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经工作要点》的通知
明确任务 狠抓落实 扎实做好2010年农村经管工作
扶持 农 民专 业合 作社 加快 发展 ,推进 农 民专 业合 作社 规范 化 建设 。全 面贯彻 落 实 《 民专 业合作 社 法 》 农 ,
完善和 落 实财政 支持 、税收优 惠 、信 贷保 险 、用 电用地 等政 策措 施 。深 入 开展 示 范社 建 设行 动 ,指 导农 民专 业合 作 社建 立健 全 内部 管理 制度 ,引导 农 民专 业合作 社加 强农 产品质 量 安全 管理 ,支持 农 民专 业合作 社发 展优 势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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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强农 村 土地承 包 管理 ,稳 定完 善农 村 基本 经营 制 度。认 真 总 结农 村土 地承 包 经营权 登记 试 点经验 ,完
善 登记 试 点 方案 ,扩 大登记 试 点 范 围 ,保 障 必要 经 费 ,健 全 土地 承 包经 营权登 记 管理制 度 :加 强 土地承 包经营权
作会议 、 国农 业工作会 议 精神 , 全 高举 中国特 色社 会 主 义伟 大旗 帜 , 以邓 小平理 论和 “ 三个代 表 ”重要 思 想 为指 导 ,
坚持 走 中 国特 色农 业现 代 化道 路 ,坚持 统 筹城 乡发 展 ,围绕发 展 现代 农 业 、建设社 会 主 义新农 村 ,深化 改 革 、加 强 制度 建设 , 着力推进 农 业 经 营体制机 制 创 新 、加 快 农业 发展 方 式转 变,着 力依 法保 障农 民群 众 的 民主权 利 、维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农 民群 众的 物质 利益 ,为促 进 农 业稳 定发展 、农 民持 续 增收 、农 村 和谐稳 定提 供体 制保 障 和机 制活 力 。
化 农 民 负担 监 管法规 制度 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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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强农村 集体 “ 三资 ” 管理 ,增 强集 体经 济 组织 服务 功 能。 深入 贯彻 落 实 《 业部 关于进 一步 加强 农村 农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表彰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辅导员的通报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表彰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辅导员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0.03.24•【字号】陕农业发[2010]49号•【施行日期】2010.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表彰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辅导员的通报(陕农业发〔2010〕49号)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省一系列文件精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现代化农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加强业务指导,抓好典型示范,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辅导员、先进个人,有效促进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研究,对西安市农业委员会等47个先进单位和张安平等98名优秀辅导员、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做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工作,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坚持与时俱进,协调动员各方力量,努力创造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功夫帮助合作社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辅导员、先进个人名单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附件: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辅导员、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47个)西安市农业委员会户县农业局西安市灞桥区农经站西安市临潼区农经站西安市阎良区农经站宝鸡市农业局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局凤县农业局千阳县农业局凤翔县农业局咸阳市农经站咸阳市渭城区农经站永寿县农业局旬邑县农经站彬县农经站合阳县农牧局渭南市农经局蒲城县农经站韩城市农经站中共华县县委农工部铜川市农经站宜君县农经站城固县农业局南郑县农经站西乡县农经站安康市农经站岚皋县农经站安康市汉滨区农经站商洛市农业局洛南县农业局洛南县畜牧兽医局宜川县农业局延安市农经站洛川县农经站甘泉县农经站延安市宝塔区农经站榆林市农业局靖边县农经站清涧县农业局杨陵区农经站陕西省农业厅农经处陕西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陕西省农业厅产业化处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陕西省畜牧兽医局陕西省果业管理局陕西省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二、优秀辅导员、先进个人(98名)张安平西安市农业委员会吕胜利西安市农业委员会何永民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局王联合西安市临潼区农经站孙刚西安市阎良区农经站张雪西安市灞桥区农经站赵勇宁户县农业局赵慧侠周至县农业局马西林高陵县农林局张毅波蓝田县农经站霍博群宝鸡市农经站张竞宝鸡市陈仓区农经站王申义宝鸡市渭滨区农业局王宏芳千阳县农业局邓又强太白县农业局李胜利岐山县农业局路周翼凤翔县农经站宋天运陇县农经站刘娟妮扶风县农经站张洁萍眉县农经站卢锐咸阳市农经站任文娟咸阳市农经站杨继军咸阳市渭城区农经站刘小宁咸阳市秦都区农经站刘博彬县农经站王世君武功县农经站苟俊江泾阳县农经站李信科兴平市农经站崔丽华淳化县农经站罗志辉礼泉县农经站刘红武渭南市农经局雷艳琴渭南市农经局姜勇渭南市临渭区农经站吕俊斌合阳县农经站张长生富平县农经站张功望蒲城县农经站谢丰收华阴市农经站高亚刚韩城市农经站杜华强华县农经站石晓艳白水县经管站张惠玲铜川市王益区农林局任姗姗铜川市印台区农业局崔连超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局高斌铜川市新区农村工作局刘思锋宜君县农经站张海英汉中市汉台区农经站封巧霞勉县农经站王保健洋县农经站冯玮宁强县农经站赵成海略阳县农业局李玉生镇巴县农经站王维君留坝县农经站时小龙佛坪县农经站李忠安康市农经站白玉亭安康市汉滨区农经站张安平岚皋县农经站赵青玉平利县农经站何安兵镇坪县农经站罗来喜汉阴县农经站许峰旬阳县农经站陈进花白河县农经站刘君良商洛市商州区农业局汪燕春柞水县经管站尹向涛商洛市农业局吴南商洛市畜牧兽医局王小利商洛市商州区畜牧兽医局李仕宏山阳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王君洛南县经营管理中心站向亮丹凤县农经站张桂花商南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刘书生丹凤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宋兴旺延安市农经站孙彦云延安市宝塔区农经站夏建新宜川县农业局王安元宜川县农经站行永建洛川县农经站马智泉甘泉县农经站赵东峰黄陵县农经站张明富县农经站杨宏全志丹县农经站朱志荣延长县农经站苏燕榆林市农业局马驰东榆林市农业局王东雄榆林市榆阳区农经站茆永亮横山县农经站辛志明米脂县农业局刘红霞府谷县农业局苗莉子洲县农经站杨虎军佳县农经站丁育昂杨陵区农经站郭春迎杨陵区农经站张旭锋陕西省农业厅农经处邹艳丽陕西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廖海泉陕西省农业厅农业产业化处张存贤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生产处张宏兴陕西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庞玉荣陕西省果业管理局产业化处李五建陕西省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技能培训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品价格管理【发文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1905号【发布部门】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发布日期】2010.11.19【实施日期】2010.1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技能培训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1905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和水利部《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1201号)精神,结合各县区后续产业基地建设中栽培、稼接、防治病虫害及丰产管理技术培训需要,经研究, 2010年度我省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技能培训101200人次,总投资187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518万元,地方配套352万元。
现将陕西省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培训任务和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技能培训项目实施,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
要明确落实组织实施部门和培训组织机构的责任,签订责任合同。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财政、农业部门确定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原则上由县级林业或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独立培训机构承担。
把培训组织、教学环节具体工作内容细化为责任指标,对工作完成情况量化打分,纳入年度考核。
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培训目标实现。
二、强化管理,确保质量。
各县区按照培训项目与后续产业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由培训机构根据省上下达的培训内容和培训任务编制培训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市发改委商财政和林业部门审批,报省级相关部门备案。
