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盐城年鉴(2010)编纂工作的通知
2010年盐城年鉴
2010年盐城年鉴(市经信委供稿部分)一、特载部分【2009中国盐城经贸洽谈会暨第二届海盐文化节】(不是我委承担此项工作)二、开放型经济【接轨上海】(我委无此项职能)【南北挂钩】(我委无此项职能)三、开发区和特色园区建设开发区建设(我委无此项职能)特色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园】2009年,盐城市委、市政府继续把创业平台建设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全市工业条线坚持把加快中小企业园建设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基础投入,全市中小企业园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全市重点镇在建中小企业园51个,总规划面积14.15万亩,实际开发面积3.88万亩,累计建设标准厂房593.3万平方米,当年新建214.7万平方米。
累计入园企业2412户,其中当年新入园企业767户。
2009年,全市重点镇中小企业园共完成工业投资116.4亿元,实现工业销售141亿元,完成入库税收4.3亿元,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坚持标准建设,提升发展能力。
始终把提升中小企业园的集聚功能、配套功能、服务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检验中小企业园建设的主要标准。
一是加强产业招商,围绕园区的产业定位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坚持区园建设和招商引资双轮驱动、同抓共进;二是明确产业定位,每个中小企业园必须明确和只能明确一个主导产业,尽量与所在县(市、区)和乡镇的特色主导产业定位协调一致、配套统一;三是多层标准厂房必须占据一定比重,符合集约用地的原则;四是必须建设配套的共享设施,设立满足入驻企业需要的各类服务机构;五是在入园企业、投资强度、环境治理、产销规模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指标要求。
2、坚持政策导向,强化目标考核。
将目标责任考核作为主要推手,坚持工作推进项目化,项目建设责任化,责任考核定量化。
在全市民营经济绩效考核、重点镇综合考核工作中,加大对中小企业园建设的考核权重,对中小企业园建设着重考核“建设规模、入园企业、产业特色、服务平台、多层厂房”等五方面内容,同时,将产业特色作为考核的否决项,逐步形成市县联动、压力递延、合力建园的考核体系。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31•【字号】盐政办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盐政办发〔201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搭建专门班子,整理相关资料,建立数据台帐,精心组织编写,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按时准确完成并公开年度报告工作任务。
同时,积极组织和指导下一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报告内容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概述;(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其他事项(一)报告编制单位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各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应当包括辖区内所有负有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行政主管部门所编写的报告应当包括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三)各编制单位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陈文俊,联系电话:134****8481),并于2011年3月31日前在各自网站公开,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将年度工作报告在《中国盐城》网站公开。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情况通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情况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3•【字号】盐政办发[2011]64号•【施行日期】2011.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情况通报(盐政办发〔2011〕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盐政办发〔2011〕13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市法制办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和57个市级部门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0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优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机制基本健全。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都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及时根据工作需要、人事变动等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召开专门会办,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职责,抓好督查推进,基本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承办、有人员实施。
射阳县政府办公室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并落实1名编制,市交通运输局推动市直各交通单位成立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机构,盐城烟草局制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市国土局明确各类政府信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科技局每月对机关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配套措施逐步落实。
各地、各部门普遍重视对《条例》、《意见》的宣传培训,通过开会、办班等形式深入学习《条例》精神,积极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盐政发[2010]50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盐政发[2010]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决定今年为民办28件实事,并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了庄重承诺。
为确保各实事项目的全面完成,现将《201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紧开展各项工作。
市政府将对实事项目开展专项考核,对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市政府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盐城市人民政府二0一0年二月二十四日附件:市政府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内容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协办单位1住房保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9517元、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商品房小区中配建或购买700套用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年内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万平方米,新建中低价位商品房60万平方米。
丁建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刘新国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南新区指挥部市开发区管委会亭湖区政府盐都区政府2老小区、易淹片区和后街巷道整治对市区前进小区、建军东路151号等老小区实施综合整治,对通榆北村一期、市针织内衣厂宿舍区等易淹片区实施排水专项整治。
对市区大庆新村中心路等30条后街巷道进行改造。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的通知-盐政办发[2008]120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的通知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的通知(盐政办发〔2008〕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1制定本技术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为了使本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实践,制定本技术规范。
2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
3规范性文件的设定权限31对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作出具体规定,但不得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
3 2 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但是不得新设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以及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不得增设实施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增设行政处罚的种类,不得超越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幅度。
33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行政区域的行政管理事项。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的结构规范4名称的表述41基本要求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应当完整、准确、简洁,能够集中体现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内容,反映适用范围和基本体例,除以书名号引用上位法名称的情形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关于做好2024年《XXX年鉴》组稿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X年《XXXX年鉴》组稿工作的通知(送审稿)各县(市)XXX,X委各部委,XXX机关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XXXX年鉴》是XXXX公开出版发行的大型综合性资料年刊,是宣传展示XXXX新时代改革发展新成就新经验的重要窗口,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
创刊X年来,《XXXX年鉴》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X委、X政府及州直各部门、各县市(新区)年度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为促进全州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XXX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X年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X志委〔2024〕X号)文件精神和X委、X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XXXX年鉴》组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文稿内容及形式(一)文稿内容。
各县市、X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X委、X 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着重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X年度工作基本情况、特色与亮点、重要举措与主要成效(详见附件1、附近2、附件3)。
文稿要站在全X的高度,反映行业发展全貌,聚焦主业主责,突出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核心职能,凸显地方特色和年度特点,重点提供具有借鉴意义和存史价值的条目。
内容要客观、准确、全面、系统,以资料性为导向,既注重内容的权威性,又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文字要统一规范使用条目形式,力求简洁、流畅、规范,严谨准确,生动详实,不可空泛评论。
X年获得的全国性、全省性、全X性的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材料单列。
(二)文稿格式。
文稿模式统一规范使用条目格式,条目名称统一加括方头括号“【】”,采用三号仿宋字体,后空一个字符接正文,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
条目格式统一为“【XXXX】XXXX……”(三)图表使用。
