监管和规范,民间借贷往往存在一些问题和纠纷,需要采取相应的私力救济方式来解决。

研究民间借贷私力救济方式的背景是多方面的。

借助私力救济方式解决民间借贷纠纷,对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完善我国债权保护体系、促进民间经济发展、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民间借贷私力救济方式的研究,可以帮助债权人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提高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研究民间借贷私力救济方式,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纠纷,也有助于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和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深入探讨民间借贷私力救济方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2 研究意义研究意义:民间借贷私力救济方式在我国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研究对于理解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运作机制,探讨私力救济方式的实施效果和局限,以及分析私力救济方式的法律风险和改进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通过对民间借贷私力救济方式进行深入研究,可以为完善我国的民间借贷制度提供借鉴和建议,促进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研究民间借贷私力救济方式还可以促进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创新,为法律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取得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对民间借贷私力救济方式进行深入探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意义。

2. 正文2.1 民间借贷的特点及私力救济方式民间借贷是一种在民众之间广泛存在的金融行为,其特点包括灵活、便捷和高效率。

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来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具体条件。

民间借贷通常不需要抵押或担保,使得借款人更容易获得贷款。

民间借贷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信息不对称、合同纠纷频发等。

什么是民间信贷信贷意思

什么是民间信贷信贷意思

什么是民间信贷信贷意思民间借贷一直都很有市场。

农民群众之间互通有无,城市居民、个体户和私营中主要依托熟人的信用关系来控制信贷风险。

下面就为大家解开民间信贷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民间借贷的发生往往与民间信用紧密联系在一起,简称为民间信贷。

某些个人或组织低条件借出的高利息的借款,俗称高利贷,表现为无银行信贷要求的职业收入和房产所有权审批程序,极容易借款成功,代价是到期需返还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更多利息,如逾期未还完的,遭受利滚利的利息加本金的巨额摧残,情节较为恶劣,后果较为严重。

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具有以下优势:1.手续简便。

民间融资不像银行贷款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代码证书、会计报表、购销合同、负责人 __件、验资报告等一大堆材料,也不用经过签订合同、办理公证等程序,一般只需考察房产证明及还贷能力等并签订合同即可。

2.资金随需随借。

按银行的正常贷款程序,企业从向银行申请贷款到获得贷款,期间大约需要一个月,即使是长期合作客户,最快也需要10天左右;而民间借贷一般仅需要3~5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即可获得所需资金。

3.获取资金条件相对较低。

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需求额度小、管理成本高,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普遍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抵押担保物;而民间借贷普遍门槛低,显然更加适合于小企业。

4.资金使用效率较高。

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以定期形式出现,而民间借贷可以即借即还,适合小企业使用频率高的特点。

资金供求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随行就市,并参照借方的经济实力、资信和信用经营风险等事先讲明借贷利息、偿还期限等,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借贷。

民间信贷的方式囊活,在乡土社会期以后,国家加强了对这一领域的监管,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也因为民间借贷中频繁出现的 __而对参与民间借贷持谨慎态度。

再如上这一时期我国的资本市场有了较快发展,部分民间可支配资金渐渐流向了股票及国债市场。

但是,我国学者对民间金融现状的研究表明,尽管政府严厉监管,民间借贷却始终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间或以隐蔽的形式在民间的经济金融活动中充当着重要角色。

民间金融名词解释

民间金融名词解释

民间金融名词解释一、民间金融的定义民间金融是指个人、家庭、企业之间通过绕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而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

它是相对于官方正规金融而言的一种金融形式。

二、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1. 民间借贷- 这是民间金融最常见的形式。

通常是指个人之间或个人与企业之间的直接借贷关系。

例如,甲急需一笔资金用于短期周转,向亲戚乙借款,并约定一定的利息和还款期限。

这种借贷往往基于双方的信任关系,借贷手续相对简便,可能只是简单的借条形式。

2. 合会- 合会是一种民间自发的信用互助形式。

在一些地区,若干人组成一个合会,定期缴纳一定的会金,然后通过抽签或其他约定方式,将会金轮流分配给会员使用。

例如,一个由10人组成的合会,每人每月缴纳1000元会金,每月通过抽签确定一名会员获得当月的10000元会金(10×1000元),依次轮流,这样会员可以在轮到自己时获得一笔相对较大的资金用于生产、生活等用途。

