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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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部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部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部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工程部门的实际运作情况,制定本结算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部门的结算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部门的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本结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门的结算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结算、账目审核、款项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门的结算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项目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工程部门结算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进行,不得擅自调整结算标准和处理方式。

第五条工程部门结算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公司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工程部门结算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项目结算第七条项目结算是工程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必须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和规定程序进行。

第八条工程部门在项目结算过程中,应当做到及时、准确,确保项目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项目结算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结算审批流程,确保结算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工程部门应当配合公司财务部门进行项目结算的监督和审查,保障公司的利益。

第三章账目审核第十二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账目审核制度,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账目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部门应当配合公司财务部门进行账目审核工作,确保账目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工程部门应当对账目审核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提高账目审核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款项支付第十六条工程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款项支付,不得擅自调整支付标准和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款项支付审核制度,确保款项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八条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款项支付的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款项支付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九条工程部门应当配合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款项支付的监督和审查,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05•【字号】怀政办发〔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23〕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5日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规范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以及国家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政府性资金为主体(占项目总投资50%及以上)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其资金来源包括:(一)中央、省级投资补助资金;(二)市本级预算资金;(三)主权外债资金;(四)以本级财政性资金为还款来源的政府债务资金。

以上资金来源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项目(含土地收储项目中工程项目),各融资平台公司1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工程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项目预算评审、结算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适用本办法。

投资额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和各融资平台公司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开展审核或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复核),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提高结算工作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及时、完整、准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结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

(二)公平公正:结算工作应确保各方权益,做到公平、公正。

(三)及时准确:结算工作应确保及时、准确,避免争议和纠纷。

(四)保密原则:结算工作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应予以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结算工作,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三)协调解决结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对结算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核、核算、编制和报送工作。

(二)负责结算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三)协助解决结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结算流程第七条工程项目结算流程:(一)工程量审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量准确。

(二)工程款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对审核通过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计算工程款。

(三)工程款支付:根据结算结果,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四)结算资料归档:对结算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四章结算管理要求第八条工程项目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第九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

(二)具备一定的财务、审计、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工程项目结算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结算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二)结算流程规范、透明。

(三)结算工作及时、高效。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负责对结算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项目结项流程说明

项目结项流程说明

项目结项流程说明项目结项是指项目在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后的总结和收尾工作,是项目管理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

项目结项流程的目的是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结束,并且为项目的成果和经验教训的总结提供有效的支持。

下面将详细介绍项目结项流程的各个环节。

一、项目验收。

项目结项的第一步是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是指项目团队向项目发起人或者项目发起机构提交项目成果,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结项阶段。

项目验收的内容包括项目目标是否达成、项目成果是否符合要求、项目交付物是否完整、项目质量是否合格等。

验收通过后,项目才能进入结项阶段。

二、项目总结。

项目总结是项目结项的重要环节。

项目团队需要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的总结,包括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项目过程的管理情况、项目成本的控制情况、项目风险的应对情况等。

项目总结需要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的整体情况,为项目的结项提供充分的依据。

三、成果交接。

项目结项后,项目团队需要将项目成果交接给项目发起人或者项目发起机构。

成果交接包括项目文档、项目代码、项目资料等。

项目团队需要清晰地标明每个成果的内容和用途,确保成果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和保管。

四、经验总结。

项目结项后,项目团队需要对项目的经验进行总结。

经验总结包括项目管理经验、技术经验、团队协作经验等。

项目团队需要将项目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为今后类似项目的开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五、项目结项报告。

项目结项的最后一步是撰写项目结项报告。

项目结项报告是对整个项目的总结和成果的展示,需要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成果、经验教训等内容。

项目结项报告需要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的整体情况,为项目的结项提供完整的证明和依据。

六、项目结项审批。

项目结项报告完成后,需要提交给项目发起人或者项目发起机构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项目才能正式结项。

项目结项审批需要对项目的成果和经验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项目的结项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七、项目结项公示。

项目结项审批通过后,项目结项信息需要进行公示。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结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般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明确结算主体: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明确各自的结算主体资格。

发包方负责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承包方应提供与工程款项相关的有效凭证和资料。

2. 确定结算依据:工程项目的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等因素进行。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图纸、规范等资料,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3. 明确结算程序:工程项目的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一般程序包括: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发包方审核工程结算资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款项、签订工程结算书等。

