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促进法解读
莱州市实施“一法两条例”促进农业机械化 实现农业现代化
为 , 高农 机 “ 率 ” 平 , 而地 提 王 水 从 有 效遏 制 农 机 事 故 的发 生 ,让农 机 真 正 成 为 农 业 的 支 撑 、农 民 敛
富 的 工 具 。 加 强 农 机 产 品 试 验 鉴 定 、 量 监 督 及 目录 申报 T 作 , 质 拓
展 农 机 产 品 质 量 认 证 作 领 域 , ] 加 快 农 机 生 产 企 业 发 展 。 抓 好 x- , j
组 织 农 机 户 外 出 作 业 。 高 峰 期 莱 种 子 补 贴 、减 免 农 业 税 政 策 的 实
州 市 的 跨 区 作 业 机 械 超 过 70 施 , 民种 粮 的 积极 性 越来 越 高 , 0 农 台 。 近 三 年 , 们 累 计 组 织 20 0 对 农 机 的需 求 量 越 来 越 大 。 尽 管 我 0 多 台 机 械 进 行 跨 区 作 业 , 累 计 为 农 机 于 增 收 30 0多 万 元 。 其 三 , 0 各 级 党 委 、 府 都采 取 了措 施 , 政 加
应 用 纳 入 了镇 街 年 度 责 任 目标 考 核 体 系 ,突 出 了 农 机 化 工 作 在 现
代 农业 建设 中 的重 要 位 置 。形 成 了 市 政 府 牵 头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和
国 农 业 机 械 化 促 进 法 》、 东 省 展 。先 后 荣 获 全 国 “ 牛 杯 ” 杯 、 《山 铁 金
站 、 农 机 作 业 服 务 社 等 各 类 农 机
服 务 组 织 的 相 对 稳 定 。同 时 , 州 莱
市还 在村级设立 了农机协 管员 ,
形 成 了“ 机工 作 在 基层 有 人 管 , 农 项 目实 施 在 基 层 有 人 抓 ” 的 行 之 有 效 的农 机服 务组 织体 系 。 其 次 , 实扶 持 政 策 , 展 农 落 拓 机 化发 展 领 域 。一 是 争 取 购 机补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释义-社会化服务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释义-社会化服务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离不开社会化服务,完善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方面。
本章共5条,对开展有偿农机作业服务、农机跨区作业及安全监督管理、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国家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和培训、从事农机维修服务的条件及维修责任、农机行业协会等作了规定。
第二十一条农民、农业机械作业组织可以按照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本地或者外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各项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
有偿农业机械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
国家鼓励跨行政区域开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维护作业秩序,提供便利和服务,并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释义】本条是有关开展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农业机械跨区作业服务及对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
一、开展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
本条第一款规定:“农民、农业机械作业组织可以按照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本地或者外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各项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
有偿农业机械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允许农民自主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使农民获得了经营农业机械的自主权。
国家对农民购买农机实施补贴政策,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也改变了过去主要依靠国家、集体投资兴办农业机械化的模式,农民已经成为农业机械化投入的主体。
发展农业机械化,不仅改善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条件,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
一是机械作业比人工作业费用低。
除一些自然条件不适应机械收获的地方外,农民选择机械收获是考虑了降低生产成本的目标。
目前,农民采用机械收割与雇工收割相比,要节约一半的开支。
二是机械作业能减少损失,增加产量。
学习《农业机械促进法》开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新局面
