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的两种思潮——罗尔斯与诺齐克之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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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两种模式的比较——评罗尔斯和诺齐克之争

新自由主义两种模式的比较——评罗尔斯和诺齐克之争

Ab t a t T e atce s l cs t y ia e rs n aie fn — h ea d rim n o s r aie h l o n R w s a d sr c : h r l ee t wo t pc l rp e e tt s o o i v b r mo en s a d c n e v t s w o a' J h a l n l v e
Co mme t n J h wl a d Ro e tNo ik ̄Co t o e s n so o n Ra s n b r zc n r v ry
W U h . a Z iy n
( col f io n ot s G i o om l nvrt, u ag50 0 , h a Sho o s r adPli , uz uN r a U iesy G i n 50 1 C i ) H ty ic h i y n
t e n f e o a d e u l y h r r d e st ec a sc l i r iw t a e d m a d e u i r es me hl elt w e r d m q ai ,te f me h r ot l ia b a ve t r e o n q a t ae t a ,w i t a— e n t o a e h s l l e h f l y h eh trb l v s t a f e o a d e u l o ny c n n t eb t e e i e h t r d m n q ai n t l a o oh.b t l ot e ei rf u d c nr d ci n b t e n t et o o — e e y t o b u s r sa p oo n o ta i t ew e w .C r a h o h n

当代自由主义解读正义的两种纬度

当代自由主义解读正义的两种纬度
摘要
正义是人瀵思想史的永恒主题。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不同的理论流派,界定的正 义内涵嚣不相嗣。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当代自由主义者罗尔斯和诺齐克在正义问题上各自 倾向的平等和权利两种纬度。
论文正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楚阐释罗尔斯的蕊点,正义即公平。通过对藤祷状态懿社会契约和两个『F 义基本原则的分析,樽出罗尔斯在协调自由与平等冲突时倾向于突出平等,其正义观充 满了廉德式的清和和掰衷靛特点,畜稠子缓和游调社会冲突。 第二部分是阐释诺齐克的观点,币义即个人权利。通过对最弱意义的国家和个人权 饔及掩有磊义三原到豹分桥,褥密诺齐克秉承叁出麦义静黄绞,强调天斌入较. 第三部分是分析罗尔斯和诺齐克论战的分歧和契合。诺齐克指出,罗尔斯的正义原 澍是绥莱正义,是模式位夔豢强,嚣爨己戆蔽翻蒙剩楚菠史正义,是l}模式佬漂剿。并 在社会合作、天赋和分配上提出不同的主张。但在反功利主义上,两人均强调权利优于 善戆稔理主张。通过分援氇发现,无论是罗尔疑还是诺齐克,都是赘勘外在剁疫翅藏人 的行为,而忽视了人的内在价值。 麓靼部分是通过薅种延义理论的分辑来番对中国享±会伦理构建的启示。主要是从不 同的历史背景,从个人和集体的角度,从制度正义和个人正义的关系对中国社会正义模 式进行探索。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趟盥皇 日期 、p』.-f.阳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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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规定,即:东北师范大学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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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什么才是公平,罗尔斯认为,理性的个人,在摆脱自身种种偏见之后,大家一 致同意的社会契约,就是公平。公平就是没有偏见。而“摆脱自身种种偏见”,使罗尔 斯正义理论的第一个关键点。他必须给出一个清晰而严密的定义,才能依据它推导出他 的一整套理论。罗尔斯的回答是:“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 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 道自己在先天的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自己特定的善的观 念或他们的特殊的心理倾向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 重“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 是正义的。这样一种人人都无知,因而人人都无偏见的状态,罗尔斯管它叫“原初境况”

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的比较性视角──以罗尔斯、诺齐克和哈耶克三人为例的考察

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的比较性视角──以罗尔斯、诺齐克和哈耶克三人为例的考察

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的比较性视角──以罗尔斯、诺齐克和哈耶克三人为例的考察【摘要】本文主要从罗尔斯、诺齐克和哈耶克三位学者的视角出发,探讨了他们对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的看法。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基于公平原则的分配,诺齐克则更注重自由市场和个人权利,而哈耶克则认为市场能够最有效地分配资源。

通过比较分析三位学者的观点,探讨了他们之间的异同以及影响因素的讨论。

最后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并展望未来研究方向,以期对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的理论研究有所启发与贡献。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不同学者对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的看法,以促进学术界对这一重要议题的深入探讨与思考。

【关键词】自由、平等、社会正义、罗尔斯、诺齐克、哈耶克、比较性视角、影响因素、综合分析、未来展望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当今社会,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一直是广泛讨论的话题。

不同的学者和哲学家对于这些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其中包括罗尔斯、诺齐克和哈耶克这三位著名的学者。

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理论出发,对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展开了独特的思考和观点。

