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之长春站、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之长春站、西安站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桂商运发[2016]22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发布日期】2016.07.15【实施日期】2016.07.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之长春站、西安站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16〕22号)各市商务局(委):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书记在商务厅调研时的工作部署,结合《2016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广西特产抱团开拓华东和西北市场,我厅将组团分别参加长春欧亚卖场和2016第八届中国(西安)糖酒食品交易会,开设广西特产展销专馆,开展2016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之长春站、西安站展销对接活动。
为确保参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安排(一)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长春站活动时间:2016年8月3日-7日地点:欧亚卖场(吉林长春市开运街5178号)(二)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巡展·西安站活动时间:2016年11月12日-15日地点: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号)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协办单位:各市商务局(委)承办单位:广西农产品流通协会三、活动内容主要集中展示和现场销售广西水果、广西香料、手工艺品、长寿食品、地标产品五大主题进行展示推介,分别代表广西特产的滋味、香味、韵味、原味、风味向东北和西北市场展示,并举办洽谈和签约会,开展产销对接和产品推介。
四、参展规模长春站:安排标准展位80个。
西安站:安排标准展位80个。
五、参展条件(一)参展企业以“地理标志商标”、被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荣获“中国名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机、绿色产品”等称号的企业为主。
(二)参展产品为广西本地名优特新产品,以农产品、粮油制品、肉类制品、调味品、茶叶、酒类和小食品等为主,中华老字号、广西老字号、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有机食品、有机饮品、绿色食品等品牌产品优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29•【字号】桂政办发[2000]163号•【施行日期】2000.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63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八月二十九日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办法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1234610”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拓展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努力提高我区农产品在区外市场的占有份额,确保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自治区将组织各地、市、县赴区外一些大城市举办农产品展销订货会。
为提高农产品展销订货会的质量,使展销订货会办出水平,办出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内容(一)对整个农产品展销订货会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选出最受欢迎的产品。
(三)评选出最佳展团、优秀展团和先进个人。
二、评比机构成立自治区农产品展销订货会成果评比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评比、表彰等工作。
评比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韦肇晋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厅厅长林灿、副厅长吕志辉担任,秘书长由展销订货会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会由各展团团长、展销订货会组委会主要成员担任,同时,邀请到会的记者代表和当地有关人士代表参加。
三、评比条件(一)对农产品展销订货会进行综合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领导重视程度,组委会工作是否得力,组织工作是否做到有条不紊,参展人员表现如何;新闻发布会、开幕式、签约仪式等活动是否成功;媒体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得到保障;展馆、展厅布置是否美观、大方、和谐;产品质量、数量如何、是否受到欢迎;签订合同是否踊跃,举办展销订货会在当地产生的效果如何,是否成功。
广西自治区商务局外贸出口奖励政策
广西自治区商务局外贸出口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加强自有品牌建设。
鼓励广西外贸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建设能力,加强商标品牌的保护和推广,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品,推动外贸企业从贴牌生产向研发设计、自有品牌培育等多元化经营战略转化,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
推动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支持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桂字号”品牌。
培育“广西好嚼""农业品牌,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品牌联合体。
加大对香港优质“正"印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的宣传推广力度,助力广西特色产品行销海外。
推动外贸创新发展。
依托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生态铝、陶瓷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通过主导产品带动产业链配套产品出口,重点支持柳州、南宁、贵港等地汽车整车和新能源汽车出口。
支持建设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二级市场和边境贸易特色商品市场,进一步完善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交易服务体系。
开展“桂品出边"行动,加强边贸产业联动,扩大广西自产优质产品出口规模。
引导外贸企业补链固链强链,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有条件的市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广西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广西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广西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的评价,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名牌、争优质,指导和促进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参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西名牌产品是指在本自治区境内生产并经广西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认定,在自治区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茅、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广西优质农产品,是指在本自治区境内生产并经广西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认定,在自治区内同类产品中处于先进地位、知名度较高、用户满意度较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农副产品。
第三条广西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评价工作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第四条广西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的原则。