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民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法规类别】减轻农民负担【发文字号】陕财办农[2010]82号【发布部门】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水利厅【发布日期】2010.06.02【实施日期】2010.06.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财办农〔2010〕82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省管县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为贯彻农业部、发改委和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陕政发[2009]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省财政2010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给予扶持,根据《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共同编制了《2010年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认真组织,密切协作,加强指导,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水利厅二○一○年六月二日2010年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指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农民用水者协会等,下同),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七大”工程,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经济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
为做好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陕政发[2009]19号)的要求,根据《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发展较好、运行规范、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经营成效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帮助解决示范社在生产经营、加工储运、市场营销、信息技术等服务能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服务功能和适应市场发展能力,不断推进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民收入稳定持续增长。
陕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2010年巩固退耕
陕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1534号【发布部门】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发布日期】2010.09.21【实施日期】2010.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1534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关于下达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1201号)和《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经研究,现将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总投资23905.2万元,其中中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4269.2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9636万元。
在西安长安区等县(区)建设核桃示范基地30个、安康宁陕县等(县、区)建设板栗示范基地各5个、榆林佳县等(县、区)建设红枣示范示范8个、宝鸡凤县等(县、区)建设花椒示范基地6个、在渭南潼关县、汉中洋县、安康紫阳县分别建设柿子、药材、茶叶等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
分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二、各地要认真按照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陕发改农经〔2009〕1447号)要求,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和业主责任,发展改革、财政、林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要严格按照经过批复的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扶贫办(局):
现将《2010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10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2010年是十年扶贫开发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扶贫开发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增加收入为目标,以实施“双千工程”为重点,以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计划新启动建设扶贫重点村1300个,实施千村移民扶贫搬迁工程260个,再启动互助资金项目村200个,实施“雨露计划”培训5万人,重点县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扶办发[2010]7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0.01.11
【实施日期】2010.0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完成十年规划任务。一是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十年规划目标任务的意见》(陕扶发[2008]3号)中完成“三个确保”的要求,全面启动剩余重点村建设,突出抓好重点村基础设施、产业开发、村容村貌和村级班子建设。抓好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大信贷扶持力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第一批)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品价格管理【发文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1874号【发布部门】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11.09【实施日期】2010.1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第一批)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1874号)咸阳、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为加快我省退耕还林地区农村能源建设,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关于下达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120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省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第一批)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农村能源项目总投资3173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245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9285万元,主要在咸阳等7市共67个县(区、市)新建户用沼气、节柴灶和太阳灶共计123089口(台),其中户用沼气68404口、节柴灶23960口、太阳灶30725台。
二、抓紧任务落实和实施。
在做好2008年度任务收尾和2009年度任务实施的同时,要抓紧把2010年度任务分解下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11月底编制完成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联合上报,省农业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要抓紧开工建设,力争当年开工,下一年度早日完成。
三、强化建设质量和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严格工程质量建设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要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级部门要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书面上报,省级部门抽验。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0.04.06•【字号】陕农业办发[2010]53号•【施行日期】2010.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0]53号)根据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省农业局长会上对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农业系统实际,制定2010年工作要点如下:一、指导思想2010年全省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强化服务、规范行为,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牢固树立“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行业新风,树立可亲、可敬、可爱的农业人形象。
二、工作要点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全省农业系统各级机关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中央一号文件,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和能力;教育干部职工遵守法律、纪律,守住职业道德底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农民群众、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探索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加强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