4. 规定结算周期:工程项目的结算周期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合同约定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工程项目的结算周期可分为按阶段结算、按月结算、按季度结算等。

5. 保障结算款项: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周期,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承包方应确保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以保障工程款项的顺利支付。

6. 处理结算争议:在工程项目的结算过程中,如双方对工程款项存在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

总之,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

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程项目的结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
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完结流程管理

项目完结流程管理

项目完结流程管理项目完结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标志着项目的正式结束,同时也意味着项目团队可以开始新的工作。

项目完结流程管理是确保项目完结顺利进行的关键,它包括一系列的步骤和活动,需要项目经理和团队成员共同合作,以确保项目完结的顺利进行。

项目完结流程管理的步骤包括:1. 确定项目完结的标准和条件,在项目启动阶段,就需要确定项目完结的标准和条件。

这些标准和条件可以包括项目的交付成果是否符合客户需求、项目预算是否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等。

只有当项目满足了这些标准和条件,才能进行项目完结流程管理。

2. 制定项目完结计划,项目完结计划是确保项目完结流程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

项目经理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包括项目完结的时间表、责任人、活动安排等。

这样可以确保项目完结流程管理有条不紊地进行。

3. 完结前的准备工作,在项目完结之前,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

这包括整理项目文档、清理项目资料、收集项目团队的反馈意见等。

这些准备工作可以为项目完结流程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

4. 进行项目完结流程管理,一旦准备工作完成,就可以开始项目完结流程管理。

这包括进行项目评估、总结项目经验教训、向客户交付项目成果等。

在这个阶段,项目经理需要与项目团队成员密切合作,确保项目完结流程管理按计划进行。

5. 完结后的总结和反馈,项目完结后,需要进行总结和反馈。

这包括对项目进行评估,总结项目经验教训,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等。

这些总结和反馈可以为未来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项目完结流程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个完整的项目完结流程管理可以确保项目完结顺利进行,同时也可以为未来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

因此,项目经理和团队成员都需要充分重视项目完结流程管理,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完结。

工程项目结决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决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工程结算管理,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结算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创效的目标,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结算暂行办法》以及集团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工程结算管理。

三、定义1. 工程竣工结算(简称工程结算):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将竣工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办理最后工程价款结算,作为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最终工程款的依据。

2. 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

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

3. 目标结算额:是结算领导小组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具体收益情况研究确定的,力争达到的工程结算值。

4. 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字证明。

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5. 工程索赔(简称索赔):是指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补偿施工中给承包商带来的,不属于承包商承担的费用损失。

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

四、组织机构与管理1. 成立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结算工作的总体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下设结算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程结算工作。

3. 结算办公室负责组织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审批和支付等工作。

4. 各项目部设立结算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

五、结算程序1.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结算申请。

2.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 施工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修改和完善。

4.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工程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 施工单位将工程结算资料报结算办公室审核。

6. 结算办公室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建工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建项管V 2014> 14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积极推进以绩效为导向的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加快结算进程,提高项目利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要求二级单位及项目部在项目施工过程及结算活动中,坚持以效益为导向,以合同为依据,始终秉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是指与建设单位自工程中标至竣工结算全过程的结算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集团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名义中标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安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参股子企业亦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集团公司项目经济管理中心职责与权限(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合同、结算等方面的各项规定。

(二)建立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体系,修订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三)负责对集团内各二级单位下达年度结算指标,监督、考核、评价二级单位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集团内各二级单位工程项目结算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及服务。

(五)负责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进行过程跟踪检查、指导、监(六)负责对以集团名义中标工程项目与结算相关文件用印、结算报出及结算定案的审核。

第六条二级单位工作职责与权限(一)依据本办法及企业实际情况,制订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结算实施细则。

结算实施细则中应包括二级单位法人负责制、项目经理主责制、结算报出审核制、洽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制度。

(二)负责完成本单位年度结算指标工作。

(三)对工程项目结算工作进行管理、检查、指导、监督、审核、考评。

(四)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后评价工作。

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是评估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有效性。

本文档旨在制定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管理办法,确保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成果的价值。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从事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和要求1. 项目结题验收应遵循科学、公正、规范的原则,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验收程序包括申请提交、验收评估、成果汇报、现场考察等环节。

