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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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内宿管理制度
1.0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宿舍入住、住宿调整、退宿及外来人员探访的办理程序,明确了各类别宿舍的基本配置和关联公司租用宿舍的租金标准、各岗位级别人员相关福利标准及宿舍日常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0目的
维护员工宿舍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及员工的财产安全;实现员工宿舍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保证住宿安排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保障员工的基本福利要求。
3.0管理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公司宿舍的归口管理工作。
3.2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准员工入住资格、岗位级别及人员变动情况的反馈工作。
3.3各相关部门负责员工住宿的申请,并按职级权限审批工作。
4.0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宿舍入住申请、住宿调整
4.1.1家庭所在地位于公司15公里以外的员工方可申请公司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住宿的,需书面报请行政总监批准。新入职员工入住程序:人力资源部下达住宿通知→行政部核准→宿舍管理员办理入住。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按入职员工的职别/级别,下达《员工住宿通知单》,通知单加盖人力资源部印章有效,行政部宿舍管理员依据《员工住宿通知单》安排住宿;宿舍管理员凭行政部宿舍管理员确认后的《员工住宿通知单》放行,员工到指定宿舍入住。
4.1.2原不在公司宿舍住宿的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入住公司宿舍的或因工作岗位特殊等原因需要调动房间的,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住宿调动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核准级别后,报行政部批准;行政部宿舍管理员依据《住宿调动单》的规定安排入住。
4.1.3因职位变动需要调整宿舍的,由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核准级别报行政部批准,行政部宿舍管理员依据批准的入住申请,按规定的标准安排入住。
4.1.4因公司发展需要或因为合理利用宿舍资源进行宿舍调整时,由行政部宿舍管理员填写《住宿调动单》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任何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4.1.5宿舍搬迁、调整或退宿完成后,要确保公司配置财产的完整及他人的财产安全;当事人必须做好自身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否则按宿舍内务不整洁进行相应处罚。
4.2退宿程序
4.2.1员工因离职、外宿、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要求退宿的,需提供由本部门负责人签批的
相关证明资料,并由本人填写《退宿申请单》交行政部宿舍管理员签字行政部经理签批。宿舍管理员清点宿舍资产无损坏、无遗失后,由宿舍管理员开具《行李放行条》,保安根据放行条放行。
4.2.2员工退宿时,须交回所保管的房间钥匙及公司的配置用品,损坏或遗失公司物品者须照价赔偿(由行政部宿舍管理员在离职表或退宿申请单上注明遗失物品名称、数量,并按现行市价,将需赔偿的金额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在员工离职结算或在当月退宿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4.2.3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当天办理退宿手续并带齐个人物品离开宿舍。
4.3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所有入住者必须服从公司管理。违反以下条款的任一项,将会被取消住宿资格。如确实仍然需要住宿,需提出书面申请,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再安排住宿。
4.3.1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室内物品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擅自挪动或占用。
4.3.2禁止在室内乱钉乱挂、乱涂乱画、严禁乱拉绳索、乱拉电源线和网线。
4.3.3注意安全用电,宿舍内可使用的大功率电器仅限电吹风。
4.3.4禁止在宿舍内做饭(外协单位暂不规范)和私自更换门锁等违规行为。
4.3.5禁止在宿舍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寻衅闹事等行为。
4.3.6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4.3.7禁止翻越阳台、栏杆。
所有入住者必须服从公司管理。违反以下条款的任一项,将会受到10元的罚款。
4.3.8严禁将电源线绕挂在铁床上;离开宿舍必须关闭电器电源。
4.3.9穿戴要整齐文明,禁止穿着暴露等有伤风化的行为;午休时间及晚上十点后,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3.10不准大声喧哗,制造噪音,不得将音响、电视等声音开得过大,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4.3.11禁止私自留宿非本公司员工和非本宿舍人员;员工亲属探访时,须由被访人陪同,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备案;夜间留宿需经行政部经理签字按公司内部价格入住公司招待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来访人员送出宿舍区。
4.3.12外出或使用完水、电设施后,必须及时开关;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
4.3.13宿舍区域内禁止停放私人车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4.4卫生、环境管理
4.4.1宿舍环境卫生检查时,发现不达标的宿舍,由宿舍管理员下达《宿舍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期限后仍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4.4.2宿舍公共区域卫生由行政部清洁工按时打扫;房间内部卫生由入住员工个人进行清扫。
4.5 宿舍住宿标准、用品配置
4.5.1员工宿舍的住宿标准、用品配置
备注:1、集团派驻人员,按高于规定的标准一级在2号楼安排。
2、本科重点及研究生给予免费就餐(餐厅一楼就餐,每月按照出勤天数
给予餐补,餐补标准5元/天)。
3、助理级别按照对应的职务/职称进行安排。
4、不在公司住宿的主管级以上人员可申请午休房,按午休房标准安排。
5、夫妻间宿舍凭结婚证办理,待遇按级别高的一方标准执行。
6、有特殊住宿和就餐要求的,需经行政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6住房和电费补贴
备注:电费补贴有特殊要求的,需经行政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6.2职位/职级发生变动时,其应享受的水电补助也随之变动,由行政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通知,知会财务部,根据变动情况执行。
4.7公共配置管理
4.7.1每套房间内的公共设施配置,均由该房内住员工共同保管使用,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摆放位置,不准占为私用。
4.7.2损坏公共配置要照价赔偿。
4.7.3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由公司负责维修;已失去维修价值的由公司负责补配;宿舍内非正常损坏的公共配置,维修由公司安排,费用由责任员工负担,无法查明责任人的,由该宿舍员工共同分摊。
4.7.4宿舍人员使用的小件易耗物品(拖把、扫把、垃圾斗、门锁、灯管、灯泡、热水器电池等),公司维修或更换时,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领用。
4.8宿舍租赁管理
4.8.1在满足公司员工住宿需求,且房间有余的情况下,关联公司及有业务关系的外协单位、供方驻厂人员均可以申请租赁公司宿舍。租赁宿舍的具体办理流程为:租赁单位申请→行政部审核→行政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交押金→行政部签租住协议→宿舍管理员安排房间。
4.8.2宿舍出租统一按间为租赁单元,每间、每月收取租赁费200元,房内配置:1.0m双层铁床2张、写字台/椅1套、彩电1台、吊扇1台、四门衣柜一件。
4.8.3租赁单位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4.8.4租赁费用由公司财务部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统一结算。电费按房间电表计量收费,由行政部宿舍管理员造表,经行政部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统一向租赁单位收费,水费由公司承担。
4.9宿舍电费管理
4.9.1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每月26日组织对每个宿舍用电量的抄表工作,将用电量记录在《宿舍电费明细表》中,根据电费单价计算出每个宿舍的电费使用总额,并于每月28日17:00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