要通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农业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农业执法队伍和农业站所的监督。
要通过机关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风气,为全省农业系统带好头,树好样板,使全省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敬业为农、崇尚实干的良好作风和工作状态。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表彰2010年陕西农业好新闻的通报-陕农业发[2011]25号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表彰2010年陕西农业好新闻的通报正文:----------------------------------------------------------------------------------------------------------------------------------------------------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表彰2010年陕西农业好新闻的通报(陕农业发〔2011〕25号)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各有关新闻媒体:2010年,全省农业宣传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业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省农业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新闻宣传量创出历史新高,涌现出了一批弘扬主旋律并具有新闻价值的优秀新闻稿件,为陕西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出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为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鼓励农业宣传工作者多写、多出精品稿件,进一步做好我省农业新闻宣传工作。
根据2010年工作安排,经过认真整理,严格筛选,决定授予:《陕西果业产值去年达140亿元》等30篇稿件为“2010年陕西省农业好新闻”。
希望获得农业好新闻奖的同志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历,开拓创新,能够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农业好新闻。
希望全省农业系统宣传信息工作者和有关农业宣传新闻媒体记者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突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这一中心,选准切入点,强化深度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全面展示我省农业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和新经验,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2010年陕西省农业好新闻奖名单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附件:2010年陕西省农业好新闻奖名单《陕西果业产值去年达140亿元》陈钢新华社陕西分社《陕西启动2010年“三下乡”活动》刘彤新华社陕西分社《奶牛转型升级的“千阳模式”》常永平农民日报《陕北将成为我省农业“新粮仓”》李佑民陕西日报《信息入村有效益才会有动力》元莉华陕西日报《千阳:奶牛标准化养殖提质增效双赢》王劲宏陕西电视台《高陵芹菜滞销急煞菜农记者牵线商家上门采购》杨建陕西电视台《我省粮食连续七年获得丰收》赵文彬陕西人民广播电台《农机竞相亮相农高会农民纷纷选购更方便》侯春晖陕西人民广播电台《人勤春来早,虎气冲云霄-节后陕西省农业厅四大活动为干部“充电”》韩涛陕西农业宣传信息中心《陕西农产品闪耀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艾青陕西农业宣传信息中心《“一村一品”在首届中国农民艺术节上博得满堂彩,成为陕西又一靓丽名片》张磊陕西农业宣传信息中心《陕西省畜牧兽医局采取四条措施指导当前救灾和畜牧生产恢复》钟诚陕西省畜牧兽医局《汉中仙毫在北京第七届中国国际茶业博览会上再创佳绩》王志刚付亢汉中市农业局《安康市农业局多举措强化龙舟节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王齐康安康市农业局《白河县农业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灾后农业生产》刘师嘉白河县农业局《延安市“五大合作示范工程”成效显著》刘勤朝延安市农业信息中心《农业专业合作社为黄龙玉米产业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陈志军黄龙县农业局《榆林市旱地春玉米、地膜花生创三项全国高产纪录,谷子刷新二项全国高产纪录》王德朋榆林市农业信息站《马铃薯收入占农民农产品收入九成》杨崎筠绥德县农业局《长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搭建助推城乡发展新平台》谢斌长安区农业局《三网融合:把信息高速路修到农民家》白湘涛杨陵区农业信息站《第七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咸阳市农业局局长科长卖苹果》杜俊龙咸阳市农业局《铜川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带领农民“组团”闯市场实现增收的领跑者》刘东铜川市农业科技信息站《甘当富农奠基人奉献“三农”终不悔》袁伟商洛市农业信息中心《洛南县财政两年拿出300万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张云芳洛南县农业局《十一五期间渭南市畜牧业经济快速腾飞》付亚莉张雪枫渭南市农业局《薛峰乡林峰村七彩山鸡架起致富桥》刘芬芹韩城市农业局《宝鸡市村级农业综合信息站实现全覆盖》李亚荣刘金平宝鸡市农业局《太白县第三届“两节一会”雪域蔬菜节圆满举行》王淑宁太白县农业局——结束——。
陕西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部级和第二批省级粮棉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部级和第二批省级粮棉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07.15•【字号】陕农业计财[2010]141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部级和第二批省级粮棉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10〕141号)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财政局:为全面提升粮棉油作物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发[2010]52号)和省政府《粮食单产提高工程规划》,经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将《陕西省2010年部级和第二批省级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编报,于2010年7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农业厅一式四份(厅发展计划处2份、厅种植业管理处2份),省财政厅农业处一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二○一○年七月十五日陕西省2010年部级和第二批省级粮棉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申报指南为促进2010年高产创建活动开展,确保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原则按照“项目资源有效整合、中省资金捆绑使用”的原则,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作物,在全省不同生态类型区建设一批具有引领性、对全局具有带动作用的省级示范县。
二、申报范围本次申报工作重点支持我省粮棉油主产区的生产基础条件好、作物种植集中连片、具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生产大县,已被列为省级高产创建示范县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建设区域和内容根据我省不同生态类型区特点,围绕我省粮棉油生产主导产业发展,部级高产创建项目在小麦、玉米、水稻、油菜、马铃薯、棉花、大豆、花生等八大作物上,建设118个万亩高产示范片和118个百亩核心攻关田;第二批省级高产创建项目重点建设小麦、玉米、水稻、油菜、马铃薯、棉花等六类作物36个高产创建省级示范县。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08•【字号】陕政办发[2010]44号•【施行日期】2010.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4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八日陕西省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促进阳光施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突出工作重点,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核心,努力做好促增长调结构中的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宏观调控、结构调整、“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监管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8•【字号】陕政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陕政发〔2010〕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2010年的各项具体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组织下达和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陕西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的要求,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大机遇,着眼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把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作为新的发展理念,把加快资源转化和壮大新兴产业作为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把扩大投资和促进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把加快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把统筹城乡发展和三大区域协调发展作为长期方针,把改革开放作为发展的动力,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把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达到9400亿元,增长13%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500亿元,增长3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220亿元,增长19%;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92.4亿美元,增长10%;财政总收入达到1600亿元,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1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3%左右;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5%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均削减3%以上。