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工程风险与保险
施工合同保险购买条款
施工合同保险购买条款
第一条保险概述
1.1 本保险合同是由甲方(以下简称“业主”)与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项下的一份补充协议,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支付保险费用,为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1.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合适的保险,并确保保险有效期与施工合同的有效期一致。
第二条保险范围
2.1 乙方应购买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
2.2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应根据施工合同的金额、工程特点和双方协商确定。
2.3 乙方应在保险单中列明甲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将甲方列为第一受益人。
第三条保险费用
3.1 乙方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费用的支付责任。
3.2 保险费用应包含在施工合同的报价中,不得另行收取。
3.3 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将保险费用支付给保险公司,并向甲方提供保险费用的支付凭证。
第四条保险事故的处理
4.1 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和保险条款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4.2 乙方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理赔。
4.3 甲方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和保险条款的规定,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评估和赔偿。
第五条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1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保险购买条款,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5.2 保险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和双方的协商进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未按照本保险购买条款的约定购买保险,或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保险责任协议模板
建筑工程施工保险责任协议模板
一、甲方(建筑项目业主)与乙方(承包商)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
过程中,为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减少风险,特订立本建筑工程施工保险
责任协议。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约定:
二、甲方的责任
甲方作为建筑项目的业主,负有以下责任:
1.确保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包括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文件、
合同等;
2.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设施和资源,包括用电、供水、排水等;
3.提供清晰的施工图纸、标准和规范,并指导乙方按要求进行施工;
4.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5.检查和验收乙方完工的工程,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三、乙方的责任
乙方作为承包商,负有以下责任:
1.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按时完成工程;
3.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保障施工工人的安全;
4.提供必要的施工保险,保障施工期间产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等风险;
5.配合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四、施工保险责任
1.乙方应投保建筑工程施工保险,保障施工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金额应满足法定要求,并按照工程的规模和风险确定具体金额;
2.保险责任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工程质量问题、第三方责任等;
3.在保险期间,如有意外事件发生,乙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并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工作;
4.如乙方未按要求投保或不按保单规定履行保险责任,甲方有权按
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
五、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协议的有效期为建筑工程施工期间;
2.如协议双方有解除的情形出现,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协
工程保险与风险管理
工程保险与风险管理
协议书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提供工程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甲方希望
与乙方进行合作,特拟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工程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投保咨询、保单申请、保险理赔等相关服务,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1.2 乙方将就甲方的项目进行风险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风险控
制建议、风险管理培训等,帮助甲方降低工程风险并提供解决方案。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准确的项目信息和需求,确保乙方能够有效地提供服务;
(2)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相应的费用;
(3)配合乙方进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工程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工作;
(4)对乙方提供的保险单据和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和确认。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需求和项目情况,提供专业的工程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
(2)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保险投保咨询、保单申请和理赔服务;
(3)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建议和培训等风险管理服务;
(4)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
第三条保密条款:
3.1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和乙方应互不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合作内容、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等。
3.2 甲方和乙方如需披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必须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并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工程合同中保险条款
工程合同中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障甲方、乙方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投保相应的保险。
第二条保险种类
1. 施工全过程保险:涵盖从工程施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全过程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材料、已完成工程等。
2. 第三方责任保险:保障因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3.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人提供意外伤害的保障。
4. 其他必要保险:根据工程特点和风险评估,可能需要的其他保险。
第三条保险金额与期限
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70%,并应覆盖整个施工周期及保修期限。具体保险期限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保修要求确定。
第四条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应承担以下责任:
1. 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或费用。
2. 合理必要的施救、修复费用或重置费用。
3. 法律规定的或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保险索赔
1. 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 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和理赔工作。
3. 保险赔偿金应优先用于事故的处理和损失的修复。
第六条保险证明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有保险的有效证明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险费支付凭证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投保或未能提供有效的保险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施工工程保险合同范本
