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沥青运输车产品企业标准文本 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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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沥青运输车产品企业标准文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态沥青运输车的产品型号及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二类底盘改装的液态沥青运输车(以下简称沥青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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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3847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4053.1-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机械电气设备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935 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
GB/T 9417-1988 汽车产品编号规则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12676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T 13594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GB 15084 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GB 15741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GB 15084 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GB 17691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式(中国Ⅲ、Ⅳ、Ⅴ阶段)
GB/T 18411 道路车辆 产品标牌
GB 19151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GB 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 23254 货车及挂车 车身反光标识
GB 25990 车辆尾部标志板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B/T 5943-1991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QC/T 252-1998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 484-1999 汽车 油漆涂层
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811-2009 沥青道路微波养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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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29104-2013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度的限值
3 产品分类及技术参数
3.1 产品分类
3.1.1 型式
后轮驱动平头驾驶室,罐式运输类专用车。
3.1.2 型号
产品型号按GB/T 9417-1988和GB/T 17350的规定进行编制。
3.1.3 型号说明
NSJ 5 31 0 GLY
沥青运输车用途特征代号
设计序号
总质量代号(31t)
专用汽车代号
企业代号
3.2 产品技术参数
见表1。
表1 产品型号技术性能参数
产品型号 NSJ5310GLY 备注
长 mm 11200
外形尺寸
宽 mm 2500
高 mm 3690
总质量 kg 31000
整备质量 kg 15000
前/后(空)kg 3600/3600/7800
轴载
前/后(满)kg 6500/7000/17500
轴距 mm 1800+3825+1350
轮距 mm 2041/2041/1830/1830
前悬/后悬 mm 1500/2725
接近角/离去角 (°) 19/13
最小离地间隙 mm 240
最大爬坡度 (%) 30
最小转弯直径 m ≤22
最高车速 km/h 82
最低稳定速度 km/h ≤30
直接档加速时间(30-50km/h) s 50
容积 m3 21
最大充装率 % 90
保温性能(降温速度) ℃/h ≤3
加热速度 ℃/h 10
轮胎规格 12.00R20 16PR
底盘型号 ZZ1317N3667E1L
发动机型号 T10.34-50
发动机型号 kw 250
3.3 主要总成
沥青车主要由汽车底盘、罐体、卸料系统、加热系统和液压系统等组成的。
3.3.1 底盘
选用已定型二类底盘,底盘型号ZZ1317N3667E1L,轴距1800+3825+1350mm,发动机T10.34-50。
3.3.2 罐体
由Q345钢板成形、焊接而成,有效容积21立方米,分成三仓。
4 技术要求
4.1 整车
4.1.1 沥青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和验收。
4.1.2 沥青车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沥青车零部件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工装配。
沥青车产品出厂其关键件应与其批准的状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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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沥青车装配调整和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沥青车所属零部件应齐全完整、装配正确、连接牢固;
b)车体应周正,车缘左右对称部位的高度差不应大于30mm;车厢的纵向中心平面相对于底盘的
纵向中心平面在车厢全长范围内的偏移量不应大于5mm;
c)外露钣金件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变形及凹凸不平;
d)焊接件应符合JB/T 5943-1991的规定,焊缝应均匀、平直,无夹渣、气孔、咬边、飞溅、裂
纹、焊穿、漏焊等缺陷;
e)外露黑色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镀层及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 625-1999的要求;油漆
应符合QC/T 484-1999的要求,油漆涂层应附着牢固,漆膜色泽均匀、光滑平整,无流痕刷痕、鼓泡、发花、针孔、裂纹、皱皮、露底、颗粒等缺陷;
f)联接件、紧固件应连接可靠,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g)油路、电路等管线应夹持牢固,排列整齐;导线穿过金属孔洞应加以防护;管线不应与运动
部件发生摩擦或干涉;
h)沥青车外部和罐体内部不应存在任何使人致伤的尖锐凸出物;
i)沥青车各操纵件应操作方便、灵活、可靠;
j)沥青车各活动摩擦关节处应配置润滑装置,并应按规定加注润滑脂或润滑油。
