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 塑料瓶胚进厂检验()()
PET瓶进厂检验SOP-06
1、目的确保进厂的PET瓶质量符合生产和质量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2、范围容熙公司PET瓶在线验收。
3、职责3.1生产在线质检员执行本程序对PET进行验收。
3.2 质检主管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3.3 技术中心经理负责本程序的制定及执行的有效性。
4、定义4.1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4.2 AQL: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的英文缩写,表示可接受的质量标准。
5、程序5.1原料要求:5.1.1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为原料,并且必须为全新料,不可以参杂回收料。
5.2PET瓶检验标准5.2.1抽样量:每个模腔抽样两只瓶。
5.2.2气味:无异味。
5.2.3外观:口部:瓶口端面平整、螺纹完整、无崩缺、结晶完全、无溢料、无抽丝、无变形、无破损、无气泡,内外部没油渍、污渍。
瓶身:成型饱满、塑化良好、分布均匀、无气泡、无黑点、无油渍、无污渍、无僵料、无擦伤(长度>20mm)、无雾化、无发白、有色瓶颜色均匀无明显色差;瓶内无异物(包括头发、飞虫、油垢、纸屑、PE膜碎片、烟灰等肉眼可见物);瓶体塑料分布均匀,无偏心,瓶颈不积料。
瓶底:成型良好、无凹陷、无翻出、无中心点偏离、无破裂、无分层。
5.2.4瓶克重:使用百分之一的电子天平进行称量方瓶330ml : 20 g ±0.50g ; 瓶550ml :14.50 g ±0.30 g ;瓶550ml :19g ±0.50g ; 380ml :14.5 g ±0.30 g ;5.2.5尺寸应符合附件1之标准5.2.6空瓶注点充填量(ml ):标称容量(+5/-0)5.2.6.1检验方法:按照下述检验方法进行检测装填点容量: • 根据指定的液面高度调整吸球的长度. • 将空瓶置天平上,去除皮重。
• 将要求温度的水注入至近瓶颈处,将吸球垂直放入瓶内吸取水至不能再吸取为止。
注:对常温灌注瓶:装填用水为常温处理水; • 将瓶身水份拭干,读出天平的读数W(g)。
PET瓶收货标准及质检建议
PET收货标准及质检建议一、毛瓶1、基本要求:PET瓶(《补充说明——待补充》)分色2、附加要求:去标价格每吨加250元去盖价格每吨加100元质量检验:1、对未去瓶盖的(1)水分检验:瓶内水份,抽样检验,50个/车。
允许3个以内的水点,对超出的按实测水点-3扣重;瓶外水份,条件许可下要求客户等待瓶外水分晾干后再交货,否则拒收或协商至我方同意的扣重比例后完善相关扣重手续收货。
(2)杂料检验:收货过程中发现非PET杂料,按(一包杂料实际重量)*包数扣重。
并予以警告记录入质量诚信档案。
警告次数三次以上拒收该客户货物。
(3)对分色不严格的,如白瓶中混杂蓝瓶,每吨抽样检验100个,4个以下异色瓶视为合理,5-7个降价50元/吨,8-10个降价100元/吨。
超过10个拒收或另行议价。
2、对去瓶盖的(1)质检目测,手触,常规情况下不扣水。
若质检发现送货方故意洒水(目测,手触发现明显水分),则严格执行未去瓶盖的水分检验办法并加倍扣重。
(2)杂料检验同1、(2)(3)分色不严格同1、(3)(4)对完成附加要求送货的,未去标率超过1%取消加价,未去盖率超过1%取消加价。
二、瓶砖1、基本要求:PET瓶(《补充说明》——待补充)去标分色打包2、附加要求:去盖价格每吨加100元质量检验:(1)按10%抽样开包检验。
开包后检验办法严格执行毛瓶的质量检验办法。
后期根据质量诚信档案,对送货质量好的客户减小抽检比例。
收货后按客户按批次贴标识分区堆放生产。
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对沟通解决困难的客户同样采取警告甚至拒收的处理办法。
(2)对一批货物中未去标率达1%以上的货物拒收,对一批货物中未去盖率达1%以上的取消100元/吨的加价。
三、其他:乳白色瓶花生奶瓶的处理办法待讨论。
PET瓶坯检验标准
PET瓶坯检验标准1 范围本标准用于进厂聚酯(PET)瓶坯(以下简称“瓶坯”)及工厂自制瓶坯检验。
瓶坯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测按《制程监控手册》要求进行。
瓶坯生产工厂每批次产品必须附有检验报告单,提供该产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全项检验报告。
PET瓶坯在使用前必须作出品质检查,并认真记录;工厂自用时不需要再次检验。
本标准自实施日起PET瓶坯17108、17109、22114号品质规格单同时废止。
2 引用标准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3 取样及检验3.1 抽取样品在抽取样品前,必须检查任何因运输过程而造成损坏及污染并作好记录。
记录及保留所抽取样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生产日期、批号、瓶坯号等。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同一规格同一生产线连续生产为一批。