第五条对获广西名牌称号的产品,按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实施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广西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推进工作的目标、原则、计划、任务和范围,对广西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法对创广西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成绩突出的生产企业予以表彰。
第七条广西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广西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的评价工作,并负责做好广西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的宣传、培育工作。
广西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是由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社团组织、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
广西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负责广西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商运发[2006]32号【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日期】2006.05.29【实施日期】2006.05.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商运发[2006]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做好2006年度“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商务部“品牌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二OO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2006年是商务部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第一年,将以“商业长征”的形式,组成由媒体记者、社会志愿者、企业和消费者参加的“行万里”车队,开展“五线”连“两头”的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五线”即东部开放品牌行、中部崛起品牌行、西部开发品牌行、东北振兴品牌行和中国品牌海外行:“两头” 即“品牌万里行”启征仪式和“品牌中国盛典”年度颁奖晚会。
现就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自主品牌建设的精神为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品牌万里行”志愿者先锋团,以商业长征的形式,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百姓欢迎的宣传推广活动,搭建宣传普及品牌知识、展示自主品牌形象、倡导自主品牌消费的平台,努力形成全社会“做品牌、推品牌、用品牌、爱品牌”的良好氛围。
为配合“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开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宣传与保护相结合、规范与创新相结合、中央媒体宣传与地方媒体宣传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突出经济和文化特色,结合会展、节庆等重大活动,创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主题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4.03.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活动的通知各市商务局:为进一步扩大广西网络零售规模,挖掘消费潜力,发展新型消费,结合广西传统“广西三月三”民族活动,组织开展“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网络促消费活动。
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一、活动名称广西三月三·e网喜乐购二、活动时间2024年3—6月三、活动目标以“消费促进年”为主线,结合广西传统民族节庆活动,区市县、政企协、多平台联动,深入挖掘广西优质特色产品,引进优质东盟产品,推广应用直播、短视频等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办好“数商兴贸·品牌培育”“数商兴产·桂品上行”“数商兴农·乡村振兴”“数商扩消·e网乐购”“数商开放·跨境交流”等五大板块22个主题鲜明的桂品、东盟产品网络促消费、电商交流活动,力争打造一批“网红”单品,力争带动活动期间广西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一)“数商兴贸·品牌培育”板块1.“水果自由”桂果直播时间:3—6月平台:抖音、快手等内容:面向全网发起广西桂果直播倡议,邀请全国主播、明星达人走进广西,深入产地,展现广西生鲜水果背后的原产地风貌,开展直播带货,提升桂果市场认知度。
组织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给予响应倡议的主播达人、明星大V等专项扶助,助力提升桂果销售规模。
2.壮乡优品百场直播时间:4—6月平台:抖音内容:深入县、乡、村,聚焦六堡茶、水牛奶、木瓜、当季水果、珍珠、人造宝石、藤编,榴莲等优质产品,组织国内外达人深入市县开展百场直播带货,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桂品爆款电商品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新
产品优秀成果奖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9]195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23
【实施日期】2009.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名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9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新产品开发办法)的通知》(桂办发[1998]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经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37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荣获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荣获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荣获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名单。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人员能力评价中心成立
8 l 《质 l_ j认妇E 21118·04
日 前 ,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 N A S) 秘 书 处 , 根 据 ISO/IEC 170l1:201 7的 要 求 , 组 织 对 相 关 5份 认 可 规 范 文 件 进 行 了 修 订 , 这 5份 文 件 分 别 是 :CNAS—RL()l:201 8 实 验 室 认 可 规 则 、 CNAS—RL02:20l 8 能 力 验 证 规 则 、CNAS—RL06:201 8 《能 力 验 证 提 供 者 认 可 规 则 、 CNAS-RL07:201 8 标 准 物 质 /标 准 样 品 生 产 者 认 可 规 则  ̄nCNAS—R101:20l 8 检 验 机 构 认 可 规 则 。
近 日 , 为 了 加 ,陕推 动 广 西 特 产 行 销 全 国 核 心 品 牌 企 业 产 品 追 溯 体 系 的 建 立 , 树 立 消 费 者 的 购 买 信 心 和 诚 信 企 业 的 品 牌 形 象 , 中 检 集 团 广 西公 司 与广 西商 务厅 共 同开 展 为符 合条 件 的广西 特 产 行销全 国核心 品牌企 业 无偿提 供 一年 的产 品溯 源服 务 。中检 溯源 综 合将 运 用 实地验 证 、 商 品 检 验 、 检 测 、 认 证 、 工 厂 检 查 等 手 段 , 对 商 品 的 产 地 、 质 量 、特 定 属 性 等 进 行 验 证 。 利 用 防 伪 、二 维 码 等 技 术 , 将 验 证 信 息 与 商 品 进 行 匹 配 , 并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的 全 球 商 品 溯 源 服 务 平 台 , 面 向 政 府 、企 业 及 消 费 者 实 现 数 据 共 享 、 实 时 查 询 。