3. 钱庄- 在历史上,钱庄是民间经营货币兑换、存放款和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

虽然现代正规银行体系发达,但在一些地方仍存在类似钱庄功能的民间金融组织的影子。

它们在一定范围内为当地居民和小微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不过可能存在经营不够规范、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问题。

4. 民间集资- 企业或个人为了某个项目或经营活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某小型企业计划扩大生产规模,但难以从银行获得足额贷款,于是向周围的居民、朋友等进行集资,承诺在项目盈利后给予一定的回报。

民间集资如果缺乏有效监管,容易演变成非法集资,损害投资者利益。

三、民间金融的特点1. 灵活性- 民间金融的交易方式和条款往往可以根据借贷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它不需要遵循繁琐的金融监管程序和固定的贷款模式。

例如,在民间借贷中,借款期限、利息支付方式等都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灵活确定,可能借款期限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利息可以是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者到期一次性支付等多种形式。

民间借贷的认定标准

民间借贷的认定标准

民间借贷的认定标准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之间进行的贷款活动,与银行、金融机构无关。

因为没有银行金融机构的介入,所以在认定民间借贷时需要一定的认定标准。

一、民间借贷双方要自愿达成协议民间借贷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一方没有自愿参与,这种情况就不是借贷行为,而是恶意欺诈或者强迫交易。

在这种情况下,是不符合民间借贷存在的标准的。

判断双方的自愿性对于认定民间借贷是否存在非常重要。

二、民间借贷要有明确的贷款金额民间借贷的贷款金额要是非常清晰,两个人之间需要有一份书面的协议。

在确认贷款金额时,需要把各种费用、利率等因素都计算在内,确保借贷方都清楚贷款的金额和还款方式。

如果一方披露的金额不清晰,这种情况也是无法认定为民间借贷的。

三、民间借贷要有还款计划在民间借贷中,需要确立好清晰的还款计划,明确借款方何时应该还款,以及如何还款。

一方如果拖欠还款,应该向对方承担利息和罚款等责任。

如果借款方不按照还款计划偿还借款,这种情况也是无法认定为民间借贷的。

四、民间借贷不得有夸大或隐瞒借贷目的在民间借贷中,如果有一方夸大或隐瞒了借贷目的,是不符合正常借贷行为的。

在认定是否存在民间借贷时,需要确认贷款方的借贷目的是否存在不正当因素。

如果存在不正当因素,则不能认定为民间借贷。

五、民间借贷应符合法律规定在认定是否存在民间借贷时,也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民间借贷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种民间借贷行为也是不被认定的。

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是认定民间借贷的一个重要因素。

认定民间借贷的标准包括双方自愿协议、明确的贷款金额、有还款计划、不存在夸大或隐瞒借贷目的、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等多个方面。

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才能认定为民间借贷的存在。

对于一些不符合认定标准的情况,也需要及时处理,避免出现不良后果。

民间借贷和非法发放贷款的主要区别

民间借贷和非法发放贷款的主要区别

民间借贷和非法发放贷款的主要区别
民间借贷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在自愿和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的基础上发生的借贷关系。

非法发放贷款则违反了法律规定:
《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民间小额贷款的定义

民间小额贷款的定义

民间⼩额贷款的定义我们在⽣活中,会遇到很多资⾦周转不灵急需⽤钱的情况,亲属朋友没办法外,就只有找其他渠道解决燃眉之急,⽤钱之需。

市⾯上也有很多⽹贷,⼩额贷款公司,像这些贷款的崛起也确实能为⼤家提供资⾦便利。

下⾯,店铺⼩编就为⼤家详细介绍下相关知识吧!⼀、民间⼩额贷款定义:民间⼩额贷款⼜称为⼩额贷款是指通过⾮正式途径向微型和⼩型企业、贫困者或贫困者家庭提供融资服务,以扩⼤这些群体的选择范围,提⾼其⽣产性投资,从⽽增加这些群体的收⼊和就业机会的⾦融活动。