每一批按表1的抽样方案随机抽取瓶坯样本。
(Ac是接收数,Re是拒收数)表1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Ⅱ)AQL=0.40 AQL=0.65 AQL=1.0 批量样本量Ac Re Ac Re Ac Re 10001∼50000 80 1 2 1 2 2 3 50001∼150000 125 1 2 2 3 3 4 150001∼300000 200 2 3 3 4 5 6 300001∼500000 315 3 4 5 6 7 8 500001及其以上500 5 6 7 8 10 11 3.2 外观检查首先检查并记录运输包装有无破损或污染,然后目视检查随机抽取的样品,记录表2所述的各种缺陷的数量。
表2 瓶坯外观缺陷接收质量限序号项目严重缺点AQL=0.40 主要缺点AQL=0.65次要缺点AQL=1.01 内部污染,外壁油污任何程度2 底部裂痕、破洞任何程度3 瓶口呈椭圆形任何程度4 受热损害/受热变色任何程度5 支撑环损坏任何程度6 瓶口欠注,瓶口外侧撞伤,缺口、积料任何程度7 螺纹缺口任何程度8 气泡>Ф0.2mm ≤Ф0.2mm9 未溶物>Ф0.2mm ≤Ф0.2mm10 黑点>Ф0.2mm ≤Ф0.2mm11 底部白化>Ф13.0mm≤Ф13.0mm12 瓶口毛刺>0.13mm ≤0.13mm13 螺纹合模不对称,毛刺>0.13mm ≤0.13mm14 瓶坯弯曲>2.0mm ≤2.0mm15 注点过长,拖尾>1.5mm ≤1.5mm16 折痕、拉丝>5.0mm ≤5.0mm17 色泽不良明显可见不明显18 水纹明显可见不明显19 色斑明显可见不明显20 长白线明显可见不明显21 白雾明显可见不明显22 刮伤痕迹明显可见不明显23 表面粗糙明显可见不明显24 针孔明显可见不明显3.3 重量检查(AQL=0.65)从样本中随机抽取20样品,使用精度为0.1克的天平称量瓶坯重量,要求偏差在标准范围内(见瓶坯图)。
PET瓶胚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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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黑点 1.13 气泡 1.14 底部白化
- 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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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6 毛刺 1.17 瓶胚弯曲 1.18 料口过长
- 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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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水纹 1.22 白雾
1.23 刮伤痕迹 外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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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刮伤痕迹 内壁 1.29 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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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光仪检查图例 推荐项目 自然光下缺陷图例
偏光下缺陷图例 1. 热退化 3. 瓶胚顶端结晶 5. 起泡 7. 沉没 9. 冷凝(水环) 11. 短射
2. 过度结晶 模具冷却不足 4. 侧壁薄雾 切片干燥不足 6. 聚合体流线紊乱 8. 飞溅斑 10. 飞边 12. 聚合体流线紊乱
D
E
14.20
24.94
13.90
24.81
14.30
25.07
T 27.43 27.30 27.56
指标 通过 不通过
A 29.97 28.22 27.72
ALCOA 1716 结晶口
D 14.11
E 24.94
14.30
25.14
13.92
24.74
T 27.56 27.81 27.31
三 重量 AQL = 0.65 随机抽取样品 使用精度为 0.1 克的天平称量桶的重量 要求偏差在设计 重量的 0.5g 范围以内 设计重量请参阅供应商的 COA 报告
- 保密 -
0.2 mm
0.2 mm
13.0 mm
0.13 mm 0.13 mm 2.0 mm 1.5 mm
明显可见 明显可见 明显可见 明显可见 明显可见 明显可见 明显可见 明显可见 明显可见 明显可见
塑料瓶验收标准
PP/PE/PET塑料瓶验收标准
1.目的