系 审 核 正 式 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6年1―3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6年1―3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桂商运发[2016]11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发布日期】2016.04.27【实施日期】2016.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6年1-3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桂商运发〔2016〕11号)2016年1-3月,全区消费品市场开局良好,稳中有升,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04.2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1.4个百分点。
排位居全国第18位,西部第8位。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一)分消费地域看,乡村消费增速继续领先城镇消费1-3月,城镇、乡村分别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415亿元和18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和10.4%。
在农村市场更新换代消费需求带动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等政策作用下,农村消费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乡村增速高于城镇0.6个百分点。
(二)限上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呈稳步上升态势受稳增长促消费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和刺激,1-3月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8%,比1-2月增速高2.9个百分点,比2015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企业销售持续好转,对消费的拉动不断增强。
(三)分商品类别看,大部分商品销售实现增长1-3月,限上21大类商品销售中,15类商品销售同比实现正增长,增速较快的是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类、中西医药类、通讯器材类和家具类,同比分别增长39.4%、22%、19%和15%。
石油及制品类、饮料类和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销售由负增长转为正增长,负增长商品大类范围不断缩小。
销售下降的六大类商品分别是服装鞋帽类、金银珠宝类、家用电器及音响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煤炭及制品类、机电产品及设备类,降幅最大的是金银珠宝类,降幅达11.9%。
(四)餐饮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餐饮业转型初见成效1-3月,全区餐饮收入实现151.5亿元,同比增长10.3%;商品零售实现1452.7亿元,同比增长9.9%,餐饮收入增速继续领先于商品零售。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广西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合作单位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桂商运发[2016]19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日期】2016.06.08【实施日期】2016.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合作单位的通知(桂商运发〔2016〕19号)各市商务局(委)、财政局:根据2016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工作计划安排,自治区商务厅计划支持建立1个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打造成展示、销售、推广、宣传广西特产的主要电商平台。
现面向全区开展合作单位申报,拟从广西境内的特产经销企业中,遴选1家已开展广西特产电子商务交易业务的企业作为合作单位,利用该合作单位现有网络平台,升级打造成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
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具有广西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主要从事广西特产生产经销的企业。
(二)已建立广西特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三)有20人以上专业团队运营和维护。
(四)2015年销售广西特产品种超过100种,销售总额超过4000万元。
(五)实行独立核算,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程序企业自愿申报,地市商务、财政部门初审推荐,自治区商务厅和财政厅组织审定。
三、支持方式支持合作单位对原有电商平台改版、升级成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支持合作单位到全区各地举办特产整合上线宣传推介会,推动全区各地特产进驻核心网站;支持合作单位举办电子商务培训。
四、申报材料(一)《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对象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对象现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详细情况(包括平台构建、运营、优点等)。
(四)改版成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的设计方案,到全区各地举办特产整合上线宣传推介实施方案,举办电子商务培训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广西特产宝典组稿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广西特产宝典组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4.09.05•【字号】桂商运发[2014]27号•【施行日期】2014.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广西特产宝典组稿工作的通知(桂商运发〔2014〕27号)各市商务局(委),有关企业:为加快推进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工作,大力宣传广西名优特产,构建宣传、展示广西名优特产平台,向全国商家及消费者提供广西名优特产指南,我厅将组织编制《广西特产宝典》,选定60种名特优产品作为具体编制产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广西特产宝典》的中标单位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印刷厂。
受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印刷厂委托,《广西特产宝典》采编工作由国际商报社驻广西记者站负责。
采编期间,采编人员将深入特产企业现场收集资料和拍摄照片,各市商务局(委)要协助做好本市特产产品采编的对接安排,同时请企业积极支持,提供产品资料和图片并接受采访,最大限度地展示广西特产文化精髓。
二、为确保顺利完成编制工作,请各市商务局(委)指派1名联络人员,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回执(附件1)报送我厅。
联系人:刘定发,电话:0771-*******;邮箱:gxswtyxc@。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际商报社驻广西记者站。
联系人:许锋利,电话:0771-*******,手机:152****7678,传真:************,邮箱:gjsb163@。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市商务局(委)具体工作联络员回执2.《广西特产宝典》编制说明3.《广西特产宝典》企业申报表4.《广西特产宝典》编制产品和企业名单2014年9月5日附件1附件2《广西特产宝典》编制说明一、编制目标《广西特产宝典》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汇总60种地方名特优特色产品,打造宣传广西特产的名片,努力使其成为广西名优特产推荐最权威、最具代表性的广西特产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冷链物流业发展的建议》(第2016007号)提案的答复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冷链物流业发展的建议》(第2016007号)提案的答复全文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6.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冷链物流业发展的建议》(第2016007号)提案的答复全文一、我区冷链物流发展现状广西农产品资源丰富,多种农产品产量在全国名列前茅,与内地各省区、港澳台及东盟各国的农产品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冷链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冷链物流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冷链物流初具规模广西农业资源丰富,主要盛产南亚热带水果、蔬菜、甘蔗、三黄鸡、奶水牛、水产品等农产品。