这种形式不同于⼀般意义上的商业银⾏融资。

⼆、民间⼩额贷款条件:1、借款⼈是中国⼤陆居民,能够提供个⼈⾝份证明(⾝份证、户⼝薄、结婚证等);2、有固定的住址和⼯作、经营地点,能够提供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电缴费单等);3、有稳定的⼯作或经济收⼊来源,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如银⾏流⽔单号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4、借款⼈⽆不良信⽤记录,贷款⽤途不能为国家命令禁⽌的⽤途。

三、民间⼩额贷款所需的材料:1、⾸先必须拥有个⼈有效⾝份证件,提供户⼝薄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为能⼒;2、拥有稳定的职业,良好的收⼊,如果是通过银⾏划账的⽅式领取⼯资的,还需要提交近期的⼯资卡的流⽔证明;3、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已婚者提交配偶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4、拥有申请贷款银⾏的固定账户;5、贷款机构的其他规定要求。

四、民间⼩额贷款流程:1、向银⾏提出贷款申请。

2、银⾏受理。

3、对抵押物进⾏评估。

4、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额。

5、签订借款合同。

6、办理抵押物登记事宜。

7、银⾏发放贷款。

8、借款⼈按时还款。

五、民间⼩额贷款利率:相⽐银⾏⼩额贷款利率,不少⼩额贷款公司的⼩额贷款利息上浮幅度则⾼得惊⼈。

记者了解到,有部分⼩额贷款公司仅每⽉还款利息就⾼达1%,年息甚⾄⾼达12%。

相⽐中国⼈民银⾏最新公布的基准利率,这类⼩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上浮幅度⾼达90%以上。

以平安银⾏的⼩额贷款为例,其年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30%。

我国农户借贷需求特点分析

我国农户借贷需求特点分析

我国农户借贷需求特点分析摘要:在多主体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中,我国农村地区大约2/3的农户都存在借贷需求;而大约2/3的农户借贷需求是通过民间借贷满足的,国家金融制度安排的“主渠道”名不符实;农户的借贷需求是希望还款期限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特色种植业、养殖业、运输业以及其他非农产业和农村商业活动往往是农户借贷需求的主要用途,这些借贷需求的主体往往是较富裕的农户。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户;借贷需求;特点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制度的安排,始终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金融供给改革,总是“一厢情愿”的从管理体制、从机构调整、从供给方面改革,而较少研究农村金融供给如何适应发展变化中的金融需求,其结果当然会导致制度安排失衡,金融供给不能充分满足金融需求,所以,农村的金融需求值得我们认真关注和深入研究。

农村的金融需求有多个研究角度,本文在此专门研究农户的借贷需求特点。

本文除了注明比较借鉴一些学者在农村金融问题上的论述和成果以外,所用数据来源于作者所指导的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所进行的社会调研成果①。

被调查对象特征描述我们的调研选取了河南省中部地区三市的农村: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位于市区东北部,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镇,土地面积全区第一。

近年来,为突出特色,该镇强力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

高效种植业、生态林业、精品农业已成为本镇的三大支柱产业,初步实现了农民收入和镇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

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石庙村位于平顶山市郊,是距离市区最近的镇。

石庙村人多地少,村民的收入基本上全部来源于外出打工及个体买卖,村落内有农村信用社。

驻马店市上蔡县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资源丰富,能源充裕。

特色农业品牌响亮,工业企业发展较快,但上蔡仍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扶持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还比较落后,农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

我们选取这三市的个别村镇,其经济状况分别代表了河南省不同的经济水平和农户的生活状况: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穆杨村、楚庄村由于发展特色农业和畜牧业,农户的人均收入水平较高,支出有盈余,存款现象较普遍,生活基本达到富裕水平;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石庙村,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及城市建设的需要,种植业占农户总收入的水平较低,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于外出打工及个体买卖,外出打工及个体买卖的农户家庭存款较多,但与支出相抵,不能够达到富裕,总体处于中等收入水平;驻马店市上蔡县东洪乡、杨屯乡,虽然拥有响亮的特色农业品牌,但农村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还比较落后,仍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扶持县,农户的人均收入较低,仅维持最基本生活要求,支出基本无盈余,处于中等偏下的生活水平。