明确塑料瓶采购质量要求,对公司购进的所有塑料瓶(PP/PE/PET)进行检验、验证,确保入库塑料瓶的质量满足规定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产品所用PE/PP/PET塑料瓶子的材质要求、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不合格品的处置,适用于公司采购的所有塑料瓶的来料检验、试验和判定。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828.1 《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4.质量要求
4.1证件要求
资质证明、型式检验报告、随批检验报告
4.2质量技术要求
4.3尺寸规格要求
4.4缺陷类别。
可口可乐PET塑料瓶进厂检验标准(pdf 33页)
保密 -
取代版本 2005 年 3 月
PET 塑料瓶进厂检验
1. 规范 1.1 以下之程序提供用作 PET 塑料瓶之进厂检验。 1.2 PET 塑料瓶必需在使用前作出品质检查,并确保有足够时间安排更换所有不合格的 瓶子。 1.3 必须使用适当的仪器设备测试与量度。 1.4 所有检查结果必须记录及向品控经理汇报。
签发日期:2006 年 4 月
取代 2005 年 3 月版本PETFra bibliotek塑料瓶进厂检验
二零零六年四月 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
区域技术部 编制人签署: 区域技术部 审核人签署: 区域技术部 认可人签署:
(钱群、卞政) 日期:2006 年 4 月 28 日 (陈海东经理) 日期:2006 年 4 月 28 日 (姚柏龄总监) 日期:2006 年 4 月 28 日
28mm PCO1810 结晶口
D
E
14.10
24.94
14.30
25.14
13.90
24.74
T 27.43 27.68 27.18
2.4 液面容量 利用容量测定法 测试装置:电子天平、配合橡皮球的可调抽吸管、温度计 步骤:先根据指定的液面高度调整抽吸管的长度(注意应将指定的高度减去 1.27 毫米, 补偿因水的表面张力产生的误差,但 1.27 毫米只是参考数值,不同的抽吸管设计会影
包装物料进厂检验手册更新/新增明细表
北京饮料公司PET瓶坯检验作业指导书.
规定了公司使用的包装材料PET瓶坯的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使用的PET瓶坯的进厂检验、贮存要求与质量判定。
3.职责品控部负责瓶坯质量标准的起草、修订、对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并监督该标准的有效实施。
4.要求4.1 基本要求4.1.1 验收前应确认生产厂家、包材型号等信息与公司下发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一致。
除量产测试的包材外,如不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拒收处理。
4.1.2 作业前确保检测环境良好照度充分,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1.3 所有检测项目做好记录,并存档,便于追溯。
4.1.4 应查验每批原辅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并同相应验收记录一起存档。
4.1.5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采用均匀随机方法,以涉及范围广为原则进行抽样,抽取的样品应在适当位置标记其供应商、生产日期、批号、线别等追溯信息。
4.2 允收期限要求PET瓶坯:允收期限为不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4.3 验收要求及检测方法4.3.1 批次要求:同一供应商、同一生产商、同一生产线、同一原材料、同一到货日期的原辅料产品为一批,每一批不得超过200万个。
4.3.2 每批原料的COA、包装形式、产品标签应和公司提供的样版格式一致。
4.3.3 包材验收的具体要求和方法详见附表一。
4.4 结果判定4.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
4.4.2 某一项不合格,需进行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合格的判定让步接收,复检仍出现不合格,判定不合格。
4.5 样品处理检验后的样品如检验不合格,选取其中有代表性的留样,直至该批次不合格品处理完毕。
4.6 其它要求4.6.1 产品包装上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便于产品追溯的相关标识,合格证上内容应齐备,便于追溯。
4.6.2 抽样时打开的包装,应使用胶带或其它将包装重新密封。
4.6.3 运输车辆应满足食品运输的卫生要求,车辆清洁、干燥、卫生,不得与有明显异味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和非食品用原料混运。
车辆防护完善,无雨淋、爆晒、受潮、污染及损伤等。