2015年全区水果产量达1369.99万吨,蔬菜产量2786.08万吨,水产品产量345.62万吨,农业总产值、增加值、出口额等统计指标居全国前列。
随着生鲜农产品产量、需求量和进入流通领域量的不断增长,广西冷链物流比例逐步提高。
(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为适应市场发展要求、满足居民对农产品的多样化需求,通过设备更新和引进,冷藏、冷冻、冷运等冷链物流设施不断改善。
据不完全统计,广西现有各类冷冻、气调库容量76万吨,其中,肉类加工企业冷冻库43万吨,水产冷库15万吨,蔬菜批发市场冷藏气调库18万吨;冷藏保温车近2000辆,大部分大型商业超市及其连锁经营点配置了冷藏冷柜设施。
(三)冷链物流运输网络处于起步阶段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广西已形成包括湘桂铁路、桂海高速公路线路、“南菜北运”专线、沿海海运线路、空运线路等冷链物流线路。
全区农产品冷链物流通道呈现出多样化、分散化的格局。
一大批肉类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终端的冷链物流和专业的第三方冷链物流公司不断壮大,呈现出网络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态势。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荐广西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和突出贡献人物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荐广西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和突出贡献人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2.10.31•【字号】•【施行日期】202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荐广西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和突出贡献人物的通知各市商务局,广西烹饪餐饮行业协会:为进一步弘扬餐饮行业“诚信、敬业、开拓、贡献”的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高餐饮业创新创业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区餐饮行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自治区商务厅决定对为我区餐饮行业发展做出辛勤努力和卓越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项目广西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企业广西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人物二、推荐条件(一)餐饮行业突出贡献企业1.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执业资格,《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环保、消防等各项要求达标合格。
2.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
企业领导者能力突出,拥有国家级技术人才不少于5名或大中专学历人员不少于10名。
3.企业在做强做大中业绩显著。
获得有关部门评定为广西驰名商标或广西名牌、广西老字号、广西餐饮名店等称号的企业;企业创办20年以上且经营业绩显著,企业近3年每年营业额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企业品牌在全区具有较高的社会美誉度和公认度。
具有独特的企业文化,社会知名度高,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投诉率低。
5.具备自主创新能力。
企业在管理、服务、菜系、品牌、制度、文化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显著,深受消费者欢迎的名菜、名点、创新菜品5道以上。
6.注重以人为本和诚信体系建设。
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诚信经营、扩大内需、丰富人民物质生活等方面做出贡献。
7.注重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吸纳就业人数或为社会安置下岗再就业人员做出贡献;企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我国社会公益事业曾做出突出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9•【字号】桂政发[2007]55号•【施行日期】2007.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桂政发〔2007〕55号)近几年来,我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3〕29号)精神,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业资源,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形成了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各地、各企业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经组织申报、考评、审核和公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等68家第一批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全区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引导扶持,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农产品加工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一批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附件第一批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一、果蔬加工1 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2 广西横县兴辉食品有限公司二、蔗糖加工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 广西东门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3 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4 广西永凯糖业有限责任公司5 龙州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6 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7 广西大新县雷平永鑫糖业有限公司8 广西百色甘化股份有限公司9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司三、现代中药加工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 广西玉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3 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7 广西灵峰药业有限公司8 广西源安堂药业有限公司9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10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四、畜禽加工1 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2 玉林市富英制革有限公司3 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五、水产加工1 北海洪恩水产有限公司2 广西南宁百洋饲料集团有限公司3 北海钦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4 广西正五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5 北海市万景海产有限公司六、林产林化加工1 广西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2 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3 广西劲达兴纸业有限公司4 广西高峰容洲人造板有限公司5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有限公司6 广西梧州松脂股份有限公司7 广西东正木业有限公司8 桂林裕祥衣架有限公司七、蚕丝加工1 广西东兰花神丝绸有限公司2 横县桂华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3 柳州市柳城鹏鑫源茧丝绸有限公司4 合浦县常乐茧丝贸易有限公司八、粮油加工1 