为了增强宣传效果,《XXXX年鉴》除内文需要附图片、图表补充说明外,还设置了卷首图片专辑,重点对XXX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情况进行展示。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表和2010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统计表的
通知
【法规类别】离休退休退职
【发文字号】盐政办发[2010]134号
【发布部门】盐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29
【实施日期】2010.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表和2010年全市企
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统计表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0〕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苏办发电〔2003〕144号及市委办〔2004〕电传90号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的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表和2010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统计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2010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统计表
单位:元。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8•【字号】盐政办发[2010]170号•【施行日期】201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1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盐城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盐城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增强盐城知识产权创造、适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盐城”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积极服务地方新特产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立足科技强市,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的工作新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舆论新环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专利申请量的比例达17%以上,涉外专利申请大幅增长;全市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以上,著名商标数量明显增多,驰名商标有新的突破;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大幅增长。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3•【字号】盐政办发[2010]47号•【施行日期】2010.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能源发展规划职责划入。
将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将承担的农产品(不含棉花、粮食)关税配额的有关工作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职责划出。
(三)加强社会经济发展与改革等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国家、省出台的各项发展与改革政策,提出我市贯彻落实建议。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
(四)加强沿海发展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拟订我市沿海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沿海战略资源管理意见,协调沿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加强能源规划和建设职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六)加强经济、资源、环境统筹协调,负责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以及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统筹协调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编纂盐城手册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编纂盐城手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8•【字号】盐政办发[2009]66号•【施行日期】200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编纂盐城手册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09〕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宣传盐城、推介盐城,方便中外客商和来宾在盐城投资创业、观光旅游,经市领导同意,组织编纂《盐城手册》,为做好编纂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编纂《盐城手册》工作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支持配合,力求编纂出方便适用、权威科学、深受广大中外宾客和市民喜爱的高质量的《盐城手册》。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编纂内容和要求(具体内容和要求附后),提供翔实的资料和素材,于6月30日前将初稿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邮箱:**************。
三、根据市领导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和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共同负责编纂《盐城手册》工作。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密切配合,及时联系沟通。
市政府办公室联络人:刘训国,联系电话:86660801。
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联络人:杨小虹,联系电话:139****0543。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名单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编纂《盐城手册》一书的实施方案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附件:关于编纂《盐城手册》一书的实施方案一、《盐城手册》刊载内容《盐城手册》介绍的内容都包含各县(市、区)。
各系统、行业的概况介绍、基本常识、最新资讯和服务热线说明各提供300字左右,同时可提供相关彩色图片5-10幅。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盐城市八大类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盐城市八大类重点工
程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3.05
•【字号】盐政发[2010]1号
•【施行日期】2010.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盐城市八大类重点工程项目
的通知
(盐政发[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2010年盐城市八大类重点工程项目》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提升实施重点工程对保增长、调结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按照项目计划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节点式管理,加强督查推进,积极落实扶持措施,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大力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努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重点工程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附件:
2010年盐城市生态环境重点工程项目表
单位:万元。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0•【字号】盐政办发[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盐政办发[200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应于2009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机关、单位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汇总和分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名单见附件1)于2009年3月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8190807),并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处室)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二、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概述;(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各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应当包括辖区内所有负有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所编写的报告应当包括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三、从今年起,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的范围。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04•【字号】盐政发[2007]24号•【施行日期】2007.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盐政发〔2007〕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省属驻盐各单位:现将《盐城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七年二月四日盐城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2007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目标,积极实施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经济国际化、城市现代化和市场化战略,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着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根据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的部署,与“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小康进程相衔接,今年的工作,我们将突出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0%;定报工业增加值增长23%;注册外资实际到帐增长5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其中工业投资增长30%;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在8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5‰以内。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6•【字号】盐政办发[2010]115号•【施行日期】2010.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六月十六日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根据《全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3号)和《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盐发〔2010〕2号)精神,现提出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分别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2.继续做好在校大学生以及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
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问题。