诺齐克则主张强调个人的自由和自主权,认为社会中不存在绝对的平等,而个人的选择和努力应当得到正当的回报。

他的观点对于自由主义思潮产生了重要影响,引发了很多争论和讨论。

哈耶克则强调市场经济的自由原则,认为市场的自由竞争可以最大程度地调节资源分配,实现社会的效率和公平。

他的观点在自由放任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方面有着重要地位。

对于这三位学者对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的看法进行比较和分析,不仅能够深入理解这些重要的概念,还能够探讨不同思想流派对于社会秩序和正义的贡献和局限,为当代社会政治理论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比较罗尔斯、诺齐克和哈耶克三位著名学者对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的看法,探讨不同观点之间的异同,并从中分析各自观点的优缺点。

通过深入研究这三位学者的理论观点,可以更好地理解不同思想流派对于自由、平等和社会正义的不同侧重点和主张,从而为当代社会政治哲学和公共政策的探讨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启示。

分配正义的两种不同诠释--罗尔斯与诺齐克之对话

分配正义的两种不同诠释--罗尔斯与诺齐克之对话

如果 说 古典 自由 主义 的首要 政 治价 值是 自由 ,那
么美国新 自由主义的首要政治价值是正义。罗尔斯就 是美 国新 自由主义的一个典型代表 ,他注重的政治价
值 即正义 ,突 出表 现在 平 等方 面 。 ( )罗尔斯 的正 义理 论是 对 功利 主义批 判 的基 一
础上 提 出 的。
的基础 上 ,罗尔斯 建 立 了他 的正 义原 则 。他力 图 找到
传 统 的 功 利 主 义者 强 调 最 大 多数 人 的 “ 大 利 最
益”同时也就演绎 出其最大的弱点是它无法解决资源 ,
的公平 分 配 问题 。它 只关 心 能产 生最 大满 足 的分配 ,
任何个人都没有理 由为他人或团体利益牺牲 自己的权
利 。他 注重 个 人独立 的主体 ,坚 决捍 卫合 法财 富 的应 得 ;他希望 拉 开差别 ,看重 效率 ,论功 行 赏 ,尊重 市 场 的 自发机 制 的调节 作用 。诺 齐 克 就是 通过 以上独 特

的基本观点作为有效 的理由来辩解罗尔斯的正义分配
理论 。 罗 尔斯对 分 配正 义 的 见解
定 的社 会存在 ,依 托一 定 的社 会 现实 。在 现 代西 方
社 会 , 配正 义受 到强 烈 的关 注 和热 情 的探讨 。 《 分 在 正 义 论 》中 ,罗尔斯 指 出正 义 的 主题是 通 过建 立适 当的 社 会基 本制度 ,对 公 民 的基本 权利 和义 务进 行合 理的


安排 ,以及对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进行合理
的分配 。关 于正义 如何 来 有效 地 分 配 ,罗尔斯 认 为社 会合 作与 和谐 论有 道德 的一 面 ,注 重 社会关 系 。他 同 情弱 者 ,关 心 处境最 差 者 ,强 调平 等 ,希 望尽 量 消除 天赋 差别 ,只要 保证基 本 社 会需 要 ,社 会 和经 济 的不 平 等 是被允 许 的 ,从 而在 结果 上 实 现总 体利 益 的最大 化 。诺 齐 克在 《 无政 府 、 国家与 乌 托邦 》中 , 自始 至 终 强 调 了天 赋 自由权利 的至 高无 上 和不 可侵 犯 ,认为

有关罗尔斯正义论的述评——析罗尔斯和诺齐克关于正义原则认识的差异性

有关罗尔斯正义论的述评——析罗尔斯和诺齐克关于正义原则认识的差异性

【 文章 摘 要 】
西方 正 义理 论 贯 彻 于 社 会政 治 、经
济 、伦 理 道德 、 法律 等 领 域 ,并 力 图在 相 关领 域 提 供 一 种 合 理 的 模 式和 原 则 ,
促进 社 会 正 义、 张扬 个 人 自由 ,维护 个 人 权 益 。 罗尔斯 和 诺 齐 克 的正 义理 论 虽
义论。
罗 尔 斯 把 正义 理 解 为 “ 作为 公 平 的 正 义 ” 其 基 本 含 义 有 二 :其 一 前 提 的 公 , 一是 平 ,即这种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平的原初 状 态 中 被 一 致 同 意 的 ;其 二 是 目标 的 公 平 ,即这 种 正 义 原 则所 指 向的 是 一 种 公 平 的 契 约 ,所 产 生 的 是一 个公 平 的 结 果 。 罗 尔 斯 正 义观 念 的基 本 内 核是 指 社 会 的 每 一 ‘ 个 公 民所 享 有 的 自 由权 利 的平 等 性 和 不 可 侵 犯性 。 指 出 :“ 个 人都 拥 有 一 种 基 于 他 每 正 义 的 不 可侵 犯性 ,这 种 不可 侵 犯 性 即使 以社 会整 体 利 益 之 名 也 不 能 逾 越 。 因此 , 正 义 否认 为 了一 些 人 分 享更 大 利益 而 剥 夺 另 一 些 人 的 自由是 正 当 的 ,不 承认 许 多人 享受的较大 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 少 数 人 的牺 牲 。所 以 ,在一 个正 义 的 社 会 里 ,平 等 的公 民 自 由是 确定 小移 的 , 由正 义所保障的权利决不受制于政治 的交易或 社会 利益 的权衡。 ”在这里可 以明显地看 出他 的 正 义理 论 的 反 功 利 主 义倾 向 。 具体 来 说 ,这 种 作 为 公 平 的正 义 包 括 两个基本的正义原则 : “ … 个 原 则 :每 个 人 对 与 其 他 人 所 第 拥 有 的最 广 泛 的基 本 自 由体 系相 容 的类 似

