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1)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

合集下载

(20140301)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

(20140301)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

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具体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2、。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选择性条款:若为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请选择下述第9条:)*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

2、。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

(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设执行董事-公司章程通用版——范本.doc

设执行董事-公司章程通用版——范本.doc

设执行董事-公司章程通用版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

依照《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

第四条:公司由______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营业期限:________年。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第九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风险提示: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

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多人股东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文本执行董事监事

多人股东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文本执行董事监事

(多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执行董事、监事)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参考文本(执行董事、监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仅供参考)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住所:。

(注: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多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章程范本

多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章程范本

多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具体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2、。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若为新制订章程,之前曾有增资的,设立登记改为变更登记)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多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

多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

多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公司简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位于(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多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由以下自然人或法人组成:1.第一股东:-股东姓名/名称:-股东持股数量/比例:2.第二股东:-股东姓名/名称:-股东持股数量/比例:(依次列举股东信息,如有需要可以继续添加)第六条公司章程:本章程是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权利义务等各项事项。

第七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

第二章董事会第八条设立董事会:本公司设置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由公司的股东投票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的人数不少于(设定的最少董事会人数)人。

第十条董事会职责:1.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2.执行股东会决议;3.制定公司的战略决策和业务计划;4.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的审核;5.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6.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合作事项;7.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8.监督公司的业务运作及风险管理;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十一条董事会任期:董事的任期为(设定的任期年限)年,连续任职最多不得超过(设定的最多连任次数)次。

第十二条董事会议事: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董事会议,并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应经过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董事会主席: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主席,董事会主席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主持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董事职责:每位董事应履行其义务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遵守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董事报酬:董事的报酬由股东会决定,并按照公司的财务状况支付。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解散:董事会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解散。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

公司章程( 年月日股东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或者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1、2、3、……1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章程范本 (设执行董事)

公司章程范本 (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执行董事)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住所:*****************************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1、。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批发业第六条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所占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出资时间虽然到2054年,但在此之前,如果公司出现债务需承担责任的,股东仍需要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8.股东会的决议和内容或会议如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二、股东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年月日股东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或者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1、2、3、……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注: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由股东自行约定,记载于章程,不作为登记事项。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年月日股东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或者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1、2、3、1……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注: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由股东自行约定,记载于章程,不作为登记事项。

)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范本范本之一(多人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范本范本之一(多人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范本范本之一(多人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之一:适用于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2,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执行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多人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样式

多人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样式

多人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样式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具体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2、。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若为新制订章程,之前曾有增资的,设立登记改为变更登记)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20140301)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

(20140301)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

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具体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2、。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选择性条款:若为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请选择下述第9条:)*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

2、。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

(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08545

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08545

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注:经营范围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规范中的“门类”或“大类”表述,“门类”如: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大类”如:食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等。

如经营项目跨多个“门类”或“大类”的,用顿号隔开,如:制造业、房地产业。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2、。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责任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承诺在年月日前缴足。

2、。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承诺在年月日前缴足。

(注:有限公司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五年内缴足。

)股东未依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的,应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时,如资不抵债,未缴足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先缴足注册资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具体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2、。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选择性条款:若为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请选择下述第9条:)*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

2、。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

(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公司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才需在章程中记载此款,若全部以货币出资,则无需加注此款。

)(选择性条款: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26个行业,不适用上述第9条,请选用下述第9条。

26个行业具体为: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货币经纪、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证券、期货、基金管理、保险、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直销、对外劳务合作、融资性担保、劳务派遣、典当、保险资产管理、小额贷款。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已在年月日前缴足。

2、。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已在年月日前缴足。

(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公司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才需在章程中记载此款,若全部以货币出资,则无需加注此款。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在三个月(注:具体时间可自行约定)内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相当于未缴出资20%(注:具体数据可自行约定)的违约金。

2、股东承诺出资期满后三个月(注:具体时间可自行约定)内仍未出资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0元(注:具体数据可自行约定)转让未出资部分的认缴出资额。

(注:股东还可自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其他形式。

)(五)不得抽逃出资;(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二)对公司为除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其他事项的决议需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第(十一)项规定的股东或者受该项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资比例/每个股东一票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XX月份召开(注:定期会议召开月份由公司股东会自行决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注:若股东出资额相同,请写出一个具体股东姓名作为召集人)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

(选择性条款:若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请选择以下第20至22条)*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注:产生方式应与第19条执行董事的一致)。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选择性条款:若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请选择以下第20至22条)*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聘用产生。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选择性条款:若不属于以上情况,请选择以下第20至22条)*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