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1.02.28•【字号】陕农业办发[2011]28号•【施行日期】2011.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1〕28号)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制定《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以“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为目标,按照“标准生产创品牌,准出准入保质量,夯实责任促管理,体系建设强基础,分级培训提素质”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商洛模式”,加大农业标准化推进力度,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推进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加强质检体系建设管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大力推广“商洛模式”,加强监管能力建设1、加强领导。
推动各地政府出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监管措施和扶持政策,解决机构、人员、经费、工作机制等突出问题,推动各级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领导,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无缝对接的工作格局。
2、加快监管队伍建设。
加大“商洛模式”推广力度,力争年内所有设区市和70%以上的县(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局、股),20%的乡镇建立监管站,村级设监管员。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0.09.07•【字号】陕农业发[2010]163号•【施行日期】201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发〔2010〕163号)各市、县农业(农机、畜牧)局(委):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农民身份曾受聘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过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农业发〔2009〕171号)和《关于对农民身份曾受聘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过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发放养老补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陕农业发〔2010〕81号)下发后,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上文件精神,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主管领导和工作责任,并积极组织开展对基层农技人员的调查摸底和对享受养老补助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了这项政策落实。
但从各地情况看,工作进展不平衡,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在对享受补助人员的摸底、审核、认定工作中,农业部门直接操作较多,发挥乡镇人民政府作用不够;二是在认定享受补助人员资格和工作年数时,个人证明材料占比过大,而坚持以档案材料和原始材料为身份认定依据不够;三是有些地方对享受补助的人员把关不严,失之过宽,而坚持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条件不够;,四是个别地方领导对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落实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进展缓慢。
最近,省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地加快工作进度,年底前完成任务。
为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好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根据陕西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第10次专项问题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解决农民身份曾受聘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过的农技人员待遇问题,是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维护农村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措施,新农保加工龄补助政策的落实,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关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减轻农民负担【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04]22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04.03.02【实施日期】2004.03.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22号2004年3月2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精神,加快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现就做好农民工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提出意见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做好农民工培训,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已经成为保证我国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工进行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有利于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有利于降低农民进城就业的社会综合成本,有利于提高非农产业的生产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通过外出打工就业,增加了工资性收入。
许多地方农民“外出一人,致富一家,外出一批,致富一地”,增强了农村经济的活力。
因此,通过加强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是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工程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1797号【发布部门】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发布日期】2010.11.02【实施日期】2010.11.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工程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1797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关于下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1201号)精神,2010年度我省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162.44万亩,总投资9746.4万元,其中中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8122万元,地方配套1624.4万元。
现将2010年我省退耕还林巩固成果补植补造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责任。
各市县要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与退耕还林造林工作放在同等地位来抓,坚持“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县的原则,要把目标、任务、资金和责任落实到县(市、区)、乡镇、村组和农户。
各地林业部门要在经费、人员、工作条件上要继续给予保障,为保质保量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任务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补植补造限定在适宜于植树种草,但因自然因素导致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低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种草地上。
各县(市、区)要根据规划分期编制补植补造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发展改革、财政、林业部门联合报市级相关部门,由市发展改革委商财政、林业部门审批。
根据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及投资计划编制作业设计,将建设任务落实到乡、村和山头地块。
作业设计由具有相应林业设计资质单位编制,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报省林业厅备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
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明电[2011]45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15
【实施日期】2011.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
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1〕4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01号),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考核,完成省级自查工作。