指导和督促各地解决其他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3.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0%和6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新农合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达60%,实际补偿比达4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全面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倍。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1•【字号】盐政办发[2010]161号•【施行日期】2010.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1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现将《盐城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盐城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服务业提速计划的通知》(苏政发【2010】66号)和《盐城市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盐政发【2010】215号)精神,推动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业增加值核算为核心,以部门调查为主体,以限额以上重点单位调查和抽样调查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快服务业统计调查手段现代化建设步伐,全面推行服务业统计数据网上直报采集系统,逐步建立制度统一、分级实施、条块结合、集中核算、覆盖全行业的服务业统计体系。
二、具体原则(一)统一制度。
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由市服务业联席会议牵头,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按照《盐城市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二)统一平台。
全市各单位服务业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统一在市统计局数据采集平台上进行。
(三)条块结合。
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工作。
(四)分工负责。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范围内的统计调查组织、数据搜集、资料整理及上报、质量检查等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及时、全面、完整。
(五)统筹协调。
市服务业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分析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2•【字号】盐政办发〔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承担本计划确定的规范性文件项目起草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起草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项目起草小组,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明确专门处室和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起草、报送及联系等相关工作。
二、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要求起草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和《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报审工作。
起草单位在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前,应当开展合法性初步审查工作,并将书面的审查意见一起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起草单位要按照《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办法》的要求,开展盐政规发〔2016〕1号、2号、3号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形成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提出文件保留、修改、废止的意见;如需要对上述文件进行修改或者予以废止的,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报市政府决定。
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有关起草单位应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报市政府决定。
(一)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的;(二)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三)适用期已过,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的;(四)存在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情形的。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6〕94号
盐政办发〔2016〕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结束——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6.12.27
施行日期
2016.12.27
文号
盐政办发〔2016〕94号
Hale Waihona Puke 主题类别市场规范管理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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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盐城年鉴(2010)发行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盐城年鉴(2010)发行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盐政办发[2010]174号
【发布部门】盐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06
【实施日期】2010.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盐城年鉴(2010)发行工作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0〕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年鉴》(2010)已出版面世。
该年鉴全面汇集了最新的市情资料,翔实记载了2009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抢抓机遇,在实施科学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进程中所取得的新面貌、新成就和新经验,内容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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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90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省、市1号文件精神,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4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管理费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苏财外金[2010]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对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实施保费奖励政策的通知》(苏财金[2010]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做好我市2010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一)巩固发展主要种植、养殖品种保险。
在整体推进面上,水稻、三麦、棉花、玉米和油菜等5个主要种植业品种的承保面保持在80%以上,能繁母猪和奶牛2个主要养殖业品种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在保障程度上,主要种植业品种的保险金额在每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四个档次中,以县(市、区)统一选择一个档次[原则上在300元及以上,具体由各县(市、区)根据财力和群众意愿研究确定];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奶牛的保险金额为每头4000元。
在保费补贴上,主要种植业品种保险,中央和省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60%,县(市、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10%;能繁母猪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50%,县(市、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30%,对能繁母猪年投保超过5万头(含5万头)的县(市、区),省财政在原有补贴比例外再增加10个百分点的保费补贴;奶牛保险,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为50%,县(市、区)财政补贴比例不低于10%。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目标管理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盐政办发[2010]168号【发布部门】盐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1.12【实施日期】2010.11.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1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现将《2010年度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2010年度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和对象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委、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体育局、宗教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下属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一)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考核实行积分制,如对市开发区管委会无考核,该栏可取全市平均分值。
各项考核指标设基本分为100分。
考核具体分值如下:1、教育(20分)(1)学前教育2分。
考核目标为: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90%以上;幼儿园合格率100%;省优质幼儿园达60%以上(未达60%以上的,创建推进率达10%以上)。
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2)义务教育5分。
考核目标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小学、初中的办学条件均达到省标准化建设要求;教育信息化按省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全面达标。
入学率、巩固率每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办学条件、信息化达成度低于100%的,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3)高中教育5分。
考核目标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当年普教与职教招生数大体相当;新创建省、市级乡镇社区教育中心2个以上;普高、职高均为省三星级及以上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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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盐城年鉴(2010)编纂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盐政办发[2010]20号
【发布部门】盐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16
【实施日期】2010.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盐城年鉴(2010)编纂工作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年鉴》是综合反映盐城市情、民情的大型资料性文献,是国内外各界人士了解盐城、研究盐城、宣传盐城、投资盐城的重要窗口和城市名片。
逐年编纂出版《盐城年鉴》,既是进行市情民情调查研究的一项长期的专门性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系统文化工程。
自1998年创刊以来,连续出版的12部《盐城年鉴》,始终以“鉴往知来、资政育人”为办鉴宗旨,在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为各级领导实施科学决策、服务盐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出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年鉴编纂出版质量,促进年鉴事业可持续发展,现对2010年编纂《盐城年鉴》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年鉴编纂工作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江苏省地方综合年鉴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