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2 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3 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4 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5 广西全州湘山酒厂6 嘉里粮油(防城港)有限公司7 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 广西农乐米业有限公司9 广西农乐油脂有限公司九、饲料加工1 广西防城港岳泰股份有限公司2 广西百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3 广西富丰集团有限公司4 广西壮族自治区扬翔饲料有限公司5 桂林市力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6 广西南宁康佳龙饲料有限公司7 广西辽大饲料集团有限公司8 广西凤翔集团畜禽食品有限公司十、特色农产品加工1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 广西容县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4 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 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6 桂平市金源酒精实业有限公司7 广西梧州冰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8 广西贺州西麦生物食品有限公司9 桂林智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请做好2016广西加工贸易投资商机推介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请做好2016广西加工贸易投资商机推介会(上海、深圳)准备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来料加工与补偿贸易
【发文字号】桂商加贸发[2016]19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6.07.19
【实施日期】2016.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请做好2016广西加工贸易投资商机推介会(上海、深圳)准
备工作的通知
(桂商加贸发〔2016〕19号)
各市商务局(委),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综合保税区、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北海出口加工区、北海工业园区、粤桂特别合作试验区、南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州市柳东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区开放发展大会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广西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大力承接东部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我厅拟于2016年8月上、中旬在上海市和深圳市各举办1场广西加工贸易投资商机推介会(以下简称“推介会”)。
为做好会议筹备
工作,现将相关事。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广西电子商务创业大赛——“我为家乡代言”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电子商务【发文字号】桂商电商发[2016]15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6.05.31【实施日期】2016.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广西电子商务创业大赛 --“我为家乡代言”活动的通知(桂商电商发〔2016〕15号)各市、县(市、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各市、县(市、区)商务局(委),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广西“党旗领航·电商扶贫”2016行动计划,打造广西电子商务“一县一品”,培育广西电子商务创业主体,推动电商扶贫创业示范县建设,根据自治区商务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举办2016广西电子商务创业大赛的通知》(桂商电商发〔2016〕11号)精神,决定开展2016广西电子商务创业大赛“我为家乡代言”活动。
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5月31日2016年广西电子商务创业大赛“我为家乡代言”活动方案摘要:优选10个县区、10所高校,打造10大特色品牌、10佳广西电商代言人,支持100家县域电商服务企业,孵化100个电商创业团队。
一、活动目的(一)作为2016广西电子商务创业大赛的重点专项活动,挖掘广西县域具有电商营销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5年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5年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桂商运发[2015]26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发布日期】2015.11.03【实施日期】2015.11.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5年1-9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桂商运发〔2015〕26号)2015年前三季度,我区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增速略有回升。
1-9月,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47.76亿元,同比增长9.2%,比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7位,西部第7位。
一、主要特点(一)消费市场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
从趋势看,一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5%,上半年增长9.0%,前三季度增长9.2%,消费市场呈现不断回暖的态势。
(二)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消费增速高于商品零售。
1-9月,全区批发零售业保持平稳增长,商品零售额410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餐饮市场稳步回升,大众化餐饮持续旺销,餐饮收入445.5亿元,同比增长10.55%,连续9个月高于商品零售增速。
(三)网络购物持续火热,消费增长远远超过传统渠道。
据不完全统计,1-9月全区网民通过网上实现实物商品零售额381亿元,同比增长36.2%,远远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网络消费成为引领我区商品消费的重要形式。
(四)家用电器销售保持增长,企业经营出现分化。
据商务监测数据显示,1-9月全区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同比增长2.24%。
其中:洗衣机增长9.28%,电冰箱增长1.92%,空调增长7.54%。
从企业看,转型电商业务较快的家电企业继续保持增长。
如桂林苏宁云商公司销售同比增长17.1%。
相反维持传统营销方式的家电企业有不同程度下降,个别企业降幅高达53.6%,家电企业开始呈现苦乐不均的分化态势。
(五)百货、超市销售不理想,中心城市销售增长低于其他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填报《广西特产宝典》产品情况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填报《广西特产宝典》产品情况表的通知
正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填报《广西特产宝典》产品情况表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广西名特优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广西特产国内市场销售份额,自治区商务厅部署开展广西特产行销全国专项工作,现筹备编制《广西特产宝典》。
根据前期各市上报的《广西重点优质农产品推荐表》,经与农业厅、水产畜牧局等部门多次研究,结合广西实际,精选出54种最具广西代表性及优势特色的重点名特优产品,并编制成《广西特产宝典》产品情况表(详见附件),现就有关填表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商务局(委)按照表格内容,深入了解当地特产,仔细核对产品,认真收集数据,选择本地区富产的产品准确填写表格(仅选择本地区产量大的产品填写),切实提供真实有效、准确可靠的产品信息。
如本市有未列入情况表的名特优产品,可在情况表后空表表格内填写相关产品信息。
