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土石方爆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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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F---2000---001 合同编号:
土石方劳务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北京蓝天建筑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五工程处乙方(承包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土石方劳务承包施工合同
(单价包干)
本合同书由北京蓝天建筑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五工程处(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商定并签署。
鉴于甲方承建山海关港续建工程填海土石方运输工程,因施工需要,经双方协商,拟由乙方进行劳务承包,甲方通过并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目土石方爆破的承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1、合同各方:
1.1 本合同的甲方是:北京蓝天建筑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五工程处
负责人:牛建彬
授权现场管理代表:项目经理
1.2 本合同的乙方是:
负责人:
施工现场代表:
合同书面函件送达地址:传真:
2、合同项目范围
2.1合同工序名称、项目范围山海关续建工程填海工程所需土石方的土石方爆破
2.2工程量清单和工序内容:合同量为填海所需的石方500万立方米,工序为土石
方山体爆破。
3、承包方式
3.1 合同范围内的项目,采取综合单价包干。
3.2 综合单价,是包括了该项目各子项目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保险、税费(个
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临时设施、施工水电等,以及明示和隐藏的子目等所有相关费用,并已得到双方确认的合同单价。
3.3 本合同采取综合单价包干。在执行期间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任何一方不得以任
何理由变更单价。
4、合同价格:
4.1 经双方确认的合同单价为:元/立方米,全部合同总价为:万元(大
写人民币:元)。
4.2机械进场费:共计元(进场机械按乙方承诺的机械进场清单执行)。4.3 预付款:按月计划的30%支付乙方预付款,并从其计量款中扣回。
5、材料供应
5.1 本工程运输一项设立甲供材料,乙方在爆破中所需的火工材料一律由甲方进行采
购和供应(乙方执行业主指定的火工产品价格,)。
6、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
6.1 适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国家相关安全和施工规范以及火工器材的管理和使用法规。
7、验工计价
7.1 本合同项目实行每十日验工计价,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7.2 乙方同意并执行,只有经甲方授权代表最终签认并加盖甲方项目部印章的验工计
价单,才是证实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之唯一凭证,甲乙双方均按此要求办理验工计价。
8、支付条款
8.1 乙方持有效验工计价单及合同书,向甲方办理付款。
8.2按每十天完成项目验工计价,扣除应扣费用后,支付乙方工程款。
9、履约保证金
9.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现金200 万元。由甲方财务逐次从每次应付给乙方的款
项中扣出当次计价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扣至约定保证金金额为止(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9.2保证金的退还:合同项目完工后,乙方应按规范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报告书,
双方无异议或协商一致后办理结算签认书。乙方凭结算签认书、合同书、履约评定意见表进行末次验工计价清算,办理退场手续,同时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0、安全保证金
10.1本合同安全保证金为现金100 万元。由甲方财务逐次从每次应付给乙方的款
项中扣出当次计价总额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直至扣至约定保证金金额为止(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10.2保证金的退还:合同项目完工后,乙方应按规范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报告书,
双方无异议或协商一致后办理结算签认书。乙方凭结算签认书、合同书、安全评定意见表进行末次验工计价清算,办理退场手续,同时退还乙方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11、工期
11.1开工日期:2007年5月20日。
11.2完工日期:2009年1月19日。
11.3进场日期以甲方的进场通知为准,工期依此提前或顺延。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合同文件
1.1合同文件组成:
以下合同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效力。
1.1.1本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任何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协议;
1.1.2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项目进度、安全整改指令;
1.1.3对本合同条款的补充;
1.1.4甲方提供的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文件;
1.1.5双方签认的验工计价单、材料领用单、机具租赁签认单;
1.1.6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承诺书、机械设备表。
1.2 解释顺序:
上述1. 1中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矛盾或歧义时,应以顺序
在先者为准。同时,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须经过与订立本合同相同之程序方才有效。
2、驻施工现场代表
2.1 甲方现场代表:
2.1.1 甲方授权的施工现场代表为该项目负责人,甲方授权代表的变动以甲方人事命
令为准。
2.1.2 甲方授权代表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甲方权利,负责处理对乙方项目
施工具体事务。
2.1.3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执行合同,督促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 乙方现场代表
2.2.1 合同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应指定驻施工现
场代表,并向甲方提交委托书或任命书。乙方的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必须明确授权该代表有权合法地代表乙方行使本合同权利、履行本合同义务。
2.2.2 乙方指派的驻施工现场代表为:
姓名:职务:技术职称:联系电话:
2.2.3 乙方现场代表所作出的认同和承诺即视为乙方的认同和承诺。乙方对乙方现场
代表的工作行为向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的书面要求、请求和通知由乙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经甲方现场代表签收后方可生效。
2.2.4 乙方现场代表必须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安全指
令及施工情况发出的整改通知及要求组织施工。
乙方现场代表拒收甲方指令、通知等文件或不执行甲方指令和通知等文件的,视为违约,每次违约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