伸 ,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具有公益性职能应该是公 共财政支持的范畴 。这就为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下一步 的发 展 、为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的定性打下一个 良好的基础。 1 构 建 了农 机试 验鉴 定机 构 的框 架 . 2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规定 的农 机试验鉴定制度包括 四层涵义 :第一 ,企业 自愿 申请 ,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依法 进行鉴定 ;第二 ,农机试验鉴定是 国家实施农机购机补贴 政策的一项技术支持措施 ;第 三,明确提 出了农 业机械试
机 构 的任 务
1 肯 定 了农 机试 验鉴 定 工作 的 法律 地 位 . 1
的农 业机 械产 品 ,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 ,禁止 出厂 、 销售和 出 口。 ”这是对农 业机械强制性认证 工作 的肯定 ,
首先 ,确认了农机试验鉴定机构 的地位。 “ 农业机械 试验鉴定机构”作为一个特定用语第一次在国家法律 中出 现 ,使农 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作为一个具有特定 职责 的专 门机构被 肯定下来。其二 ,明确 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
省级农业机械鉴定机构要 明确 自己的任务 ,要结合本 地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的需要 ,对补贴机具进行必要补
充形成省级 目录 ;其次 ,在鉴定 中要严格遵循企业 自愿 申
请 的原则 ,任何 单位 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农 机企 业鉴定 ; 第三 ,在 目前的条件下要采取可行的办法和有效的措施 ,
验鉴定主要突 出 “ 四性 ” ;即先 进 性 、适 用 性 、安 全 性 和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所定义的农机试验鉴定是依法 实施的自愿性农机试 验鉴定 ,是引导农机市场具有一定公 益性的服务 ,是 国家实施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一项技术支 持措施 。以 自愿性为前提 的鉴定制度符 合市场经 济的原 则。我站全体 同志要 深刻理解这一点 ,切实转变观念 ,遵 循 市场经济规律 ,以此为基点来推动农机推广鉴定改革 。 农机推广鉴定的内容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要更加突出 “ 四性 ” :即先进性 、适用性 、安全性和可靠性 ,更加注重 和充分反映农业生产和农 民使用 的实际需要 。如何检测评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释义-法律责任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释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由法律作出规定,由法律规定的机关依法追究。
法律责任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三大类。
具体采取哪一种法律责任形式,应当根据调整违法行为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性质、特点以及侵害的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本法作为农业机械化的促进法律主要是针对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履行促进农业机械化的法定职责而规定的法律责任。
在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中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已有规定的,本法只作了一般性的规定或未作规定,具体处罚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关于农业机械产品强制认证和拼装农业机械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本法第十五条共三款,分别规定:“对列入依法必须经过认证产品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的,禁止出厂、销售和进口。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产品。
”“禁止利用残次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产品。
”据此,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有三种情形: 1.关于违反农机产品强制认证规定的。
对列入依法必须经过认证产品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的,即出厂、销售和进口的。
产品认证是保障产品质量的一项有效的手段,是指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质量技术标准对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对符合标准的产品颁发证书,以表明其质量达到相应水平。
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认证可分为自愿认证和强制认证。