施工工程保险合同范本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
乙方(投保人):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投保施工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
1.1 保险标的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工程、设备、物料及第三者责任。
1.2 保险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二、保险责任
2.1 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失,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2 甲方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
3.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3.2 保险费率为_______%,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四、保险期间
4.1 保险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4.2 保险期间届满前___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续保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_______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同意续保。
五、保险赔偿
5.1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2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5.3 甲方对乙方的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累计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施工工程保险合同范本
施工工程保险合同范本
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
被保险人:[施工公司名称]
一、被保险人可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以下风险进行保险:
1. 施工工程所资物财产的火灾、爆炸、雷击、风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带来的损失。
2. 施工工程过程中因工程设计、工程质量、施工程序等原因导致的造成物财产及人身伤害的损失。
3. 施工工程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等因外界不可抗力导致的施工中断所产生的损失。
4. 其他法律规定或约定的风险。
二、被保险人应当在发生保险事故的48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保险人将在接到报案后尽快进行核实,并尽快支付保险赔偿。
三、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满为止。
四、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具体金额],保险费用为[具体金额],保险费用由被保险人按约定时间支付。
五、本保险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不得私自解除保险合同或转让保险权益,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七、本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归保险人所有。
保险人:被保险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施工中常见的风险与保险条款
施工中常见的风险与保险条款在施工行业,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因素。为了保护施工人员、客户和财产免受这些风险的威胁,建筑公司通常会购买相应的保险。本文将探讨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风险以及相应的保险条款。
1. 第三方责任风险
在施工现场,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在施工过程中受伤或财产受损,建筑公司可能会面临巨额赔偿责任。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建筑公司可以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该保险通常包括对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产品责任的保护。
2. 工程意外风险
在大型施工项目中,工程意外往往是无法预测的。这些意外事件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项目延误。因此,建筑公司通常会购买工程一切险来覆盖这些风险。工程一切险通常包括对施工期间发生的意外、自然灾害以及意外损坏的保护。
3. 设备损坏风险
在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和机械很容易受到损坏。如果设备损坏导致施工工期延误或需要额外花费修理或替换,这将给建筑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为了应对这种风险,建筑公司可以购买设备损坏保险,以保护设备免受损坏、损失或被盗的风险。
4. 劳工伤害风险
建筑工人在施工现场面临着伤害的风险,尤其是在施工期间需要进行高空作业、搬运重物或与危险工具互动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劳工,并减少因工伤引发的诉讼和赔偿费用,建筑公司通常会购买劳工伤害保险。该保险可覆盖由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残疾补偿和失业补偿。
5. 环境污染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意外事件,例如土壤污染、水源污染或空气污染。这些污染事件可能引发对环境的法律诉讼以及赔偿责任。为了保护建筑公司免受这些风险的影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项必备的保险。该保险通常包括对环境污染事件引发的法律诉讼、清理费用以及赔偿责任的保护。
施工中的常见条款和风险分析
施工中的常见条款和风险分析施工合同是施工项目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并确保工作的安全和质量。在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和风险需要合理规划和分析,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完成。本
文将讨论施工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以及可能涉及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
解决方案。
一、合同条款
1. 工期
工期是施工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它规定了项目的开始和结束
日期,并确保施工方按时交付工程。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例如不可
抗力或变更指令等,工期可能会遇到延迟。合同中应定义合理的延期
条款,包括合同延期的原因、延期合同的签署程序以及与延期相关的
费用分配。
2.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合同中应明确支付的时间表
和金额,以及支付的具体方式,例如分期付款或阶段性付款等。此外,还应规定索赔和扣款的规则,以应对施工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
情况。
3. 变更指令
变更指令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情况。例如,业主可能要求增加或减
少工作范围,或者调整工程指标。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变更指令的程序
和要求,包括双方确认变更的书面文件,并评估变更对工期和费用的
影响。
4. 保险责任
建筑工程常常涉及高风险的工作,如高空作业、电气安装和危险品
管理等。合同中应规定责任和保险要求,确保施工方购买合适的保险,并在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获得适当的赔偿。
5. 品质保证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对施工质量的要求和验收标准。施工方应遵守国
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法规,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合同还应规定在
施工质量未达到标准时,业主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例如要求返工或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保险条款解析与风险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保险条款解析与风险管理保险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地降低各方面的风险,并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保险条款进行解析,并探讨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一、工程一切险
工程一切险是一项常见的建筑工程保险,它可以覆盖建筑工程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保险公司会根据施工方提供的项目信息和需求,制定相应的保险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范围等内容。
保险金额应根据工程的实际价值进行合理确定,过高过低都不利于双方的利益保护。而保险范围则应包括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比如自然灾害、工程意外事故等。
二、第三方责任险
第三方责任险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方可能对第三方人员或财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施工方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和责任范围。
保险金额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损失情况,以确保能够有效赔偿受损方。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施工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责任范围和限制。
