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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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省海洋灾害公报

2011年浙江省海洋灾害公报
“南玛都”影响浙江省期间适逢天文大潮期,浙江省多个验潮站 最高潮位超过当地警戒潮位。其中温州、瑞安、鳌江站的最高潮位超 警戒潮位 30 厘米以上,达到风暴潮橙色警报级别,但由于风暴增水 和近岸浪均不大,浙江省沿岸未发生风暴潮灾害。
风暴潮警报级别定义 蓝色警报:受热带气旋和温带天气系统影响,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验潮站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 0(不含)~30cm 的高潮位,同时风暴增水到 70cm 以上。 黄色警报:受热带气旋和温带天气系统影响,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验潮站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 0~30cm 的高潮位;或预计未来沿岸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 位 0(不含)~30cm 的高潮位,同时风暴增水达到 120cm 以上。 橙色警报:受热带气旋和温带天气系统影响,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验潮站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 30(不含)~80cm 的高潮位。 红色警报:受热带气旋和温带天气系统影响,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验潮站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 80cm 以上的高潮位。
2011 年 浙江省海洋灾害公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一二年一月
根据省人民政府赋予的海洋观测、预警、灾害调 查与评价、灾害信息发布及海洋防灾减灾管理职能, 在对 2011 年海洋灾害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的基础 上,编制了《2011 年浙江省海洋灾害公报》,现予以 发布。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2 年 1 月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关于宁波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关于宁波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关于宁波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5.25

•【字号】甬政办发[2010]141号

•【施行日期】2010.05.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关于宁波市

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组织制订的《宁波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宁波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2.2 日常管理机构

2.3 应急咨询机构

3 预防预警

3.1 信息监测

3.2 事件预防

3.3 事件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4.2 应急启动

4.3 指挥协调

4.4 扩大应急

4.5 安全防护

4.6 信息发布

4.7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2 调查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6.2 应急物资保障6.3 应急经费保障6.4 交通运输保障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教育

7.2 预案演练

7.3 责任与奖惩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部门

8.2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港口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促进港口安全生产。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

•【公布日期】2005.05.09

•【文号】国海发[2005]11号

•【施行日期】2005.05.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海洋资源

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国海发[2005]11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我国是世界上海洋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风暴潮、巨浪、海冰、赤潮和海啸等海洋灾害在给我们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严重威胁了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每年由于海洋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高达几十亿元人民币,2003年我国海洋灾害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0余亿元,死亡(含失踪)128人;2004年直接经济损失54亿元,死亡(含失踪)140人。2004年12月印度洋特大海啸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的同时,也给我们以警示。

为有效减轻海洋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沿海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做好海洋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沿海地方各级政府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预防为主,以及早发现海洋灾害,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海洋灾害损失,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加强

海洋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与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大力拓展海洋防灾减灾业务服务领域,开创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新局面。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明确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对海洋防灾减灾事业提出的新要求。海洋防灾减灾与国民经济各行业,与资源、环境及人的关系日益紧密。做好海洋灾害防御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我们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目前,如何加强海洋灾害管理,减轻海洋灾害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影响,让海洋防灾减灾事业成果惠及全国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中国海洋防灾减灾事业发展面临的新的历史责任。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9.22

•【字号】甬政办发[2006]222号

•【施行日期】2006.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以及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技术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促进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并面向全市选聘专家组成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域

(一)自然灾害类: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水上援救、交通安全、电力安全、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消防、资源环境安全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

情、医学救援等公共卫生领域。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反恐怖、民族宗教、经济安全等。

(五)综合管理类:应急管理、法律、社会心理、新闻传播等。

二、专家组的主要任务

专家组的主要任务是: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包括: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受委托,对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为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建设提供指导;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办理市领导或市应急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学习新制订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专题演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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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J+FHX
设定动画的起始时间和过程时间还可 以通过 以下简 捷的方 法进行 :选择 图1中 的 “显示高级日程表”项,则动画列表 中每个 动画的 右侧将 显示蓝 色的动 画时间 矩 形块,通过移动或缩放矩形块,可以 方便地 改变动 画的起 始时间 和过程 时间 LHJ+FHX
负责组织协调本海区应急期间的海洋灾害观测、预警,发布本海区海洋灾害警报,组织开展本海区
化值班信息时效性,重要情况督促续报;协调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
(三)自然资源部海区局(以下简称海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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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海洋灾害应急预警报会商,发布全国海洋灾害警报,提供服务咨询,参与海洋灾害调
查评估,汇总形成海洋灾害预警报工作总结。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