请于2014年4月22日(下周二)下班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联系人:谢子颖,联系电话:************,传真:************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结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8]4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8〕4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发〔2003〕33号)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鼓励招商引资,充分调动区内外一切积极因素,扩大利用外来资金(自治区外、国外、境外资金)规模,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一)分类奖励的原则。
对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国内外公民、团体或组织进行奖励,其中,对社会引资者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我区公务人员引资者给予行政奖励。
(二)分级奖励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可对本级重点招商项目,高科技、新技术招商项目及一定规模以上项目分别进行奖励。
(三)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
鼓励项目业主对社会引资者进行奖励。
二、奖励对象(一)我区公务人员引资者: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含中直驻桂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党政干部,其他事业单位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由省部级以上党委管理的企业中层以上在职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由地厅级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在职领导干部。
(二)社会引资者:除我区公务人员引资者以外的其他引进外来资金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分配情况的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分配情况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公布日期】2024.01.21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分配情况的公示为做好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广西交易团参展工作,经征求全区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意见,自治区商务厅对广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进行了分配,现将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1日-22日。
相关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对应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反馈,联系方式见公示表格。
公示表格中企业法人姓名为企业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官网“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的信息。
附件: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分配情况公示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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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
心品牌推选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6.05.25
【实施日期】2016.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广西名特优产品“走出去”步伐,有计划、有规模地向全国市场推出一批具有品牌号召力的广西特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推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西特产生产、经销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在我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核心品牌的产品在2015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销售范围覆盖区外4个以上省区。
(三)申报核心品牌的产品拥有独立注册商标。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2016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申报表(附件)。
(二)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2015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核心品牌产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申报核心品牌产品获得驰名商标、老字号、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品牌认证材料复印件。
(六)1张带有申报核心品牌LOGO的产品图片及简介。
(七)区外省区销售渠道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四、评选方式
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经当地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商务厅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网民投票结果得出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排序产生第一批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
原则上每类特产只产生1个品牌,最多不超过2个。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2016年6月10 日前,各市商务局(委)按照属地管理,企业自愿申报原则,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核心品牌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工作。
(二)评审
1.2016年6月15日前,各市商务局(委)根据申报条件完成初审工作,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核心品牌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报送我厅,每个地市申报品牌10-15个。
2.2016年6月20日前,我厅对各市商务局(委)报送的核心品牌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统一整理,上传至在广西新闻网开设的评选页面(http:
///2016/gxtcpp/)组织网民投票。
投票持续1个月,计划2016年7月20日截止。
3. 2016年7月20日-25日,组织相关部门、专家根据核心品牌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及网民投票情况,对申报核心品牌的产品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产生第一批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名单。
总分100分,其中品牌产品销售占30分,销售区域占20分,品牌品质占20分,社会责任占10分,网络投票占20分。
具体评分细则另行制定。
(三)公示
2016年7月26日-30日,通过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广西新闻网向社会公示最终评审结果,接受民众监督。
六、支持方式
(一)对获得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品牌的企业进行通报,并于2016年下半年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个宣传平台进行持续性、密集化宣传。
(二)支持核心品牌产品进驻广西特产北京、上海、南宁展示展销中心,以及京东广西馆、天猫广西馆、美丽湾、乐村淘等知名电商平台。
(三)为核心品牌产品生产企业提供销售渠道对接服务,在自治区商务厅举办的产销对接会上予以重点宣传、推介,帮助与全国大型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和代理商、经销商建立购销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