三、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承包方应对其雇佣的工人可能因工作而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而进行赔偿的保险。承包方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和责任范围。
保险金额应根据承包方的资金情况和施工规模来确定,以充分保障工人的权益。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因工作而导致的意外伤害、职业病等,承包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责任范围和限制。
四、风险管理
除了购买适当的保险,建筑工程施工方还应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以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首先,施工方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各项安全措施。其次,施工方应进行充分的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施工合同关于保险的约定
施工合同关于保险的约定
一、保险的种类和范围
1. 保险种类:本合同施工期间,甲方应依法为其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为施工工
程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必要的保险。
2. 保险范围:保险范围应包括施工期间的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工程、施工设备及
第三者责任等。
二、保险的购买和有效期限
1. 甲方应在施工开始前,依法向保险公司购买约定的保险,并提供保险单据给乙
方查验。
2. 保险的有效期限应覆盖整个施工期间,自施工开始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日止。
三、保险理赔
1. 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
证明和资料,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 甲方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应将赔偿款项合理用于施工工程的修复和第三
者损失的赔偿。
四、保险费用的支付
1. 甲方应承担约定的保险费用,并在施工期间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按时支付。
2. 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保险责任的转移
1. 甲方在施工期间将其施工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的,应依法将其购买的保
险权益转移给受体,并书面通知乙方和保险公司。
2. 甲方未依法转移保险权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甲方如需要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和保险公司,并征得乙
方的同意。
2. 甲方未提前通知或未征得乙方同意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约定
1. 甲方应确保其购买的保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 甲方未依法购买保险或保险无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合同工程保险的约定
施工合同工程保险的约定
在现代建筑工程管理中,通过施工合同明确工程保险的相关事项已成为标准做法。一个完
备的施工合同应该包含对工程保险的具体约定,以确保在发生不可预见的风险事件时,相
关方能够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以下是一份施工合同中工程保险约定的示例:
第一条保险目的
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降低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损失,本合同特设立工程保险条款。
第二条保险种类
甲方应投保以下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第三方责任险)、施工机具设备保险、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等。具体险种及保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自工程施工开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若工期延长,应及时办理保险期
限的延长手续。
第四条保险费用
保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其费用计入工程成本。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第五条保险赔偿
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甲乙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现
场勘查和索赔工作。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应用于事故损失的修复或赔偿。
第六条保险责任免除
对于因甲方或乙方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或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常规磨损、自然损耗以及保险条款中列明的其他免责情形也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第七条争议解决
关于工程保险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签订地
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处理。
通过上述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工程保险在施工合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为
工程项目提供了风险保障,也为参与方提供了一个明确的风险管理框架。当然,具体的保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保险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保险
第一条:保险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管理,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工程进行投保,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及双方的经济利益。
第二条:保险种类
甲方应为本工程项目投保以下险种:
1. 施工全过程保险;
2. 第三方责任保险;
3. 施工设备保险;
4. 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险种。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投资额和潜在风险合理确定,并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第四条: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工程损失;
2. 施工过程中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 施工设备的损坏或灭失;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保险期限
工程保险的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需续保,甲乙双方应提前协商一致。
第六条:保险索赔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处理索赔事宜。
第七条:保险证明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及相关证明文件给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投保或未能及时提供保险证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关于工程保险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协议鉴于甲方作为建设单位,拟与乙方作为承包商合作开展建筑工程项目,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双方的利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险范围和责任
1.1 本次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等。
1.2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并提供保险公司的承保函以确保施工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第二条保险责任范围
2.1 本次施工质量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以下风险:
2.1.1 设计缺陷,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设计文件中的错误、瑕疵等;
2.1.2 施工不当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艺、标准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2.1.3 材料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劣质材料、材料性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2.1.4 工程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导致的工程损失;
2.1.5 其他与工程施工质量相关的责任。
2.2 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负责赔偿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不包括超出保险范围的其他损失。
第三条保险费用和索赔程序
3.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用,并提供相应的保险费发票。
3.2 甲方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据支持,以便乙方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
3.3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协助甲方完成索赔程序。
工程合同关于工程保险约定
工程合同关于工程保险约定