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1.21

•【字号】甬政办发[2007]6号

•【施行日期】2007.0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海洋资源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

通知

(甬政办发[200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大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步伐,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建设内容,明确实施的具体步骤,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2006-2010)

前言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和最后空间,我国已将东部大海洋战略作为21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应该实施的战略之一。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已成为我国沿海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共同战略。宁波市作为我国东南沿海的改革开放城市,陆域面积936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9758平方公里,大陆岸线长达788.3公里,具有非常丰富的海洋资源。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是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实施海洋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的直接体现,也是深入实施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六大联动”战略的内在要求,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正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10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浙江省蓝色屏障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近岸海域、海岸带环境污染防治,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蓝色屏障行动的重要意义

浙江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积广阔,岛屿数量众多,岸线优势明显,滩涂资源丰富,在环境承载、生态平衡、要素供给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实施了两轮“811”环境保护行动,开展了“碧海生态建设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现阶段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入海河流携带的氮、磷和重金属污染物超过重点海域环境容量,近岸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生态系统处于不健康或亚健康状态,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政府和市场两种调节机制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等。实施蓝色屏

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正文:

---------------------------------------------------------------------------------------------------------------------------------------------------- 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009年8月28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御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含龙卷风)、大雾、雷电、冰雹、霜冻、高温、干旱、低温(冰冻)、霾等造成的灾害。

因气象因素作用引发的海洋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遵循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分工合作、预防为主、科学防御的原则。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协调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并将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宁波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

宁波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

宁波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科学应对气候变化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浙江省气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以及管辖海域内的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候资源是指能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所利用的太阳辐射、风、热量、云水、大气成分等自然物质和能量。

第三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保护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加强气候资源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相关工作。

第五条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

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负责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管理以及应对气候变化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农业、林业、国土资源、水利、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科技、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周边城市人民政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气候资源信息共享制度。

第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向社会公众普及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基础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意识。

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批后公布)

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批后公布)

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批后公布)

前言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均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战略方针的重要内容,强调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宁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宁波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把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作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机制。2015年3月18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获国务院批复,批复明确要求“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分级分区保护,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列入禁建区,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加快建设“美丽宁波”,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开展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管控。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与意义

(一)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维护城乡生态安全格局

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功能保护的基线、环境质量安全的底线、自然资源保护的铁线,已经成为继耕地之后第二条上升到国家安全高度的红线,承担着保障城乡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职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以落实国家战略为基本要求。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2.07

•【字号】甬政办发[2005]25号

•【施行日期】2005.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

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二月七日

宁波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

)

一、总则

(一)为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促进灾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的自然灾害指台风(热带风暴)、洪涝、干旱、地震、潮

汛、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崩塌)、低温冷冻、雪灾等各种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1.重大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成灾人口超过全市总人口的20%左右;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市当季播种面积25%左右;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1%左右;人员伤亡严重,在省内造成一定影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应急处置预案确定为重大级的自然灾害。

2.特大自然灾害

宁波市渔港建设规划

宁波市渔港建设规划

宁波市渔港(避风锚地)布局与建设规划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渔港(避风锚地)建设条件与发展背景 (3)

一、自然环境条件 (3)

二、海洋资源状况 (5)

三、沿海社会经济条件评价 (6)

四、海洋渔业现状评价 (8)

五、渔港(避风锚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8)

第二章渔港(避风锚地)分布和建设现状 (10)

一、渔港(避风锚地)分布情况 (10)

二、渔港(避风锚地)建设情况 (14)

三、存在问题 (15)

第三章渔港(避风锚地)布局规划 (18)

一、总体布局 (18)

二、规划布局的合理性评价 (26)

第四章渔港(避风锚地)建设规划 (28)

一、指导思想 (28)

二、建设原则 (28)

三、建设目标 (29)

四、建设项目 (29)

五、主要渔港(避风锚地)建设条件分析 (31)