聚酯(PET)塑料瓶坯(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聚酯(PET)塑料瓶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酯(PET)塑料瓶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为原料,经注塑工艺成型的(PET)塑料瓶坯。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T23887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GB/T3160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T3160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T3160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T3160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QB/T1868-200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3要求3.1原辅料要求聚对苯二甲酸乙醇酯(PET)树脂应符合GB4806.6的规定。
3.2外观外观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外观要求项目要求表面无明显磨损、凹陷、生料、针眼、无泡、未熔物、缺料、溢料,表面光洁,无异物、污染瓶口端面平整,螺纹圆滑、无崩缺,结晶瓶口呈均匀结晶状支撑环成型良好、表面平整,无缺料、溢料杂质内外表面必须清洁,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规格尺寸偏差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规格尺寸偏差规格<25g25g~40g>40g尺寸偏差高度,㎜±3.0瓶口高度,㎜±0.5瓶口内径,㎜±0.2重量偏差,g±1.0±1.5±2.03.4卫生指标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
PET瓶进货检验报告
是否跟随有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无尘、无水、无杂物、无异味
检验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检验日期:
不合格处理:复核:□让步接收□退货□销毁检验:
判别
注塑口不超过底平面、无飞边和 缺陷
高度极限偏差 (单位:mm)
容量偏差
≤250mm,±1.5;>250mm,±3.0
实际容量应大于公称容量1.0%以 上
密封性能
无渗漏
检验方法 DB43/T 1172 DB43/T 1172 DB43/T 1172 DB43/T 1172
GB 13508 QB 2357
PET瓶进货检验报告
产品名称 生产批号
生产商 执行标准:DB43/T 1172-2016
规格型号 进货日期
聚酯(PET)食用油瓶
生产日期 进货数量 抽样数
检验项目
执行标准
瓶口 瓶体 瓶底
瓶口端面应平整,螺纹应圆滑无 崩缺,溢料毛边不超过0.3mm。
成型饱满、色泽均匀,无气泡、 破裂、生料、冷斑、污点及雾状 发白
检验结果
垂直载压/N
≥100
QB 2357
跌落性能 耐寒性(-20
℃)
乙醛含量
1.8m≤5.0L;1.0m>5.0L 无变化
无色瓶≤5,有色瓶≤12
QB 2357 DB43/T 1172 QB/T 1868
供应商其它项检查: 公司资质
生产许可有效期
第三方检验机构
是否有第三方检验报告或省检报告
出厂检验 运输卫生
瓶坯验收标准
聚酯(PET)瓶坯验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酯(PET)瓶坯的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按照一定工艺生产的聚酯(PET)瓶坯(以下简称瓶坯)。
2、技术要求
2.1 外观
瓶坯外观应光洁透明,无荧光白,无气泡、黑点、杂质;坯口无缺料、变形、划伤现象。
2.2 尺寸
尺寸极限偏差要符合表1 的要求。
2.3 重量偏差
重量偏差应符合附表2中的要求。
表2 瓶坯重量偏差
3、试验方法
3.1 外观
在自然光下采用目测的方法进行。
3.2 尺寸检验
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量具检验。
3.3 重量偏差
使用精度为0.02g或以下的天平测量瓶坯的重量。
4、检验规则
4.1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以同一规格、同批进厂的产品为一批。
4.2 抽样
采用随机抽样,在每批中抽取20个样瓶坯进行检验。
5、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5.1 标志
产品的外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产品批号、执行标准代号及合格证等。
5.2 包装
产品采用专用的瓦楞纸箱进行包装,内衬一层塑料袋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同规格的瓶坯应分开包装。
5.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磕碰跌摔,以免损伤瓶坯,影响产品质量。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PET瓶出厂检验