3. 验收评估应根据项目的目标、任务和成果,评估项目的科研水平、创新性、实用性等方面。

4. 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申请,并提供项目的研究成果、论文、报告等相关材料。

5. 验收评估团队应由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确保评估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6. 验收评估团队应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成果。

四、结题验收结果1. 结题验收结果应按照科学、公正、规范的原则进行评定。

2. 结题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评估意见应声明评估理由和依据。

3. 通过的项目应按时完成结题手续,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的归档和报告。

4. 不通过的项目应明确不通过的原因,并给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结题验收结果应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并保留相关验收材料及记录。

本文档为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管理办法,为确保结题验收工作的规范和科研项目的质量提供了指导。

按照本办法执行,有助于保障项目的有效性和成果的价值,促进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

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项目经理部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项目经理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

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总工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二、结算原则准确、及时结算;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合同文件;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各部门的扣款资料;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

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具体金额;每月27日前,协作单位提交当期的增值税发票,并签字确认结算审核结果;结算人员把结算资料录入工程项目管理平台,通知相关人员网上审批;每月30日前,完成项目会签,根据会签结果登记结算台帐;完成相关工作后,将结算资料提交财务处。

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规范结决算流程,提高结决算工作质量,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结决算工作的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结决算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

(三)真实准确:结决算数据应真实、准确,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高效便捷:优化结决算流程,提高结决算工作效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工作:(一)建筑工程项目结决算;(二)安装工程项目结决算;(三)市政工程项目结决算;(四)水利工程结决算;(五)其他工程项目结决算。

第三章结决算程序第五条工程项目结决算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确认工程合格。

(二)编制结决算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结决算报告,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算金额等。

(三)审核结决算报告: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结决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签订结决算协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结决算金额达成一致后,签订结决算协议。

(五)支付结决算款项:建设单位按照结决算协议,向施工单位支付结决算款项。

第四章责任与义务第六条建设单位责任:(一)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合格;(二)负责编制结决算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三)负责审核结决算报告,确保报告的合规性;(四)负责签订结决算协议,确保协议的合法性;(五)负责支付结决算款项,确保款项的及时性。

第七条施工单位责任:(一)负责编制结决算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二)负责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三)负责签订结决算协议,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四)负责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结决算款项的支付。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结决算监督与检查制度,确保结决算工作的合规性。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旳管理,及时完成项目研究,提高研究质量,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旳规定,特制定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流程包括以下环节:制作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材料印制规范》印制装订结项材料,送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所在单位审核。

由财务部门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所有结项材料。

不符合结项要求旳,退回项目负责人;符合结项要求旳,完善结项材料旳签章等手续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规划评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科联规划评奖办)。

市社科联规划评奖办审核。

市社科联规划评奖办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

不符合条件旳,退回报送单位旳科研管理部门;符合条件旳,予以受理并登记。

登记后,项目符合免于鉴定条件旳,由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召开结项工作会议。

科研相似度鉴定。

市社科联规划评奖办组织对结项材料进行科研相似度鉴定。

科研相似度超过20%旳,返回重新修改,并做不良记录;通过科研相似度鉴定旳,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鉴定。

遴选鉴定专家。

市社科联规划评奖办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专家遴选办法》遴选结项鉴定专家。

特别委托重大、重点等项目遴选5位专家,一般、青年、后期资助等项目遴选3位专家。

通讯初评。

专家通过结项材料对项目进行评审鉴定,并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专家鉴定表(专著类、系列论文类、研究报告类)。

鉴定完成,寄回市社科联规划评奖办。

汇总初评意见。

市社科联规划评奖办汇总专家旳鉴定意见,包括量化评分。

未通过初评鉴定旳(即初评旳几位专家中只要有一位专家旳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或在“评估指标体系”旳打分低于60分),退回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通过初评鉴定旳,市社科联规划评奖办遴选专家组织复评鉴定。

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

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

一、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的定义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核对、结算和清算的过程。

主要包括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三个阶段。

二、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的要点1. 工程结算管理(1)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结算应以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设计、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等为基础。

(2)工程结算的程序: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结算书,建设单位审核后支付工程款。