六、主要渔港(避风锚地)功能及范围 (40)

七、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建设时间、用地需求 (45)

八、沿海避风锚地建设 (51)

第五章保障措施 (58)

一、加强组织领导 (58)

二、明确工作责任 (58)

三、创新管理机制 (58)

四、完善政策法规 (59)

五、保护海洋环境 (59)

六、拓宽融资渠道 (60)

附表1、主要渔港(避风锚地)渔船安全避风情况统计表 (61)

图1、宁波市渔港(避风锚地)分布现状图 (62)

图2、宁波市渔港(避风锚地)建设规划布局图 (63)

前言

渔港和避风锚地是渔业生产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沿海地区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渔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渔港和避风锚地的建设,港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在防灾减灾、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渔业、致富渔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市属于易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在近几年的台风灾害中,暴露出现有渔港和避风锚地港池面积偏小、标准偏低、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我市迫切需要有一个科学的、权威的、可实施的渔港(避风锚地)布局与建设规划,以扎实推进我市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工作,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渔)村、发展现代渔业、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毛光烈同志在市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毛光烈同志在市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毛光烈同志在市政府

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1.19

•【字号】甬政办发[2006]11号

•【施行日期】2006.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毛光烈同志在市政府全体会

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毛光烈同志在市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统筹安排扎实开局

努力保障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

──毛光烈同志在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简要布置当前主要工作,确保新年发展有一个良好的开局,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会议一开始,苏利冕同志和陈利幸同志分别对《政府工作报告》和规划纲要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然后又进行了分组讨论和大会发言。总的看,大家对《报

告》和《纲要》是比较满意的。《报告》经过历时近2个月几上几下的反复修改,集中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已基本成熟。《纲要》经过更长时间的研究编制,广纳群言,也日臻完善,会后请两个起草班子的同志根据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对《报告》、《纲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争取早日送市人大付印。

这里,我首先就刚才大家对《报告》、《纲要》提出的问题、建议作几点说明:

第一,制定《纲要》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市委的《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的建议》。因此,《建议》中已经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市委反复研究、正确决策的结果,作为政府主要是抓好落实,不宜再作变更。特别是对于GDP年均增速11%的目标,我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实际上要实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一方面,我们在2005年取得了巨大的成绩,GDP增长了13%,另一方面,2005年GDP增速比2004年下降了2.5个百分点,经济总量的基数越来越大,发展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抢抓机遇 创新破难 实现“十二五”海洋事业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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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 。创 新海 域 使 用管理 机 制 ,出 举 办 了无 居民海 岛 使用权 公开 拍卖 省长为总 指挥 、由 3 个 部 门组成 的 7 台 厂 《 江省 招标 拍卖 挂牌 出 让海 浙 ( 山县大 羊屿 )。98专项调查工 省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已正式成立 ; 象 0 《 浙江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 洋 灾害 防御工 作 的意见 》已于 2 1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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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强 顶层 设 计 ,不断 健 全法 规 规划 体 系 。积极 推进 《 江省海 域 浙 使用 管理 条例 》 《 江 省无 居 民海 浙 岛管理 办法 》等的立法进程。口前 , 《 江省 海洋 事业 发 展 “ 二五 ” 浙 十 规 划 》 《 江省无 居 民海 岛保 护 与 浙 利 用规 划 》 《 江省 科技 兴海 规 划 浙 ( 0 12 1 2 1-0 5)》均已正 式发布 ; 《 浙 江 省海 洋 功能 区 划 ( 0 22 2 1-0 0)》 1
已完成 修编 并通 过国 家海 洋局 技术
加 强 无 居 民 海 岛 管 理 ,开 展 无 居 民 海 岛 使 用 调 查 和 海 岛 地 名 普 查 、 标 志 设 置 工 作 ,推 出 了 浙 江 省 第 一 批3 1个 可 开 发 利 用 无 居 民