假如两次灌注的常温水水温一 致,那么体积收缩率有没有其他 的计算方法呢?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原料, 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类产品为一批,每批不应超过100万个, 不足100万个的以不超过3天产量为一批。
7.2 抽样
耐热性能、物理力学性能以批为单位,在每批中随机抽取80
6. 5 耐热性能 6.5.1 体积收缩率 公式(7)
(7) XV=
V0-V1 V0
×100
XV——体积收缩率(%) V0 ——未灌注热水前满口容量(ml)
V1——灌注热水后满口容量(ml)
取10个样瓶,分别盛满常温水,称量空瓶及水的质量,精确到0.1g,再 测量水温,按式(1)计算未灌注热水前满口容量,将水排空,灌满(85±1) ℃热水,封盖,用水冷却到常温后排空,再分别盛满常温水,称量空瓶及水 质量,精确到0.1g,再测量水温,按式(1)计算灌装热水后满口容量,按 式(7)计算体积收缩率。
依据产品标准,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检验机构对产品各项指 标进行的抽样全面检验。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
型式检验前提: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者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现较大质量问题时; e)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2.5 状态调节程序 状态调节环境和状态调节周期的结合。 注3:在本标准中通常选择标准环境作为状态调节环境和试验环境。
2.6 室温 相当于没有控制温度、湿度的实验室一般大气条件的环境。
3 原理 如果把试样暴露在规定的状态调节环境或温度中,那么试样与状态调节
PET瓶坯检验标准
PET瓶坯检验标准PET瓶坯检验标准1 范围本标准用于进厂聚酯(PET)瓶坯(以下简称“瓶坯”)及工厂自制瓶坯检验。
瓶坯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测按《制程监控手册》要求进行。
瓶坯生产工厂每批次产品必须附有检验报告单,提供该产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全项检验报告。
PET瓶坯在使用前必须作出品质检查,并认真记录;工厂自用时不需要再次检验。
本标准自实施日起PET瓶坯17108、17109、22114号品质规格单同时废止。
2 引用标准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3 取样及检验3.1 抽取样品在抽取样品前,必须检查任何因运输过程而造成损坏及污染并作好记录。
记录及保留所抽取样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生产日期、批号、瓶坯号等。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同一规格同一生产线连续生产为一批。
每一批按表1的抽样方案随机抽取瓶坯样本。
(Ac是接收数,Re是拒收数)表1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Ⅱ)AQL=0.40 AQL=0.65 AQL=1.0 批量样本量Ac Re Ac Re Ac Re 10001~50000 80 1 2 1 2 2 3 50001~150000 125 1 2 2 3 3 4 150001~300000 200 2 3 3 4 5 6 300001~500000 315 3 4 5 6 7 8 500001及其以上500 5 6 7 8 10 11 3.2 外观检查首先检查并记录运输包装有无破损或污染,然后目视检查随机抽取的样品,记录表2所述的各种缺陷的数量。
表2 瓶坯外观缺陷接收质量限序号项目严重缺点AQL=0.40 主要缺点AQL=0.65次要缺点AQL=1.01 内部污染,外壁油污任何程度2 底部裂痕、破洞任何程度3 瓶口呈椭圆形任何程度4 受热损害/受热变色任何程度5 支撑环损坏任何程度6 瓶口欠注,瓶口外侧撞伤,缺口、积料任何程度7 螺纹缺口任何程度8 气泡>Ф0.2mm ≤Ф0.2mm9 未溶物>Ф0.2mm ≤Ф0.2mm10 黑点>Ф0.2mm ≤Ф0.2mm11 底部白化>Ф13.0mm≤Ф13.0m m12 瓶口毛刺>0.13mm ≤0.13mm13 螺纹合模不对称,毛刺>0.13mm ≤0.13mm14 瓶坯弯曲>2.0mm ≤2.0mm15 注点过长,拖尾>1.5mm ≤1.5mm16 折痕、拉丝>5.0mm ≤5.0mm17 色泽不良明显可见不明显18 水纹明显可见不明显19 色斑明显可见不明显20 长白线明显可见不明显21 白雾明显可见不明显22 刮伤痕迹明显可见不明显23 表面粗糙明显可见不明显24 针孔明显可见不明显3.3 重量检查(AQL=0.65)从样本中随机抽取20样品,使用精度为0.1克的天平称量瓶坯重量,要求偏差在标准范围内(见瓶坯图)。