(3)工程结算的审核: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2. 竣工结算管理(1)竣工结算的依据:竣工结算应以工程结算为基础,结合竣工资料、变更设计、工程量清单等。

(2)竣工结算的程序:竣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结算书,建设单位审核后支付竣工结算款。

(3)竣工结算的审核: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确保竣工结算的准确性。

3. 竣工决算管理(1)竣工决算的依据:竣工决算应以竣工结算为基础,结合工程审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

(2)竣工决算的程序: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报财政部门审批。

(3)竣工决算的审核: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决算审核,确保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的关键措施1. 建立健全结决算管理制度:明确结决算管理的职责、程序、方法和要求,确保结决算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 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结决算管理的基础,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

3. 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结决算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计价。

4. 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确保结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5. 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结决算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结决算工作的质量。

总之,工程项目结决算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款项结余管理制度

项目款项结余管理制度

项目款项结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项目款项的管理,保障项目款项的安全和合理运用,规范项目款项的收支管理,为公司进行长远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保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款项管理,包括项目的拨款、支出、结余等方面。

第三条项目款项应当统一管理,严禁挪用、私留、私吞或变相挪用项目款项。

第四条项目款项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有序、可追溯的原则,确保项目款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第五条项目款项收支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做到合法合规。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项目款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到位。

第二章项目款项结余管理第七条项目结余款项是指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预算超支、资源调配等原因所产生的未花费款项。

第八条项目结余款项应当统一归集到公司项目款项结余账户,并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项目结余款项的具体使用需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程序,严禁私自挪用或私吞。

第十条项目结余款项的使用应当符合项目的实际需要,不得用于个人或其他非项目支出。

第十一条项目结余款项的使用需要经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二条项目结余款项的使用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进行转移或挪用。

第十三条项目结余款项的使用需提供相应的使用证明和资料,确保款项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三章项目款项结余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项目结余款项进行专门账务管理,确保款项得以专款专用和安全有效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结余款项的使用需经过财务部门的跟踪和监督,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形成专项报告。

第十六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当对项目结余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项目款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有效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结余款项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应当对项目结余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确保项目款项的安全有效管理。

建工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建项管<2014>14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积极推进以绩效为导向的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加快结算进程,提高项目利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要求二级单位及项目部在项目施工过程及结算活动中,坚持以效益为导向,以合同为依据,始终秉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指导思想.第三条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是指与建设单位自工程中标至竣工结算全过程的结算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集团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名义中标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安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参股子企业亦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集团公司项目经济管理中心职责与权限(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合同、结算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二)建立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体系,修订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三)负责对集团内各二级单位下达年度结算指标,监督、考核、评价二级单位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集团内各二级单位工程项目结算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及服务.(五)负责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进行过程跟踪检查、指导、监督。

(六)负责对以集团名义中标工程项目与结算相关文件用印、结算报出及结算定案的审核。

第六条二级单位工作职责与权限(一)依据本办法及企业实际情况,制订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结算实施细则。

结算实施细则中应包括二级单位法人负责制、项目经理主责制、结算报出审核制、洽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制度。

(二)负责完成本单位年度结算指标工作.(三)对工程项目结算工作进行管理、检查、指导、监督、审核、考评。

(四)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后评价工作。

××总承包公司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总承包公司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总承包公司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2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2第四章对外结算……………………………………………………………4第五章对内结算……………………………………………………………7第六章存档管理及统计............................................................13第七章附则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项目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约定,进行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及工程(劳务)分包结算与结算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

包括:对外结算:是指项目部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和竣工决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工程(劳务)分包方进行的各类工程价款结算与结算。

第三条凡我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的工程结算活动及其管理、监督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工程变更、补偿、补差、索赔是结算工作的重要方面,项目部应依据合同及补充协议、设计变更、业主、监理指令及国家、行业和当地政府有关政策法规,有理有据做好变更索赔的结算工作,同时依据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项目部工作指令等,严肃认真、客观合理地做好分包工程的变更补偿结算工作,防止分包结算纠纷的发生。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干预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部结算计量、1/19计价、支付及审批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借结算工作收受贿赂,严禁接受分包单位的宴请、财物等,以保证结算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广东某某公司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客观反映经营业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项目结算范围包括施工、销售及设计、监理等其他服务项目的结算。