自由还是平等——诺奇克和罗尔斯的正义观比较

自由还是平等——诺奇克和罗尔斯的正义观比较


机 会 平 等
无 论 罗尔 斯 还是 诺 奇克 都 提倡 机会 平 等 , 二 但
者对 于机 会平 等 的理 解是 不 同的。积极 的机会平 等 论者 认 为公正 就是 给每个 人 同样 的机会得 以满 足其
基本 的需要 。积极 的机 会平 等 论 的基 本 观点 是 , 由
主 义意 义上解 释康 德 的理念诠 释他 的正义 观 。 自启 蒙 运 动 以来 , 西方 哲学 追 求 自由与平 等 两
2/ 3 3 4- 6
长春工程学 院学报 ( 会科学 版)2 0 社 0 9年 第 1 O卷 第 3期 J C a gh nIs T e . Se SiE i)2 0 , o.0, o3 . hneu nt eh ( o.e. d. ,09 V 11 N . .


2 垒
CN 2. 3 2/E 2 12
于出身 、 社会地位、 自然禀赋所造成的不平等是不应 当存在的 , 社会应当纠正这一不平等 , 改善由于 自 然
原 因造 成 的那 些处 于不 利地位 的社会成 员 的不 平 等 境 遇 。罗尔斯 是 积极 的机会平 等论 的代 表人 物 。诺 奇 克所 持 的是 消 极 的机 会 平 等观 , 极 的机 会平 等 消
大 目标 , 在启蒙运动开始时 自由和平等没有矛盾 , 自 由包含着平等 , 但是到了现代二者之间出现了矛盾。 平等的含义既包括思想精神与政治 内涵, 也包括物
质 财 富方 面 的内涵 , 者包括 思想 与 良心 的平 等 , 前 选
举与被选择 的平等权利 、 言论集会和结社的平 等 自
于正 义 问题 进行 了广 泛 讨 论 , 奇克 是 罗尔 斯 正 义 诺 理论 的最 主要 的反 对 者 。罗 尔斯 重 视平 等 , 奇 克 诺

从诺奇克与罗尔斯的自由主义哲学比较看中国实现社会公平的新思维

从诺奇克与罗尔斯的自由主义哲学比较看中国实现社会公平的新思维
经 济 发展 的 社会 发展 思 路 , 遗 弃 了对 人 的全 面发 展 的思 考 。人 们在 钢筋 水 泥 的栖 居 之 所 中 , 难 以 找到 精 神 的最 终 归宿 。于是 , 诸 如 过度 纵 欲 、 毒品泛滥 、
风 云变幻 的世 界政治 经济 形势一 直督促 着新 的理论 理 论 和社 会发 展实践 的挑 战 。在这一 系列 的思考 与
实 践 的穿梭 中 , 一个 共识性 的难 题 凸显 了 出来 , 那 就
是 社 会共 同体 当 中的不公 平 问题 , 而且 这 一 问题 最 尖 锐 的表现形 式就 是分 配 的不 公平 。同样 面对社会 的公 平 问题 , 来 自哈佛 大 学 的两 位教 授 向我 们 展示 了两 种不 一样 的并 且 具有 强 大说 服 力 的理论 形 态 。 我 们 试 图通过 研 究 , 确定 如何 解 决社 会 公平 问题 的
文中试 图从 罗尔斯公平正义论的两大正义 原则和诺奇克的权利正义论 的三大原则 的对 比中找到两种 不同形态的 自由主义思潮所提供 的解决社会公平难题的理论参考 。最终得 出的结论是 , 中国的以人 为本全 面发展 的发展道 路
是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的新思维。
关键词 : 分 配公平 ; 罗尔斯 ; 诺奇克 ; 正义原则; 中国发展道路

1 0・
政治理论
张振 飞
从诺奇克与罗尔斯 的 自由主义哲学 比较看中国实现社会公 平的新思维
这一根本性问题下附带产生的则是社会发展的彷徨
状态下的人们价值方向感的迷失 。盛行于这一时期 的“ 垮掉的一代” 的后现代主义文学作品深切反映了 这一时期尤其是年青人 的思想状态。资本主义独重
2 0 1 3 年3 月 第 1 3 卷 第 1 期

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论比较

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论比较

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论比较新自由主义诞生后,正义到底意味着平等还是意味着权利在罗尔斯与诺奇克二人之间展开了纷争。

罗尔斯和诺奇克分别提出了公平正义论与权利正义论。

这两种不同的正义模式既有分歧,又有相通性。

约翰·罗尔斯的公平正义论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的首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