PET瓶胚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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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黑点 1.13 气泡 1.14 底部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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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6 毛刺 1.17 瓶胚弯曲 1.18 料口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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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水纹 1.22 白雾
1.23 刮伤痕迹 外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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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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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24.94
13.90
24.81
14.30
25.07
T 27.43 27.30 27.56
指标 通过 不通过
A 29.97 28.22 27.72
ALCOA 1716 结晶口
D 14.11
E 24.9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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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27.56 27.81 27.31
三 重量 AQL = 0.65 随机抽取样品 使用精度为 0.1 克的天平称量桶的重量 要求偏差在设计 重量的 0.5g 范围以内 设计重量请参阅供应商的 COA 报告
四 乙醛含量
请核对供应商的 COA 报告 乙醛含量必须符合下述要求
测试方法 顶空法
粉碎法
单位 微克/升
微克/克
碳酸饮料 非碳酸饮料
白瓶 5 彩瓶 12
5
白瓶 25 彩瓶 7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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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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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特性粘度 针对碳酸类产品所用的 PET 瓶胚 请核对供应商的 COA 报告是否标明原料 和瓶胚的特性粘度 测试值 瓶胚的特性粘度必须不小于 0.81 同时粘度 降 原料粘度和瓶胚粘度的差值 不能高于原料粘度的 4%
pet 塑料瓶胚进厂检验()()
PET 塑料瓶胚进厂检验1. 规范1. 1 以下之程序提供用作 PET塑料瓶胚之进厂检验。
1. 2 PET塑料瓶胚必需在使用前作出品质检查,并确保有足够时间安排更换所有不合格的瓶子。
1. 3 必须使用适当的仪器设备测试与量度。
1. 4 所有检查结果必须记录及向品控经理汇报。
2. 程序2. 1 抽取样品2. 1. 1 在抽取样本前,必须先检查任何因运送过程而造成的损坏或污染,如有任何发现应立即向品控经理报告。
2. 1. 2 每一批按抽样计划随意抽取瓶胚样本。
2. 1. 3 记录及保留所抽取样本的资料,包括:供应商、生产日期、批号、瓶胚号等。
2. 2 外观检查:首先检查并记录运输包装有无破损或污染,然后目视检查随机抽取的样品,记录附表所述的各种缺陷的数量。
2. 3 瓶口尺寸( AQL=0. 65):随机抽取样品,使用游标卡尺或合适的量规测量,瓶口规格要求如下:28mmPC08103025瓶口28mmALC0A1716结晶口28mmPC01810结晶口2. 4 重量(AQL=0. 65):随机抽取样品,使用精度为 0. 1克的天平称量瓶胚的重量,要求偏差在设计重量的+0. 5g 范围以内(23g、26gPC01810结晶瓶胚要求偏差在+0. 3g),设计重量请参阅供应商的 COA报告。
2. 5 乙醛含量:请核对供应商的 COA报告,乙醛含量必须符合下述要求:2. 7 微生物检验(仅用于无菌瓶胚的进厂检验):按照 SCMC的《有关无菌线包装的微生物检测》(文件代码:SCMC-QA-SOP-0024)中的要求进行无菌瓶胚的进厂检验。
无菌瓶胚微生物要求:TC(总菌):<50只/ 10只瓶胚M&Y(酵母菌和霉菌):<10只/ 10只瓶胚3. PET塑料瓶胚的贮存3. 1 所有在搬运过程或抽样时被开启的托盘或纸箱必须重新密封以防止污染及盗窃。