基于_GIS_的海洋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应用研究

基于_GIS_的海洋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应用研究

第 6 期2023 年 12 月

NO.6

Dec.2023水利信息化

Water Resources Informatization

0 引言

作为中国最早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宁波市海洋灾害频发,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和暴雨,两者往往同时出现,灾害发生时间多集中在每年夏秋季节,具有明显的海洋灾害特征,各类海洋灾害严重威胁着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1]。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有了较好发展。但宁波市海洋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方面仍存在实时数据存储分散独立、预报产品颗粒度小、预报精细化不够、缺乏 GIS 动态可视化呈现等不足。目前不少国内外学者对海洋风暴潮、海浪进行了一些预报研究,但专门针对宁波市沿海风暴潮、海浪进行预报模拟分析的研究较少。

在风暴潮预报方面,金秋等[2]利用增水预报模型实现逐时潮位预报,但未叠加天文潮数值,预报精度受限。李欢等[3]基于 ADCIRC 模式对宁波市沿海风暴潮进行预报,但仅能对少量水位站进行预报,无法对海洋要素进行全面预报预警。罗智丰等[4]基于 ADCIRC 建立了广州市风暴潮精细化预报模型并进行验证,为广州市风暴潮精细化预警预报工作提供参考,但未对预报结果进行 GIS 动态空间场景可视化。刘克强等[5]利用 ADCIRC 水动力模型建立台风风暴潮预报模型并进行验证,但由于缺乏区域性研究,并未实现预报自动化。高佳等[6]研究了基于ADCIRC+SWAN 耦合模型的风暴潮数值模拟,但台风过程波浪增水并不十分明显。罗锋等[7]建立了江苏海域的精细化风暴潮数值预报模型,但涉及站点较少,不足以验证模型的准确性。

新教材2023版高中地理课后作业提升7海洋空间资源开发与国家安全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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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作业提升7 海洋空间资源开发与国家安全

基础演练

读某小岛归属权益图,完成1~2题。

1.下列关于某小岛的归属权说法错误的是( )

A.在a区域完全属于主权国家所有

B.在b区域其他国家享有无害自由通过权

C.在a区域最具有开发价值的资源是深海锰结核

D.根据国际法规定小岛的归属权遵循先占原则

2.许多国家争夺一些小岛的根本原因是( )

A.争夺小岛的土地资源

B.争夺小岛的淡水资源

C.争夺小岛的矿产资源

D.争夺小岛周围海域的归属权

[2022·哈尔滨高二检测]读海洋开发利用方式示意图,完成3~4题。

3.图中不属于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是( )

A.海洋牧场 B.围海造地

C.潮汐发电 D.滩涂养殖

4.下列关于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与其主要污染类型,对应正确的是( )

A.海洋捕捞—水污染

B.潮汐发电—核污染

C.海洋运输—水污染

D.港口建设—大气污染

[2022·威海高二检测]国际海底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深海洋底及其底土,或各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外的深海洋底及底土。国际海底及其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的财产,国际海底的所有开发活动受有关国际机构管理。下图为我国的国际海底矿区。据此完成5~6题。

5.C—C海区属于( )

A.我国的领土 B.我国的领海

C.我国的领地 D.国际海区

6.下列资源中目前不可能在C—C海区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是( )

A.锰 B.铜

C.镍 D.石油

7.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象山港位于浙江宁波市东南部,地处穿山半岛与象山半岛之间,东临太平洋,北临杭州湾,南临三门湾,东侧为舟山群岛,位于一个由东北向西南深入陆地的狭长型半封闭海湾。全港纵深60多千米,水深大多在10~15米。下图为象山港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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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气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政办发[2012]225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0.22

【实施日期】2012.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甬政办发〔2012〕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防范和减轻海洋灾害影响,保障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4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海洋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

宁波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示范区,海洋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海洋经济的发展对海洋灾害防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是我国海洋灾害较严重的

地区之一,在全球气候变暖和海平面上升的背景下,我市风暴潮、灾害性海浪、赤潮等海洋灾害风险不断加大,重大海上溢油污染、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安全事故及海啸灾害的潜在风险不断加大。海洋灾害已对我市的海洋经济、海洋生态环境和沿海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沿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平安、惠民生、促发展的高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海洋灾害,为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海洋灾害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建设。成立市、县两级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各类海洋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深化与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合作,加强海洋观测预警预报机构队伍建设,逐步完善以市级为主、县(市)区级为辅的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业务体系。修订完善《宁波市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细化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定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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