对农业机械产品涉及人身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应当实施强制认证。
对列入必须经过认证产品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如果要出厂、销售和进口,必须经过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
2.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产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解读
城乡建设与发展农村经济与科技2021年第32卷第02期(总第502期)1 主要目的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来讲,农业发展占据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建设我国经济的任务中,全面发展小康社会是主要的任务,其中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的难点在于农村的建设,农民是发展的重点。
为了更快提升农村经济,实现农村奔向小康的愿景,其中提升农业的生产水平是重要的手段之一,基于此,推进农业实行机械化生产是非常有必要的。
据不完全数据的统计,现阶段我国农村每户拥有的农业机械作业的水平仍旧偏低,农业机械的平均价值只达到1300元,在主要农作物的耕种和收割上,机械化的水平只占据三成,机械化的应用水平仅相当于20世纪50年代法国的水平。
这说明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应用水平只处于初级阶段,并未很好地借助机械进行农耕。
在我国的农业生产中,如何提高农业机械化的水平,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加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面对这一严峻的问题,《农机法》应运而生。
《农机法》的主体是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了促进其扩大农业机械的使用率,采取了一系列的立法扶持措施。
《农机法》的颁发调动了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投入使用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2 具体内容2.1 加强先进技术的引进在发展农业生产机械化的过程中,科研的开发是极其重要的。
农业机械是否先进适用、质量水平的高低往往取决于科研的开发成果,科技的应用能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但是,我国目前现阶段的农业机械仍旧存在适用性差、工艺落后等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基于科技应用的重要性,《农机法》中规定了省级以上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加农业机械基础性、关键性的科学研究,开发适用性强的农业机械,促进先进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国家也要给予全面的支持,促进农业机械基础性的研究,支持引进先进的农业机械和技术,进口关键农业机械的零配件,提升我国农机的配置,提高先进农业机械的应用率,加强我国农业生产的效率,在降低农业机械的生产成本的同时,也要保障农业机械的质量。
谈农机化科学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1 80 ) 1 10
工 农 民放 心 地 完 成 全程 打 工 服 务 ,实 现 人 均 人返 乡 一 次 , 即可 增 加 1 0万元 以上 的收入 。这 是增 加农 民收入 的一 大 0
有 赖于 生产 力水 平 的提 高 。从传 统 农具 使 用到 现 代农 机 的 潜力 。 23帮 助种 田农 民 让 多数 农 民 留在 家种 田也 增 收 。农 . 推 广 ,是农 业生 产 力发 展 的质 的飞跃 ,为 农 民增 加 收入 提 供 了物 质装 备 的保 障 。进入 新世 纪 ,农 业 机械 化 又增 添了 贡化 技 术 的基本 特 点是 省工 ,节本 增 效 。随 着 农机 化 服 务 领域 的 不断 拓展 ,尤其 是 加工 机械 的发 展 ,可 通过 农 产 品 统筹城 乡经 济 的角度 ,促进 农民增 收这 一新 的时代 内涵 。 促 进 农 民 增 收 是 农 机 科 学 发 展 的 本 质 体 现 的加 工增值 ,提 高生 产效益 。 3牢 牢把 握 促 进 农 民增 收 的切 入 点 ,大 力实 施 兴 机 富 . 和 时代 特征
一
、
实 践表 明 ,促进 农 民增 收 既 是 时代 赋 予农 机 部 门的 历 史 重任 ,也 是新 时期 农机 化 自身发展 的 客 观要 求 。从 本 质 特 片看 ,农 机 已经不 再 是简 单意 义 上的 劳 动工 具 和生 产 手 段 。投 资农 机 ,开展 社会 化服 务是新 生 代农 民创 业致 富 的