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的界定标准

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的界定标准

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的界定标准摘要:1.民间借贷的定义和特点2.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的界定标准3.合规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4.案例分析:辽宁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李超的民间借贷问题5.结论:正确认识民间借贷,遵守法律规定,远离高利贷正文:一、民间借贷的定义和特点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这种借贷形式灵活多样,利率通常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具有方便快捷、手续简便等特点。

然而,民间借贷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高利贷、借贷纠纷等。

二、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的界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由双方约定。

但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换句话说,如果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低于或等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这个利率是被法律认可的。

三、合规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合规金融借贷是指金融机构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发放贷款的行为。

与民间借贷相比,金融借贷的出借方是具备发放贷款资质的持牌金融机构,具有严格的监管和制度约束。

而民间借贷的出借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其资金来源和借贷行为相对较为复杂。

四、案例分析:辽宁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李超的民间借贷问题据报道,辽宁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李超因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严重破坏营商环境而被公诉。

这个案例表明,民间借贷虽然可以获取一定的收益,但如果涉及违法行为,将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五、结论:正确认识民间借贷,遵守法律规定,远离高利贷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金融通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然而,人们需要正确认识民间借贷,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涉及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当前民间借贷发展的特点、风险、原因及其对策——基于湖南省娄底市的调查和系统视角分析

当前民间借贷发展的特点、风险、原因及其对策——基于湖南省娄底市的调查和系统视角分析

作者: 欧涛
作者机构: 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湖南长沙410004
出版物刊名: 武汉金融
页码: 63-64页
年卷期: 2013年 第5期
主题词: 民间借贷 特点 风险 原因 对策
摘要:娄底市民间借贷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规模较大,活跃度高,而且因为当地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并呈现出主体机构化、形式多样化的新特点。

虽然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带来了经济、金融、社会等各类风险,其原因来自于民间借贷本身和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需要运用系统论原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趋利避害,引导其健康发展。

2024年民间贷款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民间贷款市场分析现状

民间贷款市场分析现状简介民间贷款是指由非金融机构(如个人、小微企业、民间资本等)向消费者或企业提供的贷款服务。

近年来,我国民间贷款市场逐渐兴起,并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

本文将对当前民间贷款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发展趋势。

市场规模当前,我国民间贷款市场呈现出规模扩大的趋势。

根据数据显示,截至今年年底,民间贷款市场总规模已超过X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X%。

这一增长主要受到消费信贷和小微企业贷款的推动。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对民间贷款市场认知的提高以及监管政策的逐步放松,民间贷款在我国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市场特点利率水平民间贷款市场的特点之一是利率水平较高。

一方面,由于民间贷款机构的资金来源和风险控制手段相对有限,他们往往需要承担更高的风险成本。

另一方面,民间贷款市场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金融机构的服务空白,提供了较为灵活和便捷的融资渠道。

因此,借款人愿意接受高利率的贷款,以满足紧急资金需求。

风险管理民间贷款市场具有较高的风险。

民间贷款机构通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其贷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

同时,由于缺乏行业监管和透明度,一些不法分子也会利用民间贷款市场进行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因此,加强对民间贷款市场的监管和风险防控显得尤为重要。

中小微企业支持民间贷款市场在支持中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传统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不足,民间贷款机构成为了这些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

通过提供贷款支持,民间贷款市场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推动了经济的增长。

未来发展趋势监管政策的优化为了规范民间贷款市场,加强风险防控,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该市场的监管力度。

未来,我们可以预见,政府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加强对民间贷款机构的准入条件和业务规范,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利率体系的调整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化,我们可以预期,未来民间贷款市场的利率水平会逐渐趋于合理。

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引导利率市场化和完善借贷利率定价机制来调整民间贷款市场的利率体系,以促进市场的稳定发展。

民间借贷发言稿范文

民间借贷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民间借贷的问题。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市场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问题。

下面,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我的看法。

一、民间借贷的现状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改革和金融服务的普及,民间借贷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

一方面,民间借贷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一些非法借贷、高利贷等乱象也不断涌现,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二、民间借贷的优势1. 融资速度快:民间借贷相较于银行贷款,审批流程更加简便,融资速度快,能够满足企业和个人对资金的即时需求。