所谓主要制度,是政治结构和主要的经济和社会安排。

罗尔斯着眼于利益的角度,强调社会合作中既存在着利益的一致性,又存在着利益的冲突性。

由此,罗尔斯强调,为了达到化解冲突、实现社会的良好合作,必须确定一系列利益分配的原则,即社会公正原则。

而合理、正义的社会基本制度能够给公民实现人生理想、生活目标提供公正的条件。

只要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正义原则就能被人们普遍选择。

鉴此,罗尔斯提出了虚构的两种假设: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

所谓原初状态,是指为了获得正义而假设的一种原始的平等状态。

处于原初状态下的任何人在选择原则时都不会从一己私利出发,不会因自然机遇或社会环境中的偶然因素而得益或受害,原初状态下的人们将摒弃功利主义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原则,而共同选择两个相当不同的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可概括为平等自由原则。

第二个原则可概括为差别原则和机会公平原则。

第一原则规定和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罗尔斯宣称每个公民所拥有的自由一律平等。

平等自由原则是罗尔斯正义论的首要原则,而平等是罗尔斯第一正义原则的灵魂。

差别原则主要是用于解决社会财富的公正合理分配问题。

从根本上来说,差别原则主张通过国家社会经济利益实行再分配,以改善最不利者的社会生活状况和地位。

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第一个原则优于第二原则,这便意味着公民的平等自由是绝对的、第一位的,正义的社会必须绝对地保障每个公民的自由平等的权利,不能限制、更不能侵犯他们的平等自由;差别原则从属于自由原则,差别原则也只有在坚持自由原则的前提下才能得以贯彻。

自由与平等之争——罗尔斯与诺齐克正义论争之研究

自由与平等之争——罗尔斯与诺齐克正义论争之研究

自由与平等之争——罗尔斯与诺齐克正义论争之研究/****************************************************************************/ 亲爱的朋友,您好,此文档为我站的宣传信息,若需查看部分资料或者购买此套资料,请联系我们的客服或登陆我们的网站--3A学习网万分感谢您对我站的关注与支持!!!/****************************************************************************/想家,从柏拉图到康德,绞尽了脑汁:可是现在和过去一样,问题仍然未获解决。

之所以未解决,原因在于正义本是主观的、相对的、有条件的,可是人们的良知却不以此为满足,渴望有绝对的正义。

”①正是由于人们对二、的馆'k 79 7k 'rW.1.、,卜,,一享摇二万离题成为永远新鲜的老话题,才使“正义”这一政治价值成为笔者关注并研究的对象。

就对“正义”这一政治价值研究的立足点之选择而言,“支配了西方政治哲学近四分之一世纪以来的发展,确定了西方政治思想的主线”②的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论争不失为一个绝好的选择。

之所以这样说,首先是因为国内学者普遍对西方政治哲学的重视程度不够,而作为当代西方政治哲学最重要的两位代表人物的罗尔斯与诺齐克围绕正义问题各自展开了各具特色又针锋相对的理论,并由此开创出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两种范式,对这一正义论争的研究至少能激起人们对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关注;更重要的是因为透过诺齐克以“自由即公正,过程公正即结果公正,因此限制结果不平等是毫无意义的”③批驳罗尔斯“自由优先,兼顾平等即在过程公正的基础上限制结果不平等,④的表象,我们不难发现,罗尔斯与诺齐克正义论争的实质直指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的内在关系,而对自由与平等这两个正义的方面进行探究无疑有助于我们对“正义”—这一政治价值的认识;最后也是因为这是推动国内社会公正研究的需要。

诺齐克与罗尔斯的正义论比较

诺齐克与罗尔斯的正义论比较
诺齐克与罗尔斯的正义论比较
—— 闪月 丁飞飞
一、罗尔斯的批判者
关于罗尔斯正义论的思想渊源:尽管罗尔斯大力 批判功利主义,但是依然有人指责罗尔斯的理论只不 过是一种改头换面的“功利主义”。 对罗尔斯批判功利主义的再批判,这里主要讲的 代表人物是与罗尔斯同属自由主义派别的诺齐克。
二、罗尔斯原则”。
现实中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而获取或转让的 持有则是非正义的,必须对这种非正义的持有进行矫 正。 如果说在价值取向上就罗尔斯是坚持公平优于效 率的话,那么诺齐克则是把个人权利、效率放在首位, 坚持效率优于公平。
3、二者的相通之处
首先 ,二者的历史渊源相同,同属于自由主义。 其次,二者都是坚决反对功利主义并且都在与功 利主义的对立中阐释自己的观点。 桑德尔对此总结道:“两者都明确地站在反功利 主义的立场上,其拒斥理由是功利主义否认人与人 之间的差别。罗尔斯和诺齐克代之以一种以权利为 基础的伦理学,它更加完整地保证个体的自由。” 再次,二者的正义观都强调自由的优先性。
罗尔斯的早期代表著作:
《正义论》,1974年
诺齐克的早期代表著作:
《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1974年
三、罗尔斯和诺齐克正义观的正义之辩

(一)罗尔斯与诺齐克关于正义观的观点概 述 (二)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与诺齐克 的权利正义论