全 生产 的各 项 措施 落 到实 处 ,最 大 限度 地 减少 农机 户 “ 多 创造 了 良好 的社会 环境 ,社 会 经济 和快 速 发 展 ,为提 升 农 年致 富 ,一朝返 贫 ”悲剧 的发生 。加 大农 机安全 执 法力 度 , 机 化水 平 奠定 了坚 实 的经 济基 础 ;城 市化 进程 的加快 ,农 大 力开 展农 机使 用 技术 和 操作 规程 等科 普知 识 的 宣传 ,不 村 劳动 力 的结 构变 化 ,对农 机化 发 展产 生 了 强烈 的需 求 拉 断增 强农 机手 的安全 的意 识 。 动 ;保 护和 提 高粮 食综 合生 产 能力 的一 系 列政 策 措施 的实 三 、构 筑 促 进 农 民 增 收 的 长效 机 制 施 ,调 动顾 农 民生产 积 极性 ,增 强 了农 民 吸纳 农 机化 技 术 1着 力 加 大对 农机 投 入 力 度 ,对 购 买 农机 的农 民 实行 . 的动力 。我们必须 深入贯彻执 行 中央 与地方互系 列扶持 和保 财政 补 贴 ,是 国家 支持 农朵 化 发展 促 进农 民增 收 的重 要措 障农机化 发展的方针政 策 ,全 面落实各项 措施 ,最 大限度 地 施 ,2 0 0 7年 省 政 府 增 加 了 2 0 0 0万 元 用 于 农 民 购 机 补 贴 , 调动农 民这投 资主体 的积极性 ,全面提 升农机装备水平 。 2牢 牢把 握 农机 化发 展 的时 代特 征 ,不 断拓 展 农 民增 并 把 稳定 增 加对 农机 化 的投 入 作为 今 后支 农 投入 的重 点之 . 各级 地 方政 府 都应 建立 稳 定 的农机 化 投入 渠 道 ,逐 年 收渠 道 增加 财政 预 算 ,不断 扩 大补 贴 范 围 。同 时 ,要 切 实 解决 购 围绕促 进农 民增 收 ,农 机 部 门 的工 作应 从 以下 三 个层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下发《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下发《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农机局•【公布日期】2004.08.31•【字号】晋农机办字[2004]12号•【施行日期】2004.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山西省农机局关于下发《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办字〔2004]12号)各市、县农机局:为了切实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省局制定了《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实施方案》,现下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机法)已于2004年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4年11月I日正式实施。
为了在全省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特制定如下宣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1、宣传领导。
要通过宣传活动,让全省各级党政部门领导了解《农机法》,准确把握农机化发展规律,全面掌握国家推进农机化的大政方针,重视农机工作,支持农机工作。
2、宣传社会。
要求全省统一步调,通过多种方式,大力造势,在整个社会形成重大影响,重点抓好对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机户的宣传,使他们提高遵法守法意识,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更加积极地投入农机化事业。
3、组织培训。
在全省农机系统采取层层培训的办法,对《农机法》进行全面讲授,使广大农机工作者深刻领会实质,掌握全面内容,准确依法行政。
二、宣传活动内容及形式1、组织《农机法》学习培训班在全省农机系统组织三期《农机法》学习培训班,即: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班、太原以北地区由市局分管局长和办公室主任以及所辖县局长参加的学习培训班、太原以南地区由市局分管局长和办公室主任以及所辖县局长参加的学习培训班。
如何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快又好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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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 院 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 又好 叉陕发
程 ,促进 农机 农艺 协调 发展 ,推进 农机服务 组织 建设 和
下称 《 = )。 ( 见 = 奁 这是继20年的 04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 20年的 农业 H09 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之后,又一个法规政策性文件,
一
是注重将宣 传 意见 》渗透 到农机化 和农机 工业
认真 贯彻 落实 意见 中的各项规 定,制定 具体政策措
施 ,关心 支持农机 化和农 机工业 又好 又快 的发展 。
又好又快 发展 的全 过程 。各 级农机 化主管部 门要把学 习 宣 传贯彻落 实 意见 作为 当前的重 要任务和 中心工作 抓 紧抓 好 。要 制 定学 习宣 传方 案 ,精 心 组织 , 加强 领
一
、
加强学习,深刻领会
业发展的重视,关心支持。主要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切实落
实税 费优 惠政 策, 支持基 础设施 的建设 。第 五部 分是加 强 组织 领导 , 共2 。加强 组织 领导 是 衣机 化 和农 机工 条 业 又好 又快 发展的政 策保证 , 主要是 明确部 门分 工,落 实地 方 政府 责任 。
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指导 ,共 同做 好
导,迅速 掀起一 个学习宣 传贯彻 落实 《 见》的高潮 。 意
要通过 召开 座谈 会、报告会 、培训班 、政 策解 读等多 种
形式,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