2. 融资成本低:相比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的利率通常较低,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

3. 融资方式灵活:民间借贷可以满足不同融资需求,如短期、长期、流动资金等。

三、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1. 利率过高:部分民间借贷机构为了追求利润,设定了过高的利率,严重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

2. 非法借贷、高利贷现象严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民间借贷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3. 缺乏监管:由于民间借贷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导致监管难度加大,容易滋生各类问题。

四、对策与建议1. 加强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借贷、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2. 提高借贷双方的法律意识:借贷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益,避免上当受骗。

3. 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供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和个人需求的融资产品。

4. 建立健全民间借贷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

总之,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在促进经济发展、满足社会融资需求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但我们也要看到,民间借贷市场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推动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民间借贷的主要特点

民间借贷的主要特点

民间借贷的主要特点(一)手续简便,资金到位及时民间借贷的主体一般为亲友和关系紧密的客户,相互间比较了解,因此操作起来手续比较简便,一般只需写张借条,注明期限利率,找一个中间人作保或注明即可。

客户为了不误农时或商机,一般首选民间借贷以解决当务之急。

二)借贷用途广,重点较突出民间借贷的用途比较广泛,个人借贷有用于购置住房、日常生产经营、教育等,企业借贷用于开办企业、日常经营周转、扩大生产等。

但重点还是比较突出,个人借贷主要用于购置住房和生产资料支出,企业借贷主要用于解决流动资金不足。

(三)利率弹性大,期限较灵活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般由借贷双方协商而定,且期限越长利率越高,融资期限比较灵活。

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一)缺乏法律保护和监管缺位,容易引发民事纠纷民间借贷具有分散性和隐蔽性,对其监管难以深入进行,没有法律保护和监管约束,随意性较强。

民间借贷通常具有较高的利息收入,“高利诱惑”往往能积聚大量社会资金,也汇集了较高的信用风险,容易演变成“非法集资”。

(二)民间借贷多为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自身与地方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民间借贷一般只用于弥补短期的资金缺口,对于长期的市场变化缺乏预测,资金链可能随时断裂,不利于企业自身与地方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三)民间借贷容易引发资金恶性循环民间借贷在解决资金需求者当务之急的同时,如果资金借入者生产经营出现问题,难以按时清偿债务,又以民间借贷方式借入资金、偿还旧债。

企业在拆东墙补西墙的过程中,一旦经营失误,就会陷入资金恶性循环之中。

(四)监测难度大,影响宏观调控效果民间借贷资金分散,借贷行为隐秘,数据来源不一。

由于民间借贷行为不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制约,规模又无法统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效果。

民间融资形成的原因1、企业内部因素(1)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财产实力较弱,资产信用等级不高。

(2)大多数中小企业内部组织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许多中小企业存在着产权不清;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决策方法不科学;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低;生产盲目性大,创新能力不强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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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贷款的特点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国民的消费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资金的流动性也越来越大,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贷款方式,而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已经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民间贷款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面。

今天平舆贷款网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下民间贷款的特点。

1、借款数额大。

借款有几千元的,也有几十万元的,数量不等,但从目前看,借款的少的有几十万元,多的直接就是数千万元。

2、贷款利息高。

出借人与借款人一般约定月利息每百元二分至六分(即年利率为24%到72%),更有厉害的是月利息约定1毛(即年利率100%)。

3、还款期限短。

借款期限多则数月,少则几天,利息也均按天计算。

4、隐蔽程度高。

大多数放贷者放贷时将利息计入本金,由借款人出具数额已包含利息的借款借条,借条内容体现不出利息或高利贷的痕迹,有些借款人将高利率分解,一份是借款合同,利息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一分是居间合同,此合同约定一定的居间费用,实则为利息的“异化”形式,实质上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行为,证据在形式上一般都合法,仅凭书面证据往往难以察觉事实真相。

近年来,民间贷款也开始逐步走向正规,各项法律条文也是在逐步完善,但是关于这方面的纠纷,也是不少的,平舆贷款网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进行民间贷款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文,走正规化的手续,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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