(一)罗尔斯与诺齐克关于正义观的 观点概述
约翰· 罗尔斯的《正义论》标志着一个轴心式的 转折点, 因为他将长期受到压制的道德问题重新恢复 到严肃的哲学研究对象的地位。 罗尔斯认为, 正义意味着平等, 国家权力应扩张至 再分配领域,政府应向社会中境遇较差的人倾斜。 诺齐克认为, 正义意味着个人权利不受侵犯, 国 家权力仅在于维护过程的公正。

罗尔斯与诺齐克正义原则的比较分析

罗尔斯与诺齐克正义原则的比较分析
人物
相同点
不同点
基本不同点
核心不同点
罗尔斯
1、都是自由主义立场上
2、对抽象平等原则的诉求上
3、都反对功利主义论断
4、都认为平等待人需要限制条件
5、都把人当作自身的目的
6、都赞同程序正义
7、都重视个人选择个人权利
8、二者都重视直觉主义的论证
1、罗尔斯是自由主义平等者,诺齐克是自由至上主义者
2、罗尔斯强调分配正义,诺齐克坚持持有正义
3、罗尔斯坚持程序正义时,重视实质正义;诺齐克只强调程序正义
4、罗尔斯理论前提要是无知之幕下的新社会契约论,诺齐克的理论前提是洛克的财产权利论
5、罗尔斯认为自然或社会资源是公共资源,诺齐克认为天赋等自然资源及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个人财产
6、罗看重公平地处理不平等的境尔斯主张国家干预,诺齐克强调最弱意义国家
把人当作目的,哪些权利是最重要的。
罗尔斯认为拥有某一确定份额的社会资源的权利
诺齐克
诺齐克认为对自己的权利,即自我所有权最重要
我们对二者正义原则进行比较分析,不是为了在二者之间找出优劣进行抉择,而是为了帮助寻找出最适合中国的正义原则。由于中国许多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向西方学习必须注意中国的特殊性,不然只会弄巧成拙,这也是一直大家很疑惑外国的制度到中国就变了样的原因。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理应最体现正义与公正,最广泛地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可现实却让我们反思。

诺齐克与罗尔斯之争

诺齐克与罗尔斯之争

诺齐克与罗尔斯之争诺齐克(Nozick)是罗尔斯正义论最著名的一个批评者,他在《正义论》出版之后三年推出了他的力作《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1974),这部著作又一次震动了学术界,使人们对“政治哲学死亡了吗?”的问题更倾向于做出否定的回答。

诺齐克提出的问题是:国家是否有必要?如果有必要,它能管多少事情?如果管事太少,它对人们是否还有吸引力?对这些问题,诺齐克是从道德的观点进行考察的,即对上述问题都要提出道德上的论据而非别的性质的论据,诺齐克得出的结论是:只有一种“最弱意义上的国家”(minimal state)能够得到合法性的证明,而这种国家简单说来就是一种主要限于保护性功能的国家,一种古典自由主义传统所谓“守夜人”式的国家。

诺齐克与罗尔斯在国家的政治功能方面分歧不大,争论主要是发生在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功能方面。

诺齐克没有对罗尔斯的基本自由及其优先性的原则提出异议,他同样认为国家在政治上要保障所有人享有尽量广泛的基本自由,这种保障优先于对社会福利、次序的考虑。

但国家在满足这一条件之后,是否还能做更多的事呢?即能否按照某种社会理想或分配模式,致力于达到一种经济利益的分配正义呢?罗尔斯认为可以,而诺齐克则认为不可以,并提出自己有关持有正义三原则的权利理论,来反对罗尔斯的差别原则以及他主张扩大国家功能至分配领域的观点。

诺齐克这种权利理论与罗尔斯差别原则的对立,实际上也就是在经济领域中强调自由和强调平等的对立。

诺齐克与罗尔斯争论的正是经济领域中自由与平等孰更优先的问题。

在政治、思想等领域,平等与自由可以统一,可以看成是一回事;而在经济、利益分配的领域,平等与自由就不能不出现矛盾,发生冲突,就会出现一个谁更优先的问题。

罗尔斯通过特别关照处境最差的群体而表现出对平等的强调,诺齐克则毫不含糊地把自由优先、权利至上的原则继续贯彻于社会和经济利益分配的领域。

按照诺齐克的思路,我们可以设想一个私有制社会里利益分配或收入的情景,国家公务员或官吏是拿国家俸禄的,这些俸禄来自某种税收制,是用来支持这些官员实施国家的维持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对外还有防御外敌入侵)的功能的,由于国家的功能被严格限制于此,官员的数量和开支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在从事自己的经济活动以赚取收入,他们通过契约或者直接的交换、赠予、转让等,使每个人都从另一个人那里得到一些东西,这样,一种总的布局,或结果状况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当然它是在不断变化着),这就可以说是一种广义的分配了,但它并不是一种集中统一的分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裁判和分配者,而是众多个人决定的自然产物。

两中正义观的比较——罗尔斯与诺齐克

两中正义观的比较——罗尔斯与诺齐克

两中正义观的比较——罗尔斯与诺齐克“正义”是人类的探讨的一个永恒话题。

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体现了中国文化中最朴素的一种正义观——平等。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对正义做了系统的探讨,遵守社会的分工等级秩序,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即是正义。