贯彻“一法两条例”促进农机化发展
中型农 机 装备 4 0 30台 ( ) 套 ,带动 农机 合作 服 务组 步健 全了以跨 区作业为主要形式 ,以农机专业合作 社
织 、农机大户 、农机户投入资金 7 0 20余万元。
2 切实J, . J陕农机科技推广步伐 n
为龙 头 、农机大 户为主体 、农 机户为基础 、农机 中介 组织为纽带 的农 机社会 化服务体系 。一是跨 区作业成
户 、协会 + 农机户 、农机 大户 +农机户”的农 机产业 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等多季节 、多作物 、全方位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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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面 积 ,拓 展 了纸 坊 、金 屯 、卧 龙 山 、梁 宝 寺 等 示 范
县跨 区作业 的组织方式和运作模式给予高度评 价。二
乡镇 。大力示范推广 “ 小麦机收一 秸秆覆 盖一玉米免 是农机 服务区域逐步扩大 。随着组织管理越来越规 范
耕播种及玉米 机收一 秸秆还 田一 小麦免耕播种” 的一 和 服 务 水 平 的不 断 提 升 ,跨 区 作业 规 模 越 来 越 大 ,作
推广天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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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 “ 一法两 条例 ’ 进农 机化发展 ’ 促
。山东省嘉祥 县农机局 张海涛
自《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农 业机 械化促进 法 》 《 、 山
化 、社会化服务模式 。逐步健全 以农机专业 合作社和
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和 《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 理 农 机协会 等专业服 务组织 为龙头 、农 机大 户为 主体 、 条 例 》颁 布 实施 以来 ,山东 省嘉 祥县 认真 贯彻 实 施 农 机户为基础 、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 的农机服务体系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七年的成效与思考
3 对 策与 建议
() 一步 落 实国 家农 机化 惠农政 策。 过加 强调研 、 1进 通 积极 汇 报 、 大 宣传 , 全社 会形 成 重视 和 支持 农 机化 发 扩 在
则、 而且落差大 , 使机械 田间转移不方便 , 降低了机械使用 展 的浓 厚 氛 围 。争取 上级 将 农机 化 发展 摆 上更 加 重要 的 位置, 进一步贯彻落实《 农机促进法》制订促进农机化发 ,
有 的流转 时 间短 , 造成 受转 让者 不敢 多投 入 。三是 农机 管 贴; 积极 推 进 油菜 生 产 机械 化 , 强农 机 与农 艺 的紧密 结 加 不 推 理机制有待理顺 :农机部门没有上路执法检查的权力 , 对 合 , 断改 良油 菜 早熟 品种 , 进 油菜 收 获等 关键 环 节 机 从 事 道 路运 输 的拖 拉 机无 法 实施 有 效 安全 监 管 ;乡 镇农 械 化技 术应 用 。 机 站 的人财 物 事 “ 四权 ” 放 归 乡镇 管 理后 , 下 政令 不 畅 , 难 以及 时落实 县农 机部 门 的工作 安排 。四是农 业 、 机部 门 农 ( ) 一步探 索农机化 社会 服务 形 式。一是 探 索农 村 4进 耕地 承包 经 营体 制下农 业机 械化 服务 的有 效形 式 , 推 总结 广农 机 大户代 理农 户 育插秧 服务 模式 ,引 导农机 大户 、 农
要加 大机 缺; 乡镇农机站办公场地更为简陋 , 全县 2 个乡镇站 目前 到县 财政 都应进 一 步增加 农机 化发 展 资金投 入 , 6
保 补贴机制有待理顺 :农机促进法》 2 条规定 , 《 第 8 对农业机 管理部 门要 全额 纳入 财政 预算 , 障事 业经 费 。 ( ) 一步 抓好 农机 化 重点环 节新技 术推 广 。要重 点 3进 械 的农 业 生产作 业用 燃 油安 排财政 补贴 , 燃油 补贴 应 当 向 切 直接 从 事农 机 作业 的农 民及 农 业生 产 合作 组 织 发放 。而 推 广水 稻育 插秧 机械 化技 术 , 实改变 机插 秧工 作 由农 机 部 省农 业 主 管部 门要将 机插 秧 作 如今 的农 机燃 油 补贴 是按 土地 面 积 以农 资综 合 补 贴 的形 部 门单 打独 干 的局 面 , 、 式发 放 给农 民 , 而作 业 的农 机 手 未享 受 到燃 油 补贴 , 大 大
农业机械化生产学知识重点
绪论农业机械化是用机器逐步代替人、畜力进行农业生产的技术改造和经济发展过程。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
本法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历程1949—1978年,创建起步阶段;1979-1995 年,体制转换阶段;1996-2003 年,市场导向阶段;2004 年至今,依法促进阶段我国农业机械化的特点(1)人多地少,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供给紧张,提高农业单产至关重要,机械化要为提高土地产出率服务。
(2)农户经营面积少,作业地块小,农业机械化必须有适当的经营管理和组织形式。
(3)幅员辽阔,自然和经济条件差异大,决定了我国农业机械化不能按一种模式,或相同速度发展。
必须采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发展方针。