3. 2 所有塑料瓶胚必须贮存在于干爽清洁的仓库,而且仓库没有异味,昆虫或其他潜伏污染物。
PET瓶坯验收标准-2015.4.10
1 产品描述2目的确保PET瓶坯品质符合国家及我司标准。
3 范围全公司。
4 参考资料无。
5基本生产流程6我司自行生产管控项目6.1 非结晶瓶坯生产异常形式及相关处理6.2 瓶坯卫生标准6.2.1 PET瓶坯应清洁、干燥、无油污、无异味,不允许有指印和灰尘,瓶坯内无异物。
6.2.2卫生指标(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锑、脱色试验)应符合GB 13113-1991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
6.3 瓶坯尺寸6.4 瓶坯克重6.5 乙醛含量6.6制程检验项目及频率①瓶坯制程抽样计划:72腔、96腔注塑机第一次取1-24模各一支,第二次测试取25-48模各一支,32腔注塑机第一次取1-16模各一支,第二次测试取17-32模各一支,以此类推。
②品保和生产应协同抽样,比如:品保为8点和12点测试,那生产就是10点和14点测试。
③每次开机由品保进行第一次测试。
7 PET瓶坯进厂验收标准(使用于我司工厂间调拨和外购)7.1 PET瓶坯规格标准7.2 验收程序7.2.1 外包装检查:检查包装物外观是否有包装破损、淋雨等异常,外包装异常造成产品污染的做退货处理。
7.2.2抽样计划送货数量≤5筐:每筐抽样10支;送货数量>5筐:抽取5筐,每筐10支进行检测。
7.2.3检验频率①外观、尺寸、克重:每批必检。
②乙醛含量:每批必检,如工厂无检测条件,请核对供货商出厂检验报告。
③水分含量:根据验收产品的储存时间确定是否需要检测。
7.3测试方法7.3.1外观检测:目视,有色瓶坯色样以标样为准;飞边使用数字投影仪检测。
7.3.2 尺寸规格:使用精度为0.01mm的游标卡尺和精度为0.01mm的高度规检测。
7.3.3 瓶坯克重:使用精度为0.01g的电子天平检测。
7.3.4 水分含量:取瓶坯中间段(去除瓶坯口部及底部),然后切成2cm见方的小块,样品量20克,采用烘干法(120℃—2小时)检测瓶坯水分含量,检测方法参考GB/T 14190-2008纤维级聚酯切片(PET)试验方法5.7部分,如无真空干燥箱可使用普通干燥箱代替。
聚酯(PET)塑料瓶坯(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聚酯(PET)塑料瓶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酯(PET)塑料瓶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为原料,经注塑工艺成型的(PET)塑料瓶坯。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T23887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GB/T3160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T3160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T3160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T3160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QB/T1868-200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3要求3.1原辅料要求聚对苯二甲酸乙醇酯(PET)树脂应符合GB4806.6的规定。
3.2外观外观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外观要求项目要求表面无明显磨损、凹陷、生料、针眼、无泡、未熔物、缺料、溢料,表面光洁,无异物、污染瓶口端面平整,螺纹圆滑、无崩缺,结晶瓶口呈均匀结晶状支撑环成型良好、表面平整,无缺料、溢料杂质内外表面必须清洁,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规格尺寸偏差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规格尺寸偏差规格<25g25g~40g>40g尺寸偏差高度,㎜±3.0瓶口高度,㎜±0.5瓶口内径,㎜±0.2重量偏差,g±1.0±1.5±2.03.4卫生指标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
(中粮)聚酯(PET)瓶坯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规程
(中粮)聚酯(PET)瓶坯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规程中粮集团的企业标准PET的密度比较高,有1.38g/cm3。