古典的功利主义的正义原则是实现社会总福利最大化,而不关心总福利在具体个人之间的分配状况,忽略了平等。

现代自由主义对正义的探讨要数罗尔斯和诺齐克了。

罗尔斯(1921~)是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其著名的代表作《正义论》。

与罗尔斯同时代的诺齐克(1938~)亦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其著名的社会政治伦理学著作《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足以与《正义论》相匹敌。

本文试图对二人关于正义的思想做一些比较。

罗尔斯从“无知之幕”的初始状态推演一致同意的正义原则。

罗尔斯的第一个正义原则是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现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正义原则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应当被合理的期望适用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

罗尔斯认为仅仅消除导致不平等的社会偶然因素是不够的,还需要消除引起不平等的自然偶然因素(人与人之间天赋的差异)。

为此需要结合机会公平原则和差别原则(最大化状况最差者的利益)来实现社会基本制度的正义。

诺齐克坚持自由优先、权利至上的正义观,个人自由权利不可侵犯,且个人在行使自由权利过程中获得的其他社会权益也是不可侵犯的。

个人在个人权利界限类获取的利益即使造成财富分配状况的差距也是正义的。

诺齐克的权利原则是一种历史原则,即衡量分配是否正义不是看结果和发展趋势,而是看其来路和历史演变。

权利是道德边际约束的内在根据,即是个人活动的界限,也是国家活动的界限。

两人都认为国家在政治上应保障所有人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自由。

两人的分歧在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功能上,他们观点的对立实际上是在经济领域中强调自由和强调平等的对立。

自由与平等的对话——关于罗尔斯与诺齐克之争的正义理论综述

自由与平等的对话——关于罗尔斯与诺齐克之争的正义理论综述

《 自由与平等之争》一文中,系统地介绍 了罗尔斯倾 向平等的正义和诺齐克 自由至上的正义。在诺齐克通
过对 罗尔斯 的批 判 中得 出 ,罗尔斯 赋予 正义 以平等 的 价值 ,诺 齐克 以 自由至上 的正义理 论批判 罗尔 斯实 行 国家的再分配 实质上是对个 人权 利 的侵 犯 ,最 后论 证
下 通过 “ 最 少受 惠 者 ” 的 照顾 ,以 国家 再分 配 的形
生出来 的增加 的那部分 利益还是 全部 利益 ;l 一是 天赋
式达到对平等的关 注为 目的 ,如果 简单认为在罗尔
斯 那里 只有 平 等 或把 平 等 与 自由分 离 开 来 谈 ,就 没 有 真 正理解 罗 尔斯 的正义理论 。在谈诺 齐 克教 授 时 , 我们 也 不 能简 单 把诺 齐 克 理解 为 一 个 自由激 进 主义 者 ,诺 齐克 本人 肯定有 对平 等 的关注 ,但 如何 关 注 ? 很清 楚 诺 齐克 在 强 调 自由时 也不 是 以弃 平 等 不顾 为 理 由为 自由说 教那 么简单 。

判展开 ,实质是反映 自由与平等在社会功能方面和
2 0 1 4 年 第1 期
职 业 教 育
自由与 平等 的对 话
关 于 罗尔 斯 - 9诺 齐克 之 争 的正义 理论 综 述
王 波 黄 志 远

要 :罗 尔斯和诺 齐克都属 于 自由主 义 学派 , 罗尔斯强调 的是 平 等的 原则 ,但 不是脱 离 自由完全 的谈 平
等 。诺 齐克 主张 自由至上的 原则 ,是一 个权 利主 义者 。笔 者认 为 两学者 的正 义理论 都 有失误 所 在 ,罗 尔斯 对平
克。今天,国内对罗尔斯与诺齐克争论的实质主要体 现在平等对 自由、 平等对权力 、 分配的正义与持有的

罗尔斯正义原则和诺奇克资格理论的比较研究

罗尔斯正义原则和诺奇克资格理论的比较研究

罗尔斯正义原则和诺奇克资格理论的比较研究WANG Pei-pei【摘要】在西方当代的政治哲学研究过程中,从广泛的意义来讲,各种政治价值都可以归到平等这一大的领域中.对平等的评价域不同,所得出的理论也不同,甚至相互矛盾和冲突.通过分析有代表性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基本善\"的平等和诺奇克\"持有正义\"的权利平等,并进而分析他们平等理论的这两个争论焦点可以看出:他们平等的基础分别是物质和权利.不管他们对平等的基础怎样进行争论,最终都是为了在选择和境遇之间进行协调,从而使人和社会都可以从这两方面的平等价值中获益.【期刊名称】《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9(000)006【总页数】4页(P38-40,44)【关键词】罗尔斯;诺奇克;正义、基本善;权利【作者】WANG Pei-pei【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095正义问题由来已久,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就谈到正义是城邦里的人各司其职,过良善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正义是城邦的基础。

直到到了近代,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指出,正义其实就是“履行信约”,不夺人所有。

现在西方流行的正义理论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以罗尔斯和德沃金为代表的资源平等正义观、以诺奇克和哈耶克为代表的自由至上主义正义观以及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正义观。