(4)人均资源短缺,经济力量薄弱,必须实行节水,节能、节本,保护地力的机械化。
农业机械化的增产作用开垦荒地和中低产田改造;提高抗拒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复种指数;抢农时;提高播种质量、加强田间管理;推广使用高新技术方面;减少粮食收后损失。
流水作业法是指在农户的土地上,不等第一项作业结束,第二项作业就开始进行,像流水一样一项接着一项开始。
分段作业法是指第一项作业完成后,才开始第二项作业的方法。
与机械化农业生产体系有关的自然因素是作物、土壤、气候(温度、水分);社会因素是经济、人口、政策等。
典型的机械化农业生产体系一)北方旱作一年一熟机械化农业生产体系二)华北旱地一年两熟间套作机械化农业生产体系三)华北灌溉地一年两熟平作机械化农业生产机械化体系四)华北两年三熟机械化农业生产机械化体系五)南方水稻-小麦一年两熟机械化农业生产机械化体系六)南方水稻—水稻一年多熟机械化农业生产体系第二章机组是进行机械化农业生产的基本作业单位,它是由发动机、传动机和作业机具三个部分组成的。
中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效果研究
发 展 。1 9 7 8年 党 的十一 届 三 中全会 以后 , 农 业 机 械 化 有 了进 一 步 发 展 。 1 9 9 0年 以后 农 村 市 场 加 大 对 使 用 啦\ 喜 _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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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a ) 农 机化 装备 曲线 图
耕地面积 … ・ 机耕面积 一 一 机播面积
2 0 0 1 年大 中型 、 轮 式 和小 型拖 拉机 保 有量 同 比
2 0 0 0年 增 幅不 大 , 其 中小 型拖拉 机的保 有量 与 2 0 0 0 年 持 平 。2 0 0 2年 大 中型 、 轮式 拖 拉 机 保 有 量 同 比去年 增 长 缓慢 , 小 型拖 拉 机保 有 量 严 重 下 降 。2 0 0 3年 这 3 项 的 保有 量 同 比 2 0 0 2年 有 所 增 加 。2 0 0 0 — 2 0 0 3年 耕
2 0 1 3年 3月
农 机 化 研 究
第 3期
中 国 农 业 机 械 化 促 进 法 实 施 效 果 研 究
张 巧 宁 ,任 文 涛 ,崔 红 光 ,刘 宏 宇
( 沈 阳农 业 大 学 农 业 工 程 学 院 ,沈 阳 1 1 0 1 6 1 )
摘
要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农业 机 械 化 促 进 法 》 不仅 确 立 了农 业 机 械化 的地 位 和 作 用 , 而 且 还 指 明 了农 业 机 械 化
p r o v i n c e i n 2 0 0 0— 2 0 3年 3月
8 0 O 7 O 6 O O 5 O O 4 O O 3 O 2 0 O l O O
青山遮不住 毕竟东流去——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
一
场重 要报 告,就是 上 面来 人 宣布 1 9 8 0年 实 现农 业
一
系列规 范性 文件和标 准 ,各 地也相继 出台或修订 了
机械化 目 标需要重新考虑 。
3 7 部地方农机管理条例和政府 规章,进一步 明确农业
“ 青 山遮 不住 ,毕竟 东流去 ” 。《 促 进法 》最 终能 机械 的安全监管 范围和安全监管措施 。
够达 成共识 ,上升成 为国家 的意志 ,由国家最高领导
1 0年来 , 《 促进 法》和后续 出台的 《 意见 》及 《 条
面作用尤其显著。2 0 0 8年,我从部鉴定 总站调至农业 1 0年间全 国农机总动力增加 7 0 %,极 大增 强了农业抵
促进法 》的引领 下'农 业部提 部农 机化司,负责法 规建设 和科 技管 理。当时 《 促 进 御 自然灾害的能力。在 《 法 》已经 颁布实施 ,我的主要工作 是配合司长深人 宣 出在巩 固完善农业基 本经营制度的前 提下, 坚持走 “ 农 传 和全面贯彻落 实 《 促 进法》 ,重点是参与调研起草 国
是不 可思议 的。但 当时不是所 有的人都赞成 毛泽东同 法》关 于加强安 全管理 的要求 方面一个重要 举措 ,是 志关于 “ 农 业 的根 本 出路在于机 械化”这个 论 断,即 2 0 0 9年 9 月 7日国务院颁 布了《 农业机 械安 全监督 管
使 我 们长期 从事农 机化 工作 的人也 曾经犹 豫彷 徨 过, 理条 例 》 。依据 《 条例 》规定 ,农业部发布了《 农 业背景材料, 民自主、政府扶 持、市场 主导 、社会服务、共 同利用 、 务院 《 关于促 进农 业机械化 和农 机工业又好又快发 展 提高效益 ”的中国特色农 业机械化发展 道路。联 合收 割机 跨 区作 业迅 速 发展 ,从机 收 向跨 区机 耕、机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释义-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释义-总则法律“总则”的内容,是对一部法律若干重要问题的原则性规定,对其他各章的规定具有概括和指导的作用。
本法“总则”共6条,是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一些最基本范畴的规定,包括立法国的,法的调整范围,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措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的职责等。
第一条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对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所谓立法目的,也称立法宗旨,是指制定一部法律所要达到的最直接的任务目标,即明确制定一部法律要解决哪些问题。