聚酯(PET)瓶坯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规程前言:聚酯(PET)瓶坯是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简称聚酯)为原料,通过注塑加工成型,作为加工PET瓶的半成品,因该产品目前无可直接执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特制定了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酯(PET)瓶坯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 记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13113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 5009.101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酯树脂及其成型品中锑的测定 3产品分类3.1 按产品克重分: 有60g、65g、70g、75g、80g、95g、96g、110g等。
3.2 按照加盖形式分:有卡口式及螺纹口式。
3.3 可根据顾客需求定制其他规格。
4要求4.1所用原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13114规定的要求。
4.2技术要求产品规格 60g 65g 70g 75g 80g 96g 110g 检验项目60?1 65?1 70?1 75?1 80?1 96?1 110?1 克重(g)ФФФ ФФФФ瓶口内径(mm) 27.4?0.1 27.4?0.1 27.4?0.1 27.4?0.1 27.4?0.1 39.4?0.1 39.4?0.1ФФФФФФФ32.1?0.1 卡环外径(mm) 32.1?0.1 32.1?0.1 32.1?0.1 32.1?0.1 46.0?0.1 46.0?0.14.7?0.1 4.7?0.1 4.7?0.1 4.7?0.1 4.7?0.1 10.4?0.1 10.4?0.1 卡环高度(mm)8.0?0.2 8.0?0.2 8.0?0.2 8.0?0.2 8.0?0.2 14.1?0.1 14.1?0.1 径口高度(mm)?0.35 ?0.35 ?0.35 ?0.35 ?0.35 ?0.35 ?0.35 偏心(mm)渗漏实验装满水配合相应的瓶盖,侧倒平放4小时无渗漏内应力检测在偏光仪下目测,内应力线无紊乱现象 4.3 外观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项目要求晶亮透明、无杂色,无气泡、杂质、生料、黑点、焦斑、污点及吸缩现象;瓶坯无2碎裂现象,坯体允许轻微麻点但不得集中,以不超过0.5cm为准,颈部不得有拉伤坯体现象;管坯应保持垂直,不能弯曲变形;瓶底无明显缺陷,块状发白允许极限:不2超过底部圆弧过渡线且不集中,最大不超过2.5mm,无明显拉丝现象坯口端面应平整圆滑,无崩缺、溢料,毛边不超过0.1mm 5.试验方法5.1 重量偏差采用感量为0.1g的通用衡器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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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 塑料瓶胚进厂检验
1. 规范
1. 1 以下之程序提供用作 PET塑料瓶胚之进厂检验。
1. 2 PET塑料瓶胚必需在使用前作出品质检查,并确保有足够时间安排更换所有不合格的瓶子。
1. 3 必须使用适当的仪器设备测试与量度。
1. 4 所有检查结果必须记录及向品控经理汇报。
2. 程序
2. 1 抽取样品
2. 1. 1 在抽取样本前,必须先检查任何因运送过程而造成的损坏或污染,如有任何发现应立即向品控经理报告。
2. 1. 2 每一批按抽样计划随意抽取瓶胚样本。
2. 1. 3 记录及保留所抽取样本的资料,包括:供应商、生产日期、批号、瓶胚号等。
2. 2 外观检查:
首先检查并记录运输包装有无破损或污染,然后目视检查随机抽取的样品,记录附表所述的各种缺陷的数量。
2. 3 瓶口尺寸( AQL=0. 65):
随机抽取样品,使用游标卡尺或合适的量规测量,瓶口规格要求如下:
28mmPC0810
3025瓶口
28mmALC0A1716结晶口
28mmPC01810结晶口
2. 4 重量(AQL=0. 65):
随机抽取样品,使用精度为 0. 1克的天平称量瓶胚的重量,要求偏差在设计重量的+0. 5g 范围以内(23g、26gPC01810结晶瓶胚要求偏差在+0. 3g),设计重量请参阅供应商的 COA报告。
2. 5 乙醛含量:
请核对供应商的 COA报告,乙醛含量必须符合下述要求:
2. 7 微生物检验(仅用于无菌瓶胚的进厂检验):
按照 SCMC的《有关无菌线包装的微生物检测》(文件代码:SCMC-QA-SOP-0024)中的要求进行无菌瓶胚的进厂检验。
无菌瓶胚微生物要求:
TC(总菌):<50只/ 10只瓶胚
M&Y(酵母菌和霉菌):<10只/ 10只瓶胚
3. PET塑料瓶胚的贮存
3. 1 所有在搬运过程或抽样时被开启的托盘或纸箱必须重新密封以防止污染及盗窃。
3. 2 所有塑料瓶胚必须贮存在于干爽清洁的仓库,而且仓库没有异味,昆虫或其他潜伏污染物。
3. 3 存于仓库的塑料瓶胚不能直接被阳光照射。
仓库温度,湿度不宜过高,而且以方便“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
4.抽取样品计划之应用决定接受或拒收,可根据本手册的附录 A 的 AQL质量水平作出判断。