各地自查报告须于2011年8月30日前呈报国务院。
由于这次考核工作时间
紧、要求高、任务重,为切实做好我省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1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1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日陕西省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和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提出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以全面完成《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下称《五年规划》)为目标,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着力抓好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加强依法行政监督,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
各级行政机关要转变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制度,积极运用非强制性管理手段,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县政府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
落实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实现动态管理,确保行政许可项目合法。
各级政府要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理顺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都要进入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0]140号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0〕140号)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纠风办、财政局、发改委、政府法制办、物价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计生委、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陕政办发[2010]1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陕西省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实施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反馈。
二○一○年八月三日陕西省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3号)和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落实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农负办[2010]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各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抓好各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逐步探索构建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0]544号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10〕544号)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强农、惠农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继续实施农贸市场改造和“农超对接”工作。
在全省重点支持20家县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完成10家农产品流通企业和10家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改造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改善流通环境,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逐步构建高效、覆盖城乡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二、重点支持方向农贸市场重点支持县乡农贸市场的交易厅棚、冷藏保鲜、卫生、安全、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改造,符合以上条件且在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10月30日期间竣工的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农超对接”重点支持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与鲜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对接,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所在市(县)的区域内,在建设期(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10月30日)内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所在市(县)的区域内建设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和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包括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项目和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一)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及商业网点规划的农贸市场且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对农民进入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农产品交易额在本县位于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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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经工作要点》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陕农业办发[2010]67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0.03.23
【实施日期】2010.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农经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农业办发〔2010〕67号)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
《2010年全省农经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厅农经处联系。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0年全省农经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农经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这个中心,着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和机制活力。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稳定现有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体制。
以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为基础,继续抓好二轮延包的后续完善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学习外省试点地区确权登记工作开展经验,加强对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现状的调查研究,未雨绸缪,提早研究确权登记与现有制度的衔接等问题。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流转行为,推广使用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加强对长时间、大面积土地流转项目的监管,确保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依托基层农经体系,健全村有信息员、乡镇有中心、县市有网络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引导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发展。
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具有陕西地方特色的、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确保土地流转在正确的政策框架内运行。
(三)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法》,指导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加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加强仲裁员培训,建立健全仲裁机构,促进依法开展调解仲裁活动。
已开展仲裁试点的地方,要对照法律规定,规范仲裁机构设置、仲裁员选聘和仲裁程序,健全仲裁委员会章程,完善仲裁工作制
度。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法律贯彻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一)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
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修建通村公路向农民集资摊派、农村公费订阅报刊乱摊派以及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结婚登记乱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继续清理面向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乱摊派,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