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重点污染源监测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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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重点污染源监测季报
(二○○八年一季度)
一、监测概况
●监测依据
根据2001年修订的《太原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定量考核监督监测有关规定》以及并环发[2003]88号文《关于做好2003年度重点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定量考核监督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二○○八年一季度,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太原市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监测频次
工业废水目标责任制考核共12个企业,12个企业全部排污口的工业废水各项目监督监测均为每月一次。工业废气共涉及17重点企业,监督监测工业锅炉为1次/季;采暖锅炉只在冬季监测1次;窑炉(工业粉尘)为对占排放总量80%以上的主要污染源监测1次/季,其它仍为2次/年;煤质分析为1次/月;工艺尾气监测涉及3个企业,监督监测为每季一次;焦炉废气涉及6个企业,监督监测为每季一次。
同时,各企业的监测部门也分别对各自的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进行了自测。工业废水目标责任制考核企业自测频率为:10次/月。工业锅炉自测频率为1次/季,窑炉(工业粉尘)自测频率为1次/半年,煤质分析自测频率为3次/月。工艺尾气自测频率为3次/月。焦炉废气不要求自测。
●实测情况
2008年1季度目标责任制企业工业废水实测12家的18个排口(含南堰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气中工业锅炉(窑炉)实测17家,96台次;煤质分析实测8家;工艺尾气实测3家3种尾气。焦炉废气实测6家企业的15座焦炉。
二、执行标准及统计方法
●执行依据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达标统计方法按照2003年修订的《太原市工业企业环境
保护定量考核监督监测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重点工业污染源外排工业废水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工业废气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及焦炉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标准见表1。
表1 重点污染源企业执行标准一览表
三、工业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1、废水排放量情况
根据11个重点源目标责任制考核企业17个排污口的废水排放量统计结果(太化公司南堰污水处理厂另行统计),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源企业废水排放量所占比例情况见表2。其它企业废水排放量情况详见附表1。
本季全部外排废水达标排放的企业有:晋西机器厂、太原重型机器厂、太化股份公司焦化厂、太化股份公司硫酸厂和新东方铝业有限公司等5个企业;全部外排废水呈超标排放的为太化股份公司氯碱分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煤炭气化公司、太化股份集团公司合成氨分公司和蓝星化工厂外排废水属部分达标。
2、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全市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见表3,其它污染物排放量情况详见附表1。
由表3可知,本季度重点源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和总氰化物排量最大企业均为太化股份公司合成氨分公司。
表3 2008年1季度重点源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3、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值超标情况
本季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值超标情况见表4,其它污染物浓度值情况见附表2。
表4 2008年1季度重点源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值超标情况
四、工业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1、工业锅炉、窑炉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对17家重点源企业统计,2008年1季度所测试的工业锅炉共39台次、
窑炉57台次。详见表5。
表5 2008年1季度太原市重点源企业大气污染物监测情况统计表
●所测各企业工业锅炉39台次(烟尘、二氧化硫),其中达标31台次,达标台次占79.49 %。
●所测各企业窑炉(粉尘)57台次,其中达标56台次,达标台次占98.25 %。
2、煤质分析
●2008年1季度共对8家重点企业进行煤质分析,分析结果详见表6。
表6 2008年1季度重点源企业考核煤质分析统计表
●电厂锅炉燃煤硫份: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发电厂、太原第一热电厂3个月,太原第二热电厂新厂2、3月、太原东山电厂和太原煤气化公司矸石电厂1、2月小于1.0%。
●生产锅炉燃煤硫份:晋西机器厂、太化股份公司合成氨分公司3个月均小于1.0%。太原重机厂3个月均大于1.0%。
3、工艺尾气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对3个企业3种工艺尾气监测结果统计(见附表5)。2008年1季度太原市重点源工艺尾气排放总量共75001.92万标立方米,达标率18.50%。
●污染物季排放总量为96.57吨,其中排放量最大的污染物是太化公司化肥厂硝酸尾气中的氮氧化物,季排放量为75.17吨,占总排放量的77.84%。详见附表5。
4、焦炉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所测6个企业15座焦炉中,颗粒物和苯并(a)芘二项指标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苯可溶物有14座焦炉达标,达标率为93.33%。详见表7。
表7 2008年1季度重点源焦炉顶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五、结论
1、2008年1季度太原市重点污染源目标责任制考核企业工业废水监测统计结果表明:
●11个企业工业废水季排总量为298.56万吨,达标水量为205.23万吨,约占68.74%。其中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排污大户,其废水排放量占季排废水总量的38.49%。
●主要污染物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挥发酚和总氰化物排放量最大的企业均为太化股份公司合成氨分公司。
●主要污染物悬浮物和化学需氧量的最高浓度值均出现在太化股份公司氯碱分公司总排口,分别超标0.1倍和2.23倍;氨氮的最高浓度值出现在太化股份公司合成氨分公司总排口,超标0.15倍;石油类的最高浓度值出现在太化股份公司焦化厂南排口,未超标;挥发酚和总氰化物的最高浓度值均出现在太原煤炭气化公司总排口,分别超标1.72倍和0.19倍。
●太化集团公司南堰污水处理厂季排废水量约为354.57万吨,所测污染物的浓度值均未超标。
2、2008年1季度17家重点源企业所属工业锅(窑)炉监督监测结果表明:所抽测的39台次锅炉中31台次达标,达标台次占79.49%;所抽测的57台次窑炉中56台次达标,达标台次占98.25%。
3、2008年1季度8家企业煤质分析结果表明:
电厂锅炉燃煤硫份: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发电厂、太原第一热电厂3个月,太原第二热电厂新厂2、3月、太原东山电厂和太原煤气化公司矸石电厂1、2月小于1.0%。
生产锅炉燃煤硫份:晋西机器厂、太化股份公司合成氨分公司3个月均小于1.0%。太原重机厂3个月均大于1.0%。
4、工艺尾气监测结果表明:
根据对3个企业3种工艺尾气监测结果统计(见附表5)。2008年1季度太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