而正义又往往与“自由、平等”这样的政治价值联系在一起。

总之,西方的政治价值之间的辩驳,主要就是这三者之间关系的辩驳。

罗尔斯认为自由和平等是不相容的,自由应该优先于平等,通过词典式序列的方式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诺奇克认为自由至上,权利不容置疑、不可侵犯,提出了他的持有正义理论;马克思主张人人应该享有物质和阶级地位的平等,提出了代表无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地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

其实从广泛的意义上讲,这些价值都可以归为平等理念之中。

金里卡认为德沃金的看法是正确的,即“任何一种具有一定可信度的政治理论都分享着同一种根本价值—平等”。

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观比较研究

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观比较研究

A Comparative Study of Rawls' and Nozick's
Conception of Justice
作者: 陈志
作者机构: 中共中央党校科社部,北京100091
出版物刊名: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8-13页
主题词: 罗尔斯 诺齐克 正义观 新自由主义
摘要:罗尔斯和诺齐克都是新自由主义的杰出代表,罗尔斯以“新契约论”的手法,在“原初状态”和“无知内幕”的条件下论证了他的两大正义原则,试图调节自由与平等的矛盾,但却没有成功,他的正义观可以概括为公平正义观;诺齐克以“反契约论”的手法,阐明了国家的起源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论证了他的三大正义原则,强调自由一极,不考虑平等,他的正义可以概括为权利正义观。

本文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比较分析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观,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把握并认识新自由主义。

罗尔斯、诺齐克正义理论的比较及其启示

罗尔斯、诺齐克正义理论的比较及其启示

罗尔斯、诺齐克正义理论的比较及其启示
刘晓靖
【期刊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
【年(卷),期】2009(025)004
【摘要】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财富分配方面的不平等状况便日益令人注目,自由与平等的矛盾也就日渐显露,平等也越来越具有经济的涵义".因此,"构成近一百多年来西方社会正义论的主题的,正是这一对矛盾--自由与平等的矛盾".罗尔斯与诺齐克等当代思想家们围绕这一主题展开了激烈争论.罗尔斯强调社会正义,关注"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利益;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核心是反对国家出于平等动机进行再分配".他们的论述都能够给我们一定的启示.
【总页数】4页(P14-17)
【作者】刘晓靖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吉林,长春,13001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712.46
【相关文献】
1.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理论比较 [J], 王灵敏
2.两种不同教育公正观的比较——罗尔斯、诺齐克教育公正思想的比较 [J], 冯建军
3.自由与平等的对话——关于罗尔斯与诺齐克之争的正义理论综述 [J], 王波;黄志远
4.先秦儒家与罗尔斯关于正义理论的比较与启示 [J], 祝辉
5.罗尔斯与诺齐克思想比较及启示 [J], 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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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下载】论罗尔斯与诺齐克分配正义的预设的理念分析

【推荐下载】论罗尔斯与诺齐克分配正义的预设的理念分析

论罗尔斯与诺齐克分配正义的预设的理念分析 一、罗尔斯与诺齐克的分配原则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提出关于分配正义的两个原则,对于后来分配正义的争论有重大的影响。

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原则:生活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 ①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②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1] 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最少受惠者最大利益原则优先于机会平等原则。

  但是罗尔斯并不是直接抛出两个原则,罗尔斯先假设了无知之幕,即人们决定分配正义原则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并证明必须首先保证每个人的平等自由,然后提出程序正义,最后去推出分配正义原则。

罗尔斯举出这样一个例子来说明自己的平等原则,如果让你切蛋糕,而去拿最后一块蛋糕,你怎么办?罗尔斯提出了最大最小值的概念,即追求最大的最小值。

分蛋糕只能平均分,因为不平均分,大块的只会被别人拿走。

 如果社会的发展需要发生不平等,那么这一不平等一定要以有利最不利群体的情况发生,罗尔斯称之为差别原则,那么会不会发生最不利群体得益1,而强势群体得益10,从而拉开差距呢?罗尔斯认为自己的机会平等可以克服这种情况。

所有岗位像所有人开放,这样就能防止财富差距被拉大。

 诺齐克对于罗尔斯分配正义的批判是当代政治哲学关于正义讨论的一个高潮。

诺齐克认为罗尔斯的分配正义是非历史性,非现实性的。

诺齐克认为:不管我们认为一个正义的原始的分配模式D1是什么,但是只要允许人们自由交换,那么从D1这个正义情境之下经由自愿产生的情境(分配模式)D2也应该是正义的。

也就是说,人们的自由总是有可能破坏我们所要求的分配模式D1。

 据此,诺齐克用持有正义来代替罗尔斯的分配正义,持有正义分为三个方面:第一,获取的正义原则。

是指最初对无物主的获取。

这是个人对财富和利益持有的最初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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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的两种思潮——罗尔斯与诺齐克之比较分析
伊卓琳张智博(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沈阳,110034)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自由主义挑起了古典自由主义右派与福利国家自由左派之间的政治哲学大争论,罗尔斯和诺齐克是当代自由主义的重要代表,他们之间的分歧支配了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确定了西方政治思想的主线。