一、保险目的与基本原则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减轻因意外事件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保险。通过保险机制,将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以实现风险共担。
二、保险种类与范围
根据本工程特点,甲乙双方应至少投保以下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人意外伤害险等。具体保险种类和范围需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
三、保险责任与金额
1. 建筑工程一切险:该险种应对建筑物本体、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全面覆盖。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工程总造价。
2. 第三者责任险:涵盖因施工导致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保险金额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潜在风险合理设定。
3. 建筑工人意外伤害险:为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障。保险金额需符合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四、保险期限与生效时间
保险期限应覆盖整个工程建设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险合同应在工程开工前签订并生效,确保从施工开始到结束期间的风险得到保障。
五、保险费用与支付方式
保险费用由甲方预先支付或由乙方垫付后由甲方报销。具体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以避免后续纠纷。
六、保险索赔与赔偿处理
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索赔。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相关索赔手续。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应用于事故的损失修复,不得挪作他用。
七、违约责任
若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
工程施工合同保险责任
工程施工合同保险责任
工程施工合同保险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合同中规定的保险责任进行保险的一种方式。保险责任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本身的损失、工程期间的第三者责任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保险责任的明确对于合同双方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工程本身的损失
建筑工程本身的损失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建筑工程本身损失的情况。根据工程施工合同保险的规定,承包商应当对建筑工程本身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具体包括:
1. 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建筑工程损失。
2. 意外事故:如施工过程中的坍塌、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导致的建筑工程损失。
3. 其他原因:如建筑工程本身的质量问题、设计问题等导致的损失。
二、工程期间的第三者责任
工程期间的第三者责任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根据工程施工合同保险的规定,承包商应当对工程期间的第三者责任承担保险责任。具体包括:
1. 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责任。
2. 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3. 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原因导致第三者合法权益受损的责任。
三、保险责任的承担方式
工程施工合同保险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承包商自行购买保险,另一种是由业主购买保险。具体方式可根据合同双方的需求和协商确定。
1. 承包商自行购买保险:承包商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自行购买相应的保险,对工程本身的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进行保险。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当将保险合同副本提交给业主备案。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指在施工合同中常见且适用的条款。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施工合同
通用条款:
1. 合同双方:明确双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2. 工程描述:描述具体的工程项目,包括工程地点、规模、内容、进度和质量要求等。
3. 合同价款:确定工程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包括工程款的分期付款安排和付款期限等。
4. 变更和调整:规定如何处理工程变更和调整,包括变更的程序、费用和影响等。
5. 施工期限:确定工程的开始和完成日期,并约定延期和违约责任等。
6. 材料和设备:规定材料和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包括质量要求、供货和验收等。
7. 质量保证:约定施工方的质量保证期限和责任范围,以及施工方在质量问题发生时
的修复和补救措施。
8. 赔偿和责任: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包括违约方应支
付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等。
9. 保险和风险分担:确定各方在工程期间的保险责任和风险分担方式。
10. 终止和解除: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双方违约、协商解除和裁决等方式。
以上是一些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具体的条款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约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进行必要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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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工程风险与保险
General condition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project risk and ins uranc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工程风险与保险
前言: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本文档根据施工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15 工程风险与保险
15.1 发包人风险
15.1.1发包人风险范围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本合同中属于发包人风险的情形包括:
(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工程所在国内的暴乱、暴动、叛乱、恐怖主义、革命、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导致政府命令戒严或停止经营业务的混乱或者事件,或内战;
(3)承包人人员及承包人和分包商的其他雇员以外的人员在工程所在国内的暴乱、骚动、罢工或混乱;
(4)工程所在国内的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污染但可能由承包人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
(5)由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飞行装置所产生的压力波;
(6)除合同规定以外发包人使用或占有的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
(7)由发包人人员或发包人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
15.1.2发包人风险的后果
如果因发包人的风险导致了工程、货物或承包商的文件的损失或损害,则承包商应尽快通知监理工程师,并且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弥补此类损失或修复此类损害。
如果为了弥补此类损失或修复此类损害使承包商延误工期和(或)招致了费用,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15.2 承包人风险
自按照本合同第6.1款[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日期至按照本合同第13.3款[竣工日期]确定的竣工日期,除按照第15.1款[发包人风险]确定的发包人风险以及第15.3款[不可抗力]范围以外的其他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15.3 不可抗力
15.3.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前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性质和等级。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4.4款[确定]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19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办理。
15.3.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5.3.3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承担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5.4 保险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其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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