立法目的与法律的其他条文之间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一部法律中每一具体条款的规定都应当围绕该法律的立法国的展开,并为实现立法目的服务。
由于立法目的统领着一部法律全部法律规范的价值取向,因此一般都在法律的第一条中规定,以开宗明义,总揽全局。
二、根据本条规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对发展农业机械化采取必要的扶持措施,也是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支持和保护农业的一个重要内容。
国际上许多农业发达的国家在支持和保护农业的开始阶段,都将促进、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国家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政策和措施之中,通过立法和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规范和促进本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在我国,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也是投资购买农业机械的主力军。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
但是,由于这些政策和措施常常是一事一议,扶持渠道不稳定,计划性较差,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往往不能适时地得到扶持和帮助,许多农民迫切需要的农业机械不能及时购买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3)
制,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有农
(林、牧、渔)场规划建设,推进国有农(林、牧、 渔)场现代农业发展,鼓励国有农(林、牧、渔) 场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深化供销合 作社综合改革,鼓励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农民利益 联结,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发挥其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政策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3)
重庆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二〇一九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科技创新与推广 (3)第三章资金投入与补贴 (5)第四章社会化服务与组织 (7)第五章质量保障与标准 (8)第六章法律责任 (11)第七章附则 (12)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与依据】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应用农机农艺融合的农机化生产技术,便于管理和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调整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资金投入与补贴,社会化服务与组织,质量保障与标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等活动,适用《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职权】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农业机械化规划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第四条【职权】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化工作。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管理和促进农业机械化工作。
乡镇负责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机构,负责本乡镇的农业机械化管理和促进工作。
第五条【宜机化整治原则】开展土地宜机化整治,市人民政府推动全市土地宜机化整治工作实施。
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土地宜机化整治工作实施。
第六条【生态原则】从事农业机械生产应当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
鼓励用机械化手段提高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
第七条【奖励原则】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农业机械化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科技创新与推广第八条【科研开发项目计划】市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需要,组织制定本市农业机械化科研开发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