4.1.4 沥青车电气设备安全应符合GB/T 5226.1的要求,电器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 4208规定的IP43,各控制装置与元件应动作灵敏、显示准确、安全可靠。
4.1.5 沥青车应配置沥青泵送系统进行卸料,并应能实现对罐内沥青进行循环,泵送系统应密封可靠。
泵送系统应采用导热油加热系统;加热系统应密封可靠,并应能吸收烟气余热。
4.1.6 沥青车侧面防护装置和后下部防护装置应符合GB 11567的要求,沥青车飞溅系统应符合GB 34659-2017的要求。
4.1.7 沥青车的制动结构应符合GB 12676的要求,制动性能应满足GB 7258的要求,沥青车应装备符合GB/T 13594 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
4.1.8 沥青车照明及信号装置应符合GB 4785的规定;沥青车反光标识粘贴应符合GB 7258和GB 23254的要求,橙色反光带粘贴应符合GB 7258和GB 20300的要求。
沥青车应按GB 7258的规定安装符合GB 25990要求的尾部标志板。
4.1.9 沥青车号牌板应符合GB 15741的要求。
4.1.10 沥青车后视镜应符合GB 15084和GB 7258的要求。
4.1.11 沥青车侧倾翻角应符合GB 7258 的要求。
4.1.12 沥青车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
4.1.13 沥青车两侧应各配备一只不小于4kg的车用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应符合GB 4351.1的规定;灭火器应固定可靠,取用方便。
4.1.14 沥青车应备有符合GB 19151规定的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4.1.15 沥青车在运行(行驶和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仪表、信号及照明应显示正确;
b)底盘发动机水温、油温及制动管路气压应正常,无渗漏现象;各操纵及转向功能应正常,
无异响现象;车辆制动应动作可靠、反应灵敏,无异常现象;
c)车辆行驶制动灵敏、可靠,操纵及转向功能应正常,行驶稳定,底盘应无异响异振现象;
d)各联接部位不应松脱,上装与底盘不应发生串动;
e)液压系统不应出现渗漏、破裂,局部膨胀及接头脱开等现象;
f)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应发生自动卸料或加热现象;
g)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扶梯和防护栏不应发生脱落现象;
h)各操作手柄应灵活、可靠,使用时不应互相干扰,不因振动而离位。
4.1.16 沥青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符合GB 1495的规定;驾驶员和操纵室耳旁噪声应符合GB 7258的要求。
4.1.17 沥青车排放应符合GB 17691和GB 3847的规定。
4.2 罐体
4.2.1 罐体内应设置防波板,相邻防波板及防波板与相邻封头之间的容积应不大于7.5m3;其底部与顶部应能使各仓相通,并应便于人员进出。
4.2.2 罐体顶部应设有人孔。
人孔形状宜为圆形或椭圆形,圆形人孔的直径应不小于500mm;人孔应设顶盖进行封闭,顶盖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应能防止雨水落入或渗入。
两个人孔之间应设置防滑通道,并应设置折叠护栏,护栏升起后高度应不低于1100mm,护栏升起与收回时应锁定牢靠。
4.2.3 罐体后端面最低位置应设置卸料管口,应确保罐内沥青能通过该管口全部流出。
4.2.4 罐体外侧应设置有上下罐体的扶梯,人孔处应设置进入罐体的扶梯,扶梯应符合GB 4053的要求。
4.2.5 应在罐体上部设置管状结构呼吸管,呼吸管通径不应小于65mm,呼吸管口上平面应高于最高液面100mm;吸管尾部应伸出罐体底部外蒙皮。
4.2.6 罐体应设置液位显示、满位报警及温度显示装置。
4.3 液压系统
4.3.1 沥青车液压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配管等应符合GB/T 3766中的有关规定。
液压元件应符合GB/T7935的规定。
4.3.2 液压系统工作时,液压油箱内的最高起油温不得超过80℃;在作业可靠性试验中,油箱内液压油温升不应超过45℃。
4.3.3 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限值应符合QC/T 29104的规定。
4.4 加热系统
4.4.1 加热系统管道应布置在罐体内贴近罐底部位,并应与罐体底部留有一定的空隙;应能保证烟气流动通畅,管道不应存在渗漏。
4.4.2 加热系统应采用轻柴油燃烧器,燃烧器应点火方便,运行平稳可靠;燃烧器烟囱应紧贴罐体端面,材料应使用耐候钢,排烟口应设置防雨装置。
5 试验方法
按QC/T 252-1998和QC/T 811-2009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沥青车的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
6.2 型式试验
6.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时;
b)产品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c)产品的设计、材料和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影响到产品性能时;
d)监督检验与定型试验有重大差异时。
6.2.2 型式试验按QC/T 252-1998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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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出厂检验
沥青车应经本公司出厂检验部门逐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检查项目按下列:
a)外形尺寸
b)整备质量;
c)卸料系统密封性;
d)排烟口防雨装置;
e)危险品标志;
f)防护栏安装位置;
g)车辆制动;
h)号牌板安装尺寸
i)标准中的4.1.3、4.1.8、4.1.13-4.1.15、4.1.21、4.2.2-4.2.3。
6.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时产品若有不合格项,应判为不合格;不合格项允许返工返修,直至检验合格。
7 标志
7.1 沥青车识别代号(VIN)按GB 7258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沥青车应安装符合GB 20300规定的危险品标志牌、安全标示牌。
7.2 标牌应符合GB/T 18411-2001和GB 7258的规定。
7.3 其它标志按GB 7258执行。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产品运输时应采用自驶方式上、下车(船)。
若必须用吊装方式装卸时,应确保产品不被损伤。
8.2 产品长期停放时,应将发动机冷却水和燃油放尽,卸尽灌内沥青,切断电源、关闭门窗,放置于通风、防潮及有消防设施的场地内,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
9 产品随行文件
9.1 随行文件至少包含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并能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及明确保修期。
9.2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9969-2008和GB 725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