第三条下属公司应结合经营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归口事业部备案。

某某公司财务部和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某某公司下属各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第二章结算原则和条件第五条项目结算原则一、项目结算必须满足配比原则,同一项目的收入及与之相匹配的成本必须计入同一会计期间,不允许漏结成本和乱挤成本;不允许先结算收入,后结算成本;也不允许先结算成本,后结算收入。

二、项目结算应按照先完工先结算的原则进行滚动结算。

第六条项目结算条件一、项目一次性结算条件(一)项目工作任务已完成,不需再为该项目承担任何工作任务(质保期内保修工程除外);(二)项目收入已确定,不存在调整项目价款,且发票已送交财1 / 5务入账;(三)项目款项已全额收回(质保金和某市供电系统及集团内业务除外);(四)项目成本已确定,不需再发生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成本(质保期内发生的成本除外),且发票已送交财务入账。

项目结算应同时满足上述四项条件方可进行一次性结算。

其中,对于未全额收款(质保金和某市供电系统及集团内业务除外)已结算的项目,未收款部分暂不计入当年经营业绩,待收到款项时才予以确认。

二、项目分段结算条件(一)项目完工进度应达到50,及以上,其中,单项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完工进度达到30,及以上,且项目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二)未全额收齐款项前,项目结算额度不能超过收款额度。

(质保金和某市供电系统及集团内业务除外)(三)应充分预计项目总成本,项目结算成本占项目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与项目结算收入占项目预计总收入的比例应保持一致,其中结算的项目成本已在账面列支,且发票已送交财务入账。

项目结算应同时满足上述三项条件方可在每年12月使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分段结算,不允许在其他月份进行分段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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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结项条件 (1)
第三章项目满意度评估 (1)
第四章结项申请 (2)
第五章结项评审 (2)
第六章结项审批 (2)
第七章项目奖金发放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所有项目的结项过程和要求,加强项目结项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由公司内部立项的所有项目,当前不包括售前项目的结项。

第三条所有项目在结束实施工作之后必须办理结项手续,获得结项批准后根据项目考评结果核发项目奖金。

第二章结项条件
第四条项目结项的总体条件为完成项目既定目标,且没有资源投入。

具体条件如下:
1)项目里程碑计划的全部节点状态都不得是进行中或暂停,只能是取消
或者已完成,并且标注完成时间。

2)项目进度计划中的全部节点状态都不得是进行中或暂停,只能是取消
或者已完成,并且标注完成时间。

3)按照事先裁剪的项目过程均执行完毕。

4)项目经过客户验收通过。

第三章项目满意度评估
第五条项目验收后,商务负责人应及时进行项目回访,至质量管理部领取纸质《项目客户满意度问卷调查表》,请项目关键客户进行项目满意度评估,客户填写签字后交回质量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结项申请
第六条项目经理填写《项目结项申请单》并提交至质量管理部。

第七条所有项目的结项申请均应附带如下附件:
1)客户或销售签字确认的《项目验收单》(纸质验收单请提交扫描件)。

2)《项目客户满意度问卷调查》(纸质评估表请提交扫描件)或者客户方
月度考评报告。

3)按照公司规定模板编写的《项目实际投入人力表》(位于《项目立项计
划书》中,每月应及时更新),按月进行区分。

4)按照公司规定模板编写的《项目总结报告》。

第五章结项评审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收到《项目结项申请单》后,QA组织召开立项评审会议,发起部门和实施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务必出席会议,评审会议需出具结项评审会议纪要。

第九条评审会上有两个主要程序:PM做总结报告 QA做质量报告。

第十条结项评审会议之前,QA需完成该项目最后一次的月度考评,并出具报告。

第十一条QA最后将评审会议纪要和《项目结项申请单》依次报送各部门经理进行会签。

第六章结项审批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经理在《项目结项申请单》上签署审批意见。

第十三条总经理在《项目结项申请单》上签署是否允许结项的最终审批意见。

第十四条《项目结项申请单》原件、《客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原件、《项目验
收单》原件交由质量管理部存档。

第七章项目奖金发放
第十五条QA根据项目考评报告核算项目奖金总额。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绩效报告核算项目成员奖金,填写《项目奖金申请表》并依次报请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总经理在《项目奖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项目经理可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奖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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