他们在思想上有着共同点,同时也存在着多种差异,本文对两者的思想进行比较分析,探讨罗尔斯与诺奇克思想的关联和分歧。

关键词:正义自由平等权利中图分类号:I206.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9—0202—01罗尔斯与诺齐克是当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他们就平等问题与正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罗尔斯主张,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而正义意味着平等。

他认为。

所有的“社会基本善”都应该被平等的分配,除非某些不平等的分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

诺齐克肯定了罗尔斯的正义首要性,不同的是,他主张正义在于权利,而权利是不可侵犯的。

一、学术立场罗尔斯和诺齐克都是以康德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康德主张用先验论代替实在论与经验论,从而在更为抽象的层次上探讨人权与社会正当性的道德基础。

康德对罗尔斯有这深远的影响。

在罗尔斯《正义论》中,罗尔斯订立契约的出发点是主体间性,订立契约的人是理性的人。

这一点彰显了康德的印记——人是自由,平等的理性的存在物,
当他的行动原则是作为对他的这一本性的可能是最准确的表现而被他选择时,他是在自律的行动。

康德以这样一种观点作为开始:“即各种道德原则是理性选择的目标”,“道德原则看成是目的王国的立法原则”罗尔斯的正义则是将康德的理性个人换成理性人们。

诺齐克认为“道德哲学为政治哲学提供基础和界限,人们相互之间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的约束,也限制着人们通过一种国家机器可以做的事情,或者为建立这样一种机器可以做的事情”。

国家的基本强制力量拥有的任何合法性之根源,正是在于那些可以强制实行的道德禁令。

这种道德禁令就是康德式道德律令,强制力不依赖于任何被强制者个人同意的力量,而依赖于拥有自我所有权的个人权利的道德边际约束。

二、正义之争罗尔斯和诺齐克的分岐在于分配过程中的正义问题。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一个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社会中的不平等是有悖于正义的,必须加以纠正;而诺齐克认为正义在于机会平等,他承认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但他认为这种不平等是正常现象,不应该由国家的再分配来解决,否则就会侵犯个人的权利。

罗尔斯指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产生于人们在自然天赋和社会文化条件方面的差异,而从道德的观点看,这些差异是偶然和任意的,也就是说,作为差异之表现的不平等是不道德的,应该被加以纠正的。

纠正的方法就是再分配。

这种从一些人那里取走财富转给另一些人的再分配有没有什么正当理由?对此的回答就形成了关于差别原
则的论证,即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它们必须使各种职业和职位在几乎均等的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第二,他们必须最有利于最不利的社会成员生活的改善。

罗尔斯并没有因为平等而忘记自由在社会中的价值,他指出,正义原则的次序关系,即第一原则优于第二原则,第二原则中的机会平等原则优于差别原则。

不同于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诺齐克的正义观是从个人权利出发,个人权利的正当性在于持有的正当性。

于是。

社会正义与具体的个人持有的状态密切相关。

诺齐克用“持有正义”三原则来规涉正义,其中,个人的自由权贯穿于每个正义原则之中。

诺齐克认为正义来源于持有,而不是分配,所以分配正义在诺齐克这里就是持有正义,这种正义肯定性基础在于他是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否定性基础在于其他的分配正义原则都会侵犯个人权利。

持有正义三原则是一个完整的正义之链,获取的正义原则关系到正义之链初始性的正当基础,转让的正义原则关涉着正义之链结果性的正当基础,而矫正的正义原则关涉着正义之链每一环节的顺利展开。

这三个正义原则共同构成正义之链的稳定性与合法性。

三、平等和自由问题自由和平等是最重要的现代政治价值。

关于自由,诺齐克和罗尔斯没有什么实质性分歧,两人的分岐在于什么是平等。

罗尔斯主张,正义总是意味着平等,从而不平等是需要加以纠正的。

诺齐克依据资格理论对罗尔斯进行批判,即一个人对其持有是有权利的,那么这种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诺齐克主张正义同平等无关,正义在于坚持人的权利。

诺齐克反对平等的理由有三。

一、不平
等是无法解决的。

诺齐克一篮球明星张伯伦的例子说明,任何强行的平等最终都将变成不平等;第二,不幸不等于不平等。

不幸不等于不道德。

福利国家对个人强征所得税,无异于抢占富人的劳动,部分地拥有富人人身所有权;第三,平等的主张缺乏依据当出现不平等的分配时,人们往往要求一种关于不平等分配的证明,但如果出现平等时,则不需要任何依据,而诺齐克认为,平等也需要提出证明。

他坚决反对罗尔斯的差别原则,认为差别原则是一种不断干涉人们生活,侵犯人们权利的模式。

诺齐克认为,只有自由才能作为一种权利,它是一种资格,而非法权,来源于个人的自然持有,而非来源于国家的法定赋予。

在罗尔斯与诺齐克的争辩中,反映出两人理论观点的分歧,罗尔斯是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者,而诺齐克是权利主义的自由主义者。

参考文献:
[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版.
[英]乔纳森·沃尔夫.《诺齐克》王天成张颖译[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版.
文长春.《逻辑在先的个人权利——诺齐克的政治哲学》[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版.
欧阳英.《走进西方政治哲学——历史、模式与解构》[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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